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竹
(渤海大学 文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异文现象自古有之,并非文字发展一朝一夕所能演变出来之情况。但异文出现受多方面影响,如版本间誊抄时发生讹误、为避讳而改变原字等进而出现讹误字、避讳字、通假字、古今字等字际关系。异体字是异文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研究异体字可以较好地看出文字变化的原因及变化方式,为汉字的演变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
目前学术界对异文的认识尚未统一,但大体上可将异文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类。
陆宗达、王宁两先生在其《训诂与训诂学》中认为:“异文是指同一文献的不同版本中用字的差异,或原文与引用文字的差异。”[1]《汉语大字典》中对异文的定义是:“凡同一书的不同版本,或不同的书记载同一事物而字句互异的,包括通假字和异体字,都称为异文。”[2]王彦坤先生在其《古籍异文研究》一书中对异文下的定义为:“‘异文’一词有广狭之分。狭义‘异文’属于文字学范畴,它对正字而言,是通假字和异体字的统称。广义‘异文’属于校勘学范畴,即‘凡同一书的不同版本,或不同的书记载同一事物,字句互异,包括通假字和异体字,都叫异文’。”[3]异体字与古代所谓“重文”近似,但又有所不同。沈兼士先生在其《汉字义读法之一例》中最早提出:“《说文解字》中许书重文包括义通互换、形体变异与同音通借三种。并非仅仅如前人所说的所谓音义悉同但形体变异的是为重文。”[4]本文依据陆宗达、王宁两先生对异文的定义进行研究讨论。
当代学界对异文的研究大致是从20 世纪50 年代对异体字的界定研究开始的,丁西林先生在1950年提出了该问题。因为最早对异文的研究仍受对重文理解不透彻的影响。郑林曦先生在其《精简汉字字数的理论和实践》中提出:“怎样才算异体字?从丁西林起,异体字的定义就是,音同义同而形不同的字。”[5]
对于异文的分类,朱承平先生在他的《异文类语料的鉴别与应用》中认为“异文可以分为引用异文、版本异文、名称异文、两书异文四种”[6]。本文探讨的是版本异文,即将不同版本的异文材料汇集在一起,通过对比勘校异文版本核对讹误。因为早期的文献更接近于作品原貌因此可信度比较近版本更可信,同时在文献整理、文字考究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特殊价值。对《洛阳伽蓝记》的版本考究亦不例外,自北魏至今1 600 余年流传版本甚多,因此对《洛阳伽蓝记》不同版本间异文进行校勘核对,既能对恢复《洛阳伽蓝记》著作原貌有极大贡献同时对佛经异文的勘校核对有深远意义。
异体字从汉字产生之时便已经存在,许慎之后,仍有大量韵书、字书,例如《玉篇》《字汇》《正字通》《广韵》《说文新附》等均记载了大量异体字。清代学者段玉裁在他的《说文解字注》中谈及“祀”与“禩”时便认为二者的关系为“异形而同字”,这实际上便认为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异体字关系。《段注》中还包含着大量他对异体字的解释。近代对异体字卓有成就的研究阶段,是20 世纪50 年代新中国成立以后,1955 年12 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以及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该表在最开始发布时,共计整理异体字810 组,淘汰删减异体字1 055 个,后几经调整,目前《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异体字为795 组,共计淘汰异体字1 025 个。
裘锡圭先生在《文字学概要》中把异体字定义为:“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完全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成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7]
20 世纪90 年代,王宁先生以研究汉字构形的本体为出发点,首次提出了“异写字”与“异构字”的概念。在其《汉字构形学导论》中对异构字与异写字下了如下定义:“异构字”是指“形体结构不同而音义都相同、记录同一个词、在任何环境下都可以互相置换的字”[8]154,比如“跡”和“迹”;而“异写字”则是指“在同一体制下,记录同一个词,构形、构意相同,仅仅是写法不同的字样”[8]151,如“峨”与“峩”“夠”与“够”等。
王宁先生认为异构字大体上等同于异体字,是职能属性相同、而构形有所差别的字;而异写字只是笔画上有所区别。
