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 力
全面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教育部推行部聘教授制度,将“有资格、有成绩之教授由部聘任,优以名位,以示尊崇”。(1)冯友兰:《论部聘教授》,《当代评论》1941年第5期。部聘教授先后两批,遴选44人,入选者均为学界之翘楚。然而此项制度颇存争议,很快偃旗息鼓,至第二批名单公布后便不再继续。1948年2月,北平师范学院荐举该校胡先骕为部聘教授,教育部长朱家骅复函称,“近数年来,因各方对此制度意见分歧……故屡次开会,未有增聘”。(2)《朱家骅致袁敦礼函》(1948年4月5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6。所谓“各方意见”,朱并未明言,但各界确对此多有争议。一方面,缘于部聘教授地位尊崇,为多方瞩目,对于遴选程序和人选,常有不同意见;另一方面,该制度与战时“教授统制”政策息息相关,在大学间亦引发复杂回应。
目前,学界对于部聘教授选聘一事多集中于研究遴荐制度设计、人选分布以及待遇等。(3)主要的研究见曹天忠:《档案中所见的部聘教授》,《学术研究》2007年第1期;沈卫威:《民国部聘教授及其待遇》,《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对于推行部聘教授制度的动因及其在高等院校和教授群体中产生影响和回应,少有关注。因此若要进一步探讨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效果,探讨其在各方“意见分歧”中不了了之的原因,还需对此问题进一步探究,这对理解抗战中后期的教育政策和民国大学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大学、教授群体对部聘教授有不同的立场和主张,或同流,或分野,制度的内在张力于此有所呈现,深刻影响抗战中后期中国大学的发展和走向。
部聘教授缘起1940年12月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第一次常会的临时动议,“设置部聘教授,由部迳聘曾任教授职15年以上对于学术文化有特殊贡献者任之,以奖励学术文化之研究,而予优良教授以保障”。次年2月,学审会第二次常会拟定“部聘教授办法要点案”,“大学教员资格,业经规定办法由部审查。对于执教已久、成绩卓著、在学术上有贡献之教授,已由常务委员会议决改由部聘,以示尊崇”。(4)《规定部聘教授办法要点案》(1941年2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9(2)。“改由部聘”四字,说明部聘教授之设,关联原有教员审查与聘任制度。6月,该案由教育部提请行政院通过,颁布《教育部设置部聘教授办法》,规定首批“名额暂定30人,以后得逐年扩充”。
南京国民政府早在1927年即颁布《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对教员资格、聘任和待遇作了详细规定。但该条例未能贯彻,教员仍由学校审查、聘任。各校教员程度参差,管理难归统一,对此政学两界都有批评。1937年6月27日,《申报》刊登《大学教育的师资问题》一文,提出建立全国性大学教员审查机关,负责“审定教授的资格和著作”,“规定教授的升降”。此文迅即引起国民政府关注。蒋介石于28日电令教育部长王世杰,认为大学教授审查机关“应早已成立。如无此机关,自廿六年度起,从速设立,并使能切实执行”。(5)《蒋中正电王世杰26年度起速设立大学教授审查机关并切实执行》(1937年6月28日),台湾“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档案号:002-080200-00279-165。
1938年,教育部制订《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提出“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教员资格,应由教育部审定”。1939年春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高等教育改进案”,提出订定专科以上学校教员聘任条例,由各大学遵例选聘教员,呈部审核。1940年5月,学审会通过了“规定专科以上学校教员资格审查及聘任待遇办法要点案”,教育部随后颁布《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及《实施细则》,饬令各校于1940年度开始实行。这是规定大学教员须先经教育部资格审查合格后各院校再予聘任,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学教员以往由各校“迳聘”的方式。
