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均洋
近年来,威海市乳山市重点围绕优化机构编制设置、明晰职责边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突出“反向考核”五大板块同向发力,进一步推动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提升镇街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定位。按照“统筹资源、扁平管理”的原则,将镇街机构统一设置为“七办五中心”,即: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及财政经管统计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区街道为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为6个沿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海洋发展和渔业办公室牌子,进一步明确了机构主要职责,使各类机构能够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加大编制倾斜,改善干部结构。2019年镇街机构改革时,为满足基层工作需求,一次性向镇街增加事业编制211名,增幅达44.6%。另外合理制定镇街用编考录计划,累计为15个镇街安排招录计划431名,其中公务员78名,事业编353名,充分利用“人员倍增”计划契机,采取“三支一扶”、公开招考等形式,进一步为基层补充年轻力量、注入新鲜血液,最大限度利用编制较少空缺,确保至2023年底,补齐各镇街行政事业编空编。同时,锚定镇街党政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为全市15个镇街选配85后党政正职5名,90后班子成员18名。出台《乳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用原则、借用资格条件、借用审批程序及权限等,原则上对镇街工作人员尽量不借、杜绝久借,对长期借调人员要求各部门及早明确调动意向、办理调动手续,避免借调人员长期占用镇街编制而人员不在镇街工作的现象,保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一)汇聚多方力量,夯实基础支撑。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19年以来,乳山市先后编制三批“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对涉及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19个类别153项事项逐项明确具体职责分工,梳理事项“流程图”“说明书”,并出台“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属地管理”依单监管问责办法等配套制度。进一步探索网格化事项清单与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融合机制,梳理出27项“属地管理”事项,融入14项网格化事项清单,着力打造专职网格员队伍,兼任“乡呼县应”联络员,承担问题发现、吹哨响应、协助处理等工作,整合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格治理、数字城管等平台功能,开发建立“乡呼县应”一体化平台,将“属地管理”责任事项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一网通办”,所有吹哨事项“一个入口汇集、一个出口交办”。
(二)规范清单管理,明晰镇街职责。突出镇街职责任务“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镇街职责任务清单》,明确7类189项镇街具体职责任务,并逐项明确承办机构、责任人、咨询电话等信息,确保事项明确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建立了乳山市市直职能部门向镇(街道)交办事项准入制度,明确确需镇街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相关部门需先书面征求镇街意见并形成协商意见,再向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最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三步走”流程,对经批准准入的事项,市直职能部门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镇街提供必要的经费、人才、技术保障和条件并进行相应培训、指导。
(一)加快职能转变,促升服务品质。深入推进“一门式”改革,在全市15个镇街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梳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基础目录》,将涵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70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中心办理,目录内事项实行无差别“一窗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统办目录内事项,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2021年以来,全市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件7.5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二)规范制度机制,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导向,围绕“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帮办代办、投诉处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咨询导办、贴心帮办、全程代办工作机制,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帮办、代办、代收、代缴服务。着眼选优配强服务队伍,围绕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聘用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作风实”的人员,统一派驻便民服务中心及农村(新型)社区便民服务站,截至目前,全市15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共派驻各类工作人员229名,各村居站点共派驻代办员686名,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健全组织架构,加强统筹协调。在全市15
个镇街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辖区内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事项的统筹协调,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对辖区内频发事项、复杂事项定期会商研判。以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为依托,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力量,扎实开展联合执法,各派驻机构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第一接线员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直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转交其他单位,需联合执法的,做好沟通协商。逐渐打破旧有条块分割模式,实现基层执法从“九龙治水”向“攥指成拳”转变。
(二)配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能。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实体化运行为目标,围绕“配班子、建队伍、抓运行、出实效”,高规格配备办公室班子成员,由镇街班子成员兼任主任,配备了专职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市场监管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截至目前,全市15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共下沉工作人员65名,且已实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建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信息预警、联络配合制度,严格派驻人员日常考勤、请销假管理,健全“问题收集、问题受理、处置反馈、一事一评”机制,实现综合执法管理“一口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结”闭环工作流程。实行派驻机构双重管理体制,日常工作以各镇街为主,有关执法工作由镇街统一调度指挥,推动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解决了镇街长期以来“看得见管不了”“权小责大、有责无权”难题。
(一)突出反向考核,强化镇街话语权。将依单履职、部门交办事项、属地管理事项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执行情况纳入市直职能部门综合考核范围,强化镇街对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明确镇街对部门的评价结果,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不低于30%;镇街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进行的评价,占市直部门对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60%。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实行考核结果与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挂钩机制,市直部门对派驻机构负责人作出任免决定前,应听取各镇街党(工)委的书面意见,对担当意识不强、履职成效差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各镇街可向市直部门提出调整建议,真正达到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转变的根本目的。
(二)科学设置指标,开展“镇街评作为”。综合考量评价指标设计,从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改革发展情况;指导下级部门开展工作,推动基层提升履职能力情况;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帮助基层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和民生诉求等情况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以指标制定、反向评价,进一步促进镇街“转身份、换头脑”,当好考官角色,考出市直部门履职“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