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奉越,张天添
乡村教育①对于乡村教育内涵的理解,学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概言之有宏观说、中观说及微观说三种类型。本文所讨论的乡村教育是微观层面上的乡村教育,即在乡村地区作为正式社会机构的普通学校中所实施的小学和初中阶段教育,不包含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国民素质和振兴乡村文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乡村教育,把发展乡村教育作为一项战略性工作,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实践经验。立足“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回望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的百年历程,总结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进行展望,对于准确把握中国乡村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程中始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使乡村学生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展开宏大的历史叙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教育发展之路。由于时代背景和发展主题的不断变化,中国共产党在发展乡村教育的历程中需要紧紧立足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特定历史场域进行话语建构和实践创新,呈现出不同的话语表达和阶段性特征。基于历史性视角,在此将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的百年历程划分为探索期、奠基期、调整期以及优化期四个不同的阶段。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带领人民群众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无论是在苏区还是抗日革命根据地,抑或是解放区,都表现出顽强的革命斗争精神。为使这种精神得以延续并培养一批年轻的革命后备力量,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探索开展革命性、阶级性、劳动性的乡村教育,为取得革命战争的伟大胜利发挥了“生命线”作用。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带领人民群众扎根于力量薄弱的乡村,将发展乡村教育作为振兴文化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将“为革命和战争服务”作为发展乡村教育的主要任务。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确立了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1]20。抗日战争时期,为使陕甘宁边区乡村教育符合抗战需要,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在一切为着战争的原则下,一切文化教育事业,均应使之适合战争的需要”[2]53。小学课程内容主要以抗战为中心,还有严格的军事训练。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乡村教育紧紧围绕“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活动,如将体育课改为军事课,自然课增设防空、防毒、救护等演练项目,语文课增加弘扬革命英雄精神的内容[3]319。
在“教育为革命和战争服务”总方针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从发展乡村小学入手,逐渐建立起具有战时特色的乡村教育体系。1931—1934年,苏区政府大力发展免费义务教育,并为此制定了统一的学制、课程、教材等,以保障劳动人民子弟受到义务、平等、普及、免费的教育。免费义务教育的推行吸引大批工农子弟纷纷入学,使得乡村小学规模不断扩大,乡村教育获得空前发展。1934年3月的统计资料表明,乡乡有小学一至二三所以上,甚至有些地区已村村设有小学。整个苏区列宁小学的数量为3 052所,在校生共计89 710人,其中兴国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60%[4]97。为保障乡村教育的师资供给质量,中国共产党还创办了列宁师范学校,开展专业化的师资训练,为乡村小学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教师骨干。据统计,列宁师范学校前后共培养了600多名教师,学员毕业后被分配到列宁小学任教[5]100。1944年,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民办公助”的乡村教育办学模式,通过政府在方针上加以指导,并给予一定的物质支持,充分发挥群众在经费投入、办学管理方面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乡村教育质量的提升。“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一经推广,民办小学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成为推行乡村义务教育的中坚力量。据统计,“1944年10月前,全区共有民办小学555所,到1945年,民办小学发展为1 975所,学生人数达到16 800余名”[3]307。中国共产党探索出的免费义务教育和实施的“民办公助”办学模式是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极具先进性和前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乡村教育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对当今乡村教育的发展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的方针,旨在培养“劳心与劳力并进”“手和脑并用”的后备力量参加革命战争,做未来共产主义的建设者。如:苏区小学教育将生产劳动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春耕运动”,鼓励学龄儿童帮助种田、放牧;在边区创建了“巡回式学校”,组织工农子弟集体学习、集体劳作,为抗日战争和边区经济发展服务;在解放区将乡村小学的教材和课程中原有内容与土地改革的实际相结合,注重培养工农子弟的劳动素养,使他们更好地为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服务[3]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主持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了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政策,以此为依据确立了“教育为工农开门,为生产建设服务”和“学校向工农子弟和工农青年开门”的教育方针。中国共产党逐步明晰乡村教育的发展思路并做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奠定了乡村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
此阶段学制改革是乡村教育发展的重点,主要效仿苏联的学制体系。1951年8月,《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颁布,对旧中国的学制进行改革。该决定指出“小学的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行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的分段制。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入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此次学制改革的最大特色在于为贯彻落实普及小学教育的任务凝聚了新思想,将改革视野投入落后贫困的乡村,保障农民子女能够受到完整的初等教育并顺利升学。学制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制度建设也是教育政策建设上的一件大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教育发展,尤其是对乡村基础教育发展,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6]6。为了适应学制改革,着力解决学生辍学问题,中国共产党除了在乡村建立公立小学外,也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通过“公办民助”或“民助公办”的方式依靠乡村集体和农民自身的力量办学,充分调动群众办学的积极性。与此同时,通过大力发展中等师范学校和举办短期师资培训班来提高乡村教师队伍质量,以全力保障乡村教育的发展。据统计,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十七年间,乡村初等教育的学龄儿童入学率由20世纪50年代初的不到30%提高到1965年的70%以上[7]13,乡村教育普及程度得到很大提升。