但教员资格审查本身进展并不顺利。1941年2月,学审会审核第一批教员,结果全国仅有66人合格,当年6月,第二批审核通过的也只有243人。(6)教育部教育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第514—515页。而年度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教员有8666人,那么前两批审核通过者尚不足总数的4%。到1942年3月,审核合格的教员才增加至1536人。(7)《学术审议委员会工作概况》(1942年3月编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7。著名的西南联大,不仅未遵令报送教员参审,主要教授还公开抵制资格审查,教育部长陈立夫在1942年5月密电联大,痛斥“联大教授张奚若、燕召亭反对教员资格审查事,并主开教授会,一致反对”。(8)郑天挺:《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上),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558页。直到1942年9月,联大才有首批教员43人通过审核。教员资格审查体现的国家意志在教员中颇有争议。
抗战中期以后,统制大学教授的倾向有加强之势。1941年8月23日,蒋介石在日记中提醒自己注意:“一、各大学教授之培植与统制;二、各大学学生必须信奉三民主义,入青年团;三、各大学教务、总务、训导三长必须切实统制。”(9)《蒋中正日记》(手稿),1941年8月23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藏。这是蒋对统制大学教授的明确表述。11月,蒋密令教育部拟定“统制大学教授办法”。1942年,蒋又将“整顿大学教授与纪律”列入该年大事表。该年11月,侍从室再度密令教育部“拟具统制大学教授方案”呈报。(10)《教育部关于统制大学教职员反动言论呈蒋委员长》(1944年2月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2518。教员资格审查和聘任正是体现这一政策的重要抓手。蒋介石1942年提出,大学教授实行委任制。委任制虽未能实行,而将教授“改由部聘”,加强了政府的管控力度。在教员资格审查制度推出后,学审会动议设置部聘教授,表明政府对于大学教授群体的管理不单单停留在资格审查层面,还有意推动聘任主体的变化。这一举措将对于各校反应冷淡的教员资格审查能够起到推动和示范作用,也意在对教授群体实行笼络和统制并举。
根据“部聘教授办法”及“服务细则”,部聘教授的遴选、聘任、调派、待遇、工作内容等,都直接受教育部管理。部聘教授候选人可“由教育部直接提出”;讲座设置处所“得由教育部根据需要随时调动之”;所在学校非经呈准教育部,不得停止部聘教授职务;部聘教授每学年须将教学情形及研究结果报教育部备案。(11)《部聘教授服务细则》,《教育部公报》,1942年第14卷第17—18期。“部聘”条例的实施无疑会削弱教授们对于所服务院校的归属感。
将学界地位显赫的教授“改由部聘”,将使教育部在与大学的博弈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1942年5月,中正大学校长胡先骕在写给陈立夫信中直言不讳道:“钧部设立部聘教授,自是逐渐统制大学之道。”(12)《胡先骕致陈立夫函》(1942年5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961(1)。陈立夫在回信中坦言,“教育界人士尚有一部分醉心于英美自由主义之思想,习尚自由散漫,致推行有关法令,最初不免有步趋不齐之处”。他认为,“教授改由政府任命一节,本部已注意及此。唯各校沿行聘任制已久,积重难返,乃以渐进方式,先将有量之久任教授改由部聘。目前名额虽属有限,以后当逐年增加”。(13)《陈立夫复胡先骕函》(1942年6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961(1)。陈之说表明部聘教授是一种渐进策略,将逐步过渡到教授改由教育部任命。
1941年7月,教育部通令各机构于11月底前遴选呈报部聘教授人选。根据规定,遴选有三种途径:(1)由教育部直接提出;(2)由各院校就校内人选推荐;(3)由全国性学会在机构范围内推荐。到1943年2月底,参与遴荐的机构共28个,符合条件者为115人。(14)《吴俊升签呈》(1942年2月27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84。其间,教育部两次电催,但各机构对于遴选并不积极,中央大学和西南联大是当时最重要的两所大学,始终没有呈报。
