王志强
(惠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惠州 516001)
国有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这种企业形式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一种主要具体体现形式,其成立与发展都备受社会关注。基于理论解读和纵观世界经济发展态势,国有企业都是国家发展的一大支柱,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中起到不同的作用,尽管其地位随着历史的变迁有所不同,但毋需质疑的是,国家所需即国有企业发展方向[1]。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是国有企业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防范经营风险,对内部各种业务活动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总称,其作用应该帮助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能够识别、计量、控制企业内部业务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企业可以稳健运营,能够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及时,能够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是防范国有企业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国有企业实质上也是一种企业形式,和其他企业相比,在国计民生上的重要性更甚。根据当今我国的国情显示,国有企业的体现形式还有别种存在方式,例如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此,需要特别阐明的一点是,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另外,国有企业还具有一定的行政性,根据国际惯例以往的划分情况来看,当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可视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2]。就当前新定义来看,中国的国有企业主要是指企业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相同的是,它们都是为了国家发展而存在的,其成立与经营都与国家发展进程分不开,都有盈利性质,但区别在于盈利体现方面不同,且国有企业在公益性上的有明确标准,但最重要的是它还在调控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发展至今,它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良好发展,必定需要继续发扬国有企业的带头发展作用[3]。2015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考察吉林省工作,在同企业职工座谈时,习近平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符合国情的道路去改,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也要避免市场的盲目性,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4]。内控监督是所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都需要执行的管理步骤,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因此,要想增强国民经济,持续发挥国有企业在各类企业中的领头作用,必须加强其内控监督,如此才能进一步奠定国有企业在增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国有企业的普遍出现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诸多国家均受到了战乱的损害,国内经济呈现萎靡之态,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为了振兴民族经济,推动本国工业化,曾掀起了两次国有化高潮。第一次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中期,它是紧随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而出现的,主要矛头对着殖民企业和殖民地的经济管理企业,包括海关、银行、税务机构,以及原殖民者拥有的足以垄断或操纵国计民生的大企业,这次国有化高潮实际上是民族解放运动在经济领域的继续;第二次在20世纪70年代,这是在中东产油国收回石油资源主权的斗争取得胜利的鼓舞下,发展中国家掀起了收回自然资源主权的潮流。在这一潮流中,一些国家把实际操纵本国经济关键部门的外资企业收归国有,并使一些矿山资源和农渔业资源回到本国手中[5]。在这两次发展高潮中,国有企业都发挥并体现了内控监督的作用,在防范重大经营风险中也取得了相应成效,实现了复兴国家经济的发展目标。当今中国,已然摆脱列强侵略,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强盛、民族复兴需要物质文明的积累,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环顾全球,当前国际战略博弈交错、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国内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时刻面临跨国企业 “卡脖子”问题,为有效抗衡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对我国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已迫在眉睫,国有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力度,以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持良好经营状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6]。
当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企业发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坚力量作用,必须加强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控制力、创新创造力、抗风险能力这三大能力建设,其中,最重要的是抗风险能力,即国有企业防范国际化经营、金融业务、投资、债务、环保、经营效益下滑、安全稳定等重大经营风险的能力。一是在提升竞争控制力方面,在优化产业布局和调整经济结构,将国有企业资本更多的投向关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相关行业和关键性领域,投资偏向现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过程中,要加强防范化解国际化经营、金融业务、债务、环保、经营效益下滑重大风险。二是在提升创新力方面,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科研力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性企业过程中,要加强防范投资、债务、经营效益下滑风险[7]。三是在提升创造力方面,在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理解、尊重、爱护、支持、鼓励企业家,坚定不移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勇进取、心无旁鹜干事业,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开拓精神的国有企业家队伍,在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统筹运用股权激励、分红激励、员工持股等政策措施,积极探索运用超额利润分配、虚拟股权、项目跟投等方式,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过程中,要加强防范安全稳定风险。