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乾学与《明史》纂修

2021-12-29 13:14孙广辉
关键词:修史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孙广辉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修《明史》是清初官方史学的重要事件。作为修史中坚力量的总裁和纂修,分别负责总领史馆和编纂史稿,他们可视为《明史》纂修的重要功臣。徐乾学作为纂修和总裁,在修《明史》的前期是一位重要人物。但以往学界多关注万斯同、王鸿绪、黄宗羲、徐元文等人在《明史》纂修中的作用①参见黄爱平:《王鸿绪与〈明史〉纂修——王鸿绪“篡改”、“攘窃”说质疑》,《史学史研究》1983年第1期;黄爱平:《万斯同与〈明史〉纂修》,《史学集刊》1984年第3期;王嘉川:《徐元文与〈明史〉纂修》,《史学史研究》1995年第2期;赵连稳:《黄宗羲与〈明史〉编纂》,《山东师大学报》1996年第5期;杨绪敏:《论黄宗羲对康熙朝官修〈明史〉的贡献》,《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对徐乾学的贡献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因此,本文即以徐乾学为中心,系统探讨徐乾学与《明史》纂修的关系,以求解决徐乾学对清朝官修《明史》的贡献问题。

徐乾学(1631—1694),字原一,号健庵,江南苏州府昆山县(今江苏省昆山市)人,康熙九年(1670)三月举一甲第三名及第,授内弘文院编修,此后历仕顺天乡试副考官、左春坊左赞善、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左都御史、刑部尚书诸职,深得康熙帝器重。康熙二十八年(1689)因遭弹劾而乞归,康熙三十三年(1694)七月十七日卒于家。徐乾学有《憺园文集》《读礼通考》《资治通鉴后编》等诸多著述传世。

清廷于顺治二年(1645)首次开馆纂修《明史》,因政局动荡、人才缺乏、史料不备、“忌讳”问题较多、不甚重视等主客观原因所限,终顺治一朝纂修成效甚微,在顺治后期《明史》馆还一度趋于废弛。康熙四年(1665),史馆重开,重点依然是收集史料,两年后又停罢。康熙十八年(1679),《明史》馆三开,组建纂修队伍、制定编纂计划,《明史》进入到实质性纂修阶段。康熙四十八年(1709),史馆工作再次停顿,总裁王鸿绪被免职回籍,书稿自随。至雍正元年(1723)七月,四设《明史》馆,进一步修订王鸿绪本《明史稿》,雍正十三年(1735)十二月《明史》告成。经过校阅,于乾隆四年(1739)刊成。

徐乾学于康熙十八年被征,入《明史》馆,充任纂修,到康熙二十一年(1682)升任总裁官。“以赞善充史馆总裁,非常数也”①(清)韩菼:《有怀堂文稿》卷18《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徐公行状》,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4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36页。,清廷任用徐乾学领导修史工作,既是因为徐乾学的才学,更是由于他与明遗民学者关系密切,便于清廷更好地借修史之机笼络汉族知识精英。徐乾学对纂修《明史》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明史》编修有重新启动之功

《明史》编修在顺治朝进展缓慢,康熙之初,也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故修史效率低下。徐乾学在促成重开《明史》馆、推动史料征集及延揽修史人才方面,均有重要贡献。