西南联大不愿呈报,是不满部聘教授可由部调派服务的政策。1941年8月6日,联大文学院院长冯友兰作为代理主席,在联大常委会通报了设置部聘教授办法。(15)北京大学等编:《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史料》(二),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87页。冯对于部聘教授“可以由部分派到各大学任职,并且可以随时调动”的规定公开表示担忧,他在联大出版的《当代评论》上发文称,调派政策“到后来恐怕还是弊多于利”,大学是一种有生命的有机体,教授与大学休戚相关、荣辱与共,他们涵养大学学风,是大学的生命,“不任其自然代谢而硬把拆散,这就是毁坏那个大学的生命”。(16)冯友兰:《论部聘教授》,《当代评论》1941年第5期。冯的担忧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联大教授群体的态度。1942年1月,联大复电教育部称:“本校处此非常时期,需要资历较深之老教授共同维持,而各教授对于学校亦咸具患难与共之志,不愿离校。关于部聘教授一案,拟请暂缓推荐。”(17)《西南联大致教育部电》(1942年1月10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84。虽然教育部解释部聘教授“将来聘定后,如须调动服务,亦于事前征得原校及本人同意行之”,但联大最终未参与遴选。
与联大不同,地处陪都的中央大学本来一直密切配合国家教育政策。在教员资格审查中,中大响应积极。到1942年3月,中大已有246名教员送审,占全校教员一半以上;在全国723名审定合格的教授中,有94人来自该校。(18)《学术审议委员会工作概况》(1942年3月编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7。但出乎意料的是,中大对部聘教授遴选亦不积极,学校在1941年12月致电教育部称,“本校以有特殊困难,不拟推荐部聘教授候选人”。(19)《中央大学致教育部电》(1941年12月17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84。
联大和中大是战时中国优秀学者最重要的集聚地,如果他们不参与遴选,部聘教授的含金量和在学界的影响力都将大打折扣。有鉴于此,教育部在1942年2月直接提名38名候选人,其中14人来自西南联大,10人来自中央大学,并最终确定了157人的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虽已确定,然而对于评选程序的意见仍不统一。教育部原拟将名单发交国立专科以上学校专任教授荐举,但陈立夫批示,将范围扩充至全部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改由各校教务长、学院院长和系科主任荐举。(20)《吴俊升签呈》(1942年2月27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84。这一细微变化,使得教务长、院系主任所代表的学校行政管理层成为评选的决定力量。与专任教授相比,这一部分人员是教育部与各大学沟通中更为倚重的群体。在1942年4月召开的学审会第三次大会上,对于候选人名单的争议再起。理科组有委员临时提出候选人,联大理学院院长吴有训主张增加,但高教司司长吴俊升表示反对。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提议,“以教部原名单交与各本行之国立大学教授普选,稚晖先生反对之”。最后会议决议,再将候选人名单发交各校任职十年以上的专任教授普选,并可增举未列入157人名单之合格人选。(21)竺可桢:《竺可桢全集》第8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5页。这使得评选不再局限于大学行政管理层,而有更多资深教授参与,将体现学者群体的作用。
在增设的久任教授荐举环节中,有15名候选人被增列,包括胡刚复、刘仙洲、沈刚伯、姜立夫、闻一多等声誉卓著的资深教授。此次部聘教授的荐举因此分成两轮,在第一轮教务长、院系主任的投票中,计收到526票次;在第二轮久任教授的投票中,收到有效票74票次。1942年8月,学审会召集临时常会审议部聘教授人选,决议“以被荐举票数最多者为部聘教授”,“如遇有二人或二人以上票数相同时,抽签决定”,(22)《学审会临时常会纪录》(1942年8月2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9(2)。最终确定部聘教授30人。此前由教育部直接提名的38人中,有20人获选。在这20人中,又有13人来自西南联大和中央大学。两校在学界的领袖地位得到体现,同时也说明,教育部对于全国教授的分布及其影响,有着较准确的把握。
