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锡斌
[摘要]税收政策被作为国家应对疫情影响的宏观调控工具,具有其他政策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各地税务局党委应充分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导精神,将党中央指导思想切实落实到抗疫时期的税收工作中,并积极发展非接触式的工作方式,保障疫情期间的人身安全,有效抑制病毒的传播,助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关键词]税收优惠;税收策略;税收支持作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1.053
1引言
税收支持是抗击疫情影响的支柱力量。税收作为国家开展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中的税收政策在疫情时期发挥出了“四两拨千斤”的力量,在国民经济恢复、稳定生产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
2多样化税收政策支持疫情防控
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是近年突发的卫生事件,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国家在多方面出台了相关制度以缓解疫情的冲击,其中税收政策就是其中的重要缓解措施。为了有效抗击疫情带来的影响,国家制定了税收扶持等一系列政治领导纲要,主要涉猎了物资供应、公益捐献、防护救治和复产复工几个方面,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增强市场竞争力,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支持救治防护工作产生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是抗击疫情期间防护救治政策涉及最多的内容。对此政府作出新规定,首先,对防治救护工作中产生的工资、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群众参与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其次,由企业统一发放的防疫抗疫用品和设施等,不计入薪酬收入,并对其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两项制度一经推行,便受到人们广泛的好评。前者作用主要是为了激起群众参与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后者将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防疫用品的性质定义为劳保用品,构成了企业成本或事业单位的经济支出。在疫情期间,企业或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防疫用品是对员工安全的基本保障,抗击疫情的必要准备,不能作为薪酬或是当作福利,因此应对其免征税。这一政策为群众带来了福利,在很大程度上为防疫工作提供了便利,深得民心[1]。
2.2支持防疫物资的税收优惠
这一部分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三个税种,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全额退还企业防控疫情方面的税收所得,减免纳税人在防疫物资运输中产生的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和快递派发产生的增值税,允许企业购买大型产能设备的所得税一次性扣除,免征疫情期间进出口设备的所得税,对健康部门和卫生部门采购防疫物资的关税予以免征。以保证防疫抗疫期间的人力物力资源不受影响,使企业尽快摆脱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
2.3支持公益捐赠方的税收优惠
该部分税收优化政策主要涉猎以下方面,首先,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次,向承担防疫任务的医院、救助中心进行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于无偿捐赠防疫物资的情况,其企业产生的消费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一律予以免征,切实扩大捐赠范围和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对捐赠用于防疫工作的进口物资,免征其进出口关税和所得税,多种优惠制度的联合推行,在极大程度上激发了群众和企业的全部热情,为抗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2]。
2.4支持复产复工工作的税收优惠
受到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的影响,部分企业于2020年度产生了较大亏损,其中最长的结转年限延长到八年之久,作为抗击疫情的另一道战线,复产复工的工作不能仅局限于眼前,更要助力企业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为了鼓励个体经营户和小型企业加快复产复工的速度,政府在增值税方面也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除湖北之外其他省份、自治区的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减少增值税为收入的1%。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可以通过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帮助处于困难时期的企业渡过难关。无论是减税或免税方面的优化政策,都有利于企业提高复产复工的效率。
综上所述,防疫抗疫工作中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根据区域内灾情严重程度不同,实行不同税收优惠制度。二是根据防疫工作中扮演角色的不同,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制度。对于奋斗在灾情第一线的企业的防疫工作者,加大优惠力度,或予以税务减免政策。三是根据行业性质的不同推行不同的税务政策,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餐饮、旅游和娱乐等行业,将其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所属期提前,帮助企业缓解经济压力。上述几种税收新政策均是政府导向的充分体现,其完美地协调了企业发展情况与个人收支间的关系,为防疫抗疫工作提供了新的导向,帮助企业和个人提高疫情冲击后的恢复速度[3]。
3疫情时期税收制度中的不足
疫情期间推行的税收制度在多种行业中都有一定体现,但这些制度由于提出时间短,没有经过实践的充分检验,因此存在较为分散、过于单一的情况。并且在疫情过后恢复生产方面的指导作用不足,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缺乏完整的防疫抗疫工作税收政策体系
