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搜寻、组织知识重构与创新绩效
——组织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2021-12-09 09:00章长城
关键词:合法性重构跨界

章长城

(井冈山大学商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因与“门外汉”、“新进入者”等概念相关联,企业“跨界”自带话题热度,跨界创新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热点问题[1]。 在创新更多的是按照市场问题而非市场领域来划分专业的新时代, 谁能更好的解决用户现实或潜在的问题, 谁就是更专业的市场生产者, 以用户价值为核心导向的跨领域解决企业创新问题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能力的一种常见模式[2]。 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往往会面临“技术陷阱”、“路径依赖”的“创新者的窘境”,过度依赖以往的经验和内部知识解决组织面临的新问题会导致组织莫名其妙的失败, 如原手机行业巨头诺基亚几乎是一夜之间的没落, 并很快被微软并购。 因而企业需要时刻保持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敏感性,不局限于某一领域,在核心业务之外保持开拓新业务的战略预备, 在主要市场之外做好开拓新市场准备。 有研究发现跨界搜寻促进企业创新创业机会的构建[3],市场知识和技术知识的跨界搜寻有利于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4],虽然跨界搜寻能够带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良好效果,但跨界也会导致“脚踏两只船”的窘境和“隔行如隔山”的新进者劣势,不利于企业的稳健与专业专注,企业跨界获取外部知识资源来解决创新发展问题的优势和劣势一样明显, 因而研究企业跨界知识管理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重构是组织知识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包含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两个维度[5],企业跨界搜寻的创新行为必然会对组织知识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跨界创新组织知识运行的内在机制。 以往学者在研究跨界搜寻、知识重构管理与创新绩效关系时,强调吸收能力[3]、组织冗余[6]、商业模式匹配[7]等的作用,很少有学者关注组织知识重构与合法性在企业跨界搜寻创新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新进入者如何提升组织合法性一直是企业发展关注的焦点[8],当企业跨界知识管理的外部合法性受到怀疑时,组织跨界知识管理将面临挑战,有研究就指出,组织的行为需要与其所处的环境相匹配,并在此基础上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9]。 故本文在关注企业跨界创新组织知识运行规律的同时,还将深入探讨组织合法性对企业跨界创新过程中组织知识管理的影响。

一、研究假设

(一)跨界搜寻与创新绩效

资源基础理论认为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跨界搜寻可以摆脱“组织边界”的束缚,增加与外界组织的互动频率, 摄取更多创新知识资源以提升创新绩效[10],网络嵌入理论认为,在万物互联时代,企业成为众多网络中的一员,利用企业网络获取外部知识资源成为提升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途径[11],组织学习理论认为,跨组织边界的学习能够缩短创新周期进而提升企业创新绩效[12]。 跨界搜寻有利于企业创新绩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跨界搜寻有助于企业获取外部多样性和异质性知识资源, 对内部创新知识不足是一个有效的补充;二是跨界搜寻不仅仅是单纯的发现,还包含了能动的将信息建构成创新创业的机会, 使企业跨界创新有着强烈的方向性和目的性; 三是跨界搜寻是企业主动寻求变革发展的重要手段, 跨界搜寻有利于企业动态能力的提升[13]。 因而众多学者认为,在适度的范围内,技术知识和市场知识的跨界搜寻有利于企业的产品、服务、技术、商业模式创新。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1:企业跨界搜寻对创新绩效有着显著正向影响。

(二)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

知识重构是为了解决组织跨界创新面临的问题与矛盾,注重跨界思维,力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组织知识与组织创新目标的统一。 知识重构的实质在于知识多样性和异质性前提下的知识交换[14],知识的多样性和异质性越强,这种交换的知识重构行为就越容易产生。 本文借鉴叶江峰[3]等的研究, 将知识重构分为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两个维度。 知识重构拓展指组织知识在多样性配置方面的提升,体现在对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改进, 需要关注组织知识间的连接效应; 知识重构深化指组织知识在异质性方面的融合创造,体现在组织创新产品的推陈出新,需要重视新旧知识间的兼容性问题。

跨界知识的嵌入性、 多样性和新颖性是企业创新的源泉[15],从知识源的角度看,跨界搜寻对组织外部知识的有效管理增加了企业知识重构的要素,提升了企业知识重构的潜力[10]。外部知识来源往往是刺激组织内部知识增长的重要触发因素,跨界搜寻能够增加企业审视外部环境的角度,提升企业对市场变化的认知能力, 有利于企业的知识重构拓展,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降低产品成本。另外,跨界搜寻容易促进企业内部知识与外部知识的互动与交换, 形成企业的知识重构深化,进一步的融合创造出新知识,因而有利于企业推出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构建新渠道。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2a:跨界搜寻对组织知识重构拓展有着显著正向影响; 假设H2b: 跨界搜寻对组织知识重构深化有着显著正向影响。