(一)促成《明史》馆重开

尽管《明史》纂修活动因诸多疑难问题悬而未决而陷入停滞,但史官对《明史》纂修的关注并未中止,他们另辟蹊径,将目光投向科举策问,以期推动《明史》纂修。康熙十一年(1672)举行壬子科顺天乡试,本科主考官翰林院编修徐乾学拟定了三道策问,其中一道涉及《明史》纂修。该道策题主要提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努力争取明遗民参与《明史》纂修,“今自史馆而外,故老遗贤,岂无熟知前代掌故,如汪克宽、赵壎诸人者乎?”二是如何在解决“忌讳”问题的前提下广汇史料以资《明史》纂修,“然《实录》所载,或有粉饰之词,而杂志野乘,众说如林,参稽必备。唯是讳忌之疑莫能自释,岁月既久,散轶亦多,作者既自托于名山之藏,守者或误比于挟书之律,何以网罗旧闻,无有遗憾?”②(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36《顺天乡试策问四道》,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735页。此处两个问题切中关键,涉及《明史》纂修外在环境中的“忌讳”问题与《明史》纂修本身的史料和史才问题。随后徐乾学的《明史》策议得到了其他史官的重视,徐乾学科举策问《明史》纂修问题的做法也被他官效法。康熙十四年(1675)举行乙卯科顺天乡试,本科考官翰林院修撰韩菼与翰林院编修王鸿绪共同拟定策问五道,其中第五道问及编年、纪传、纲目、典志四种史书体裁的优劣及史书繁简问题,最后提及《明史》纂修之事,“圣天子操制作之权,为万世法程,悯胜国之事绝而弗传,将勒成书,以视于后。则讲闻切究,正在兹时。故略举所闻,冀笃学嗜古、心知其意者,有三隅之发焉”③(清)韩菼:《有怀堂文稿》卷12《乙卯顺天乡试策问五道》,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4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74—175页。,这里虽未直接问及《明史》纂修的具体问题,但仍希望得到广大士子对史书体裁、史书篇幅问题的见解,以备《明史》纂修采择。直至《明史》复馆前的康熙十八年二月初六日举行的会试中,同考官李振裕所拟策题仍论及《明史》纂修。④参见(清)李振裕:《白石山房集》卷20《拟策问四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43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766—767页。除此之外,早在康熙十四年(1675),徐乾学就曾奏请重开《明史》馆,继以推进《明史》的纂修。他指出纂修《明史》至关重要,“胜国之史,成于昭代,以监隆污,以垂法戒,所关甚巨”,而《明史》的纂修现状堪忧,“世祖时有诏开局纂修,而发凡起例尚未之讲。近者天启、崇祯二朝邸报及稗乘可备采录者,亦既渐集阙下矣”,惟恐“久之卷轴磨灭,文献凋零,世远迹湮,无从考究”,所以请求“敕馆阁儒臣发金匮之藏,分科簪笔。仍旁稽轶籍,广辟宿耆,详慎编摹,勒成信史”。⑤(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文治四事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4页。只因当时正值平定三藩之乱的关键时期,巩固政权成为第一要务,国家文治下降为次要任务,清廷无暇过问修史事宜,《明史》纂修暂被搁置。在以徐乾学为代表的馆阁众臣的不断推动下,《明史》复修在政治界、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充分的讨论。加之康熙十八年在对吴三桂战争取得一定优势的情况下,清廷为笼络明遗民学者,消弭文人士大夫抗清意志,稳定南方政局,特开博学鸿儒科。在这一政治契机的促动下,《明史》馆终于在康熙十八年五月重开,这是清朝廷效法历朝官修前代史的重要实践。

