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敏 孙晓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的多党合作事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下,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进步,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人民政协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作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如“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背景出发,通过对参政党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剖析,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总之,要不忘合作初心,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积极分子为维护本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围绕着夺取、巩固政权,或者影响政府而结合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政党都是具有一定的阶级属性、有各自的利益主张和价值诉求的,而且这种主张和诉求是通过取得或参与国家政权来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这也是多党合作协商的基础。
我国政党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说明: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最适合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英国政治学家密尔说过:“一个国家制度或其他组织的形成,如果是由其长期发展中自然成长形成的,这是最适合本国的政治制度。”〔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与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组成了中国政治生活的基本格局,这种政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寻求中华民族独立和主权完整的过程中的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我国的各民主党派用合作和协商政治代替了对抗和竞争型的政党政治,同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多党合作。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它的民主价值的实现主要依托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而各民主党派也与我党一起,成为我国政党制度中的主体要素。只是在我们国家的政党建设(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理论中,相比较于执政党建设理论,参政党建设理论无论理论体系还是实践经验,都有待加强。
参政党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一个创新。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不同,参政党是我国独有的政党类型。近代以来,民主党派的历史变迁和政党功能的发展演变的历程显示:民主党派是以合作与协商而不是竞争和对抗为主轴切入中国政党政治的。这种受到中华民族传统的“和合”文化影响的合作型政党关系的建立,是对西方竞争性政党关系的否定和超越,是最主要的还是由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根本利益一致、政治目标相同、奋斗经历相似等共同性,使得两者合作有着深厚基础,能够精诚合作,团结和带动各方面力量为建设新中国而共同奋斗,由此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从宪法的高度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和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这次会议重要的成果就是在宪法序言中,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长期以来,我党在理论建设上颇有建树,充分体现其先进性和凝聚力。参照此,民主党派也应把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2〕而“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3〕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4〕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是我党深刻认识中国社会政治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概括而形成的论断。这一理念目标在于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既要求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政府部门投入,也需要积极推进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认真履行参政职能,同时吸引党外人士、各种社会组织加入治理。当前,加强参政党建设,提升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和参政水平,以党际间协商民主增进多党合作的民主共识,一方面密切了党际关系,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过程,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下,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阶级属性,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5〕的阶级属性,这种政治认同的一致性,使得各民主党派在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后积极响应,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助力国家治理制度的设计,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实践,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因此,当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问题探讨,有利于各民主党派正确认识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参政优势:即站在一个公正的视角,协助并监督执政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执政党真正实现优势互补,真正实现科学参政、民主参政、有效参政。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自我完善和提升的理论基础就在于,能否解决好“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这一历史课题。当前,参政党理论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然比较薄弱。“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理论相当程度上源自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和多种因素制约,参政党并没有理论建设的整体规划,也没有组织开展系统的理论建设工作。这直接表现在,参政党在理论建设上主动意识有所欠缺,在理论建设上不够深入和系统,对参政党的性质、任务、理论建设的规律、原则、内容等基本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与执政党的关系,在什么样的程度范围内与共产党保持一致,在什么样的程度范围内保持自己的特色,发挥参政党独特的作用,如何把握这个度等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缺乏深层次的思考。”〔6〕
这种趋同一方面表现在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发展对象趋同,另一方面表现在民主党派之间的趋同,这一趋同的结果会淡化民主党派的代表性,对民主党派民主价值的实现构成一定的冲击。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一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都能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各自利益诉求表达通畅的社会。我国各民主党派的突出优势就在于其组织的构成各具特色,因此,在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能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特殊的优势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只是近些年以来,我国各民主党派在发展组织成员时,突破界别限制使得成员趋同化现象越发突出,各自的组织特色也在逐步丧失,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当前,参政党建设还没形成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参政党组成成员分散的特征,使得参政党的组织管理也比较松散,而且缺乏工作、激励、竞争等机制。刘先华曾在《参政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对这些不足做了总结,即“参政党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相对落后;对已有制度性文件执政党学习相对缺乏;地区性党派工作制度建设相对不平衡以及多党合作的制度化水平相对较低”,〔7〕这些不可避免地对参政党通过参政议政实现其民主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参政党的作风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常委张亚忠2018年曾在《人民政协报》撰文指出:“参政党作风建设问题往往还是出在不落实上……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不严,一个是不细,一个是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作为参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参政党的作风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要求,紧紧抓住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及时更新观念,调整自身活动重心,使之充分发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独特的参政优势,科学参政、民主参政、有效参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当前实现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参与者。其自身的协商能力、参政能力和参政水平,是有效进行民主协商的前提。可以说,和谐政党关系的实现有赖于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我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其执政能力的不断提升,与此相适应,各参政党的参政能力也要进一步提升,参政效果方面进一步加强。