(三)知识重构与创新绩效

有效的跨界知识管理被认为是创造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11],实践证明,外部新加入的知识与组织所需要的知识经常存在应用和创造上的鸿沟[16],需要进一步的知识重构。 知识重构能够使知识更易于被理解和应用, 同时帮助找到知识的缺陷并提升知识的应用效率。 当组织外部知识(流量)与已有知识(存量)因知识多样性和异质性而难以融合时,就需要知识重构进行处理,使组织知识的流量和存量之间持续交叉融合, 最终把知识资源变为现实竞争优势以满足组织适应新的环境要求[17]。知识重构也特指知识系统的打开, 既遵从知识自组织的规律,又承认产业场景的他组织作用,在特定产业知识场景中,对知识系统的重新建构,进而生成新的知识系统[18]。 知识重构拓展,增加了企业产品的组合,进而可以提升用户的体验价值,如小米公司实行多元共创战略, 虽然没有什么重大的技术创新, 但却能在不断优化其主打产品手机的质量与性能的同时, 还适时的推出了米家系列智能家电产品,以及华米系列智能健康产品,取得不错市场成绩。知识重构深化,是企业有目的的知识创造过程,有利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如无人机巨头大疆公司, 利用外部合作商的热成像技术, 推出首款热成像航拍相机——“禅思XT”无人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3a:知识重构拓展对创新绩效有着显著正向影响;假设H3b:知识重构深化对创新绩效有着显著正向影响。

(四)知识重构的中介作用

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 创新被认为是对知识重新组合或重组的过程[19],跨界搜寻改变了组织内部的知识结构, 外部知识的多样性和异质性被带入组织的创新活动当中, 实现组织知识的新旧融合。 跨界搜寻改变了企业知识与能力运用的环境,使企业有很好的场景嵌入性,更易于企业对不同知识的重构[20],进而产生企业的知识创造。创新是非共识的矛盾体, 创新过程需要将知识从抽象到具体、逐步逼近、不断完善,跨界搜寻以市场问题为导向的特征, 需要将知识资源在创新场景中进行解构与重构,以达到满足企业创新的要求。一方面,当企业的知识重构拓展能力较强时,可以很好的将内部知识与跨界搜寻获取的外部多样性知识进行有效连接,形成连接效应,能够大大缩短企业创新周期,提升创新效率。 另一方面,当企业的知识重构深化能力较强时, 跨界搜寻对外部知识的获取必然使组织出现不同知识面的交叉, 产生新的知识, 在合适的时点上实现两个知识面的耦合,实现组织的创新目标。

基于上述分析,假设H4a:知识重构拓展在跨界搜寻与创新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 假设H4b: 知识重构深化在跨界搜寻与创新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

(五)组织合法性的调节作用

合法性可以被理解为利益相关者对组织行为的可接受状况[21],是市场交易的基础[22],组织合法性越高,其跨界行为就越能被理解和接受,反之亦然。 合法性对于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要,具备合法性的组织能够更加容易的获取资源以及持续支持[23],利益相关者认为,具备合法性的组织不仅更有价值,而且更有社会意义,更可预测,也更值得信赖[24],组织因而需要建立并维护合法性。一方面外部合作者会因为合法性增强对企业的预期,因而更愿意与跨界搜寻企业进行知识分享, 增加了企业外部知识的可获得性;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员工也会因合法性增强对企业创新的认同感,进而更愿意将跨界搜寻获取的外部知识与内部知识进行整合重构,为企业创新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假设H5a:组织合法性在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拓展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 即组织合法性越强, 越有利于企业跨界搜寻对知识重构拓展的正向影响;假设H5b:组织合法性在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深化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 即组织合法性越强, 越有利于企业跨界搜寻对知识重构深化的正向影响。

综上,本文构建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理论模型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样本与变量测量

本文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为了保证问卷的有效性, 问卷所采用的量表均来自国内外权威文献的已有量表。 遵循问卷调查的基本程序,在正式问卷调查之前,咨询相关领域业内和学界专业人士的意见,根据研究过程的需要,在不改变量表实际内容的情况下稍微变动了部分语句的表达形式,形成了初步调查问卷。为了让调查问卷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 借鉴以往类似研究的调研程序,在正式问卷调研之前,先选择了30家存在跨界创新行为的企业进行预调研, 根据问卷调研反馈情况, 再次邀请本研究所涉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修正, 最终形成本文的调查问卷的所涉变量题项的设置,如表2 所列。