(二)推动史料征集并带动献书风气

《明史》馆重开后,当时最突出的问题是史料不足。要推进修史工作,必须征集史料,可是征集史料面临着“文献无征”的困难①(清)罗人琮:《最古园二编》卷15《纂修〈明史〉疏》,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70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488页。。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明清鼎革之际,战乱频仍,文献散佚严重,所谓“海内徵输频岁急,江南文献几人存”②(清)吴绮:《林蕙堂全集》卷18《亭臬诗集·送立斋学士还朝监修〈明史〉》,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就是说的这种情况;二是故家遗族虽有存书,但新朝初立,民心恐遭忌讳,故避匿而不敢献上。那么如何解决文献免遭毁灭和征书上的忌讳,徐乾学早在《文治四事疏》中就奏请广搜书籍,充实修书基础,且提出了具体措施。他首先指出史料对修史具有必要性,“国朝人文蔚兴,几于彬郁。然而兰台石室,坟牒荡然。一旦朝廷有事于述作,诏稽古儒林,载笔石渠,蒐讨掌乘,以润色皇猷,其亦何以资繙玩、备参订乎”,故请求相关官员及部门采用募购的方式收集书籍:“乞敕直省学臣照中秘书,多方募购,解送礼部。自内府文渊、尊经等阁,及翰林院国子监等衙门,皆如法充贮”。③(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文治四事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3页。为了使官员积极从事此项工作,他建议不仅要“设典掌校雠诸司,散落脱乱有罚,焚浥烂者罪”,而且还要“悬献书之赏,置写书之官,以罗致遗逸”④(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文治四事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3页。,即采取赏罚并举的措施,以便取得成效。徐乾学认为购书之举是古有传统⑤(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35《购书故事》,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714—715页。,只要方法得当,民间献书状况就能有所改善。此时,不少官员也纷纷上疏提出征集史料的建议。叶方蔼上《请购书籍疏》,潘耒上《修〈明史〉议》,徐元文上《请购〈明史〉遗书疏》,朱彝尊上《史馆上总裁第二书》。随后,康熙帝认识到了史料对修史的重要性,“编纂史书,关系一代政事,用垂后世,若书籍缺少,虽编纂不能成完史”,并指出民间藏书的现状,“通都大邑,野乘名山,必有藏编善本,但藏书之家,每多爱惜,传为家珍,秘之良是”,为补宫中藏书不丰,遂下令征集藏书,“俾其进呈,抄录既竣,仍将原本发还”。⑥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8册),康熙十九年正月二十三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477页。徐乾学称赞康熙帝“广蒐秘书,以资披览,真千载盛事”⑦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0册)康,熙二十五年四月初二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9794—9795页。。至于征书原则,康熙帝认为“博采藏书”的目的是“有裨治道”,于是令“除六经正史外,其余无益书籍不必采取充数”。⑧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0册),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初五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9880页。为响应康熙帝的谕旨,徐乾学将家藏珍本典籍予以呈献,以表支持,“谨将家藏善本有关六经诸史者,共十二种,或用缮写,或仍古本,装潢成帙,仰塵乙夜之观”⑨(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恭进经籍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1页。。具体书目有宋朱震《汉上易传》并《图说》共15 卷,宋张浚《紫巗易传》9 卷又附以《读易杂说》1 卷通为10 卷,宋魏了翁《大易集义》64 卷,宋曾穜《大易粹言》10 卷,宋吕祖谦《东莱书说》10 卷,元金履祥《尚书表注》12 卷,宋李樗、黄櫄《毛诗集解》36 卷,宋赵鹏飞《春秋经荃》16 卷,宋王與之《周礼订义》80卷,宋蔡节《论语集说》10 卷,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168 卷,《唐开元礼》150 卷,共计三十六套一百九十二册①(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恭进经籍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1—382页。,可以看出徐乾学所献书籍数量相当可观,且这些书籍分属六经、史书、国家礼制类文献。徐乾学此举以身作则,积极带动献书风气,充实了宫中藏书数目,为史官参看史料和考订史实提供了方便,推动了修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延揽修史人才

《明史》馆重开后,清廷“努力仗群贤”②(清)徐元文:《含经堂集》卷6《赴监修〈明史〉之召途中简叶訒菴、张素存二总裁暨史馆诸公四首》之四,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85页。,亟需征求知识分子参与修史,徐乾学、徐元文兄弟积极响应清廷征聘修史人才的号召,先后延请了众多明遗民学者,如万斯同、刘献廷、王源、黄百家、黄虞稷、王原、徐善、严虞惇,这些学界名流以为徐乾学私人修史的名义为官方《明史》纂修贡献着力量。另外,与徐氏兄弟有着密切联系的顾炎武与黄宗羲,虽未应史局之聘,却以建言献策或提供藏书等多种方式关心着《明史》纂修之事。③注:关于顾炎武、黄宗羲以局外人身份关心《明史》纂修的史实,学界多有研究,参见王镇远:《顾炎武与〈明史〉》,《文史知识》1984年第2期;赵连稳:《黄宗羲与〈明史〉编纂》,《山东师大学报》1996年第5期;杨绪敏:《论黄宗羲对康熙朝官修〈明史〉的贡献》,《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徐乾学兄弟广征修史人才的做法不仅充实了《明史》的纂修力量,而且有利于实现清廷借修史缓和满汉矛盾、稳定政局的目的。

