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丽,马书辉,孟 军
(1.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1;2.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辽宁 沈阳 11010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1],这是在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为推进党的建设提供的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对国家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中政治的作用做了强调,指出政治站位要高、政治方向要准、政治效果要好、政治影响要深,要做到政治和业务一体化、统一化。政治建设是公安机关一切工作的基础,政治建设引领政治建警,政治建警巩固政治建设,这是党对公安机关的第一要求,对于公安机关能否统一全警思想、能否带好公安队伍、能否依法履行职责起着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治建警同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共同担负着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丰富政治建警工作实践,就要始终坚定“政治建警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努力探索政治建警的有效路径,在思想观念上、理论引导上和实践行动上都切实有效地推动新时代政治建警向纵深发展。
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性,第一要求是讲政治(1)参见“赵克志在《人民日报》撰文: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奋力谱写新时代公安工作新篇章”,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guowuyuan/2020-05/07/content_5509342.htm.,第一要义是政治建警。新时代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科学内涵,可以从新时代、政治、政治建警三个方面进行界定和解读。
新时代是以党的十八大为历史起点开启的,既承前启后,又继往开来。在这个时代,中国共产党要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实现历史使命。这个历史使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完成“两全面”和“两实现”,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政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经济基础的正确反映,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展开的社会活动和结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并且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牵动着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同时又支配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新时代的政治,就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下功夫,坚决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展开社会活动和结成社会关系。
政治建警,即新时代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运用政治思维,依据科学理论,发扬公安工作优良传统和作风,引导人民警察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明确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强化正确的政治观点、遵守正确的政治纪律,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度,增强公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的使命任务。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训词,对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奉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人民警察的性质宗旨和职责任务做了明确阐述,对新时代人民警察的使命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人民警察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公安机关在新时代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履行职责任务提供了根本遵循,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内涵。
新时代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内涵主要通过以下四个问题予以呈现。一是“基因”问题。毋庸置疑,这里所说的“基因”指的是红色基因,也是政治基因。强调政治建警必须以红色基因为基础,让强大的红色资源优势成为筑牢人民警察意志品质的利器。二是“武装”问题。这里的“武装”指理论武装,也是思想武装。强调政治建警必须以理论武装为主线,让扎实的政治理论成为夯实人民警察思想基础的根基。三是“旗帜”问题。这里的“旗帜”是立警旗帜,也是政治旗帜。强调政治建警必须以立警旗帜为目标,让明确的立警旗帜成为引领人民警察履职尽责的路标。四是“对象”问题。这里的“对象”指服务对象,也是工作客体。强调政治建警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检验人民警察警务实践的标准。
新时代公安机关加强政治建警,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各项政治要求,科学研判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公安工作方向,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正确抉择。这是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相统一的,是时代所需,也是人民所盼。新时代公安机关加强政治建警,直接关系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警务功能发挥,是做好一切公安工作的根本前提。
“人民警察”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解放区人民政权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发展而逐步形成和确立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人民公安队伍的建立、成长、壮大与发展。人民警察具有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和坚定不移的政治传承,涵盖了具备中国共产党坚定的政治品质、政治信念和政治追求。人民警察的工作要紧扣新时代党的新使命,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公安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公安工作的党性原则[2]。
政治建警是我国公安队伍的优秀传承和新时代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前提,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责和使命所决定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安危、人民安定、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社会稳定的“刀把子”。公安机关的政治性质和职责任务决定了必须政治建警,必须毫不动摇地把“政治”二字置于公安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政治建警抓好了,就是抓住了公安队伍建设的“牛鼻子”,既牵了头,又抓了总,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使命起到思想上的统筹引领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公安在几十年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结论,具有真理性、科学性、全局性,对于新时代坚持从政治站位谋划公安工作、坚持以政治思维统筹公安工作、坚持按政治要求践行公安工作、坚持按政治标准检验公安工作,具有更加重大的理论价值和更为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
政治建警在思想上是筑牢忠诚警魂的根本,在行动上是加强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在效果上是保证业务工作突破的关键所在。政治建警是立警之本、育警之道、治警之要,是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保障人民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必须把政治建警的根本原则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全过程,横到边纵到底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从讲政治层面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思想根基,以此为遵循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开展。
2020年7月9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就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提出了明确要求。赵克志部长强调,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整风的精神,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努力实现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的目标,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2)参见“赵克志出席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并讲话”,载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9/content_5525370.htm.。新时代公安机关应切实提升队伍管理能力,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辅警队伍建设。无论做好哪一个队伍的建设工作,首先要将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作为首要条件,将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严把政治关并将其应用到公安队伍干部的考察、识别、使用之中。要将是否具有“四个意识”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及公安队伍成员的第一准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切实把那些对党忠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精心培养起来,把爱党爱国、品德优良、业务精湛、作风正派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把热忱公安、一心为民、本领过硬、品行端正的辅警队伍合理使用起来。
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也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基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是公安机关切实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的必经之路。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3]。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加强政治建设提出的要求,为政法队伍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以此为遵循,公安机关可以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大力加强政治建设。
1.政治忠诚
忠诚是公安民警的传家宝,蕴含着丰富的政治基因,全体公安民警必须通过政治忠诚这道从警第一道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在全党的核心地位,不断强化忠于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精神上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在行动上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政治路线
