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历
冶金集团对所属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一级是冶金集团,二级有50 家直管单位、8个二级公司,三级有54 家企业,均为二级公司所属企业。按照三级管理架构建立了冶金集团、二级单位、二级公司所属单位的三级资金管理体系。在三级资金管理体系中,冶金集团对所有单位资金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和分级管理,对二级单位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各二级公司对所属三级单位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预算控制。
1.建立制度体系。为做好冶金集团的资金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了各层级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中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资金管理的纲领性管理规章制度,对全集团的资金进行合规性和约束性管理。各二级、三级单位依据冶金集团下发的有关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资金管理,严防资金风险。
2.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体系。冶金集团为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对50 家直管单位实施资金收支两条线集中管理,各收支两条线单位须将所有货币资金收入存入集团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由银行按与冶金集团签订的协议将各单位存款实时划入冶金集团收支两条线资金总账户,冶金集团根据已审定的各单位资金支出预算,按资金需求额和支付进度下拨资金。如下拨的资金不需支付或暂缓支付,需将资金重新上划到集团公司,需要时再行下拨。同时,为了保证紧急资金支付的需要,给各单位按收入额核定了20~50 万元的账存资金余额。
3.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体系。冶金集团对各二级公司实施分级授权管理,各二级公司对所属三级单位的资金实施直接管理,冶金集团对各二级公司及其所属三级企业实施制度化管理,冶金集团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资金管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各二级公司和二级公司所属单位须严格执行。
4.各二级公司所属单位需按冶金集团的有关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和各二级公司的资金管理要求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1.冶金集团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各单位资金进行管理。财务运营部是冶金集团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生产运营部、人力资源部、战略发展部、管理合规部等部门是冶金集团资金管理的协同管理部门。
(1)冶金集团财务运营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全集团资金运营和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全集团资金全面预算管理,编制全集团总体资金预算,统筹全集团资金运作;负责对各单位银行账户开立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实行收支两条线单位的资金实施集中管理;协调银行优化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推进和完善全集团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2)冶金集团生产运营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单位销售回款、营业费用、采购和制造费用年度资金预算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资金回款责任落实情况和采购、制造费用等资金使用情况,对全集团销售回款、营业费用支出及采购和制造费用等预算执行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3)冶金集团人力资源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单位工资、外雇劳务费、福利费用、教育经费等资金支出年度预算和月份资金支出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工资发放及职工福利待遇支出资金使用情况,对全集团工资和与职工相关的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4)冶金集团战略发展部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各单位上报的研发费用、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建等资本性支出年预算,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和固定资产购建安排审核每月具体资金支付计划,并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分析。
(5)冶金集团管理合规部管理职责。负责对各单位调整注册资本和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开展必要性、合规性审查,提出专业意见,对各单位投资支出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分析,按投资比例及时收取收益,投资到期收回投资。
2.各二级直管单位、二级公司职能部门按冶金集团对口主管部门要求,承接工作任务,相应做好各专业系统的资金管理工作。其中,财务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销售、采购(供应)、生产、设备、人力资源、企管、办公室等部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协同管理部门。
3. 冶金集团授权各二级公司对所属三级单位进行资金管理,各二级公司的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是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对二级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资金管理责任;二级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按冶金集团对口主管部门要求承接工作任务,做好本专业系统对所属三级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4.各三级单位的负责人、各专业部门分别是本单位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企业资金进行管理。
1.资金账户管理。规范各单位只保留基本结算账户、收支两条线账户,有贷款的单位保留贷款账户,对其它账户进行清理注销,新开立银行账户需报请冶金集团财务运营部批准后办理。各二级公司监管所属三级单位的银行账户,并按冶金集团要求及时上报账户管理情况。
各单位在基本结算账户开通网上银行对外资金结算业务、电子承兑汇票结算业务,财务发放、工资薪金代发业务。原则上不允许再发生现金支付业务,不再接收纸制承兑汇票业务。
2.资金预算管理。冶金集团对各直管单位和二级公司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在预算范围内的资金支出业务由冶金集团授权各直管单位和二级公司按预算进行审核支付。但对于各直管单位、二级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项目投资、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贷款或融资”业务,需报冶金集团审批,经冶金集团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由于生产经营业务增加而增加的资金收支,各单位需提出调整预算申请,依据冶金集团审定下达的调整预算进行资金审核支付。
冶金集团授权各二级公司对其所属单位日常实施资金预算管理,依据预算按月审核所属单位资金收支。所属三级单位按上级公司审定的预算进行日常资金收支管理。
3.资金内部控制。冶金集团要求各单位逐级建立健全资金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流程,依据内控制度和流程支付资金。
一是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严格做到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与经办岗位要相互分离,资金核算和出纳业务必须岗位分离,银行票据购买、管理、填写和印章保管应相互分离,分人担任,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全过程。