二、拟定《修史条议》

《明史》复馆,修史的焦点仍在搜集史料,对体例不大关注。最早注意到体例问题的是朱彝尊,他进《史馆上总裁第一书》,请先定例发凡,使秉笔者行文有例可循。随后潘耒、施闰章上《修史议》,汤斌上《本纪条例》《明史凡例议》,沈珩上《修明史议》,李因笃上《史法》等等,他们均谈到了体例问题,只是所论侧重点不同,或阐述修史的原则,或讨论纪、传、志的书法,或是提出对一些史事的看法。不过,在众多的修史例议中,尤以徐乾学的《修史条议》最为全面系统,对《明史》修纂发挥的作用最大。徐乾学进入史馆后,“益以向所讨论者,详为商榷,得六十一条”④(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9《修史条议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03页。,这就是后来的《修史条议》。《修史条议》的内容是关于《明史》纂修各方面问题的探讨,具体分为历史观点、修史方法、史料态度、史德要求、用语书写五个方面。⑤《修史条议》正文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27—435页。

在历史观点上,《修史条议》对明朝一些重大且有争议的事件提出了看法。如,对于胡蓝之狱,胡惟庸一案应“尚究当年之情实”,蓝玉一案当“据实直书”;对于靖难之后建文帝的下落问题,修史时应“姑著其说”;对于坊间流传明成祖“刑戮忠臣”及将忠臣妻女“发教坊”事件,只要“付之稗史”即可;对于夺门之变,此事“当以为罪,而不当以为功”;对于“大礼议”之争,张璁、桂萼实为“小人之魁,士林之贼”,王新建、潘司马“仍不失为正人”,熊浃、黄宗明“犹不失为佳士”;对于梃击案的处置“当以为功,而不当以为罪”;对于红丸案,“事有公评,毋狥邪说”;对于移宫案,修史时不要“执群小之言”,要秉史笔、正人心。《修史条议》在这些重要问题上立场明确,为修史指明了方向,使史官对于这些事件的撰写有所依据,避免再生议论。

在修史方法上,《修史条议》对《明史》本纪、志、列传各部分的特点及如何编纂,以及疑难问题的处理等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本纪用于记载“大典大政”,要力求做到“详略事宜”。志用于“纪一代之大制度”,所涉内容务必详实,“不得复入本纪”。列传在叙事上要力图“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在一些类传、专传及细节问题上要进行个案处理。类传中,应为元末群雄、元朝遗臣、元末明初名儒立传。专传中,应删除《释老传》,增设《土司传》《锦衣列传》《理学传》。其他细节方面,列传中的奏疏,只有《儒林传》和《文苑传》可“间录一二”,且入传的奏疏需符合“纠正君身,指陈时弊,论劾大臣之最剀切者”的标准;对于列传中“有一事而数人分功”的情况,修史时应使“彼此互见,详略得宜”,且遵循“必使数人之传出于一人之手”的原则;对于“一传而包罗数十百人”的情况,应多立附传。疑难问题方面,对明末清初殉节死难诸臣,应广搜明朝义士之事迹;在南明政权问题上,应仿照《宋史·瀛国公纪》后附见二王之例,将南明福王、唐王、鲁王、桂王附于《庄烈愍皇帝纪》后。在体例上提出的这些详备的修史方法,为《明史》的纂修统一了标准,确立了方向。

在史料态度上,《修史条议》提出了史料择用原则。《修史条议》主张修史要广搜史料,即“遍阅记载之书,及同时诸公文集”,但对搜集的史料不可“据为笃论”,需要对史料“详加考核”,随后择取“事核文赡”的材料加以收录,并在修史时将实录与诸书互参,“诸书有同异者,证之以《实录》,《实录》有疏漏纰缪者,又参考诸书”。这些史料采撰原则的提倡,对于史料的搜求、鉴别、取舍与运用,可发挥一定的导向作用。