本文研究的企业样本主要有两个来源, 一是中国经营报、 经济日报等主要经济类报刊在2015—2019 年5 年中报道的有跨界行为的企业;二是以第一部分样本企业为基础, 调查与这些企业有关的上市公司, 通过上市公司公布的主要业务架构, 选取业务架构跨度大的公司作为调查对象。总的来说,样本企业涉及服装制造、制鞋、互联网、零售业、房地产、通信、汽车制造、化妆品、旅游餐饮、家用电器、药品、建材等行业,基本上涵盖了当前企业跨界运营的主要行业。 本研究通过以下渠道发放问卷,(1)黄页查找企业信息,电话沟通得到对方的同意之后快递邮寄、电子邮件、上门拜访等方式发放问卷90 份,回收60 份;(2)在高校EMBA 人员中找到相关企业人员65 人,发放问卷65 份,回收 65 份;(3)通过本文作者的同学和朋友关系发放问卷 210 份,回收 133;(4)通过问卷调查公司发放195 份,回收150 份。剔除各类无效问卷156 份,共获得有效问卷252 份,总体问卷有效回收率45%。 有效样本企业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 所列。

表一:样本企业基本情况

(二)变量测度

应变量创新绩效参照胡畔和于渤等[25]多指标相对绩效法来测量,设有5 个题项;自变量跨界搜寻参照Laursen&Salter[26]研究,设有 5 个题项,中介变量组织知识重构借鉴叶江峰[3]的研究,分为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两个维度,设有7 个题项;调节变量组织合法性借鉴宋晶和陈劲[27]的研究,设有 7 个题项。 问卷采用7 点李克特量表形式进行测量,测量问卷题项与被测者所在企业情况的吻合程度,1 表示完全不同意,7 表示完全同意。 另外选取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和企业年龄作为控制变量。

(三)信度与效度检验

本文采用统计SPSS22.0 与AMOS22.0 进行数据分析,采用Cronbach’α 系数对问卷的内部一致性进行检验,如表2,可以发现,所有变量的Cronbach’α 系数都大于0.7,表明问卷内部一致性通过了检验。 在进行因子分析之前,对检验取样足够度(KMO)进行分析,发现所有题项(KMO〉0.5),说明接下来可以进行题项因子分析,各题项因子载荷都在0.5-0.95 正常范围之内,且组合信度(CR)值都大于 0.6、平均方差抽取量(AVE)都高于0.5,表明问卷信度非常可靠且有较高的聚合效度。 另外模型的卡方自由度比值为1.87,小于临界值 3;CFI =0.94;TLI=0.93;IFI =0.94;RMSEA=0.06,表明各变量有着良好的结构效度和区分效度,模型适配度良好。

表二:构念测量,信度与效度

三、实证结果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采用 Pearson 相关性分析模型中主要变量间关系,如表3 所示,结果表明,所有变量间关系都在0.65 之下,说明不存在共线性问题,且主要变量间均存在显著相关性,如跨界搜寻(r=0.378,p〈0.01)、组织知识重构深化(r=0.286,p〈0.01)、组织知识重构拓展(r=0.543,p〈0.01)与创新绩效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深化(r=0.269,p〈0.01)、 与组织知识重构拓展 (r=0.244,p〈0.01)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为下一步的实证分析提供初步验证。

表3:变量描述性统计及相关关系

(二)假设检验

1.主效应和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通过逐层回归分析对假设进行验证,结果如表4 所示。模型1 为基本模型,检验控制变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模型 1 显著(p〈0. 001)。 模型2 是在模型1 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变量跨界搜寻,回归结果显示,模型2 同样显著(p〈0.001),跨界搜寻与创新绩效呈正相关关系(β=0.269,p〈0. 001),假设 H1 成立,依据Baron & Kenny 的中介检验方法,中介检验的第一步(自变量与应变量关系显著)成立。模型5 和模型8 检验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拓展和重构深化的关系, 两个模型都显著 (p〈0.001),且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拓展(β=0.118,p〈0.05)和知识重构深化(β= 0.140,p〈0.05)均呈现正相关关系,假设H2 成立,同时满足中介检验的第二步(自变量与中介变量关系显著)。 模型9 和模型10 是检验组织知识重构拓展与知识重构深化对创新绩效的关系,模型都显著(p〈0.001),且知识重构拓展(β=0.178,p〈0.001)和知识重构深化(β=0.458,p〈0.001) 与创新绩效均呈现正相关关系,假设H3 成立,满足中介检验的第三步(中介变量与应变量关系显著),接下来便可以进行中介效应检验。模型3 和模型4 检验模型的中介效应,在加入中介变量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之后,模型依然显著,且相关性由原来的(β=0.269,p〈0.001)分别降为加入知识重构拓展的(β=0.251,p〈0.001) 和加入知识重构深化的 (β=0.209,p〈0.001),说明中介效应得到验证,组织知识重构在跨界搜寻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假设H4 成立。