久任教授的荐举对于最终人选的确立产生一定影响。中国文学科的黎锦熙在第一轮仅有5票,王易有6票;第二轮黎锦熙又得1票,票数与王易持平,最终在抽签中胜出。医科的洪式闾在第一轮得11票,落后于12票的梁伯强;在第二轮投票中洪得1票与梁持平,在抽签中胜出。教育科的孟宪承和常道直在第一轮都是得11票,但在第二轮投票中,孟得3票,常仅得1票,孟宪承得以直接入选。在最终环节中,有三个学科是通过抽签来决定人选的,除了上述黎锦熙和洪式闾之外,法律科的胡元义也以这种形式淘汰了燕树棠。(23)《部聘教授荐举结果统计表》(1942年),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066。
从选举结果来看,首批部聘教授的确定完全取决于荐举得票的多少,作为管理部门的教育部,没有进行任何行政取舍。学审会提出将候选人名单再次发交久任教授荐举,“以荐举结果为唯一标准”审议最终名单,此次推选以学界意见为准。
1943年,教育部开始筹划第二轮部聘教授的遴选。因经费有限,议定15个学科每科新增一人;此荐举环节也有了重要变化,就是将候选者名单发交专科以上学校资格审查合格之教授荐举。这一方面可以增加荐举人数,从而提升荐举结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则是加强教育部内各项工作的联络性,使部聘教授遴选与教员资格审查工作产生关联。(24)《高教司关于部聘教授遴选的签呈》(1943年3月4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2。在首批部聘教授第一轮荐举中,教育部发出推荐函280余份,“得复者仅110余封”,样本量不大。到1943年夏,全国审查合格的教授已达1340人,可保证样本的广泛性并体现教授群体的主导性。虽然第二批仅遴选15人,但截止1943年12月,寄还的各校教授荐举名单达到360余份。(25)《学审会二届三次常会纪录》(1943年12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9(1)。
教育部认为,首届遴荐以票数为“唯一标准”的做法“颇多可议”,在第二届遴荐上拟加强对最终人选的调控权,将荐举票数仅作为“最终票选时之参考”;学审会未采纳此条意见。1943年12月学审会讨论,部聘教授人选中“除国文刘文典以有嗜好,以次多数之胡光炜递补外,余均由各科教授之票数最多者当选”。(26)竺可桢:《竺可桢全集》第8卷,第689页。最后的表决中体现了教授群体的意见,决定了部聘教授的遴选结果。
部聘教授一策本有统制的意味,学界的回应也耐人深思。联大教授吴宓当选,招致同仁嘲讽。他在日记中吐露心声,晚宴时,“燕君(即燕树棠——引者注)论及部聘教授,不无忌嫉讥讽之意。宓答言甚为愤激,谓联大同人如视宓为教育部之‘汉奸’,宓即可离校他适云云”。“汉奸”之说虽不无夸大之处,但足见联大同人不以为然的态度,以及校内教授和教育部的对立情绪。吴宓认为,部聘教授“固不足荣”,但能与陈寅恪、汤用彤同列“实宓之大幸”,他感慨联大“教授同人之忌嫉刻薄,乃过于怡红院中诸婢之不满于小红、五儿等之偶获倒茶侍应宝玉也”。(27)吴宓:《吴宓日记》第八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69、374页。从上文可知,燕树棠是在最后抽签环节中落选,倘若燕君荣膺,不知他又该如何表现。
1942年8月,教育部单方面公布部聘教授名单。但这批学者是否会应聘、如何应聘,此前并无沟通,因而相对还是未知数。教育部面对的难题,首要当数多位入选者未通过教员资格审查。在部聘人选30人中,吴宓、陈寅恪、萧一山、饶毓泰、曾昭抡、秉志、周鲠生、梁希、茅以升、庄前鼎、李四光、胡敦复等12人的教员资格尚未送审。(28)《高教司关于部聘教授的签呈》(1942年11月4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066。他们若荣膺部聘,对于教员资格审查的开展何尝不是一种讽刺。10月,教育部致函各位未送审之教授,限定两月内送审,审查合格后再予以聘任。