在史德要求上,《修史条议》对史官的史德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修史条议》主张史官修史时要秉持“史以昭万世之公,不得徇情而曲笔”的理念,能够“秉公心,共成直道”。在《明史》纂修面对诸多史事忌讳的情况下,重申这些优良的修史原则,以供史馆诸人共同遵循,无疑对修史具有重要的警醒作用。

在用语书写上,《修史条议》对《明史》纂修的一些细节问题也给予了关注。在年号方面,纂修《明史·高祖本纪》,应当“以甲子纪年”,并将“至正及龙凤之年数”列于其下。在记载地名方面,《明史》中的官制地名,要“例从本代,勿用前史字样”。在官职称谓方面,遇到带有“行在”的官名“不得刊落”。在别号方面,在《明史》的传记中必须“见号”,也可在某人的“字”下“复著别号”。在统一用字方面,修史时需要“考之前史”,对“超迁”或“擢”以及“改”或“转”等不同情况要进行区分。对这些细节问题的书法指导,有利于统一《明史》的叙事风格。

总之,《修史条议》给出了重要史事的论断,明确了体例的编修方法和史料的征用原则,强调了史官的史学素养,并着眼于纂修细节,其内容巨细皆备。《修史条议》的订立,统一了《明史》纂修的思想与步调,为《明史》成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直接参与《明史》的纂修、审订和进呈

徐乾学在这方面的贡献包括纂修史稿、不断提出改进修史的建议,并参与了史稿的审订和进呈。

(一)纂修史稿

康熙十八年《明史》馆重开后,馆阁众臣从速制定了修史计划,决定采用分期分类的方式纂修史稿。《明史》稿分为三期,洪武至正德各朝为第一期,泰昌、天启、崇祯三朝为第二期,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为第三期,每期史稿依纪、志、表、传分类后分派纂修。50位博学鸿儒与在馆诸纂修官分为5组,抓阄分得纂修任务。①关于纂修《明史》的分期及编纂情况,参见李晋华《〈明史〉纂修考》中的相关内容,见姜胜利主编:《20世纪二十四史研究丛书·第十卷·明史研究》,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7—108页。此时,徐乾学即为《明史》纂修官之一,专门负责《地理志》部分的编纂任务①参见(清)杨椿:《孟林堂文钞》卷2《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3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5页。。随后他又编纂了《本纪》中“大礼议”“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及《列传》中东林党、理学诸派兴衰的始末②(清)韩菼:《有怀堂文稿》卷18《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徐公行状》,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4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41页。,贯彻了“事核而辞达”③(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5《班马异同辨》,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35页。的著述目标,价值较高,得到了礼部侍郎兼翰林院掌院学士韩菼“足为实录”④(清)韩菼:《有怀堂文稿》卷18《资政大夫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徐公行状》,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4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41页。的称赞。