我国应对灾情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方面。我国近些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企业财产损失允许在税前进行扣除,企业所进行公益捐赠在其年度总利润中占一定比例的,可以在计算税值时进行扣除,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使企业能够支配更多的资金。由于疫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有所波及。因此,为提高对突发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国家需制定完善的应对方案,在疫情期间,政府机关紧急推行的税收优惠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种制度的作用并不是长期的,因为税收本身就是一项具有宏观调控能力的制度。灵活规范地运用税收制度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在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发挥出引导价值[4]。
3.2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方式较为单一
我国在疫情时期推行的税收优惠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减少税收或免除税收的方式减少企业的损失,但退税、损失补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则较少,此外税收政策还未能被纳入国家紧急预案中。对于现今防疫技术和疫苗科研工作的优惠政策针对性不强,并且对防疫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足,生物制药、疫苗研制和防疫物资运输工作所得税项都应相应得到降低。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也有待提高,现阶段一些行业中,一些临时工作所产生的奖金和补助较多,这类税种即使不能得到减免,也应允许其延期缴纳。上述这些规定制度都无形中增加了出台晚、标准不统一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按照实际情况,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方式科学性和合理性较高。疫情期间,由政府出资进行的防疫用品运输和协调工作产生的增值税也应得到减免,延缓企业受疫情冲击的周期。而非政府统一购买和协调的防疫物资,其本质是为了满足抗击疫情的需求,因此其产生的税费也允许延长缴纳周期,缓解企业的复产复工压力。除此之外,现行税务相关政策的明细没有被广大企业和个人周知,不利于纳税人的应用。
4疫情下发挥税收支持作用的手段和方法
4.1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制度
首先,需对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总结归纳,并将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和解释权集中到省、市级政府上。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承担防疫抗疫工作的个人和企业简化其纳税程序。其次,税收优惠政策在应用方式上还可以进行灵活化发展,除了延长税收期间外,还可以对其采用向以往经营期摊销的方式缓解企业经济压力,例如采用前三后五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八年的时间以解决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这样做可以使企业立即享受到因亏损带来的返还税收。除此之外,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缺乏专门的负责机构,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八号和十号公告中,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标准和基本项目,但没有涉及实施部门的设立,导致税收优惠制度落实情况得不到保障,缺乏针对性[5]。
4.2提升税收优惠政策的治理效能
为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效能,需对在疫情期間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剖析现阶段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加快复产复工的进度。首先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阶段,应充分立足于实际情况,根据企业间的差异和实际需求,突出扶持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工作重点,聚焦于关键环节。其次在企业增值税方面,应允许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并在销项税中抵扣银行方面产生的换算票据。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减少企业在技术科研上所产生的所得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来讲,应效仿生活服务业,为其减免部分的企业增值税,积极顺应税收制度改革,减轻企业税收所产生的经济负担。对于服务业,因其受疫情的影响偏大,因此从事文体娱乐、餐饮住宿的企业,应对其免征增值税。在受疫情影响严重,陷入经营困难的小微型企业中,可以由企业所有者提出免税申请,并由税务主管机关进行核实,在一定程度上予以减免,或退还上一年中企业所缴纳的部分税款,用于现阶段亏损的弥补。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和扶持企业发展,还需不断提高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减少或避免税收的限制,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效性,进而全面推行税收制度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5结论
综上所述,为缓解疫情期间企业的经济压力,政府推行了税收优惠政策,这种政策围绕着企业的资金链开展,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但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由于政策出台时间短,因此存在针对性较低的问题。对此税务部门应积极联合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迅速实现疫情过后的复产复工,增加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程辉.应对疫情发挥税收支持作用的策略[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4):28-31.
[2]刘钰.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税费优惠政策研析[J].就业与保障,2020(5):190-192.
[3]刘尚希.如何理解疫情条件下的财政政策[J].清华金融评论,2020(5):28-30.
[4]程辉.我国应对新冠疫情税收政策实践与优化策略[J].地方财政研究,2020(4):48-53.
[5]张卫.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政策及优化服务管理措施[J].中国税务,2020(4):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