教育部有意通过教授部聘来统领大学教员的评聘和管理,因此,部聘教授的推出不容有失。教育部自认为荐举过程“极为审慎”,所产生之人选亦多孚众望,不愿引发原本存在的部校“对立”反弹,影响政策落实。与联大同人对吴宓的“讥讽”相比,大多数入选者以荣膺部聘为“殊荣”,应聘态度积极。杨树达、苏步青、胡焕庸、洪式闾、蔡翘、艾伟、胡元义、孙本文、吴耕民、余谦六、黎锦熙等人当月即表示应聘。到1943年2月,30人中应聘者已有23人。杨树达致函陈立夫:“今膺国家之礼聘,靡帑藏之厚精,既感殊荣,尤深悚惕。”(29)《杨树达复陈立夫函》(1942年10月22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27。艾伟致函陈立夫:“此后当益奋勉,以冀学术上有所贡献,而副盛意,并祈钧长随时指示。”(30)《艾伟致陈立夫函》(1942年10月13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066。连一向主张“学术自由”的陈寅恪,也于1942年11月填写教员履历表报部送审,并于12月14日复函应聘。(31)《陈寅恪致教育部函》(1942年12月14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2。反倒是吴宓,在送审教员资格时颇多犹豫,直到1943年5月才表示应聘。
唯一因学术标准请辞部聘教授的学者是张景钺,但在吴俊升和陈立夫多次劝说下,他也于1943年4月应聘。李四光和茅以升当时不在大学专任教职,李服务于中央研究院地质所,教育部提出李“可以部聘教授名义,仍在中央研究院研究,并担任广西大学特约讲座”;(32)《陈立夫致李四光函》(1942年12月1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27。茅以升恰逢在贵阳主持交通部桥梁工程处,乃就近在贵州大学讲学。首批部聘教授30人中,仅胡敦复在上海因情况不明,而没有应聘。
第二批部聘教授仅有15个名额,但候选人名单有170人。各科只有一个名额,其中农科候选人多达32人,工科21人,竞争之激烈程度可想而知。相较于首次遴选中联大和中大的缺席,在第二批遴选申报中他们颇为踊跃。中央大学推荐了43名候选人;西南联大推荐的教授更多达72人。各机构呈荐的候选人中,因年资不合条件者竟达442人之多。(33)《学审会二届一次常会纪录》(1943年6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9(1)。
部聘教授可由部调派,极大地影响教育部、院校和教授三者之间的关系。联大人担忧调派会削弱教授群体对于院校的归属感,强化教育部对大学的管控。这并非杞人忧天。西北农学院教授李秉权在1944年初致电教育部称,学界时起风潮,其症结之一即在“互分派别”。他提议,凡经审查合格教授,应由教育部分别调聘,藉可免除派别同化,并可缓解师荒之困。李的提议可谓正中教育部下怀,教育部答称:“各校合格教员相互调派服务一节,现本部拟从调派部聘教授至各校讲学入手,与台端建议颇合。”(34)《李秉权关于提高教员待遇的快邮代电》(1944年1月2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2518。可见,调派政策已在教育部的规划之中。从另一角度看,部聘教授的调派也为大学均衡发展提供了机遇,成为新立和边远院校引入优良师资的契机。1941年9月,国立师范学院院长廖世承致电教育部,恳请设法将英国文学、理论化学、中外史地等学科部聘教授,调派来校任教。(35)《廖世成致教育部电》(1941年9月9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083。甚至连西北大学、浙江大学、中正大学等校,也呈请教育部调派部聘教授来校。
在实际操作中,教育部对调派权的使用极为谨慎。部聘教授首聘时,由个人填报服务院校再由教部确认,实际上完全遵循教授意愿。教育部虽有意统筹全国教育,分派教授赴各校讲学,却极少主动将部聘教授调派他校,其中关键取决于教授个人和服务机关的意愿。1943年2月,教育部曾调派胡焕庸赴新疆讲学,但中央大学以胡新任教务长,不能分身为由反对,教育部最终同意不再调派。(36)《中央大学呈教育部请缓调部聘教授胡焕庸前往新疆讲学》(1943年3月19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2。1945年4月,武大函请教育部下学年调派吴宓来校讲学。教育部因此举关系服务机关变更,分别致函吴宓和西南联大询问。实际教育部仅将双方意见转达,吴的去向取决于他本人与两校协商的结果,尤其是本人意愿。最终,吴宓虽决定回联大任教,却因意外摔伤不得不滞留成都。
教育部在调派问题上的审慎,使“校聘”传统得到很大程度的保留。甚至教育部虽有调派,但因学校固留而无法赴任。1942年秋,陈立夫曾面谕何杰教授回中山大学任教,但何杰滞留重庆大学,直到1943年度才重回中山。1944年初荣膺部聘的戴修瓒本为复旦大学教授,同时在中央大学兼课,入选后,“中央、复旦两校争设讲座,久持不决”,(37)《戴修瓒致教育部函》(1944年3月9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1。最终商定在两校轮流半年,由教育部指定1944年1—6月先在复旦服务,秋季再转赴中大任职。
民国时期大学教授校际流动频繁,但部聘教授调动需由教育部调派,反使得部聘教授在各校服务相对稳定。首批部聘教授聘期五年(1942年至1947年),到1947年初,只有吴宓、陈寅恪、孟宪承、吴有训、何杰、秉志、胡元义、萧一山等7人离开原来的服务机构。第二批部聘教授15人,聘期从1944年1月到1948年底,在此期间,只有徐悲鸿、常道直和萧公权3人离开自己的服务机构。
