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白桦 毕苗苗
(内蒙古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80)
《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出自20世纪美国著名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7—1961.7)。《老人与海》内容简短,但却蕴含丰厚意义及文学价值。经卓越亚马逊图书网检索可知,其库存、在售的中译本达三十余种。较为著名的译本主要来自张爱玲 (1955)、海观(1956)、吴劳(1987)及余光中(1957、2010)等人。但是上述几位译者大多属于《老人与海》的前译,对当下社会文化大环境的考量不够,难以满足现代读者的审美趣味。2011年,正值海明威去世50周年之际,张白桦重译《老人与海》(以下简称张译)。值得一提的是,该译本的电子书在当当网世界名著畅销榜上连续三年排名第1,纸质书排名第27。本文将以德里达“经济法则”为支撑,对张译《老人与海》进行剖析,揭示出德里达“经济法则”可有效打破译者的两难境地,对翻译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雅 克·德 里 达 (Jacques Derrida,1930.7—2004.10),西方解构主义哲学代表人物。“经济法则”一词来源于其众多著名期刊文章中的一篇——《什么是“相关的”翻译》(What Is a"Relevant"Translation)。
1998年,德里达于法国文学翻译协会(ATLAS)做了一场演讲,题为“什么是‘相关的’的翻译”。2001年,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将其译成英文刊登于《批评探索》(Critical Inquiry)杂志。贾欣岚和刘轶菲认为,德里达在该文中所提出的“相关的”翻译是理想的翻译,这一理想的翻译要传递原文“最正确的、合适的、相关的、明确的、惯用的”语言[3]。然而,这一理想的翻译又是因人而异的,这就使这一概念内部本身存在一定的矛盾。为调和这一矛盾,德里达提出“经济法则”。该法则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即“质”(quality)“量”(quantity)原则及其“中间性”(in-betweenness)。杨金月认为“质”的原则要求用最可能适当的方式,最可能相关的方式把原文里最恰当的意思搬回家来[4]。即翻译要用最适当的语言与方式把与原文相关的外延与内涵尽可能地表现出来。为了实现“质”的原则,译文通常会变得冗余繁复。因此,德里达提出“量”的原则,该原则涉及词汇单位的数量问题,它要求译文必须在量上与原文相近,用以约束译者在翻译时出现过多的主观阐释。以上为“经济法则”所涉及到的第一大方面。由“经济法则”第一大方面可知,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质”与“量”的原则经常相互冲突,且难以实现。因此,德里达又提出,译者要寻找一条“中间路线”,在“质”与“量”之间实现平衡,以实现最“适当的”翻译,这就是“经济法则”的第二大方面——“经济法则”的“中间性”(in-betweenness)。综合了“质”(quality)与“量”(quantity)的“经济法则”在严格意义上决定着翻译的本质,可有效指导翻译实践。
德里达在阐释其对可译性问题的立场时,将文本中的专有名词、词的多义性以及多语言混杂归结为导致文章不可译的重要因素[5]。下面拟用德里达“经济法则”,并从上述三大挑战——专有名词、词的多义性以及多语言的混杂对《老人与海》张译本进行分析。根据德里达“经济法则”,译者为有效应对上述三大挑战,分别采取了直译、直译添加脚注以及意译三种翻译方法,实现了较为“经济的”译文,进而表明,德里达“经济法则”对翻译方法的选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德里达在其文章《巴别塔》(Des Tours de Babel)以“Babel”一词为例,对专有名词在翻译中所造成的阻碍作出了阐释:专有名词“Babel”既指向“上帝之城”,但又被赋予了普通名词的含义,即“变乱”“混乱”[6]。这要归结于其背后的历史文化渊源。历史上,新巴比伦国王灭掉犹太国王,拆毁犹太人的圣城耶路撒冷,于是,巴比伦人的“神之门”在犹太人眼里充满了罪恶,“Babel”一词也就被赋予了“变乱”“混乱”之意。可见,像“Babel”这样的专有名词与其特定的文化背景联系紧密,其翻译难度可见一斑。根据“经济法则”,译者要保持译文在“质”与“量”上的平衡,实现较为“经济的”译文。因此,在“经济法则”指导下,译者为应对专有名词这一挑战时,采取了直译及直译添加脚注的翻译方法,为指导其对专有名词的翻译提供了可行之法。
