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寒保暖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对防寒保暖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前做好工作部署;指导相关机构做好低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性冻伤诊断。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要切实做好防疫工作者的防寒保暖保障工作。
二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低温作业(指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寒保暖措施,做好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改善,劳动者防寒保暖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低温作业工作时间安排、女职工保护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作业岗位、重点人群,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低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