作为一种稀缺的学术资源,部聘教授在各大学的分布并不均衡。首批29名部聘教授中,西南联大7人,中央大学5人。西南联大最初是部聘教授最集中的大学,这一优势后来被中央大学取代。中大因地处首都,在抗战末年和战后对学术人才很有吸引力。随着抗战后大学的复员,部聘教授的分布有更集中的趋势。到1947年初,44位部聘教授中有30人分别任职于中大(13人)、浙大(5人)、清华(4人)、北大(4人)和武大(4人)五所学校。五校逐渐成为中国领先的大学群体。1947年,北大校长胡适提出“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建议政府集中力量于首期重点建设五所大学,他所推荐的正是上述五校。
部聘教授曾有分批遴选、逐年增加的计划。在学审会历次大会和常会上,部聘教授也是重要的议题。1943年5月,陈立夫在学审会一届四次大会上致辞,将部聘教授遴选视为过去三年学术审议成效最著的工作之一,并将之立为今后学术审议工作的重点。(38)《学审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记录》(1943年5月3-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50。但此后开展的第二批部聘教授遴选,却因经费有限而将人数减为15人。在1943年12月第二批人选公布后,部聘教授即“暂停选聘”。此后历次学审会常会及1944年5月召开的二届二次大会,全无关于部聘教授的议案。
与最初的大张旗鼓相比,部聘教授的遴选在1944年后悄然落幕,可谓虎头蛇尾,这在抗战末年教育和学术发展中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件。事实上,从推行之初,该项政策在院校分布、教授人选和学科设置上就颇受学界质疑。胡先骕在1942年5月便对陈立夫直言,“人选方面,尚希郑重。日前奉到所颁部聘国文教授人名单,则殊令人失望。厕身其列者,多为不知名之人”。(39)《胡先骕致陈立夫函》(1942年5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961(1)。杨树达在当选后也说,中国文学科“曾星笠落选而黎锦熙得之,其为不公昭昭然矣”。(40)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金陵大学农学院院长章之汶认为,部聘教授人选应以现任大学教授为限;在分科设置上,部聘教授仅设“农科”一科,而农科应分农艺、植物、土壤、畜牧和经济昆虫等五门,每门各设部聘教授一人。(41)《章之汶致教育部函》(1942年3月24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084。
部聘教授的停聘,除学界质疑外也关乎教育政策在抗战末年的转向。统制是战时大学教育的主旋律。陈立夫秉承蒋介石的旨意,对教育界“习尚自由散漫”深有不满。部聘教授在学界地位显要,是学术群体的代言人。教育部通过设置部聘教授,不仅可以笼络一批最优秀的教授,亦可藉此提纲挈领,引导学界风气,逐步达到强化大学教育的目标。但部聘教授所蕴含的政策导向,从一开始即招致学界不满。作为部聘教授的冯友兰,曾公开质疑该制度将破坏大学长期形成的学术共同体。吴宓在当选部聘教授后,曾被联大同僚嘲讽为教育部的“汉奸”,颇能显示大学对教育部的敌意。联大教授姚从吾1942年写信给朱家骅抱怨说:“刻下教育当局妄自尊大,时欲统制学术研究之自由,玩弄大学教育。立夫先生不察,至费力多而成效少。”(42)《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2年5月8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历史研究所藏朱家骅档案301-01-23-238。姚从吾身为国民党联大党部的负责人,言论尚且如此,其他人的看法可以想见。王世杰在战时担任学审会常务委员,他批评大学教授资格审查完全掌控于教育部之手,“不过将最终审核权,由大学之手,移诸部中司长科长而已,其成绩必不佳耶”。(43)王世杰著,林美莉编校:《王世杰日记》(上册),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历史研究所2012年版,第423页。抗战后期,这一政策更为学界诟病。郑天挺认为“今日教育若未溃之痈疽”,“立夫主教且七年,滥账一篇,极难爬疏”。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即在于“立夫办党之法办之,几于不可收拾”。(44)郑天挺:《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下),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748、835、838页。1943年底,传言蒋梦麟将再掌教部;次年春,蒋介石又请朱家骅、王世杰出掌教育,二人均力辞。教育部长俨然烫手山芋。蒋不无困惑地问陈布雷,“教育何以无人愿作?”(45)郑天挺:《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下),第842页。