以上三大能力建设中,抗风险能力提供最重要的基础保障,只有切实提升抗风险能力,才可确保竞争控制力、创新创造力的有效提升,如此,方能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持续保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产品的创新力;第二,企业的资源整理能力;第三,企业的人才竞争力;第四,企业的管理竞争力;第五,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以上任何一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与弱势,都可能降低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竞争力是帮助其始终立于市场不败之地的关键。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现今国有企业的不足之处也很明显[8]。最主要的就是缺乏竞争力和创新精神。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长期受到政府大力扶持,失去了自主竞争的活力,遇事只会等到政府帮扶;二是国有企业对自主品牌不够重视,这导致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多年来为外国公司生产贴牌产品,同时对国内企业造成空间压缩,影响了中国民族品牌的发展;三是当前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往往一股独大,甚至一股独占;四是央企纷纷控股信托公司,且这一趋势还在持续。这些都是导致国有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创新精神的主要因素,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必须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竞争力和创新精神。
风险防控意识也是引起国有企业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关键问题,若是企业经营者风险防控意识较高,各级业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经营工作计划,那么风险发生概率自然而然就会降低。但若是缺乏风险防控意识,尤其是管理层的风险防控意识薄弱,风险管理理念滞后,企业一旦发生经营风险,大多管理者就只能手忙脚乱地应对,失去从容,在面临危机时,由于没有树立防控意识、加强风险设别、制定相应预案,出现准备不足、应对不力的情况,就更谈不上危机公关和危机善后了,导致企业出现重大的危机,严重者将导致企业经营的不可持续,进而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国有企业经营中,有些企业就存在缺乏风险防控意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层未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居危思变的忧患意识,在日常业务统筹安排中,普遍缺乏全局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控战略性思维[9]。其中,虽然不乏有部分管理层对风险防控有清醒的认知,但由于全面推广贯彻力度较小,未能影响到整个管理层和各个关键实施环节,在实施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的时候,很难做到环环相扣,相互配合,往往只能达到事倍功半的风险管控效果。例如,曾经发生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事件,三九集团某高管在收购梅沙高尔夫球场项目时未经正式评估和集团党委研究,在未报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公司签订协议,由于该事件中的涉事人员滥用职权,企业没有实行良好的内控监督体系,没有人和制度来约束其高风险行为,最终导致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开发始终处于停滞状态,给企业带来重大经营损失。
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预防和降低国有企业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屏障堡垒,若是防控机制不完善,很容易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腐败风险,国有企业发生重大经营风险的概率就会不断增高,一旦触发风险因素、发生风险事件,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国有企业经营大多都涉及国计民生行业,其企业运转状态会对国民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经营中,建立风险有效防控机制的重要性。此外,在2022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这就表示,国有企业除了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防范腐败风险也是其主要工作。根据现有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查处的腐败事件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主要问题在于完整的风险防控机制没有建立或流于形式。如果企业能够预先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并且切实执行该制度,那么就可提前做好防范风险的准备工作,可提前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对后期发展计划会造成多大的影响,如此,当风险真正来临时,便可做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10]。然而事实是,很少有企业未雨绸缪,即便是国有企业,也只有部分能够存有先见之明,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战略目标,建立起符合现代化企业治理要求的风险管控机制。剩下的那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可能也建立了风险防控制度,但大多流于表面,玩了文字游戏,执行起来却漏洞百出,管理时监督也不到位,没有坚持风险防控制度执行的刚性要求,形成“制度墙上挂、做的另一套”的形式主义。还有一些管理制度过于简单原则化,不能有效贴合实际运用,灵活度不够,可操作性较低,难以在实际经营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