李国英先生在其《异体字定义与类型》中结合蒋绍愚和王力、裘锡圭两家的观点给异体字下定义为:“异体字是为语言中同一个词而造的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并且这些不同形体音义必须完全相同,在使用中功能不能发生分化。”[9]同时在其文章中也将异体字根据形成的方式分为异体字与异构字两种。
本文主要依据王宁先生对异体字的分类思想进行分类,但是虽然我们将异体字主要分为异体字与异构字两种,但是“异写字”与“异构字”并非两个相同等级的分类,每一个异构字也都有可能有自己的异写字,异写字是处于异构字下面层次的分类。所以,本文主要通过将《洛阳伽蓝记》各版本进行对比,归纳总结出1 019 个异文,分析其中的异体字在上下文中的意思,同时参照其他古籍中该异体字的使用方法互相比对,梳理异构字与异体字的意义与用法。
异构字是指虽然职能相同但是字形的构成方式不同的字,即选用不同表音或表义构件或因构件时代或地域不同而采用不同思想所造的声符义符均不同的汉字。异构字种类繁琐,来源复杂,但是对于研究汉字变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洛阳伽蓝记》异构字的探索,可以间接推断自北魏成书以来至今的文字变化,对文字学研究有重要贡献。
清代王筠在《说文释例》里提出了“累增字”的问题,他说:“字有不须偏旁而义已足者,则其偏旁为后人递加也……其加偏旁而义仍不异者,是为累增字。”[10]由此可见,“累增字”自很早以前便已经存在。当时增加义符就是为了“古意深曲,加偏旁以表之”,就是为了更加便捷地理解识别而增加的意义信息。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基础构件增加所产生的异构字,例如:“豆”和“荳”“凳”和“櫈”等;一种是基础构件改变所产生的异构字。如“摩”与“磨”。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手部揅之训摩也。俗从石作磨。两字皆有表示研磨之意。”
【暴】=【曝】【乙】
例1.《洛阳伽蓝记·城西》:“季夏六月时暑赫晞以罂贮酒暴于日中。”(PT51p1015a1301)[11]296
《左传·宣公十年》:“今我使二国暴骨。”《颜氏家训·书证》:“言日中时必须暴晒,不尔者,失其时也。”《小尔雅》:“暴,晒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暴于南荣。”明袁宏道《满井游记》:“曝杀之鸟,呷浪之鳞。”晋陶渊明《自祭文》:“东曝其日。”“暴”有“日晒”之意,与太阳照射有关,所以增加“日”旁,亦可通。
【克】=【剋】【丙】
例2.《洛阳伽蓝记·城内》:“若克城邑。”[11]38(pT51p0999c1001)
“剋”为“克”的异体字。“剋”本为“勀”的异体字,与克原非一字。经典原有克无剋,百家之书则克剋不分。段注本《说文解字·力部》:“戊午日下昃乃克葬。如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此克之义也。得儁曰克。此勀之义也。勀之字讹而从刀作剋,犹之讹而从刀也。”“克”有战胜之意,与战争有关,因此增加义符“刂”旁亦可通。
【週】=【周】【戊】【己】
例3.《洛阳伽蓝记·城南》:“轇轕周通。”[11]248(pT51p1013a1601)
【果】=【菓】【丙】
例4.《洛阳伽蓝记·城西》:“果菜葱青。”[11]281(pT51p1015a1301)
《说文解字》:“果,从木,象果形在木之上。”然“果”假借为诚信勇敢之称,木实之“果”,乃有加“艹”以别之者,见于《金石文字辨异》引《唐弥勒像碑》、《敦煌俗字谱·艹部》、《干禄字书》乃以“果”为正,以“菓”为俗,其于《广韵·果韵》、《集韵·果韵》、《类篇·木部》,皆并列二字,是以“菓”为“果”的异体字应当无疑。
从六书的角度来看,汉字有象形、会意、假借、形声四种构形方法。可能由于造字的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别造字,或者是后人在使用前人所造的字时又做了一些改造,所以经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采用了不同的构形方法来设计字形,因而产生了异构字。例如:“涙”与“泪”在功能维度方面都是表示“眼泪”这个意向所造的字,但是从构形维度上来看“泪”是由会意方法所造出来的会意字,而“涙”则是由形声方法所造出来的形声字,所以它们属于构形方式不同所产生的异构字。“躬”和“躳”前者是以屈曲身躯而从“弓”造示源形声兼会意字,后字以躬身与脊梁有关造从“吕”的会意字、“伞”和“繖”前者造象形字,取象于撑开的伞,后者以“散”为示源声符,构成形声字。
寅=夤【丙】
例5.《洛阳伽蓝记·城南》:“伪齐建安王萧宝寅来降。”[11]235(pT51p1012a0501)