二是要求各单位销售部门是按合同催收货款、按清欠任务清收债权,严禁拖延或不作为,造成回款延迟或形成呆死债权。资金回款为现金和承兑汇票时,须及时交给财务部门入账,不允许私自保管或坐支使用。
三是要求各单位采购、设备、办公室等相关责任部门因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采购时,必须严格按企业内部审批程序事前办理付款申请,申请中必须有具体付款用途、用款金额、经办人等内容,经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
四是要求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严格依据企业工资分配办法及考勤等情况提报工资发放申请,并报经冶金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才能交由财务部门办理工资发放。对外雇劳务或委派劳务要严加管理,杜绝通过虚增外雇人员方式套取企业资金。
五是严格费用核销审核。要求经办人员在审定的费用预算限额内,依据管理和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费用支出或报销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审签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或报销。对差旅费等有预借款的人员,出差或业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核销并退回多借费用。
1.加强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确保冶金集团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是要求各直管单位和二级公司依据冶金集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资金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的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职能部门等均要承担起各自责任。二是要求二级公司重点加大对所属三级公司和各工程单位分公司或事业部的垂直管理工作力度,杜绝“以包代管”的纵容放权式管理。三是逐级强化资金支出预算的审批与拨付,做到事前审核把关、事中控制监督、事后检查考核,严厉杜绝“预算外、个人手机银行收付、非企业网银支付”等各类不合规的资金收支现象发生。四是严禁民间借贷,防控资金损失和连带风险。五是要求冶金集团监事会、审计部门按职责对各单位资金管理情况开展常规性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对违反《冶金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事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2.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一是各单位购买有价证券需上报集团公司批准,严禁擅自购买。二是各二级公司要按冶金集团预算管理的要求组织所属单位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审核后上报冶金集团公司,按冶金集团审定下达的年度预算,结合所属单位每月生产经营实际对所属单位的资金进行日常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各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增补年度资金预算或月份资金收支计划时,各单位须履行报集团公司审批程序。四是各单位的“项目投资、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贷款或融资”业务,需事前报冶金集团审批,按冶金集团批复意见执行,收到冶金集团同意批复意见后,再履行资金放行程序方可支付。五是各单位发生经济纠纷或诉讼影响资金安全时,应及时告知财务部门采取措施防范资金风险,同时上报冶金集团。当发生或涉及重大诉讼和仲裁、本单位存款或应收票据及有价证券等到期已确认不能收回、本单位因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导致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出现异常变动及其他重大事项时,各单位必须立即向冶金集团报告。六是各单位要对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融资和财务费用、资金回款率、资金周转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情况进行月份、季度和全年分析,并于每月、季度、年度终了后5个、7个、10个工作日内上报冶金集团。各二级公司需对所属单位上报的资金分析进行汇总分析后上报冶金集团。
3.加强资金风险防范。集团层面的资金风险防范,主要是从资金流动、周转效率、债务风险等方面进行指标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冶金集团总体资金风险。各直管单位和二级公司层面的资金风险防范是重头戏,要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加大资金风险管控力度。尤其是二级公司要对所属三级单位的资金实施资金风险监控与预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防止个别单位局部风险引发全公司系统风险,防范和化解本公司总体资金风险。
一是坚持按月召开预算会和资金平衡会,严格执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管控资金收支。按月组织财务和各专业部门对所属企业的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次月资金收支计划进行初审,对本公司总体资金收支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汇总上报冶金集团审定。原则上,不允许编制赤字计划。日常依据冶金集团审定的资金收支月计划,组织货币回笼、安排生产经营资金支出,按平衡后的各所属单位的资金收支计划办理日常的资金审核与拨付,并控制、监督、检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二是严格按资金支付顺序,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收支,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必须要保证税费的支付,严禁形成新欠税费及滞纳金的发生,资金支付顺序如下:(1)税金及附加支出;(2)各类社保等保障性的支出;(3)生产经营必须的能源费、原辅材料支出;(4)职工工资及劳务支出;(5)职工各项福利支出;(6)资本性支出。
三是各单位要对本企业现金流量、资金使用效率及筹融资、资产负债率等进行定期跟踪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提前做好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和管理机制,跟踪研判市场形势和客户资信状态,规范管理流程,制定和完善收、付款管理责任制度,跟踪研判市场形势和客户资信状态,对收、付款政策及时做出调整,从源头上防范资金风险。
五是制定收取和使用商业汇票的管理规定,规避商业汇票特别是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到期兑付的风险。对可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合同、客户、出票银行或单位等进行严格的前置风险预测和评估,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开通银行电子承兑汇票结算系统,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网上操作,避免收取纸质票据难验真伪的风险,同时对商业承兑汇票要求手动操作,避免自动接收可能产生票据到期日延长、出票人违约等风险。集团公司按照“谁收取谁使用”原则,依据资金支出计划优先下拨使用承兑汇票,同时出台激励使用承兑汇票的政策,对多使用承兑汇票的单位按多支付额计奖,对大额承兑汇票进行拆分支付,尽可能提前释放风险。对到期的承兑汇票,在到期前3个工作日办理到期票据的解付手续,如票据到期无法解付或客户不付款,则责成收取汇票单位的销售部门及时与对方协商付款事宜,严防风险。
六是严格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和财务印鉴使用的审核控制程序,强化对用章用印文书、合同文本等法律合规性审查,规避损失。
结束语:资金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血脉,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加强国有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和风险防范,有效规避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立稳固的资金管理体系、逐级明晰管理责任、严格规范资金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企业资金运营和预算管控、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是提升国有企业集团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