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四维一体”防止规模性返贫长效机制构建

2022-02-05 06:47卢芳许西安财经大学陕西西安7006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群体攻坚机制

文/卢芳许 钟 海(..西安财经大学,陕西西安 7006)

内容提要:贫困治理政策亟需适时而变并朝着新的治理方向及时做出调整。通过对比脱贫攻坚时期与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贫困治理目标、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范式的转变,厘清返贫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通过落实“吹哨人”责任,完善防返贫监测机制;强化多元共治,构建党政社协同治理机制;拓宽发展渠道,构建持续增收内生动力机制;优化扶贫政策,建立政策动态调试机制等“四维一体”防返贫长效机制,破解返贫风险、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后脱贫时期,在贫困质态转轨、共同富裕理念导向下[1],“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地转移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设立5年过渡期,进一步夯实脱贫成果。贫困治理经历着“扶贫战略”向“防返贫”为主的贫困治理战略转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如何构建乡村振兴背景下多维防返贫长效机制,对于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以及实现农村共同富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学界对于防返贫研究主要从返贫诱因和防返贫治理两大主线展开:

(一)返贫诱因研究

返贫诱因可归纳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2],进一步大致又可细分为四个层面,即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导致返贫、因灾返贫、资源禀赋不足导致返贫、政策变动导致返贫等[3]。能力发展不足其实质是应对风险过程中“抗逆力”不强,天然的脆弱性和抵御风险能力不足导致返贫[4]。贫困的根源也离不开根深蒂固的心理因素,贫困主体自身意识淡薄和脱贫动力不足、能力不强、观念落后等因素对其有着长期影响,也是贫困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5]。一些微小的市场波动,或是政策的退出都会使其重新陷入贫困[6]。另外,自然灾害和资源禀赋短板与贫困高度相关,在广度上和深度上远高于其他诱因[7][8]。 政策变动导致的返贫是在致贫和返贫风险因子并未消除之前,一旦反贫困干预力量减弱或退出,而导致脱贫人口收入水平大幅波动进而诱发返贫的现象[9]。此外,部分地区重视“生存性贫困”,轻视“发展性贫困”,也会导致区域性帮扶制度与政策举措碎片化,诱发贫困代际传递等次生问题[10]。

(二)防返贫治理研究

贫困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始终。关于防返贫治理,更多学者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微观层面进行治理路径分析。首先,从宏观层面看,通过国家制度安排、人力资本投入、建立常规化扶贫机制等措施是遏制农村返贫现象的有力措施[11]。而建立风险纾解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实现对冲返贫风险[12]。政策协同则是防止返贫的最后保障,通过提升医疗服务和保险制度能够斩断因病返贫的生成路径[13]。弥补政策漏洞、完善顶层设计,织牢“社会安全防护网”可以实现对各种风险冲击的消解[14]。除此之外,范和生[15]、包国宪和杨瑚[16]提出加快返贫预警机制建设,通过加强前期预防实现返贫风险化解。其次,从中观层面看,通过对不同政策工具进行选择,避免陷入贫困治理“内卷化”的泥潭[17]。依托产业,创新防返贫产业机制开展贫困治理,是常规之路,更是重点模式[18]。 同时,脱贫家庭在发展产业基础上依托家庭资产禀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能有效防止返贫现象发生[19]。最后,从微观层面看,能力贫困是贫困产生的根源,志智双扶既是脱贫攻坚的目标要求,又是实现脱贫的重要手段[20]。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或内生动力是防止返贫的根本之举,依靠脱贫群体发展自身能力是有效应对各种致贫因素和实现脱贫对象稳定脱贫的根本路径[21]。脱贫地区应以市场为导向提升农户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普及农业实用技术的同时加强脱贫户新教育投入,提升高质量教育供给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对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22]。