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涵盖的几个方面来分析,第一是应该增加新产品的研发,第二是应该重新整合企业资源,第三是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第四是增强企业的管理能力,第五是树立品牌。只要做到以上几点,就能够切实地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精神。而要想达到以上几点要求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持续增大投入,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多层次长效机制和渠道,具体则是要拓宽创新投资的来源,改变以往创新投入以自有资金为主的单一渠道模式,要加强与资本市场的合作,通过引入政府引导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保险基金等方式,建立起风险收益的共担机制,以此来降低国有企业经营中出现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其直接融资的能力,确保多渠道科技创新资金的投入[11]。要将研发资金用在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中,尽快形成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链。二是持续优化协同创新机制,组建一个结构完整的科研团队,制定科学的内控监督管理流程,加强产学研结合,建立相互合作的长效机制,直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立,加强企业之间、产业链之间的合作,使之形成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发展经营态势,实现分工明确、成果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开放合作机制,以此提高创新效率。还有构建科研单位之间相互借鉴学习的协同关系,加强各科研单位的联系,强化实验协作组、研发创新团队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内控监督管理水平,即在现有管理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统计调查分析、资料归档、科技情报收集等基础性管控工作,紧跟市场节奏,明确研发创新方向,提高国有企业内控监督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国有企业员工关于科技政策的培训和交流,给管理层科普推广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尤其是要增强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把控,以此降低重大经营风险发生概率。
目前,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没有将企业可能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的重大风险及处置方法纳入内控监督管理体系,当遭遇经营风险,企业发展受到重大影响时才会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才能充分理解提高风险防控意识的重要性。这部分企业自然也包括国有企业,这种严重滞后性的风险管控模式很容易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归根结底,就是国有企业存在缺乏风险防控意识的问题,缺乏对风险事项进行定期全面的管理监督,未能对其进行提前审核和评估。这就会导致企业在经营中,难以适应环境的变化,抗风险能力薄弱,一旦发生决策失误、计划执行出现偏差等就会导致出现经营风险。此外,有些国有企业过于注重眼前效益,忽视了未来发展中可能存在产生的风险,缺乏系统全面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因此,要避免发生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构建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文化,要全员普及具体风险管理规定,不仅仅是管理层,还要顾及到下层的全体员工,必须从国有企业内部到外部,从上到下皆提高风险管控意识,灌输“风险管理责任存在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每个员工都是风险的承担者”的正确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全员风险管理文化。二是传导内控监督要求,持续强化过程控制,制定明确的业务权限和制约机制,使之渗透到到国有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各个管理环节,使每个业务部门、每个员工都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的职责,要强调的是,内控监督的范围不能仅局限于一些重要环节和重要事项、决策,还要对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预估控制,落实多方位全流程的有效监督管理。三是还需在国有企业建立与全面风险防控相配套的奖惩机制,加强员工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赏罚分明,以此激励员工互相监督,形成良性的内部竞争局势。这种局面下,还可以帮助员工自省,使之在每个工作环节都能保持高度警惕,减少或避免出错,有效克服短视行为,达到每位员工对风险防控意识的“入脑入心”,形成风险无处不在、要时刻保持合规履职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如此,方可最大程度降低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出现重大风险的概率。
根据现实情况,针对国有企业在当前发展经营中存在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的缺陷,要想降低重大经营风险发生概率,必须加强内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防控监督机制。风险防控制度能否完美执行,不仅仅在于是否能够切实贯彻落实到实处,还在于是否实时对现行制度进行合理性审核,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实际情况,对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及时的清查、修改、废止、补充等,如果不能及时发现补足制度的缺陷和有效应对执行上的难度,就很难实现理想的风险防控效果。因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明确权责分配,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管理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缺一不可,只有搭建这些机构并确保其正确履职,才能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正常、行为合法,才能在国有企业业务发展中做出正确的决策、提升经营工作质效。二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一般情况来说,实施独立的外部董事制度能够有效提升企业内控监督管理水平,发挥独立董事本身的效能,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促进整个资产运营过程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持续完善内控监督系统,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预防企业可能发生的管理行为错误,而且,即便是发生错误,也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实时进行纠正、处置等有针对性的处理,进而降低经营损失;最主要的是,内控监督系统可以提前识别重大经营风险事项,例如筹资风险评估、信用风险评估、合同风险评估等,还可以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有助于关键时候找准控制点,围绕控制点进行授权,分离不相容的岗位,明确职责,可有效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控力度,降低经营风险。
综上,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虽然已经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各经营业务计划也都能顺利实施开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其核心竞争力、创新精神、风险防控意识还存在内控监督方面的缺陷短板,需逐一进行提高完善、加强执行监督,如此,方能确保国有企业各项重大经营决策、每项业务执行都能够完全契合当前高质量发展理念和要求,确保国有企业始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持续为国计民生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