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小美,饶丽娟
(1.广东白云学院,广州 510450;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 510450;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 510450)
高校社会服务是指高等院校在正常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下,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也是促进高校自身全面发展的活动。高校社会服务的概念可以追溯至美国赠地学院的创办与兴起,随着美国赠地学院的快速发展使得一种新的高等教育类型——实用型高等教育应运而生。克拉克·克尔在《大学的功用》一书中指出,大学作为知识的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不可避免地要向社会提供服务[1]。
在我国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阶段,如何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也是院校转型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文件中明确界定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内涵: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并从事社会发展和科技应用等方面的研究[2]。这其中包含应用型本科院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责任和职能。
目前,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例如,以“应用型院校社会服务”为主题,在中国知网搜索,只有20余篇符合该主题的文献。本文旨在补充这方面研究不足的基础上,尝试从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客观需要、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三个方面,分析提升地方普通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问题。
社会赋予高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只有真正承担起这三大职能,高校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否则,高校既没有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其自身的发展也存在“空白点”。因此,社会服务以及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是高校全面发展的需要。
社会服务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突破口。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核心工作,人才培养能力是高校的生存之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则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质量的关键衡量指标。应用型本科院校通过与社区、政府和行业开展合作,充分践行产学研,能够很好地了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情况,进而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避免闭门造车,做到有的放矢,使学生能够与社会需求对接。这样既能很好地解决学生就业问题,也能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社会服务为学科的建设增强了社会实践论证。应用型本科院校主要以建设应用型学科为主,学科建设的逻辑起点是“技术技能类知识”。因此,这就要求学科建设的过程中既要重视学科自身的发展逻辑,也要重视学科的社会和实践功用。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社会服务,教师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行业、企业、社会的有关问题作为研究选题的主要来源,并结合真实情境、切实需求开展研究,产出创造性成果,这是应用型学科建设的路径范式,也是高水平的社会研究。
社会服务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教师的能力与水平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作用,而培养应用型人才并不是在“书斋”中完成的。因此,教师要深入经济社会现实,一是了解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二是如何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及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服务是重要手段。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师通过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成果转化、政策研究和项目委托等一系列社会服务活动,可以有效地融入产业与行业,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提高专业素养的同时培养职业素养,在服务的过程中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双师型教师。
自2015年,国家政策文件明确提出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如火如荼,随之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但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建设的过程中,与社会的互动缺少“催化剂”,未形成良好的互动局面。社会服务这一职能的发挥,无论是在主体、客体还是外界保障因素等都存在较多问题,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1.主体因素:社会服务意识不强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政策,并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虽然,许多高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随政府政策的步伐加入转型的队伍,但是,部分高校并非有内在动力主动转型,或是从众的心理使然、或是想要获得政策的利好,因而被动接受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院校。
有些转型内在动力不足的高校,参与转型只是一种形式,其专业设置依据、科学研究路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学科与课程体系等方面与转型前一样,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对于高校的三大职能,依然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科学研究为重点,并不重视社会服务职能。总之,如果高校没有从根本上认清社会发展形势,不承认高校与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就不利于社会服务职能对于高校全面发展有重要作用。
2.客体因素:校企合作“壁炉现象”显著
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使命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只有紧密联系地方社会发展实际,培养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应用型、创新型的科学研究,并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应用型本科院校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对于高校而言,采用与企业合作的方式,不仅可以有针对性地设置学科与专业,还可以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实践教学环境,让学生提前进入社会岗位适应工作环境,校企合作实现了学校培养的社会所需要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积极主动地寻找相关的企业洽谈合作,如合作育人、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开展研究等。而合作企业的态度较为消极被动,他们对与学校的合作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多即使答应合作也只是提供部分实习的岗位供学生学习而已,形成了“一面热、一面冷”的“壁炉现象”[3]。“壁炉现象”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企业缺乏校企合作的内部和外部动力,这也是校企合作面临的一个最突出问题。
校企合作的“壁炉现象”导致校企合作并未形成一套成熟完善的合作模式。因此,在合作形式、合作内容、合作周期、合作效果等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合作形式表面化,缺乏深度合作;合作内容碎片化,缺乏系统性;合作周期短期化,缺乏持续性;合作效果不理想,事与愿违。这种“壁炉现象”严重影响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制约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使命完成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对于企业长期发展也是弊大于利。
3.外在因素:社会服务机制不完善
社会服务机制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职能良好发挥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院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的有效保证,社会服务机制的不完善是影响高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外在因素。随着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和相关理念的不断发展,其社会服务机制欠缺现象也凸显出来,不仅有高校内部因素,也有政府、社会等外部因素。