综上所述,学界关于防返贫治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对返贫诱因、防返贫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将返贫诱因归纳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且达成了广泛共识。但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如何保证脱贫攻坚完成后不留工作空白,实现制度性长效治理,构建多维防返贫长效机制成为过渡期的首要任务。就目前而言,更多学术成果仍在返贫问题探寻与碎片化治理措施上展示问题多,应对措施相对零散化、碎片化,缺少整体性的机制构建。本文通过明晰贫困治理的焦点和侧重点的变化,剖析返贫诱因,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可持续的“四维一体”防止规模性返贫长效机制,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过渡。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贫困治理的新特点

(一)治理目标:“绝对贫困治理”转向“相对贫困治理”

绝对贫困也称为“生存贫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消除绝对贫困。2020年之后的脱贫开启了一个由消除 “原发性积累型绝对贫困”向解决“次生性新增型相对贫困”迈进的新阶段[23]。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贫困治理主要是防止相对贫困或非贫困向绝对贫困的逆向转化。当然,这一贫困治理目标的改变是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而决定的。第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表现为对物质需要、生理需求、社会性需要、心理需求等要素的满足。目前,在“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下,物质需要和生理需要基本得到解决,转而上升到对社会性需要及心理需要层面的追求,这也就涉及到需要通过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来完成。第二,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导致相对贫困出现的根源性问题。今后相对贫困治理将聚焦于平衡东西差距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来,而这也必然牵扯解决相对贫困的多维性、动态性及发展性等特点,也导致相对贫困的治理工作将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

(二)治理策略:“扶贫减贫”转向“防规模性返贫”

我国贫困治理格局随着脱贫攻坚的顺利完成已发生重大而深刻的转变,贫困治理呈现新形势、新特点。2020年后的贫困治理由长期以来的“扶贫战略”向“防返贫战略”作出动态调整,旨在于已有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扶贫模式,继续发展产业扶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逐步建立健全贫困治理体系使之科学化、综合化。这不仅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也是对防返贫增加的多重防护,蕴含着扶贫与防返贫的双重内涵。在未来贫困治理过程中要着重关注以下问题:第一,要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尤其是要注重政策协同,避免因贫困治理格局变化进而导致扶贫资源断崖式退出造成新的贫困问题出现;第二,在新时代防返贫治理目标下,总结已有脱贫攻坚成功经验,构建新的防返贫治理政策体系;第三,构建多维防返贫长效机制,防止已脱贫群体或相对贫困群体重新返贫,落入“福利陷阱”,并将“防返贫”工作内嵌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阶段”战略部署中,使之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的工作重点。

(三)治理手段:“运动式攻坚”转向“常态化治理”

贫困治理内嵌于国家治理之中,2020年后贫困治理需要根据贫困治理阶段的转变及时调整。贫困治理常态化也就意味着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和责任明晰化。首先,贫困治理常态化就是要将贫困治理作为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通过统筹城乡建立网格化贫困治理机制,解决脱贫攻坚时期的工作空白。而贫困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就是要继续延续脱贫攻坚时期的成功经验,继续完善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对口帮扶、社会组织参与等帮扶政策,为防止返贫提供理论和经验。同时,继续发展产业扶贫并建立长效机制,以脱贫地区的资源为依托,对已有产业进行培育和升级,延长产业链和发展高质量产业使脱贫群体的生活质量得到持续提升,在此基础上,继续对脱贫群体能力进行开发,提高其参与到脱贫后续发展中的积极性。此外,贫困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还需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作为保障,密切监测已脱贫群体、贫困边缘群体、相对贫困群体的演化状态,以便及时调整贫困治理方案进行干预,防止此类群体逆向发展。其次,贫困治理责任明晰化就是各级政府权责统一,通过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贫困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统筹各职能部门防止其在贫困治理中的相互推诿,将政府各部门职责进行制度化划分,推动贫困治理纵向深入到底。

总之,转型期的贫困治理重在长远谋划与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将工作机制、责任机制、监测机制等进行动态化调试,为贫困治理常态化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但仍需注意的是,贫困治理机制转型是一项长期工作,具有一定的时序性,“十四五”期间作为防返贫治理的过渡期,将为后续防返贫提供制度化参照样本。

(四)治理内容:“脆弱性治理”转向“韧性治理”