《说文解字》:“寅,居敬也。”《书·舜典》:“夙夜惟寅。”《周公·祭公》:“寅哉寅哉。”《说文解字》:“夤,警惕也。从夕寅声。”《易》曰:“夕惕若夤。”“寅”与“夤”都是表达“恭敬、警惕”的意思,但是“寅”为象形字,据甲骨文为矢形,小篆讹变而造出来的字。然而“夤”却是形声字,因“寅”为借义所专,所以另外造了此字,因此二者之间属于因构形方式不同而产生差异的异构字。
构形模式相同选用不同构件产生的异构字主要有两种类型:
对于每个人来讲,乡村的一草一木、一景一情,都是他割舍不断的情结。很多时候,我常常通过各种媒体关注家乡的变化。我知道,这些年家乡的许多村子如同舒展开放的花一样越建越美丽,美丽得让人心生嫉妒。这些美丽的乡村仿佛散落或簇拥成片的花圃,将黄骅的农村点缀得美不胜收。
1.同为形声字,声符构件不同造成的异构字。
声符不同,有些是选择不同,也有些是反映了形声字造字的时代跟地域之间有所差异,这些资料对于考音均是有极大的研究价值的。如“蚓”和“螾”、“嫵”和“娬”、“吃”和“喫”、“线”和“缐”、“球”和“璆”、“杠”和“槓”。上述异体字,“蚓”从“引”(《广韵》余忍切)得声,“螾”从“寅”(《广韵》翼真切)得声。两者不论是上古音还是中古音,声音均是相同的,只是属于选择造字声符有所区别。而“球”从“求”(《广韵》巨鸠切)得声,就会有喉音“群”纽与舌声“来”纽的纠葛,也是需要我们重视的。
【樸】=【朴】【乙】【丙】
例6.《洛阳伽蓝记·城东》:“由樸由纯。”[11]143
段注本《说文解字·木部》:“朴,木皮也。从木卜声。”二字均见《说文》,皆是匹角切,以其音同,故多通用,徐锴《说文系传·木部》“朴”字下曰:“古质朴字多作樸。”周伯琦《六书正讹·觉韵》“樸”字下则曰:“通作‘朴’。”《正字通·木部》曰:“朴,與‘樸’同。”固二者不论上古还是中古音皆为相同,只是其声符有所区别。
2.同为形声字,选用了不同的表义构件。
这种异构字因为义符不同而造成的占大数,这是由于汉字的表义特点所决定的。异构字的义符不同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义符意思相近,所表达的构意差别并不大,因此通常重复构字。例如:“迹”和“跡”、“雞”和“鷄”、“狸”和“貍”。
(2)两个义符表示字所指的事物质地与类别不同,例如“杯”和“盃”、“糕”和“餻”、“糊”和“餬”等。
(3)两个义符是根据不同角度所选择的,对于字所代表的事物来说,义符表示他们共通、共属性,例如:“溪”和“谿”“尅”和“剋”“侄”和“姪”“捆”和“綑”等。
【晒】=【曬】
例7.《洛阳伽蓝记》:水东有佛晒衣处。雨止佛在石下东面而坐晒袈裟。佛坐处及晒衣所并有塔记[11]371。
《说文解字》:“曬(晒),暴也。”《方言七》:“暴五谷之类。晋秦之间谓之曬。”刘义庆《世说新语》:“答曰:‘我晒书。’”《汉书》:“白日晒书,幽隐皆照。”由此可知:“晒”为形声字,左形右声。“晒”和“曬”都有“曝干”或者“取暖”的意思,“曬”俗字作“晒”。因此“晒”与“曬”为异体字。
【綉】=【繡】
例8.《洛阳伽蓝记·城西》:“綉纈油綾絲綵越葛。”[11]309(pT51p1015a1301)
《说文》:“繡,五采备也。从‘纟’肃声。”《集韵》:“綉,他切,音透。吴俗谓绵一片为綉。按《正字通》引《泝原》繡俗作綉。”可知,“綉”与“繡”意思相同,均为用丝线等在绸缎和布上缀成的花纹或文字。
【艷】=【豔】【丙】【丁】
例9.《洛阳伽蓝记·城南》:“二名艶姿。”[11]251
《汉隶字源·去声·艳韵》:“‘巴郡太守张纳功德叙’‘豔’作‘艷(艳)’。音焰。美色。”《广韵·去声·艳韵》:“豔,美色也。以赡切。”按:“焰”,《廣韻》以赡切,是“艷(艳)”、“豔”音義俱同。《玉篇·丰部》:“豐,俗作豊。”是“豔”或从“豊”作“艷(艳)”,则“艷(艳)”与“豔”为异体字关系。
通过对《洛阳伽蓝记》的异构字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观点:
《洛阳伽蓝记》篇幅适中,异文较为丰富,这些异文中的异构字绝大部分为选用不同义符构件的异构字和选用不同声符的异构字,他们多由于造字时对字义字形理解有所区别,选用不同的构件进行造字,因此,不同地域或不同时间的文字出现差异。
本文对《洛阳伽蓝记》的异构字差异进行了简单的分类,通过对比《洛阳伽蓝记》各版本间的异文,对照该字在其他古籍中的使用,通过分析字形,对产生异构字的原因进行归纳总结。
本文通过对《洛阳伽蓝记》异构字进行穷尽性分析,认为异构字主要来源是同为形声字造字时声符或义符发生改变所造成的字形变化,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地域差异或造字时造字者选取构件的构字意图不同所导致的。
在对异构字进行辨析时应将汉字演变过程考据清楚,汉字构件是对汉字构形模式进行判别的有力证据。有些问题仍需解决,例如有些异构字与异写字较难进行区分,但通过研究异构字对汉字演变源流及汉字形体变化及字际关系的研究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