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男
(吉林外国语大学 吉林长春 13002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当提起“自由”这个词语,很多时候都是将其和其他的词语放在一起使用的,比如“自由恋爱”“自由发言”等。这里面的自由是和“被迫”相区别开来的,它代表着的是个人自主的一种行为状态。与此同时,也存在这样一些人,他们认为自由就是“随心所欲”“毫无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自由的含义其实是被误解和歪曲了。我们有权利渴望和追求自由,但是也要正确认识自由。
对于教育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育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所有活动。狭义的教育是指专门通过教育机构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育过程,对受教育者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人是教育的中心和出发点,也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作为人的本性,自由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一切自由的关键,就在于使人成为自由的存在者和自由的发展主体。自由作为人们自主思考及行动的一种权利或是说状态,它和教育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首先,自由是需要启蒙的,通过启蒙人们可以认识到自由,认识到自由的价值甚至是自由的威胁,从而可以分辨出不同条件状况下自由的含义,以便更好地追求自由,而不至于走入偏途。其次,自由作为人的类本性不是单单凭借感官就可以感受到和认识到的,那是一种经过理性沉思后的结果。自由的这种精神渗透到教育这个领域当中去,就会形成“自由教育”的价值取向,这将对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一定深刻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教育也是需要自由的。
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教育思潮,自由教育的内涵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都是有着一定差别的。在西方比较有代表性观点的人物有杜威、卢梭等等。杜威在他的“儿童中心论”和“做中学”思想里指出应该把教育的重心放在儿童身上,认为儿童具有寻找机会、主动表现自己生命力的能力。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自然人”,保护尊重受教育者天性中所具有的符合道德的、人性的善,同时也要关注他们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受教育者的健康全面发展。卢梭的自然教育并不是我们心中所想的自然教育,而是在除去了原本的粗陋之后留存下来的那部分,这其中的自由已经是经过理性过滤之后剩余下的了。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猛烈抨击了当时的封建专制主义教育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强烈的启蒙意义。在众多的教育思想中,卢梭的教育思想对当代教育改革无疑也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的。
儿童作为人这一生中极其重要的年龄阶段,其发展的好坏对于整个发展历程将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有古语说:“三岁看老”,这正是对于儿童期重要性的肯定。
每一个儿童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但很多家长和老师在有些时候可能是忽视了这一点,这会对儿童的成长带来一定的阻滞影响。儿童是正在成长中的人,若是有负面的影响一直跟随在儿童的成长中,那么这将会是隐隐埋藏的一颗炸弹,它随时会被某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不值一提的导火索引炸。
自由教育观点认为应当一切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想儿童之所想,思儿童之所思,更多地以爱和理解出现在教育过程中。因此,自由教育对于儿童的发展会是有着相当大的意义的。
无论是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人的个性发展,都会涉及到自由这个重要的问题。若是没有自由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可能就会是人的各方面的平均发展,个性发展也可能是在某一方面上的片面发展。当然,儿童也不被排除在外。人的自由发展只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自由发展的教育,以及需要对人的自由发展教育有一个基本上的认识。只有在自由的条件下,儿童在自主交往、自主思考、自主判断以及情感自发涌现的过程中,才能真正确立起自己的道德责任感,并产生习惯性的主动承担责任的思想以及行动,并且从中享受到道德情感和行为所蕴含的愉悦。
自由教育具有人道主义精神,这是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过程里始终围绕着“人”这一概念,但又并不是将“人”看成是一种工具,而是将每个人完完全全地看成独立个体。这将充分尊重到儿童的个别差异,它也是自由教育的一个重要前提。通过对一系列的标准化和均质化敢于进行否定,将有利于鼓励儿童、帮助儿童勇敢地直面自己的内心深处,诚实地做自己,而不是按照某一个被大家一致所认同的外在标准强迫自己去生搬硬套。
自由教育同时具有民主主义精神,其具体体现在受教育者可以自由地表达其意见和想法,并且受教育者在这方面都是完全平等的。这将有助于儿童从小体验主人翁意识,明白自己的独特价值,而不是隶属于家长或者教师的一种附庸。
自由教育又具有理性主义精神,理性方面的陶冶是自由教育的一大重要任务,亚里士多德等自由教育论者都非常强调理性的核心作用。裴斯泰洛齐更是说过:“无论儿童的社会地位如何,教育从本质上说在于发展人的基本能力,而非传授专门的某一方面的知识或者技能。”儿童时期接受自由教育有利于其发挥潜能以及独特个性的养成。这样的理性主义精神将促进儿童的创造性发展,使得儿童不仅在知识学习方面,而且在人格修养和品格养成上都会深受裨益。
素质教育呼吁儿童主体性的回归,教育者将自由赋予给儿童,儿童才有可能拥有发挥其独立性、主体性的空间,他们的个性才会得到很好塑造,这要求教育者首先要在心理上认同这种观念。如果把成功仅仅和金钱、权利、名誉、地位等挂钩,那么儿童会被迫向这个方向努力,其中所要历经的压抑、挣扎,只会使其成为一个内心空虚的人。因此,要想让儿童成为内心充实,有着自由精神、自由人格的人,首先成人要改变态度和观念。教育的真正自由应该是在完成传授共有价值的基础上,促进每个个体的真正发展。教育者应该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和认知,不能一直以成年人的想当然去要求儿童,按照标准的所谓成功模型去强迫儿童生搬硬套,只有充满自由的教育才会使师生都获得安全感。
教育者应该尊重儿童固有的天性,但不是说没有原则的绝对自由,而是应当有一定的限度。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一种双边活动,教学自由也就自然包括两个方面,即教师教的自由和学生学的自由。教育者在和儿童共同发生这种教学活动时,要注意创设理性自由的环境。用宽容、善良和爱去教育儿童,多换一个角度,总会发现他的独特闪光之处,用心去欣赏,我们会循着这个闪光点,引领儿童奔着美好的未来前行,使得儿童切实地感受到他们可以活动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在这种自由教育下的教育行为,是对儿童最大的尊重和爱。
教育者要加强对儿童的有效引导,在教育过程中充分挖掘每个儿童的独特个性,再利用已有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对儿童的成长方向好好加以指引,为其今后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引导的过程中培养儿童相应的能力,并且给予儿童真正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学生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自己的事情,其余的任何人都没有决定权。在这种选择的过程中实质上就暗含着自由。儿童不应该被限定在某一个特定的格子中,而是应该直视并且遵循自己的天性,在教育者的正确引导之下,寻求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寻得成长的价值所在。
面对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及教育自身改革的不断推进,改变以应试教育为特点的教育现状日益迫切。儿童时期的教育对其整个人生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培育和形成儿童的性格时,很容易打上成人所希望的某种烙印。教育者要把看待儿童的视角突破于学校的试卷成绩,多多关注儿童自身的潜在发展能力,将自由看做是儿童成长的目的和手段,促进儿童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真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