(二)提出改进建议

在领导修史工作的过程中,徐乾学时常提出修史建议,以助益《明史》纂修。康熙二十六年(1687),徐乾学会同徐元文拟定了5条建议。⑤(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条陈明史事宜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1页;(清)徐元文:《含经堂集》卷18《恭陈〈明史〉事宜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4页。此篇疏文同时载在徐乾学与徐元文的文集中,可见它是徐乾学、徐元文兄弟二人共同议定和捉笔的,体现了二人一致的思想主张。一是建议康熙帝评断《明史》,“列代史书,仅儒臣纂辑,独《晋书》之成唐太宗称制论断,凡有四篇,史家相传以为盛事。……兹有明三百年兴亡治乱之故,久垂睿鉴,将以辉煌典诰,表里春秋,定大义之折衷,总群言之会粹,非由圣断无所知归。伏冀赐之制词,增光简册,不胜大庆”。二是请旨参阅清开国三朝实录,“我太祖肇基王迹,当明神宗之世,自是以后,太宗奄定上京,世祖光宅宇内,皇略所布,事几相接,而明世史臣纪载或多失实,将欲翦其烦芿,正其矫诬,非窥国史莫定是非,乞许恭阅三朝实录,以便忝稽”。三是请求康熙帝裁决天启、崇祯两朝列传稿本,“明之末,造猥多秕政,党事滋起,朝议纷纭,而天启实录既非全书,崇祯邸钞实多挂漏,文献渐已难征,野史不无遗舛,窃谓两朝是非之实,难逃皇上圣鉴之明,拟将纂就列传稿本仰请睿裁”。四是请按《宋史》例,将南明三王附于《愍帝本纪》后,以存史事,“有明之祚,讫于愍皇至福、唐、桂三王,一线虽在,大命已倾,然一代终始,不可不详也。考之宋史,瀛国降号,尚从纪体而益卫二王,即于本纪之后,附为列传,削彼僭伪,存其事绩,既著覆亡之效愈明,历数之归,揆诸体例,实为允合”。五是请求将明末抗清士人载入《明史》,“周之顽民,即殷之义士。是以元纪宋事,则张世杰、陆秀夫、文天祥、谢枋得诸臣并见称扬。纂元史则余阙福寿、石抹宜孙、普颜不花之属,殊多褒美。明之臣子,当大兵既至,尚敢奋臂当辙,可谓不识天命,然各为其主,尽忠所事,斯亦曩时,顽民之比也”。大概是共同上疏的觉罗勒德洪、明珠等人出于谨慎,担忧将南明三王附录于《愍帝本纪》之后、明末抗清之人载入《明史》容易触犯忌讳,将此两项建议删去,所提建议便仅剩三项⑥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1册),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初四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0816—10817页。。对此上奏,康熙帝以“朕在内所阅之书甚多,恐无暇亲为论断”,对众人所提御制论断的建议不予采纳;又以“若万历以前之事尚易,至万历以后之事,殊为繁冗,论断亦难”⑦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1册),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初四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0818页。,否决了裁决天启、崇祯两朝列传稿本的请求。至于徐乾学等人所提参阅清三朝实录之事,康熙帝并未立即作出指示,之后康熙帝向大学士觉罗勒德洪、明珠、王熙诸人问及纂修《明史》是否参看过实录时,指示道:“所修《明史》,文字固好,但此事关系重大,若不参看实录,虚实何由得知,他或可以,文章逞能,修史直书实事,岂宜以空言文饰乎?如明朝纂修《元史》,限期过迫,以致要紧事务尽行遗漏,且议论偏僻甚为不公。《明史》修完之日,应将实录珍存,令后世有所考据。从来论人甚易,自处则难,若不观已之所行,徒轻议古人,虽文词可观,亦何足道?朕尝博览群书,几古之圣帝明王,未敢漫加褒贬。”①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1册),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十二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0837—10838页。这里康熙帝指出实录是《明史》纂修的重要参考资料,作出对明实录加以认真保存的要求,进一步说明御制论断存在难度的问题,显然,康熙帝拒绝了诸臣所提参看清三朝实录以校订晚明史事的建议。可见,徐乾学以学术上相当的胆识和气魄,敢于尝试打破官方禁忌,大胆涉及明清历史断限问题和南明历史书法问题,所提建议虽没有完全被采纳,却使康熙帝亲自过问《明史》编修之事,对加速编修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三)审订史稿

