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短视频应用在海外发展的版权保护和内容监管困境

2021-12-16 08:50张琛
出版广角 2021年21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内容用户

【摘要】 国内短视频在海外的发展是移动互联网研究的新领域。文章依据国内短视频在海外发展的历程,梳理全球短视频应用的发展现状,窥探国内短视频应用在海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从区域分布、本土化运营、社群属性三个方面分析国内短视频在海外上线的独特性选择。文章认为,扎根全球化的短視频服务提供商已成为互联网治理体系中的一员,其所面对的是两个具有普遍性的矛盾:一是知识共享与版权保护之间的矛盾,二是表达自由与内容监管之间的矛盾。未来,国内短视频企业将在互联网治理体系中承担更多责任,从而实现自身国际化的长远发展。

【关  键  词】短视频;中心化;版权保护;内容监管

【作者单位】张琛,北京服装学院时尚传播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年)“中国网络视听新媒体治理体系的演化规律与效果实证研究”(18CXW032)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21.022

2011年,以Viddy为代表的短视频作为新生的媒介形态出现,这种短小、便捷的视频分享行为迅速融入人们的碎片生活中。Yu-Huan Wang等认为,短视频应用形成了以分享短音乐视频形成年轻化、数量大、门槛低、组织分散的网络社群[1]。学界的主流观点均认同短视频已经形成一种视频行业的变革力量,这种变革或是一种视频生产力的“转基因”[2]。2016年,快手开始尝试国际化传播,而2017年11月,抖音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以10亿美元收购了Musical.ly,大量的Musical.ly用户直接迁移到抖音平台,被认为是中国短视频应用进入美国市场的标志。面对技术、资本、文化等多元化的传播环境,本文从国内短视频应用进入海外市场的发展逻辑和特点入手,探究国内短视频在海外发展的意义,以及在互联网平台治理中暴露的矛盾。

一、国内短视频应用在海外的发展阶段

2011年的Viddy是最早的短视频App应用,为使用者提供即时拍摄功能,并可转发到Facebook和Twitter平台上。2012年,中国的第一个短视频应用出现,快手转型成为短视频社交媒体“GIF快手”。截至2020年底,在App Store和Google Play“摄影录像类”排名前100名榜单中,中国短视频在海外输出的短视频社交媒体应用至少有24种(见图1)。目前,海外上线的国内短视频应用分属字节跳动、快手、阿里巴巴、欢聚时代等互联网企业。2014年,Musical.ly由上海闻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其在北美市场上线是国内短视频进入全球市场的开端。2017年,Musical.ly被字节跳动收购后,全部海外用户迁至抖音(Tik Tok)平台。笔者总结发现,2014—2015年的开端起步期,国内市场中的成熟应用抢先在海外上线;2016—2017年的初步发展期,前期上线的短视频应用愈加重视本地运营,推出符合当地语言文化和使用习惯的功能,成为真正本土化的海外版短视频应用;2018—2020年的成熟爆发期,更多国内短视频应用在海外上线,如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平台在海外集中上线,欢聚时代推出游戏直播短视频海外版应用,该阶段,国内短视频在主要上线国家设立办事处,并派驻技术团队。

二、国内短视频在海外发展的独特性分析

1.地缘特点:以日韩、印度及非洲、南美洲国家为主要区域

国内已有的短视频应用在走向全球市场时,基本继承了本土的功能优势,用户可以选择重复或慢镜头播放,也可以加聚光灯等特殊效果。从分布地区看,除抖音通过收购Musical.ly进驻北美市场外,更多的国内短视频选择从东南亚市场入手。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乐秀、Likee等都已出现在日韩、东南亚移动应用市场。App Annie的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13日的数据显示(见表1),在韩国市场分别对比Google Play和App Store中“照片与视频”下载前十名,位于第一的是来自中国的抖音,以及中国的Cap Cut、VLLO等视频软件。此外,位于亚洲南部的印度也是国内短视频重点开拓的市场。2018年,移动互联网公司APUS发布《印度互联网金融报告》,印度35岁以下的人口占据总人口的65%以上,而且拥有4.62亿网民,智能手机用户已经超过3亿;Helo、Tik Tok、小影、快手等App在印度相继上线,一经上线便拥有极高的下载量。