脆弱性反映了系统遭受外部威胁的可能性,脆弱性治理更加强调识别外界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可能后果[24],而通常在贫困治理过程中,贫困群体或多或少因难以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导致贫困突发。脱贫攻坚时期脆弱性治理更加强调对风险事件的及时监测或建立防御性措施进行干预,通过发展内生动力、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等降低贫困群体的自身脆弱性(包括身体状况、知识技能),也通过强化外在帮扶、增加生计资源禀赋、优化外部生产条件等弥补外部脆弱性。通常而言,脆弱性程度越高,抗逆性越差,返贫风险系数也就越高。从短期来看,依托外界力量介入、由上至下的贫困治理措施往往见效快、周期短,既能解决长期以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又能立竿见影,快速提升贫困群体的生活水平。但从长远角度看,贫困治理政策具有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借力脱贫终究不是长久之道,若不从贫困群体自身脆弱性出发,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持续性,则会导致其在面对突发外部风险事件中难以有效应对与自我恢复,更容易落入“福利陷阱”。

增强脱贫群体自我修复能力与抗逆力,从而提升脱贫户主体韧性是新时代背景下贫困治理范式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贫困治理策略从依靠“外力介入”向“自主应对”的动态调整[25]。脱贫地区韧性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促进已脱贫群体抗风险扰动能力、自我修复能力、危机应对能力等,其韧性治理理念与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在未来的防返贫治理过程中增强已脱贫群体主体韧性将是破局之道。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返贫风险的因素分析

从以往脱贫攻坚治理经验来看,往往导致返贫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突发事件引起的收入锐减、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性稳定性不强、缺乏生计资源禀赋的脱贫地区难以长期为继、扶贫政策因时而变的短期效应,都是造成已脱贫地区具有返贫风险的主要诱因,而返贫现象往往是内外双生型诱因于一体的集合。

(一)客观因素:突发事件诱致农民收入增长韧性减弱

突发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与返贫风险紧紧相扣,既限制了已脱贫群体的外在收入来源,也势必破坏家庭及个人的已有财产,甚至严重威胁到居民生命安全,因此突发事件成为返贫高风险的关键诱因。突发事件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难以回避和剥离的现实难题,尤其是已脱贫群体底子薄弱,抗风险能力差,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抗逆性不强,通过外出就业务工实现脱贫的家庭在应对不可控灾害过程中很容易一夜之间被打回原形。另外返贫风险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原先划定的贫困连片区多数具有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不完备、产业结构匮乏等特征,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灾害等外部风险事件在这些地方发生时,返贫风险将会倍增,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突发事件造成已脱贫群体返贫具有不可抗拒性。

(二)主观因素: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性与稳定性孱弱

新时代背景下已脱贫农民群体的内生动力都是基于对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长期以来受贫困折磨,迫切想要摆脱贫困的现实愿望是推动贫困治理持续向好的现实基础。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和化解返贫风险关键在于增强农户自身脱贫动力,动力愈足实现永久脱贫的可能性越高。习近平指出:“摆脱贫困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维的贫困。”Lewis认为贫困人群的贫困根源在于其主动或被动接受了贫困文化,从而形成固化为一种思维定式和行为模式,并由此解释了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26]。智志并举短期见成效,长期可持续,大力发展文化教育,提升已脱贫群体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性,强化主体意识是防返贫治理的核心维度。物质贫穷是社会资本积累过程中必然经历的过程,而治贫不治愚,相当于治标不治本,若已脱贫群体依旧精神委顿无法摆脱“等靠要”等慵懒思想,内生动力持续性不强,脱贫意志无法得到有效唤醒,那么无疑是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前的一道难题,既增加基层贫困治理工作难度,也会加大国家在扶贫治理中的投入,当输血式帮扶政策退出后脱贫户因享受不到各种优惠政策,很容易再次迈上返贫道路。