1964年11月,中共中央正式做出《关于发展半工(耕)半读教育制度问题的批示》,明确提出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全国乡村掀起开展半农半读教育的高潮,一些省市和中央部门成立专门管理半工(农)半读的机构,各地乡村出现各种形式的半农半读小学和中学,旨在培养既不耽误生产又不缺乏农业知识的劳动者,为乡村经济建设服务。半耕半读教育创新了乡村教育形式,使它的发展更加切合乡村社会的实际状况,受到农民及其子弟的喜爱。虽然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也提出“教育与劳动生产相结合”的方针,但是在这一时期耕读教育制度才真正被确立,为此后的劳动教育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针对乡村教育极其薄弱的现实,中国共产党强调加强和改革乡村学校教育,把九年制义务教育作为发展乡村教育的重点,并对乡村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财政投入体制做出调整。1985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1986年4月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更是将九年制义务教育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保障,同时也标志着乡村教育发展有了新方向和新目标。改革开放之前以社队办学为主的管理体制得以调整,确立了以“乡镇为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投入体制,乡村社会“小学村办,初中乡办”的局面逐渐形成[8]。管理体制和财政投入体制的调整带动了乡村学校的发展,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小学,乡乡有初中”的宏伟目标,大规模乡村学校的建立为广大乡村学龄儿童提供了在家门口上学的便利。为保障乡村小学和初中教师的数量和质量,还大力开展农村民办教师培训、师范教育,为普及乡村初等教育,大力推进九年制义务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师资保障。
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路径依赖下,这一时期的乡村教育是“乡村的教育”,与城市教育之间资源不流通,呈现分割明显的特点。在政府宏观的教育资源配置方面,依然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的惯性,教育资源投入的重点和教育政策关注的焦点往往偏向于城市学校、重点学校,而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财政投入体制使得乡村教育的资源配置停留在“乡村教育农民办,办好教育为农民”的水平上[9]。由此,加大了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差距。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目标,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此背景下,中国乡村教育的发展有了新的理念与追求,即改变过去的教育布局和结构,努力消弭城乡二元结构,优化城乡教育关系,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7]14。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乡村教育的管理权限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做出了具体改革决定。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乡村基础教育的管理体制由“以乡镇为主”调整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重新优化促进乡村教育责任主体和办学主体的上移,也强化了县级政府的管理和经费投入职责,有助于提升乡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质量,保障各地区教育统筹均衡发展。2005年又推出“新机制”,增加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供给责任。此外,为统筹城乡师资配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建立“县管校聘”制度,鼓励城镇优秀教师“走教”“支教”和“轮岗”,有效保障了城乡教育资源的流通和共享,缓解了乡村教师短缺和城乡师资结构不均衡的问题。为配合“县管校聘”制度的进一步落实,还完善了城乡教师招聘机制,制定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统一标准,旨在吸引更多更优质的师资向乡村流动。此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乡村学校布局调整得到进一步规范。如2018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乡村小规模学校是乡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就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的总体要求、布局规划、办学条件、师资建设、经费保障、办学水平和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规定,以办好公平优质的乡村义务教育。在“后撤点并校”时代,乡村教学点的数量持续增加,2016年共有8.68万所,比2012年增加了2.43万所,占全国教学点总数的88.21%。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占比稳定,2016年有10.83万所,占乡村小学与教学点总数的56.06%,占全国小规模学校总数的87.98%[10]3。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乡村学校发展坚持“一个都不能少”的方针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百年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重视乡村教育发展,全面破除乡村教育弱势积累,乡村教育经历了从薄弱到坚实的曲折发展过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成效尤为显著。对于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教育发展的成就可以从若干层面进行总结,这里仅从普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办学条件四个方面分析。
“旧中国80%以上的人是文盲,农村中文盲的比重更大。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通常在20%左右”[11]78。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提出“实行普及教育”的教育主张。1931年,在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宣言中明确提出,“一切工农穷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在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规定,“在进行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2]5-6。1949年,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教育工作在相当长时期内以普及为主。此后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195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等多个文件都把普及义务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任务。尤其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实行九年义务制教育,开创了中国普及史的新纪元。