此外,国内短视频分别在非洲的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等,南美洲的厄瓜多尔、秘鲁等国家和地区上线。得益于中非间的友好关系,优质的短视频内容吸引了大量的非洲用户。中国与南美洲国家保持长期经贸合作,低价智能手机普及快,互联网流量资费价格不断降低,这为国内短视频在南美洲国家的流行提供了条件。

2.运营特点:有特色的本土化内容社区

中国的短视频在海外上线更注重本土化运营。在日本和韩国上线的短视频大多与当地的娱乐公司合作,如TikTok(抖音)在进入日韩国市场时,便与韩流文化明星合作,吸引了大量的粉丝群体。针对独特的语言文化环境,杭州趣味公司推出Viva Video,以适应当地用户的喜好。同时,国际上中国的短视频平台Helo、Viva Video、VMate、Likee等瞄准印度下沉市场进行本土化运营,其中,Helo是字节跳动针对印度方言专门上线的内容社区,拥有独立的业务团队。

截至2021年月8月20日,在一年时间内,Helo拥有相对较高的用户关注度,位于第二位的是VMate,Likee和Viva Video分列三、四名(见图2)。这些短视频应用的功能基本相似,均为用户提供配音、滤镜、添加文字等功能。但Helo平台更注重融入民族文化特色,这是其获得高关注度和竞争优势的关键。总体来看,国内短视频在海外上线的国家和地区,其互联網开放水平、文化基因、语言特色各有不同。因此,制定不同的推广运营策略是获得稳定用户群体的关键。

3.社群特点:效率和公平权衡后的“中心化”趋势

在研究短视频媒介时,笔者发现其更多以“中心化”(Centralization)的社交属性存在,这与互联网社交的“去中心化”( Decentralization)不同。表面上看,短视频鼓励用户创作内容,流量平均,创作门槛低,对普通用户而言比较友好,并标识视频属性,让每个视频享有平等曝光的机会。但经过深度分析后发现,在“去中心化”的表象之外,为保持长久而稳定的网民参与度,专业机构或特定人群会固定经营账户。如果说以个人分享、关注是一种“去中心化”,那么“中心化”则需要把原来分散的个人聚集成若干以兴趣、热点为中心的小圈子,方便用户迅速获得信息和分享。这就出现了若干个掌握话语权的意见领袖,他们依靠自身的创作力在短视频媒体上与关注者互动。在注意力稀缺、海量信息沉淀的移动互联网平台,短视频需要的是更多的由中心化形成的一个个超级节点,为每个独立个体提供资源,从短视频上的“推荐”功能便能看出中心化的思路。短视频作为一种新的音视频移动应用平台,基于Web3.0技术有着独特的传播模式,呈现强流媒体的特性。与点对点进行内容推送不同,短视频相对是弱社交关系,但有着新的内容传播方式:一方面保证以内容为中心的传播,另一方面引导以用户为中心的传播。关于其到底是“去中心化”还是“中心化”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国内短视频平台都努力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找到某种平衡。

三、国内短视频海外发展中的版权保护和内容监管问题

国内短视频在海外一经上线,其内容监管主体既有内容提供商、政府机构,也有行业协会、普通民众,甚至在英国还出现独立的监管机构。一个基于全球化为背景的国内短视频平台,必须重视海外发展遇到的版权保护和内容监管共性问题。

1.版权问题与知识共享的矛盾

信息时代对传统的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无论当地法律有何种差异,都会面临一个共性问题,即创作激励和版权保护之间的平衡。已有的短视频侵权案件主要体现在:短视频服务提供商上传未经授权的作品;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大量的自媒体用户上传侵权的短视频。这些侵权行为集中反映在“对他人作品的二次创作”和“利用算法抓取其他平台版权作品”两个方面。