康熙二十一年四月,拈派分纂《明史》稿本多已完成。六月初八日,康熙帝与臣下议及《明史》纂修之事,康熙帝认为“纂修《明史》,事关紧要,更极繁难”,如果“监修总裁人少,恐或偏执私见,不合乎公”,令翰林院学士牛鈕等“可将满汉大学士以下,编修、检讨以上职名开列具奏”。②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2册),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初八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853—5854页。于是众臣奏上名单。同月十八日,大学士、学士向康熙帝奏请“为翰林院题补纂修《明史》监修总裁事”,康熙帝作出指示:“勒德洪、明珠、李霨、王熙着充监修,阿兰泰、王国安、牛鈕、常书、孙在丰、汤斌、王鸿绪着充总裁。”③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2册),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886页。七月二十五日,康熙帝与臣下议及“内阁、翰林院会题为《明史》总裁王国安员缺,将王守才等开列”之事,明珠认为徐乾学“人品颇优,学识淹贯”④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12册),康熙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971页。,能堪补《明史》总裁一职。二十七日,徐乾学被任命为《明史》总裁官⑤参见《清圣祖实录》卷103,康熙二十一年六月至七月,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5页。。康熙帝任命多位监修和总裁,目的是要加强审稿工作,以防出现挂漏舛误等问题。徐乾学充任《明史》总裁官后,即负责审定史稿。至于如何审定史稿,从汤斌的述说可以了解大概。汤斌说:“臣于康熙二十一年六月十九奉旨充《明史》总裁。臣与吏部侍郎臣陈廷敬、礼部侍郎臣张玉书、内阁学士臣王鸿绪、掌院学士臣孙在丰、侍讲学士臣徐乾学公议,以《明史》事体重大,卷帙浩繁,其纂修草稿已完者,先分任专阅,后再互加校订。臣分任《天文志》《历志》《五行志》及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五朝列传,陆续删改。已经删改《天文志》九卷,《历志》十二卷,《列传》三十五卷。”⑥(清)汤斌:《汤子遗书》卷2《题明史事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0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61页。由此可见,当时《明史》馆将所成史稿按照本纪、列传、志、表等分类,安排总裁依类改定各纂修官的初拟稿,然后相互校订。至于徐乾学分任专阅的篇目为何,由其奏疏可知大致。康熙二十八年十一月,徐乾学具疏乞休时奏称:“臣所辑《明史》正德、嘉靖两朝列传及《地理志》、《职官志》、《艺文志》,今已脱稿,其《河渠志》,《儒林》、《文苑》等传,容臣一并带回编辑,缴送史馆。”①(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备陈修书事宜》,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 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9页。不难看出,徐乾学分任专阅的篇目颇为繁杂,包含列传、志书与类传,只是这些篇目的具体分得时间尚未可知,或是康熙二十一年七月诏补总裁官时派得,或是后来增加的任务。

(四)进呈史稿

随着《明史》纂修的逐步推进,成果日益增多。康熙二十六年(1687),徐乾学等《明史》馆臣打算将部分成稿进呈,于是徐乾学、徐元文拟定了奏疏,向康熙帝汇报《明史》纂修进度并进呈部分史稿:“臣等奉命纂修《明史》,仰惟笔削大典,征信千载,所关甚钜。臣等用是斟量体裁,博综故实,考订同异,衡别是非,撰成纪传十之六七,谨先缮写《本纪》七卷、《列传》十五卷,恭呈御览。”②(清)徐乾学:《憺园文集》卷10《条陈明史事宜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80页;(清)徐元文:《含经堂集》卷18《恭陈〈明史〉事宜疏》,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3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53页。然而,史稿进呈时仅为“《本纪》三本、《列传》五本”③邹爱莲主编:《清代起居注册·康熙朝》(第21册),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初四日,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0816—10817页。。康熙二十八年十一月,徐乾学因遭劾而被迫乞归,他请求携书局即家编辑,获准后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二月踏上归乡修书之途,同年“《史稿》初就,凡四百十六卷”,但因史稿许多地方“缺而不全,涣而不一”,故“稿虽就而未敢以进”④(清)杨椿:《孟林堂文钞》卷2《再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见《清代诗文集汇编》(第23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5页。,随后《明史》纂修工作趋于迟滞。

康熙三十三年,徐乾学于家乡昆山去世,至此徐乾学领局修史宣告结束。此后《明史》馆由王鸿绪、陈廷敬出任总裁,张玉书、熊赐履为监修,开始了《明史》的分类会校工作。徐乾学受命于《明史》纂修的前期,促进了史料博征与史才汇聚,他发凡起例并领导了史稿的编审过程,将自己一生中很大的精力都投入到《明史》的纂修中,倾注了馆臣克尽厥职和文人治学唯善的心血,对《明史》的成书具有创始奠基之功。他促成《明史》馆重开,使《明史》编修走上正轨,对推动清朝官方史学的发展亦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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