归根结底,内生脱贫动力后劲不足是导致返贫发生的根源性问题。当前客观存在的返贫风险群体中很大程度也表明这一点,内生动力不足通常表现为脱贫意志力不坚定、知识技能贫乏,而由此导致其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单一保守的脱贫思想。另外基层扶贫“同质化”与内生脱贫动力不足的矛盾是贫困治理面临的又一实践困境,外部扶贫资源追求短期、高效应,扶贫政策呈现出单一片面化,若不唤醒已脱贫群体的脱贫意志,积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参与性,发挥其自主创造性,则难以使外在帮扶与内生动力形成合力,脱贫的稳定性就得不到保障,已脱贫群体返贫风险也就得不到有效控制。因此,在与返贫问题斗争过程中,必须坚持智志并举,发挥已脱贫群体主观能动性,让其愿意学知识、长技能,提升农户韧性,强化返贫风险应对能力。

(三)外部因素:扶贫减贫政策长期效应薄弱

随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贫困治理实现了渐进式的变革与机制创新,贫困治理战略逐步由“扶贫”向“防返贫”新的贫困治理战略框架转移,反贫困政策也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背景下发生迁移,以确保不同时期脱贫群众生活状况得到持续性改善。反贫困政策是我国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也是经过科学研判和理性选择的结果,通过采取易地搬迁、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政策兜底保障、转移就业等一系列具体脱贫措施,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得到极大改善,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也基本完成。

与此同时,在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前提下,仍需尽量规避因政策迁移带来的不利影响,与之相关的政策退出带来的福利政策消减,将影响脱贫成果的稳定性,造成再次陷入贫困的可能。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脱贫攻坚顺利完成也离不开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根据中央财政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年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在驻村帮扶工作上累计派出290多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加强一线扶贫人员的扶贫能力建设。面对内生动力后劲不足的脱贫群体,政策变化所带来的负面效果将会进一步放大。

(四)内生因素:生计资源禀赋不足与后续发展羸弱

生计资源禀赋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和获得的、可协调动员用于生产、消费和改善基本生活状况的资源配置总和,其水平的高低决定脱贫人口返贫的基本面相[27]。已脱贫群体往往伴随着经济发展薄弱、生计资源有限的现实困境,在实际发展中若得不到外在输血式帮扶,其可以操控用以脱贫的生产资料也将随之消耗殆尽。生计资源禀赋根据其所属主体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共生计资源与私人生计资源,其中私人生计资源主要来自于经济收入和自身人力资本,通过农业收入以及自身劳动换取所得,另外也包括住房等物质资料、人际关系等社会资本、自然环境等自然资本。公共生计资源通常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卫生、教育等,也包括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总而言之,私人生计资源与公共生计资源相互融合互补,前者是后者施与帮助的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兜底保障,合理配置私人生计资源与公共生计资源就越有利于实现脱贫群体的持续性增收与发展动力,纾解返贫风险。生存资料禀赋严重不足的群体受各种风险性因素制约,传统农业生产杯水车薪,外出就业也难以实现长期的稳定收入,加之大多贫困群体所处环境与城市公共服务相比相去甚远,医疗水平较低、教育保障不足、公共服务不均衡都是导致返贫的风险点。所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并不简单。

五、乡村振兴背景下“四维一体”防止规模性返贫长效机制构建

(一)落实吹哨责任,完善防返贫监测机制

对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传统农户而言,脱贫首先要实现收入持续性增加,物质财富不断丰富。同时,要实现对风险的抵抗性,打造农户韧性,防止因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波动导致再次陷入贫困旋涡。

一是建立防止规模性返贫动态检测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基层常态化监测等建立已脱贫群体的动态监测平台,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并动态预警风险对象发展状况,通过各种工具实时监测、远程操控多主体高效互动,充分发挥手机、微信、入户调查走访等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监测机制。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防规模性返贫基层队伍。建立一支由村党支部领导、村干部带头、充分吸纳优秀人才参与其中的防返贫监测队伍,尤其是要根据当地容易发生的风险事件配备公共卫生防控人员、气象与地质灾害监测员、帮扶责任人等,定期组织人员巡查工作,深入具有返贫风险群众家庭实时监测,及时上门问诊化解返贫风险,避免扩大化。

