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任
(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黄山 245900)
C集团公司2013年和2019年两次被评选为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集团公司下属20余家公司,员工4000余人,劳动关系纠纷控制较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但即使这样,笔者和一些人力资源从业者也普遍认为当前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存在较多实际困难,亟待探讨和交流完善。就劳动关系问题,笔者有如下想法以供交流。
本文认为,和谐劳动关系基本特征和内涵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拥有健全的法律基础建设。我国作为法治国家,任何行为都需要依据法律加以规范,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手段,劳动关系的形成、运行、处理和协调都必须法制化,任何劳务关系都必须拥有法律原则可查并加以管理。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许多有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在民法典领域也有相关原则借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明确确认了员工和用工单位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与义务。
(2)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民主化基础之上,民主化主要是指劳动关系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三方协商机制主要是指工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三方机制,三者都是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核心力量,三者必须共同参与到劳动法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不和谐关系问题,加强劳务关系的保障和处理。其中,政府作为监督管理者,工会作为协调者,企业则作为劳动雇佣者。
(3)必须在劳动雇佣条件和雇佣过程中,融入和谐公正体系。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法律,劳资双方必须拥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收益的分配要公平正义,以促进劳资双方平等和工作积极性。在经济发展与建设的环境中,劳动关系定然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必须拥有更为高效地化解渠道和手段,才能有效维持劳动双方利益的动态平衡。
在市场经济影响下,所有企业和劳动者都必须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劳动者对企业来说是提供劳动力资源,并以劳动力的价值贡献来促进企业发展的角色。在市场经济体系下,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企业的核心目标是垄断市场,存在极端的逐利意识。企业拥有诸多资本可以加以运行,那么在劳动市场中拥有诸多谈判优势,在劳资双方博弈中往往占据上风,劳动者经常处于劣势,所以劳动者会经常受到企业的不合理要求,使劳动者收益受损,从而影响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和谐关系的建设。此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保证劳动者的收入不断提高,在市场经济下,劳动者收入的提高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存在明显矛盾。人力成本一般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成本之一,如果单纯提高劳动者收入,必然会提高企业经营成本,并降低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在企业竞争中企业面临的竞争环境较为残酷,企业必须采用降薪和裁员的方式渡过市场危险期,这样的内在和外在影响进一步激化了劳资双方的对立关系。所以,在市场环境下,虽然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但也同样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制造了诸多潜在矛盾和问题。
从目前我国劳资双方关系来看,企业占据上风,所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现象,我国虽然拥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受到劳资关系不平衡的影响,导致劳动法律落实不充分,在企业和行业中存在诸多就业歧视关系,以及同工不同酬的情况。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重要机制,从目前劳动仲裁的效果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劳动仲裁程序繁琐时间过长,劳动者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都相对较高,所以很难在劳动仲裁中长期与用工企业周旋。第二,劳动仲裁监管存在障碍和困难,政府监管不力,政府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力量有所不足,因此导致和谐劳动机制的建设水平和效果都相对较差。
同时,劳动法虽然对企业员工福利待遇和节假日做出了详细规定,但在法律执行的实务方面,由于缺少对企业的监管和具体的处罚措施,且各地执行政策不一致,导致对劳动者的保护很难到位。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90后、00后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主力军,这部分劳动者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而成长,所接受的信息要远高于传统劳动者。新生代劳动者知识储备较丰富,信息获取能力更强,对劳动权益的理解和诉求也更多,这部分劳动者对高收入、高成就的工作具有更高的追求度,喜欢自由度较高的工作。新生代员工的特点与企业固定的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导致企业管理措施无法满足这部分员工的发展需求,这就为企业与劳动者产生矛盾埋下了隐患。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渐深入接轨外来企业,国内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逐渐增大,企业利润逐渐缩水,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优先降低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一般处于劣势,就会导致劳动关系更加紧张,对我国劳动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工会法,对各级工会组织代表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工会必须维护我国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工作中,工会的角色定位相对模糊,无法将工会法中所规定的条款落实到位,因而无法起到真正保护员工的作用。当前,大多数企业的工会主席和相关负责人员均是公司职工,本身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工会的开支经费大多依靠企业支持,导致工会的工作开展缺乏独立性和自主管理性。企业也会利用工会,压制或侵犯员工利益,在公司相关制度建立时,未对所有工会管理内容进行谨慎严密的描述,存在一定的解读空间,造成部分职工合理合法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导致劳动者与企业关系更加矛盾。