1944年底,朱家骅重掌教育部。朱在学界交游广泛,渊源深厚,抗战时期他和陈立夫在大学场域明争暗斗,上台后有意重新笼络人心,修正陈立夫的政策,教授治校呼声渐起。1945年2月,萧一山写信给朱家骅,他认为“对目前教育,非彻底改革不可”;学校之弊有三,“曰封建化,曰机关化,曰形态化”。(46)《萧一山致朱家骅函》(1945年2月10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历史研究所藏朱家骅档案,档案号:301-01-23-718。3月22日,姚从吾写信给朱家骅说,舆论一般认为“党已相当腐化,应网罗名流,以新中外耳目”。(47)《姚从吾致朱家骅函》(1945年3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历史研究所藏朱家骅档案,档案号:301-01-23-238。作为网罗学界名流的一种手段,朱家骅在国民党六大前夕曾有促成名流党员出任中央委员的设想,并得到各校领袖的支持。侍从室于4月8日电令陈立夫和朱家骅,在“各大学教授中保举最优秀之党员,每校二至三人”。二人于5月5日将98名最优秀党员名单上报。其中仅有陈寅恪、黎锦熙、孟宪承、何杰、杨端六、邓植仪、冯友兰和戴修瓒八位部聘教授列名其中。(48)《最优秀教授党员名册》(1945年5月5日),台湾“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案号:001-014151-00008。朱家骅的意图和办法与此前部聘教授似差异较大。
1945年3月,朱家骅主持召开学审会二届三次会议,专门提出“大学应如何实施教授治校案”。(49)《第二组审查会纪录》(1945年3月3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5/1349(3)。这是对战时政策的修正。在这次学审会上,与会委员讨论了已停办一年有余的部聘教授问题,最终没有形成决议。1946年,周鲠生领衔在国民参政会四届二次大会上更是提出“解放大学教育保障学术自由案”,该案不仅要求“大学应保持学府应有之自治,以期早日实现教授治校之目的”,而且提出“国立大学校长改用聘任,以由大学教授或从事研究之学者充任为原则”。(50)《解放大学教育保障学术自由案》,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典藏号:014-000301-0183。这是对战时教育统制政策的一种反动。在抗战末年学界倡导教授治校氛围中,部聘教授一策难以引起学界的呼应。1944年后部聘教授停聘,体现出抗战末年高等教育发展的转向。1952年,当时已迁台的“教育部”以“抗战胜利后,各校院部聘教授均未续聘,且实行以来,成效未彰,上项办法已无需要”,提请“行政院”将该项制度废止。(51)《教育部呈行政院废止部聘教授办法》(1952年4月30日),台湾“国史馆”藏“教育部档案”,档案号:019-030201-0136。
部聘教授是在战时教育统制背景下国民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国民政府试图在奖崇学术与统制教授之间寻求正向的相互激励,然而成效不彰。部聘教授的遴选和荐举本身得到了广泛的参与,但荣膺者在享有优崇名位之时,对于其蕴含的“统制”取向却少有认同。部聘教授的聘任交织着各方的矛盾,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教育部为保证该政策的实施,在遴选时重视学审会意见和学界票选结果,在聘任和调派上尊重教授本人和服务机关的意愿,尽量减少统制色彩,淡化行政权力,使政治统制的效果大打折扣。部聘教授1944年后暂停选聘,战后受到各方质疑,最终黯然落幕。部聘教授是选拔“国家学者”的一次重要尝试。一面体现国家意志,一面选拔学界精英,部聘教授的评聘,是试图在二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民国时期部聘教授制度的实施,提示出在大学治理中需融合学术与政治的多重需求,即国家学者的选拔如何体现示范性效应,以成为在国家建构中凝聚学界人心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