三是建立防规模性返贫资产良性运行评价机制。要建立扶贫资产监管机构,实时统计以集体为单位的扶贫资产状况,确保其在用途上的精细化、合理化、规范化,让有限的扶贫资源精准到户到人,发挥其最大功效,为防返贫监测机制的平稳运行提供物质保障。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打造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反贫困政策布局、政策倾斜提供数据参考。

目前的减贫政策正是基于对传统小农进行赋能,稳定小农家庭安全基础上作出的宏观政策安排,脱贫摘帽完成后建立防返贫监测机制即是增强农户抗逆性的重要环节,关口前移,“防”在前,“治”在后,防治结合构建防返贫的第一道关卡。由于已脱贫群体具有较强的动态变化特征,脱贫后的防返贫工作主线仍需适时调整,根据返贫风险发生的不同维度,要在既有监测手段基础上深化落实,实现监控区域全覆盖,监测对象无死角。

(二)强化多元共治,构建党政社协同治理机制

党政社协同治理作为乡村振兴背景下贫困治理的新路径,其关键在于促进党委、政府与社会三者的协同互动。构建党政社协同治理机制应注意三个要点:

一是坚定贯彻落实党建引领机制。坚持党政社协同治理机制中党的领导地位,通过党的领导促进贫困治理目标的总体实现。要时刻牢记我国贫困治理的根本前提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优势及价值导向可以从更高维度决定我国贫困治理的目标设定及贫困战略的实施能力。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优势体现在能够快速整合社会资源及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借助其组织领导优势能够更好地推进我国的贫困治理工作。同时依托各级党委的党建工作可以避免党政社在我国贫困治理工作中的理念冲突和价值冲突,提高三者在贫困治理工作中的配合性,摆脱长期以来的碎片化困境,推进构建党政社的协同治理机制;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导向不仅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能更新我国贫困治理的理念及治理思路。因此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党的领导是我国贫困治理共同体的制度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机制。在推进贫困治理的进程中要坚持以政府为核心构建防返贫治理协同体系。对于当前的防返贫治理工作,政府应该坚持开放原则,与不同贫困治理主体构建互利、互信、互赖的关系,可以通过政府的政策引领、各主体间的信息共享、资源配置等方式,搭建贫困治理合作平台,积极促进多元贫困治理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多个贫困治理主体的差异化、对称性和互惠性。同时政府还需要防止贫困治理中存在的多个主体利益冲突问题的出现,及时调解贫困治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从而实现贫困治理与社会稳定相统一。

三是积极构建社会力量有效参与机制。构建以社会内生需求为导向的贫困治理模式,重视贫困治理过程中的社会自身需求。这就要求贫困治理必须紧密联系贫困人口的内在需求,只有充分了解贫困人口的贫困成因和分布状况后才能够实行政策干预,并结合贫困人口分布变化、需求水平和贫困原因及时调整贫困治理模式。因此专业人才队伍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应在开展调查活动、推进驻村帮扶活动和防返贫动态监测活动中引进或培训相应专业人才,帮助解决贫困治理进程中的人才紧缺问题。同时在贫困治理进程中要尊重和支持当地贫困人口的公共伦理价值观念,充分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在充分挖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贫困治理工作。此外还需要创新当前信息管理机制,构建良好的协同治理模式。在当前防止返贫的强制压力形势下,推动形成返贫风险监测的长期合作、联动共享和利益联动机制尤为重要。要不断完善贫困回归风险监测的长效合作机制、联动共享机制和利益联动机制,形成相互促进的治理共同体,构建良好的协同治理模式。