就应用型本科院校自身而言,其社会服务激励机制缺失、社会服务政策缺乏、社会服务评价不妥当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例如,有些高校在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量以及成果奖励时,并未将社会服务纳入评价的指标体系中,从而不能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就政府与社会而言,政府未能建立相关机制以有效畅通高校与社会的合作互惠渠道。同时,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没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校企合作过程中“壁炉现象”依旧显著。因此,需建立校政企高效协同育人机制,社会服务质量才能提高。
在厘清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的价值后,针对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遇到的难点与问题,提出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三个机制”。其中,竞争机制是政府强化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意识的有效手段;“输出—回馈”机制是深化校企合作破解“壁炉现象”的方法;服务机制则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自身为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建立的制度保障。
1.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意识
拉里·R·福克纳认为,大学在经济上的作用是区域性的一所大学要想在区域经济中发挥作用,就必须主动了解这个地区的特点以及用什么方式为这个地区服务[4]。增强应用型本科院校全校师生社会服务意识,使其主动为社会服务,是当前高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难题。
经济学的研究表明,竞争机制能够有效配置资源,获得最大的产出。政府可以利用竞争机制来强化应用型本科院校社会服务意识及主动性。同时,财政应重点支持在社会服务方面有得力措施和成绩突出的院校。例如,广东省从2014年开始实施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方案,根据各高校的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对于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和管理规范的高校给予绩效奖励,并根据当年度的建设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的项目奖补金额。
根据最新的项目建设考核的六大一级指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可以看出,社会服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高校不仅要维护政府给予的“特许经营权”,而且应认真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对于不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院校予以问责。
政府将竞争机制引入高校是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虽然,高校被社会公益性特征所决定,不能像企业一样将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最大化作为市场竞争的目的。但是,高校之间也可以有良好的协作和相互竞争。
2.构建“输出—回馈”机制,破解“壁炉现象”
校企合作产生“壁炉现象”是因为校企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关系。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如果只有学校一方对企业优势资源过度依赖,而学校又不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资源,那么这种单方面的依赖关系是不会长久的。因此,学校在汲取企业优势资源的同时也要打造自身特色和优势,提高企业对学校的依赖性。
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而言,想要破解校企合作的“壁炉现象”从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则需要构建“输出—回馈”机制。社会服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为谁提供和提供什么类型的服务,提供的服务是否是对方想要的等,要做到这些,就需要高校深入实际经济社会活动。例如,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合作对象是企业,针对企业提供服务,高校需了解服务的企业在生产什么,需要什么服务,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并开展互为所需的合作。
“输出—回馈—再输出—再回馈”的不断循环往复。用认识论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为企业“输出”服务,“回馈”得到的前文已阐述,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尤为重要。但是“回馈”不能是单方面的,学校在获得合作的“红利”后,需加强对合作方的“回馈”,也就是“再输出”。而“再输出”是基于前期合作的基础上,提供能够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困境和需要解决问题的服务。只有围绕地方和企业需求开展的校企合作,其可持续性才会加大,校企合作的“壁炉现象”自然而然得以破解。
例如,广东白云学院与2 000多家企业建立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随着学院自身发展的需要,通过搭建社会服务平台,依托“六共建”载体,实施校企协同育人“3+1”模式(3年专业学习,1年企业实习),与企业建立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和责任共担的长效共赢合作机制。同时,学院与广州市白云区、番禺区、梅州市等建立校政联动机制;北京中科曙光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学院联合签订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合作协议,中科曙光有限公司一次性出资与校方共建、共管和共研“大数据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双方共建的产业学院获得“广东省首批省级产业示范学院”。
3.完善服务机制,保障职能良好发挥
因社会服务机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组织基础和必要的制度保障,导致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未能较好地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因此,要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需完善并创新社会服务机制。
第一,设立专门机构对社会服务进行组织管理。社会服务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的职能,是实现其人才培养目标及科学研究的重要路径,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保障和推动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设立专门的社会服务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全校社会服务相关的事务,并将社会服务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统筹布局学校的社会服务工作,为推进学校社会服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例如,南方学院成立为推进科研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为教师产学研合作提供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并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建立健全促进社会服务的管理制度。通过高校的社会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使师生在开展社会服务时更加明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通过正确的方式顺利完成社会服务活动,为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更加畅通了高校社会服务的渠道。
第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参与度。可以将教师参与社会服务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标准,并体现在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等方面。例如,南方学院的《科研成果计分标准及奖励办法》,其目的是积极鼓励师生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并且每年投入数额不菲的资金来支持教师参与社会服务,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
应用型本科院校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是院校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教师、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齐心形成服务社会的合力。应用型本科院校可以在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方面有所突破,在完成履行自己社会职责的同时,为区域经济发展输送人才力量、提供智力支撑、贡献科学技术支持,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