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是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自身角色本应承担的职能,而在实践中,各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发挥有限,主要表现在对一般社会性事务监督得多,对高层次政治问题监督得少。虽然各民主党派的章程中对监督从内容到形式以及性质特点都有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其民主监督职能陷入困境。
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是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伟大征程中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参政党建设所追求的目标,正如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室王彩玲教授在2020年6月29日的讲座中所做的概括:参政党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8〕为更好地实现参政党建设目标,针对参政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当前,要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就必须大力加强参政党理论建设。针对参政党理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增强参政党的主体意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参政党的主体意识决定了其参政能力的发挥,也会影响我国多党合作的水平。因此,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必须具有参政议政的主动意识,自觉履行“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其次,参政党建设理论要系统化。参政党建设理论体系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参政党、怎样建设参政党”展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执政党理论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参政党建设理论亟待完善。新时代参政党理论建设要积极探索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由“自为”到“自觉”,继而进入“自信”的历史发展新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建设及其参政作用的发挥,有赖于参政党理论建设水平的提升。厘清参政党理论建设内容,既要看到执政党与参政党建设目标的一致性,又要承认并尊重二者的差异性。参政党要高度重视理论研究,深化参政党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结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理论体系。
建设高素质的参政党,要强力推进组织建设。针对参政党组织发展趋同性问题,无论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都要注意在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为组织成员时,要有所区别,保留自身特色。同时,在带领参政党成员朝着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前进的过程中,参政党各级组织机构为参政党成员建言献策、发挥作用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组织平台。因此,就平台本身的建设而言,参政党首先就要按照各民主党派的章程规定,遵循组织发展精神以及方针来发展成员、建设组织。其次就是各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时要重视发展成员的政治素质,组织成员政治上要合格,要符合各民主党派的发展条件。此外,参政党还需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并带领广大成员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履行职责、共同奋斗。
制度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保障。2005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就提出了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加强制度建设的问题。当前,参政党的制度建设应着眼于以下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即建立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信息沟通机制,这是实现党际和谐的有力保障;建立参政党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这是参政党有效参政议政,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的有力保障;建立参政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这是执政党反腐成功的有力保障。总之,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的制度,有利于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利于我国和谐政党关系的建立。
加强作风建设是参政党建设提升素质的着力点之一。各民主党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认真负责、平实简朴、平易近人、谦虚谨慎等优良作风,这些都是各民主党派的宝贵财富。当前,在加强参政党作风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继续传承、发扬老一辈民主党派成员已有的优良作风,另一方面要紧跟时代步伐,在作风建设上重落实重成效。在强化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基层组织和成员,了解组织成员的需求,听取他们的心声,指导他们的工作,反映他们的正当利益。只有这样,参政党才能真正发挥参政监督职能,发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独特的参政优势,科学参政、民主参政、有效参政。
当前,加强参政党能力建设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遵循“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原则,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议政能力;二是正确认识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的政治地位,坚定立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把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参政党自身组织建设以形成合力,助力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实现可持续发展;四是在中国共产党一系列主题教育的引领下,顺利实现民主党派的政治交接任务,推动民主党派健康、可持续发展。这些都有利于增进和巩固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
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参政党同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都面临两大问题,即参政党的政治交接和参政能力提升与执政党的防腐拒变和执政水平提升。而无论对参政党还是执政党而言,解决好这两大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实现参政党的高层次民主监督。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以来,监督职能就是各民主党派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自身反腐防腐是常抓不懈的,参政党不能因其“软监督”“非权力”之固有特征,在履职实践中“不敢”“不善”监督。因此,要想走出参政党的监督实效困境,加强参政党的监督作用,一方面需要优化参政党监督制度细则,使民主监督有制度可循;另一方面,要营造宽松的“建言”环境,使参政党“敢言”“直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此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参政党自身的民主监督能力,通过“五大建设”〔9〕创新监督形式,以增进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