各级公安机关要引导全体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安工作中形成统一的意志力、战斗力和行动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条“路线”走到底。
3.政治纪律
各级公安机关要教育全体公安民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一致,时刻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原则,走稳政治道路。
4.政治原则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原则,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
5.政治生态
各级公安机关的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6.政治价值
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全体公安民警做到为人正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做事公道、清正廉洁,自觉抵制、防止、纠正商品交换原则对公安队伍的侵蚀。
7.政治担当
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的政治敏锐度和政治鉴别力,鼓励、引导、激发全体公安民警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服务人民的热情,重视、认可、关注全体公安民警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而履行的职责使命。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思想建设是公安队伍保持稳定的前提。公安机关要将思想建设贯穿政治建警的全过程,保持公安队伍思想上有活力,保障公安队伍行动上有抓手,保证公安队伍作风上有转变。
1.做好思想引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发挥思想的先导功能,增强思想对公安队伍的引领力,着力提升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科学管理公安队伍,努力指导警务实践,大力推动公安工作。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把抓意识形态当成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做,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增强忧患意识,把防范各种风险特别是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风险作为头等大事,强化底线思维,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严密防范境外非法宗教渗透活动,维护网上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此可建立三个机制:第一是健全完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引领方向、宣传鼓动、激励斗志的巨大作用;第二是建立健全风险排查和预警机制,做好各类阵地管理;第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项目,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强化结果运用。
3.建立“1+4+2”模式的学习体系
“1”即一个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4”即四类学习内容。第一类是学习讲话,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精神、关于公安工作的讲话精神、关于社会治理工作的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委书记和省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讲话,公安部部长和省公安厅厅长关于公安工作的讲话等。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这些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的依据。第二类是学习文件。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以这些文件精神作为开展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遵循。第三类是学习理论,包括理论文章、专家学者观点等。第四类是学习经验,包括公安工作开展得好的地区的典型经验、创新模式、先进理念、特色警务等。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将学习延伸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做到形式不固化,内容不枯燥。“2”即实现两个拓展,分别是广度拓展和深度拓展。通过实现广度拓展把公安工作做强做大,通过实现深度拓展把公安工作做实做细。
按照“抓党建、强政治、带队伍、强本领”的思路,坚持把加强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政治建警、推动公安队伍建设的源动力。
组织建设在公安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实施。
1.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把党建工作抓在平时、用在战时,以“讲政治”的常态化思维积极推进党建与公安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具体化、清单化、账单化等具体方式加强推进政治建警。深化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信息化建设,各级党委、支部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验收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成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公安民警的内驱力。
2.强化组织认同
坚持把培养党员党性修养作为固本强基的重点,让公安机关的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组织的充分认同,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忠诚度和责任感。针对个别党员民警存在的精神状态不振、精力不集中、宗旨意识淡化等问题,重点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民警在公安工作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3.强化制度落实
进一步增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发挥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制度,让公安民警凝心聚力,在思想上和能力上都有所提升,并将其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制度重在落实和求实效,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些民警经常外出办案或者执行任务,不能保证按时参加每次组织活动,需要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如推行“流动党小组”“临时党支部”制度等,用创新思维保证制度的落实。这样可以紧紧围绕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大局,确保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全面加强党员民警思想建设,全面提高党员民警队伍素质,全面夯实公安工作基层基础。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公安机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生力军,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因此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一切警务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实现法治建警,这是公安机关政治建警的一个关键要素。法治建警有三个基本内涵。一是坚持人民至上。把守护人民群众安宁、体现人民群众利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解决人民群众问题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是否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否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警务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二是依法规范执法。执法理念要明确,要以人民为中心;执法思想要端正,要维护公平正义;执法流程要规范,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执法管理要严密,要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实力、公信力。三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公安工作中,人民、权益、法律三者的关系一目了然,既相辅相成又自成一体,人民维护法律权威,法律保障人民权益。我国之所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宗旨就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进而实现人权的法治保障。
1.进一步做好民警的思想引导
科学建立与民警沟通的平台,主动深入民警当中,与民警开展点对点的帮助、心与心的交流等谈话谈心活动,动态化掌握了解民警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及存在的后顾之忧,及时解答、解决民警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心理和思想层面体现组织和领导的关怀,舒缓民警的心理压力,提高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满意度。
2.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加大典型培养宣传力度,充分激发公安民警的士气与斗志,为公安队伍稳定和公安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支持。
3.进一步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不同警种的工作特点,推出包含警句格言、廉政教育、党建文化、民警风采、单位简介等内容的宣传板块,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潜移默化中教育民警、鼓舞民警、熏陶民警,达到“内聚警心、外树形象”的目的。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方面。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以作风建设严明警纪,有力推动和巩固政治建警。加强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巩固政治建警,须做到三全、三严、一常。三全,即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就是要把作风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政治建警的各个方位,特别要关注公安业务工作的重点领域,排查“四风”问题的隐形变异动向及相关风险点;全过程,就是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政治建警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让作风建设成为推动公安民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纠偏利器;全覆盖,就是按照公安机关的组织层级架构切实落实作风建设,层层传导,纠偏查错无死角,违法乱纪零容忍。三严,即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严”的约束力、把紧“严”的用人关。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精髓贯穿于新时代政治建警全过程[4],在公安机关强化作风建设的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要把党纪党规、警令警规作为公安民警执法办事、日常行为的严格约束,使民警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对纪律和规矩的尊重和敬畏。一常,即常态化。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久工程,持续扎实地抓好公安队伍的作风建设工作。要常态化聚焦从严基调,将政治督察、教育整顿、警风建设等活动有机融合;要常态化强化民警的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常态化做好公安民警的教育工作;要常态化开展风险点排查,做好自查自纠,定期梳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巩固、提升,将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