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虹
(迁西县白庙子乡人民政府 河北 唐山 064300)
当前,我国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增长。我国农村有大量闲置资源,由于这部分资源利用不充分,制约了农村和村级集体经济增长。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有利于推动产业融合,将“死”资源转变为“活”资产,同时“三变”改革能够将农村的自然资源及历史资源转变为资产,实现资产增值。
农村集体经济增长与农业生产过程之间具有一定关联性。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土地、技术及劳动力等要素缺一不可。部分偏远农村地区虽然具备丰富的土地及劳动力要素,但资本要素、现代科学技术要素相对缺乏。为提高农业生产质量,需要引进稀缺要素,同时需要将这部分要素纳入具体农业生产中,合理配置各项资源。
从产权角度分析,资源配置是指资源产权的转让过程,转让现有资源产权,由高效率者获得资源产权。通过这一方式,能够提升生产效率,激发农业经济活力。当前我国现存资源性与经营性资产存量相对较大,而实现集体经济增长的关键则是激活农村资源性及经营性资产,实现农村集体资源优化配置。
1.1.1 产权明晰
为保证市场有效性,需要积极开展产权安排工作,这也是保证市场有效性的基础。通过明确边界产权的方式,对农村地区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实现资产增值。与此同时,资源在市场经济主体中的有效配置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只有制定完善的资产所有权制度,才能产生一定剩余价值。在我国农村地区,资源与经营性资产存量十分丰富,但资本转化机制缺失,无法发挥出资产财产性功能,制约农村地区全面发展。
需要明确的是,产权界定指的是保障产权的权属明细,赋予产权界定一定排他性特征[1]。虽然私有财产也具有十分明确的产权界定,但明确的产权界定并不是指代私有财产。
1.1.2 产权激励
在产权边界相对清晰的条件下,为实现农村集体经济增长,需要调动农民参与生产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发挥农业生产的内在潜力。通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剩余农产品处理的权利,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释放农业潜力。若产权界定与边界十分明确,将会有效缩小公共领域范围,降低个体间的竞争。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具备正向激励作用,若产权不明晰,则不具备激励作用。因此需要明确产权,发挥产权制度的作用,实现经济发展。
1.2.1 拓宽市场
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市场需求直接决定农产品价格。若当前处于完全市场竞争中,生产者的角色将发生变化,变为价格接受者,这一过程并不会产生利润。当处于不完善竞争市场中,生产者将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由此能够看出,垄断并提高价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应当不断拓展产品以及服务市场辐射范围,市场直径越大,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则市场需求也会相应增加。若市场辐射范围一定,可通过增加有效需求数量的方式提升市场需求量。还可采取延长产业链条的方式,将农产品作为中间产品进行再次加工,进一步扩大市场需求[2]。
1.2.2 延长链条
为从根本上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可采取延长产业链的方式增加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量,提升农产品价值。农业生产主要由3 部分组成,分别为生产前、生产过程中以及生产后。农民主要参与生产过程中这一部分,所得的利润相对较低。为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需要将农民引导至产前及产后部分。需要明确的是,产业链较长表明利润相对较高。但是在不断拓宽市场的过程中,为实现全面发展,应增加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针对部分退出城镇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引导其进入农村劳动力市场,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只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才能带动农村经济高速发展,同时需要延长链条,实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2.1.1 产权明晰
农村“三变”改革是带动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需要推动改革工作开展,其中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工作是基础。资源资产确权登记主要是指应当构建归属清晰及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现阶段,主要存在以下4 种农村资源类型,第一种为自然资源,第二种为资产资源,第三种为权力型资源,第四种为历史型资源。由此可以看出,农村资源种类多样,但也存在产权不明确问题。
在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中,其核心内容是全面掌握农村地区现有资产范围与具体数量,在此基础上,将集体资源进行分类,应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型资产以及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这一方式,明确权属及数量,合理量化权利、合理定价,并颁发相应的产权证明[3]。
2.1.2 产权激励
股权量化与收益分配是农村“三变”改革的重要内容,界定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边界并将其作为基础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将农村集体资产转化为股权。转化后的股权需要量化处理,股权是收益的依据,属于政府行为,确定农村集体成员是股权量化的必然条件。在农村集体成员确定中,需要依据承包地人口及现有户籍人口明确股权。需要进一步明确集体成员,并且从多方面考量人口数量及劳动年龄等,以明确股份。通过开展改革工作,农民将具有农村集体资产的“剩余索取权”,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也是实现改革的重要推动力。
2.2.1 积极拓宽市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
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工作,主要是通过培育并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多种生产要素整合,引导农业产业进一步发展。
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两种方式拓宽市场:第一,新型经营主体需要充分运用网络,实现网络销售,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辐射范围,达到拓宽市场的目的。新型经营主体还可充分运用社会资本,降低交易成本及需求波动幅度。第二,新型经营主体可采用多种具有特色的形式,如开办农家乐等,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扩宽农产品市场,带动农村地区全面发展[4]。
2.2.2 延长链条,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为实现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应将资金、土地以及技术等要素整合至农业生产中,基于当地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选择市场需求相对较大且经济效益高的产业。还需要采用产业融合发展方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拓宽市场,延长产业链,提升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可从两方面采取措施。第一,将农业与加工业相融合,将农产品作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第二,将农业与服务业相融合,通过农旅结合的方式,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激发农村经济活力,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发展。
首先,为推动农村地区集体经济发展,应当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拓宽市场,赋予农业生产特色,从而实现全面发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
其次,在农村“三变”改革中,存在明显的政府行为及市场边界,政府行为主要体现在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及收益分配方面。市场行为则是大力培养并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对市场需求导向作用较为重视。在实际过程中,需要避免政府行为代替市场行为[5-6]。
再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为市场行为,应重点关注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及收益分配[7]。
为进一步实现农村地区全面发展,需要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实现集体经济增长。资源配置的前提是产权明晰以及产权激励,为实现经济增长,需要不断拓宽市场,延长链条,保证特色。从产品市场中发掘农村资源的市场价格,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