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一个月前,我接受车主范某的邀请提供代驾服务,驾驶范某的车辆过程中,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由我负全部责任,除了保险公司理赔外,车主范某还支付了一些汽车修理费,现在,车主范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我向他赔偿汽车修理费,请问他的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彭先生 深圳市
彭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本案中,您与范某构成劳务关系,作为代驾司机,您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尽到谨慎驾驶义务,保证行车及车辆的安全。根据交警认定,您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足以说明您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而导致车辆受损,车主范某有权向您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