表4:层级回归结果

2.调节效应检验

检验假设 H5 调节效应, 为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 需要对交互项跨界搜寻与组织合法性进行标准化处理。将创新绩效纳入因变量框,之后加入控制变量、自变量、调节变量和交互项进行回归验证。如表4 中模型5 所示,跨界搜寻与组织合法性的交互项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β=0.405,p〈0.001),且模型 5 比模型 2 的 R2也有所提高(△R2=0.06),但模型8 中组织合法性与跨界搜寻交互项对组织知识重构深化有正向的影响,但不显著(β=0.041,p〉0.1)。 因此,假设 H5a 得到支持,假设H5b 没有得到支持。 为了直观的反应组织合法性对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拓展的调节作用,本文以加减均值一个标准差为基准,描绘组织合法性对跨界搜寻与创新绩效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图。 如图2 所示,企业组织合法性越高,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拓展之间的正向相关关系就越强。

图2:组织合法性对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拓展的调节模式

四、结论与展望

(一)研究结果

针对在开放式创新背景下企业跨界搜寻、组织知识重构和创新绩效之间的影响机制展开深入探索。 研究结果表明:(1)企业跨界知识搜寻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促进作用;(2)企业跨界知识搜寻正向影响组织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3)组织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4)组织知识重构拓展和知识重构深化在企业跨界知识搜寻与创新绩效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5)组织合法性正向调节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拓展之间的关系, 而在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深化之间不存在调节效应。

(二)管理启示

本文研究的管理启示如下:(1)组织内部创新知识不足是阻碍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原因, 企业跨界搜寻获取的新颖性、 多样性和异质性边界知识[13],对企业的外部市场认知和内部组织管理提供的新鲜血液,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的有力支撑,企业管理者要高度重视跨界知识管理的成效。(2)在新时代企业跨界创新成为一股潮流的背景下[2],本文旨在探讨企业跨界搜寻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机制, 分别引入组织知识重构和组织合法性检验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 构建了比较系统的企业跨界创新模型, 有利于企业管理者找寻跨界创新的关键领域,需要重点关注,具有一定管理方面的实用性创新。(3)跨界搜寻获取的外部多样性和新颖性知识主要是通过组织知识重构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 外部知识的加入增加了组织知识重构要素来源[4],既有利于组织知识的重构拓展,实现集成创新, 又有利于组织知识的重构深化, 创造新知识,产生创新,企业管理中要重视组织知识重构的能力培养。(4)组织合法性可以增强跨界搜寻对组织知识重构拓展的影响, 当企业拥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有着良好的社会形象时,企业的合法性越强,就越能获得外界的支持,组织间知识转移、整合、重构就越通畅。

(三)研究局限与展望

本文研究也存在一些局限:(1)本文仅仅用跨界搜寻来诠释企业的跨界创新行为, 企业跨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战略行为, 难免存在以偏概全的不足,而且在样本数据搜集过程中,对跨界创新企业的问卷调查发现, 跨界能力和知识重构能力更强的企业也更愿意进行跨界创新, 也即知识重构能力也会反作用于企业的跨界搜寻, 所以跨界搜寻与知识重构之间有着更复杂的关系, 需要今后继续深入探究。(2)本文仅仅考察了组织知识管理在企业跨界创新过程中的中介作用, 而忽视了组织结构方面的中介作用,事实上组织结构(如惯例更新) 对促进跨界知识管理进而推出企业管理创新[28],影响企业创新绩效有着重要的作用。 (3)本文仅仅考察了组织合法性在跨界搜寻与组织知识重构之间的影响作用, 而没有进一步研究组织合法性在跨界搜寻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影响作用,也没有考虑诸如组织冗余、组织网络位置等对企业跨界创新的调节作用, 今后应该更加深入且全面的研究组织自身特征在企业跨界创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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