依据不同乡村地区的经济文化状况,中国共产党采取“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方针,采取“三步走”,分别于1990年左右、1995年左右和2000年左右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标。到20世纪末,乡村义务教育普及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实现了党的十四大所提出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统计表明,2000年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达到85%,“普九”验收的县(市、区)总数达到2 541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56个),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6%[12]。截至2010年底,全国2 85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全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到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0%,比2000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比2000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国家“普九”攻坚工作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实现了全面普及[12]。进入城乡教育一体化阶段,义务教育普及与巩固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94%,全国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02.6%,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13]2-3。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在摸索前行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费投入机制,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从新中国成立初的“村村办小学”“两条腿走路”到2001年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确立,再到2005年的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逐步将乡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新机制”所实施的免除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对寄宿生进行生活补助、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科书、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生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巩固并完善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乡村义务教育由政府来办”的全新治理理念[14]。2015年,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强调统筹设计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坚持城乡一体化原则,保证经费投入努力朝着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向转变;加大义务教育投入,重点向广大农村地区倾斜。经费投入机制的健全,不仅显著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有效遏制了“因贫辍学”的现象,而且破解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有别”的义务教育发展格局。
对乡村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教育补助经费达7 495亿元,年均增长5.97%,其中用于农村地区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90%左右[15]。2016年,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9 246.00元,比上年增长7.80%;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2 402.18元,比上年增长6.99%;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2 477.35元,比上年增长9.94%;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 257.19元,比上年增长5.28%[10]5。2017年,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9 768.57元,比上年增长5.65%;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2 495.84元,比上年增长3.90%;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3 447.08元,比上年增长7.77%。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为3 406.72元,比上年增长4.59%[10]4。
师资供给为乡村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基础,决定着乡村教育师资需求的满足程度与教育质量。但长期以来,师资匮乏和专业素养较低是乡村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痼疾。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乡村学校一般只有一个教员,教师必须是一个教学多面手和课堂管理的能手[16];20世纪50年代,“各种学历的人都可以当老师,中学毕业教中学、小学毕业教小学的现象比比皆是”[17]。为了能够为乡村教育提供优质师资,中国共产党做出大力发展师范教育的决定,并且先后实施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免费师范生政策”等,在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乡村教师队伍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9》显示,中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师资队伍向好发展。
一是解决民办教师问题。2000年之前,民办教师是乡村教师供给的重要来源。如1977年全国小学民办教师总共343.9万人,其中乡村地区334.35万人,占比97.22%。同年,乡村小学教师共有456.62万人,民办教师比例为73.22%,占比很大[18]。中国共产党自20世纪70年代起,颁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1978)、《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1980)、《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1983)、《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等系列文件,采取“关、招、转、辞、退”的方针,调整、整顿和提高乡村民办教师队伍,于2000年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民办教师退出历史舞台。
二是乡村教师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乡村教师文化水平低是乡村教育长期面临的一大困境。如1940年陕甘宁边区延安等10余县845名小学教师中,师范毕业的(绝大部分是鲁迅师范毕业)213人,占25%;高小毕业的438人,占52%;没有进过学校的老先生194人,占23%[3]301。1979年,高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50.77%,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只有10.62%,小学教师中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仅为47.03%[19]17-18。近年来乡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大大提升,《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97%,与上年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88%,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