第一,对他人原创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和传播问题。合理使用是版权保护方面的规定,指对版权保护的作品在采取某些使用方式上,无须征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在美国,属于评论、批评、研究、教学或者新闻报道的视频作品被认为可以合理使用。笔者查找YouTube平台关于版权保护方面“Fair Use”(合理使用)的认定,并尝试对比快手(Kwai)和抖音(Tik Tok)国际版的“用户使用协议”说明(见表2),发现其对于合理使用并没有明确说明,但在用户协议的知识产权部分可以获得部分信息以供对比。YouTube对“合理使用”做了具体说明,快手和抖音仅在使用目的和性质、版权作品性质上有明确的比较说明。而其对于争议较大的“如何改编受版权保护作品”部分并没有明确界定,但这恰恰是平台的重要内容,大量截取自影视作品及模仿类的短视频被认为是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YouTube也模糊解释了少量材料更利于认定为“合理使用”,提到改编获得收益在法律上也有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大量截取自影视剧的短视频是一种新型侵权行为,主要体现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截取片段上传,另一类是截取片段重新剪辑后配上解说。尤其是第二类本身具有独创性,便有大量自媒体博主试图模糊侵权界定。对于这种侵犯复制权或改编权的行为,平台目前多采用“事后处理”的手段,即出现侵权申诉时再去实施核查、删除、封号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等一系列操作。随着短视频应用在本地化的运营逐渐走向成熟,一个负责任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只有对版权保护足够重视,才能在用户的创造力和企业的获利之间找到平衡。

第二,大数据的算法技术对其他平台版权作品的抓取使用问题。国内短视频在海外上线以来,关于版权保护问题层出不穷,所提供的解释即所谓的“技术中立”,这个1984年在美国确立的原则认为,技术或者工具发明者、销售者,无法控制使用者如何应用这个工具。算法技术是短视频提供服务的根基,抓取用户观看时长、点赞、兴趣等精准推荐是国内短视频能在海外实现内容分发的关键。但是算法技术同时应用于从其他平台抓取未经授权版权作品的行为,这无疑是侵权,也会造成不正当的竞争。

对于原版权保护的缺失,依靠算法技术抓取过来的视频属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如果后续产生经济报偿会直接侵犯原创作者的利益,更不利于后续的创作和分享,这是对数字平台共享行为最大的破坏。Philippe Aigrain在其著作Sharing: Culture and the Economy in the Internet Age [3]中提到互联网时代共享与合作的价值,其认为数字文化作品在非市场化分享时可以使得这些作品更容易得到关注,也有助于促进持续的创新。因算法技术产生的侵权行为需要依赖于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对于在海外上线的国内短视频平台,更需要遵守整个互联网治理体系的版权规则。

2.自由表达和内容监管的矛盾

短视频是媒体平台,尊重表达自由但不提倡言论绝对自由[4]。国内外关于短视频的内容监管问题由来已久,总体来看,国内短视频在海外遇到的内容监管困难有:第一,如何及时发现普通用户在自主创作或直播时产生的敏感内容;第二,如何根据本地环境设立科学的审核机制;第三,如果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分级监管,如何做好内容的准确筛选和推送;第四,如何与当地政府或主流媒体合作,进行积极引导。面对复杂的语言、文化、法律法规环境,短视频平台除了呼吁应给予中国短视频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内容审核机制,积极应对共性及差异性问题,促进短视频平台在海外的长足发展。比如,抖音国际版已经上线“家庭安全模式”,快手也在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以应对不良内容问题。

|参考文献|

[1] Caus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hort Video Platform Internet Community Taking the TikTok Short Video Application as an Examplep[EB/OL]. (2019-05-20)[2021-02-21]. https://ieeexplore.ieee.org/document/8992021.

[2]彭兰. 短视频:视频生产力的“转基因”与再培育[J].新闻界,2019(1):34-43.

[3]Philippe Aigrain. Sharing:Culture and the Economy in the Internet Age[M]. Amsterdam: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2011.

[4]刘恩东. 美国网络内容监管与治理的政策体系[J].治理研究,2019(3):1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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