《老人与海》中不乏大量负载深刻文化内涵的专有名词,如地名、人名等。通过仔细阅读原文,发现原文中共有专有名词136处。其中,译者于76处直译,60处作直译添加脚注处理。下面,作者将分别选取其中各一例进行分析:
1.直译
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分析该研究数据,计数资料以[n(%)]表示,行 χ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行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原文:He had been pulled down tight onto the bow and his face was in the cut slice of dolphin and he could not move.[7]83
译文:老人被拉倒了,脸贴在那片切下的鲯鳅肉上,紧紧地靠在船头,一动都不能动。[7]4
根据德里达“经济法则”,翻译过程中,译者要使译文在“质”和“量”上实现最大程度的平衡。由于“鲯鳅”在国内的一些生鲜超市当中有所见,且为了实现“经济法则”中“质”和“量”两大原则,译者在处理专有名词“Dolphin”时采取了直译的方法。一方面,使译文字数与原文字数在量上达到了平衡,避免了译文的冗长所带来的阅读障碍;另一方面,“鲯鳅”一词也揭示了该词背后隐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即沿海的美国人民以肉食为主的饮食文化,让读者充分领略到了原文所体现的异域文化色彩。
2.直译并添加脚注
原 文:“Have faith in the Yankees my son.Think of the great DiMaggio.”[7]86
译文:“相信扬基队吧,我的孩子,别忘了还有那个伟大的迪马吉奥。”脚注:乔·迪马吉奥生于1914年,为1936-1951年美国纽约扬基队的外场手[7]6。
一方面,“经济法则”规定译文要遵循“质”和“量”的原则,另一方面,在“质”和“量”无法同时实现时,译者要选择一条折中路线,实现比较“经济的”译文。译者在处理人名“DiMaggio”时采取了直译添加脚注的方法。迪马吉奥代表着美国典型的棒球文化。但中国读者不了解美国的棒球文化,对这一典型人物缺少认知。基于此,译者必须要对“迪马吉奥”一词进行注解,但是,此举会使译文在字数上超过原作,违背“量”的原则。在此情况下,译者选择对“DiMaggio”对应的译文添加脚注,而不是直接在其后附着注释。这一方法虽使译文字数在总体上有所增加,但却保证了译文可读性和语义的连贯性;另外,通过添加脚注的方法,向译文读者准确传达了美国典型的棒球文化,充分展现了原文包含的文化内涵。
同样,在《巴别塔》(Des Tours de Babel)一文中,德里达借助《圣经·旧约·创世纪》中的巴别塔神话,对词的多义性做出阐释。为阻止人类计划,上帝使语言由统一走向差异,从而呈现出分散、混乱的局面。词的多义性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词典中的一词多义;二是语境中的一词多义。词典中的一词多义即指某一词存在几种不同词义由词典规定,这类词即使多义,也不会给翻译造成过多阻碍,译者无需过多解释。而语境中的一词多义则需联系上下语境,以确定其真正含义。这就对翻译的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译者必须确保其译文语境能够引导读者正确理解该词的含义。在德里达“经济法则”的指导下,译者为保证译文在“质”与“量”上的平衡,处理词的多义性时采取了意译的翻译方法,有效打破了词的多义性这一翻译难题。
《老人与海》在语言表达上简洁、凝练,这一突出语言特征的实现多得益于其文中频繁出现的一词多义现象。其中包括名词、形容词等词的多义性选择。下面,作者就以名词“filament”和形容词“falsest”为例,予以分析。
1.原文:From where he swung lightly against his oars he looked down into the water and saw the tiny fish that were colored like the trailing filaments and swam between them and under the small shade the bubble made as it drifted[7]104.
译文:他坐着轻轻摇荡双桨,从他所在的地方低头朝水中望去,看见一些小巧玲珑的鱼,鱼身的颜色跟拖在水中的触须一样,它们在触须和触须之间以及浮囊在浮动时所投下的小小阴影中游着[7]19。
2.原文:But they were the falsest thing in the sea and the old man loved to see the big sea turtles eating them[7]105.