三是师资要素供给充裕。在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日趋多元的背景下,乡村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师资要素供给充裕。师资要素供给充裕程度可以通过师生比反映出来。小学阶段,2001年乡村师生比为1∶22.68,镇区师生比为1∶19.99;2018年乡村师生比为1∶14.30,镇区师生比为1∶17.75。初中阶段,2001年乡村师生比为1∶20.15,镇区师生比为1∶19.43;2018年乡村师生比为1∶11.51,镇区师生比为1∶13.00[20]。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适时地对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进行战略调整,依次历经从“能上学”“有学上”“办好学”到“上好学”的演进[21],尤其是近年来先后实施一系列重大工程与改善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教育从最初的20世纪30年代“校舍多设在旧祠堂、庙宇或大院里,桌、椅都是借用群众家里多余的饭桌和条凳,或者利用神案来代替”,用“石膏泥”和“朱红土”来做粉笔和代替红墨水,没有纸笔,就用沙盘写字或用树枝在地上写字[2]43,到现在的“即使在最贫困的村庄,最漂亮的建筑也是学校”[19]24,办学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是乡村学校危房面积减少。据1978年不完全统计,乡村危房面积5 000余万平方米,占中小学校舍总面积的17.2%[19]24。就乡村小学而言,2009年危房面积为8 989.40万平方米,2016年减少到714.14万平方米,7年间减少了92.06%;2001年危房面积所占(校舍建筑面积)比例为7.41%,2016年为1.39%,比2001年减少6.02个百分点。就乡村初中而言,2009年危房面积为4 732.97万平方米,2016年为469.86万平方米,减少了90.07%;2001年危房面积占比为4.98%,2016年为1.16%,减少3.82个百分点[23]。
二是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学校的信息化水平呈不断提升的趋势,初中阶段高于小学阶段。如乡村小学生均计算机2012年为0.05台,2017年为0.12台,比2012年增加了140%;建校园网学校2012年比例为11.84%,2017年为56.81%,比2012年增加44.97个百分点。乡村初中生均计算机2012年为0.11台,2017年为0.21台,比2012年增加了90.91%;建校园网学校比例2012年为38.69%,2017年为68.33%,比2012年增加29.64个百分点[23]48-49。
当前,中国正处于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时期,对乡村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纵观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的经验,既要继续保持党的正确领导,坚守人民立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又要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推进,从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入手,给予乡村教育特别的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确立了建成教育强国的远景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政策导向。由于长期实行城乡教育二元化发展政策,乡村教育处于弱势地位,优质教育资源缺乏,教育质量整体较低,成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教育弱项和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放在“补短板”上,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在经费拨付、师资配置等方面有意进行倾斜。此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乡村教育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地位”。乡村教育既承载着为乡村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培养人才、塑造乡风文明的任务,同时也是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且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十四五”时期是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展望新征程,乡村教育将会越来越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获得更多的支持,从而实现全面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映射到教育领域,就是长期存在着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发展乡村教育的演进历程中,通过采取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城乡教育统筹战略,乡村教育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但也存在着城乡教育资源供给不均衡的问题,在经费投入、师资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距。如2017—2019年,乡村小学(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和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长率均低于全国增长率;截止到2017年年底,全国还有558个县(市、区)没有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占总数的19%[23]5。城乡教育一体化是中国共产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之一,旨在扩大乡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供给,深化城乡区域间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保障乡村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升该群体义务教育质量[24]。从党的十九大召开至今,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为契机,中国开始进入促进城乡融合、构建新型城乡关系阶段,为城乡教育资源一体化创造了契机。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城乡教育一体化是未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城乡教育关系的最新发展理念及政策表述,从而不断优化教育结构,缩小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实现乡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新方位,开启了推进乡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时代。围绕如何办好“有质量的乡村教育”,一系列重大教育政策相继颁布实施,乡村教育质量大大提升,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结构布局不合理、师资队伍总体水平不高、信息化水平较低、“疏离”乡村文化等。进入“十四五”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集中体现在“高质量发展”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发展均朝着高质量方向前进。乡村教育也应当且必须主动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确立新的发展观,深刻把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理念,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时代定位与根本要求。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将进一步围绕办“有质量的乡村教育”,深化乡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乡村教育的师资水平、内涵质量、办学条件等。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认为,“应当是从人的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25]444。推进教育公平是中国共产党致力乡村教育发展的方向,从全面普及乡村义务教育到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不体现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公平观指导下对教育公平认识的持续深化和教育公平实现的不懈追求。习近平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6]。这是中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方针,也明晰了新时代乡村教育的价值追求和发展方向。可以预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之上,教育公平的内涵将越来越得以丰富和拓展,乡村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困境会得以破解,从而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