(三)拓宽发展渠道,构建持续增收内生动力机制

通过对脱贫人口动态监测,进而建立起稳定完善的持续增收内生动力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开拓其就业视野与就业渠道、稳定其家庭收入来源,因地制宜地构建立体防返贫传输战略路径,确保各类具有返贫风险的群体早日摆脱贫困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依靠当前科技及网络平台推进脱贫、扶贫及防返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推模式,也是贫困人口脱贫及防止返贫的一剂良药。很多贫困地区都有着当地的特色产品,比如特色农产品、特色手工艺品、特色水产品、特色加工食品等,开展当地特色产业扶贫,有助于增加当地贫困人口就业机会,提高当地贫困人口收入。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个别贫困地区的基层政府及驻村干部并未达到党中央的扶贫要求,或是照搬照套其他地区的产业扶贫模式,使得产业扶贫出现盲目跟风、没有当地特色、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必然导致返贫现象的出现,因此,必须创新防返贫机制。大多数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还是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发展特色产业是稳定扶贫的基础。对此应该从制定产业政策、资金和人才三方面着手,强化深度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政策倾斜;完善与企业等经营主体间的产业发展利益关联机制,通过长期合作形式形成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双赢模式;与此同时,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通过专项培训、人才交流、选拔等措施,完善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持。

二是深入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对于依靠外出务工脱贫的农民群体,要注意创造和保障其就业机会,防止返贫现象的出现。基层政府可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促进企业在贫困地区吸纳劳动力,为当地带来就业机会,缓解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大量劳动力回乡问题。同时针对贫困人群组织开展培训,根据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并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四)优化治贫政策,构建政策动态调适机制

随着贫困治理格局和贫困治理任务的转变,针对防返贫治理需要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既有政策转型与创新,建立起前后平稳衔接、内容互不重叠的贫困治理政策体系。

一是健全分类管理与分类施策的政策配套体系。重点关注做好易返贫对象政策倾斜,有针对性地帮助增加家庭收入、优化收入结构,加强兜底保障,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要保证已有扶贫政策的总体稳定性,尤其是要继续加大对脱贫户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实现社会兜底保障政策的“安全防护网”功能,避免各类综合性保障政策的断崖式退出。另外,对防返贫的任务目标不能放松,对相关责任干部的督查工作、考核指标等政策不变,也要及时弥补已脱贫地区发展短板,继续通过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专项扶贫资金、发展产业等政策措施打牢基础,以更加普适性政策抑制贫困再生、破解贫困韧性,确保已脱贫的低收入群体不会再次陷入贫困旋涡。

二是构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政策梯队跟进机制。科学设置脱贫摘帽后新的贫困测量标准,在已有贫困指标基础上将公共服务水平、教育水平等综合性指标纳入其中,并在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指导下统筹解决脱贫群体能力提升与贫困边缘农户防返贫等问题。在产业扶贫政策方面,继续加大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并适当调整产业结构,打造多元化、个性化的特色产品,通过结合地区资源禀赋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打造品牌优势,培育发展潜力强、收益稳定的现代特色优势产业。在易地搬迁政策方面,要重点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与就业问题,确保其在脱离原有生产环境后能融入新的生活环境中,完善易地搬迁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已脱贫人口在新环境中能就业、稳得住。在社会保障政策方面,贫困群体脱贫摘帽后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政策,通过将扶贫政策动态化调整,适当关注未被纳入扶贫范围的贫困边缘群体,尤其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灾或因病有返贫风险的家庭等,通过对这些低收入人群进行政策倾斜,筑牢第一道基础性防返贫监测线。

三是在调整既有扶贫政策基础上持续做好政策优化升级。出台一批针对贫困边缘群体的优惠政策,通过劳务补助、就业支持、技能培训等特惠性政策支持,防止已脱贫群体返贫、贫困边缘群体向绝对贫困转化,切实增强已脱贫地区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结论

脱贫攻坚具有突击性、紧迫性特点,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而防返贫工作则是一项长期事业。当前贫困治理在自主性脱贫与防返贫政策倒逼压力相结合的背景下,贫困治理目标、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模式发生了巨大转变,要谨防一边脱贫、一边返贫的恶性循环。本文在厘清返贫诱因的基础上试图建立“四维一体”防返贫长效机制纾解返贫风险,也深刻意识到贫困发展的动态变化,不同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贫困标准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在既有成果基础上要保证扶贫政策的平稳过渡及防返贫政策的长期有效性和稳定性,善于总结已有脱贫经验,丰富反贫困工作的实践内涵,在未来防返贫治理中关口前移,增强脱贫韧性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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