译文:不过,它们却是大海里最狡诈的玩意儿,所以老人们乐意看到大海龟把它们吃掉[7]19。
一方面,“经济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遵循“质”和“量”的原则,并在“质”和“量”无法同时实现时,要在“质”和“量”之间找到一条中间路线,实现比较“适当的”译文。因而,在处理词的多义性时,译者采用了意译的翻译方法。根据牛津词典,名词“filament”的义项分别为:(电灯泡的)灯丝,丝状物;形容词“falsest”的义项分别为:不真实的、不真诚的。若将这两个词根据其义项进行一一对应翻译,明显与原文语义不符。由上下文语境可知,“filament”指的是水母的“触须”;“falsest”则指水母的“狡诈”。因此,译者在翻译时没有采取直译的方法而是根据各自特殊的语境运用了意译的翻译方法,将其译为“触须”和“狡诈的”。一方面,这准确传达了原文语义,保证了译文的“质”;另一方面,虽然语境下所产生的新的含义“触须”和“狡诈的”与各自的义项存在一定偏差,但这种意义偏差使读者产生“错译”误解的可能性很小,无需过多解释,从而保证了译文的“量”。在“经济法则”指导下,译者选择意译的翻译方法,实现了译文在“质”与“量”上的平衡。
在解释多语言的混杂给翻译造成的困难时,德里达以詹姆斯·乔伊斯的《芬尼根守陵人》为例,认为书中“And he war”在具有英语名词的同时也具有德语动词的功能。“and”“he”和“war”这三个词可以是英语,也可以是德语。“war”在英语中意为名词“战争”,在德语中为动词“sein”的过去式,有“是”“存在”之意。这三个词放在一起可译为“他开战”或“他存在”。任何翻译的可能性都建立在以单一语言为基础的文本之上。两种语言混杂所造成的多层含义不可能在一种语言中完全体现出来。因此,多语言的混杂对译者提出了更高要求。译者不仅要突破多种语言的障碍,准确传达出原文内涵,保证“质”,还要时刻警惕不可对混杂进原文的语言进行过多解释,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保证“量”。另外,在“质”和“量”无法同时实现的情况下,要积极寻找“中间路线”,获得较为“经济的”翻译。因此,在此指导下,为获得较为“经济的”译文,译者在解决多语言的混杂给翻译造成的困难时采取直译并添加脚注的方法,最大程度地保证了译文的“质”和“量”。
《老人与海》在语言特征方面,除了简洁、凝练,还有另一大特点——西班牙语与英语的混杂。通过搜索ParaConc,可知西班牙语单词达到23个,如salao,guano,mala等。作者以表格的形式做了如下总结,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在23处西班牙词汇中,由于原文在“la mar”,“el mar”和“Ay”3处西班牙词汇后附有解释,无需译者赘述,因而,译者在这3处并未做任何处理。而另外20处原文并未做出任何解释,因此,译者于这20处直译,同时添加脚注:原文为西班牙文。下面,作者将列举其中两处,予以分析。
表1 《老人与海》中西班牙词汇的汉译
1.原 文:The shack was made of the tough budshields of the royal palm which were called guano[7]84.
译文:棚屋是用当地人叫做“王棕”的坚韧的苞壳盖成的。脚注:原文为西班牙文[7]5。
2.原文:“Light brisa,”he said."Better weather for me than for you,fish."[4]130
译文:“微风,”他说,“鱼啊,这天气对我更有利。”脚注:原文为西班牙文[7]35。
德里达“经济法则”要求译文要符合“质”“量”原则,同时,要在两者无法同时实现的情况下,选择一条折中的路线,实现较为“经济的”翻译。根据这一指导原则,译者采取了直译并添加脚注的翻译方法。原文中“guano”,“brisa”均以西班牙词汇出现,以突出老人出身古巴的这一人物背景。然而,这两个词兼具英语名词和西班牙名词的功能。在英语中,“guano”为名词,意为海鸟粪(用作肥料);“brisa”为名词,意为手提包。遇到此类词汇,译者往往通过注释对文中的西班牙词汇“guano”“brisa”进行相应的解释以保留原文的西班牙文化色彩,保持其语言的外来性。然而,译者考虑到此举会使译文字数超过原文字数,违背“量”的原则。于是,译者将“guano”“brisa”按照其在西班牙语中的含义直译出来,并通过添加简短的脚注——原文为西班牙文,以提醒读者该词为西班牙词汇。译者采取这一折中的办法,一方面,不仅保留了海明威作品的异域特色,传递出原文本的异国情调,保证了“质”;另一方面,得益于简短的脚注,字数甚少,仅有七字,使译文字数与原文字数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平衡,最大可能地实现了“量”的原则。
本文以《老人与海》张译本为例,探究德里达“经济法则”对翻译方法选择的启示。根据德里达“经济法则”,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综合“质”“量”因素,对文中的专有名词、词的多义性与多语言混杂采取直译、直译并添加脚注、意译的翻译方法,突破了译者的两难境地,呈现出较为“经济的”翻译,是德里达“经济法则”指导翻译实践的具体体现,可表明德里达“经济法则”对翻译方法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张译《老人与海》不仅准确传达出原文所蕴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而且与当代读者新的审美诉求完美契合,同时,它也为同类文学作品的汉译提供了宝贵的个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