企业员工在工会中也缺少民主、顺利的意见表达渠道。工会在企业中能够发挥的第三方协商作用极少,甚至部分工会为了保障企业权利,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往往会站在企业一方。
企业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效益,更多是唯利润价值最大化。特别是民营企业,为了生存发展,会更多地考虑如何压制成本,而在很多员工利益上的成本费用都是能减则减、能无则无。在出现劳动纠纷时,企业靠着在日常管理和证据等方面掌握的主动权,提供片面证据、虚假证据,同时通过协调政府和相关组织关系,规避风险、逃避责任;员工面对强势的政府、企业组织的协调力量,信息也极不对称,法律知识储备也不足,往往出于省事角度,大多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导致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劳动关系更加紧张。
在社会热点话题中,每次出现劳动关系话题定然会成为广大群众广泛关注探讨的热点。在多样化的劳动群体事件中,随着自媒体的传播和扩大,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地解决好群体性的劳动关系矛盾问题,定然会导致社会公信力下降,继而引发一系列其他社会问题。
在法律制度层面,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法律体系制度已无法再应对目前劳动市场中出现的多元化问题,所以亟需对原有法律进行重新调整和建立新的法律规范。从相对发达的国家法律建设来说,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矛盾关系的措施之一。所以,在法律层面必须建设科学的劳动处理机制和仲裁机制,对仲裁过程和适用范围加以限制,从而有效提高劳动仲裁的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和谐关系的建立。同时,我国在劳动法方面存在立法片面性,立法方面需从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保护双重因素合理评估和考量,既要符合当前市场实践,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护好员工的合法利益。在执行层面,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要建立相应的明文规定和具体的处罚标准,以确保在实际操作中有章可循。
工会作为广大劳动工作者权利的服务者和代表者,必须拥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和自主性,避免企业工会受到企业管理者的制约而导致无法为企业工作人员服务,真正让企业工会能独立运营、管理,与企业平等协商,为广大职工发挥维权作用。
工会需要遵循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在有关劳动问题处理中做好自身职责,发挥权力与职能。特别是要使工会成员、负责人均由员工代表合法产生,使用好工会的谈判和代表作用,能从员工利益角度出发,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和谐平等谈判,这样才能改变企业员工长期处于被动和劣势的地位。此外,集体化谈判还能有效防范企业工会站在企业一方的情况发生,将权利义务分配合理化,有助于减少劳动关系双方的冲突。
企业和劳动者是相辅相成的,企业的发展源自员工提供劳动智慧和汗水,而企业又为员工提供生存和发展平台。劳动者与企业实际上存在共同利益。所以,要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就必须强化企业劳动者的主体思维意识,能够认识到自己与企业是一对利益共同体,切身从企业发展角度出发,避免权利过度滥用,才能促成双方的平等谈判和长效管理。
同时,需要强化劳动者自身的法律权利意识,劳动者在企业管理中多处于劣势,在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往往会选择被迫接受相应条件。只有企业劳动者在自身权益受损时可以合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才能真正实现劳资双方的对等关系,从而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体系下,企业的发展目标除了利益最大化以外,还要遵循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道德约束,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政府要对企业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定期对企业管理者进行法律制度和社会责任培训、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守法办事,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有了法律监督才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保障。企业、政府工作部门之间也要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平衡,保障法律制度在执行层面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实现可持续和谐稳定发展。
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对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在对内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对外提高企业形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没有为全体员工认同的企业文化作支撑,企业与员工共生共享的局面就难以维持,更谈不上和谐劳动关系。
类似的文化建设有:积极树立员工是企业财富思维,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开展相关激励措施;为员工发展创造平台,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员工成长,构建和谐的组织团队;通过企业上下凝练企业文化手册,树立企业和员工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建立企业和员工相辅相成的命运共同体思维;在制度和管理层面,将企业文化有效渗透各个管理层面,且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积极组织开展文娱活动,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提高员工的幸福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开办企业内部沟通刊物或平台,促进上下沟通渠道顺畅。
综上所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企业与员工的关系中仍存在诸多劳动矛盾问题,相关工作者必须加强法律建设,完善法律落实影响机制,为解决矛盾和劳动纠纷建立平衡有效的处理机制,以保障企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