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监督”正当其时

2021-12-06 13:04侯召迅
法治新闻传播 2021年6期
关键词:公共利益公益监督

■侯召迅

“我们生活在一个庞杂的世界里,我们的生活中不只有诗歌。一个诗人,首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喜怒哀乐、有责任感的人,一个关注世界并关注他人的人,然后才是一个诗人。”近日,家乡山东高密作协主席、知名诗人烟驿老师发朋友圈引述诗人林莽的这段话,让我有感而发,我跟帖说:“嗯,为何‘非虚构写作’当下更受欢迎,因为直面矛盾、深究困顿。文学艺术若不能体恤民生、为民代言,自然不会为大众青睐。”

说这话,是源于看到有些文学作品沉溺风花雪月、涂抹岁月静好,无视社会转型期矛盾冲突,对百年未有大变局中苍生疾苦群体浮沉无感无力,所以传播弱、口碑无、存在感较差。文学作品是这样,新闻报道呢?新闻报道本来就该站在时代前沿、扎根街闾乡野,如果不洞察烟火温度、不关切百姓忧患,只作宏大叙事、只记录行业动态,怎么会激活共情、引起共鸣、画好最大同心圆呢?

我经常陪家里的老人去公园,看到有的公园把一大块区域圈起来改成收费项目,公众活动空间被压缩,有的公园无障碍设施太少,显然剥夺了残障及行动不便人士游览的权利。走在城市人行道上,当中杵着的电线杆等障碍物严重影响行人安全通行,一些井盖等设施安装不当或损坏不修也成为安全明患。这些行为侵害的是特定或不特定人群的合法权益,却又没有哪个部门单位监督过问,是典型的“公地悲剧”。好在近年来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提上重要议程,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损的事情,终于可以寻求法律监督机关依法保护了。

那么检察系统的媒体或者其他所有媒体,是不是只随后记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公益诉讼的情况就可以了呢?恐怕还不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面对一些监管部门懒政失职导致公地悲剧的情形,媒体特别是法治媒体,要发挥精通法律法规的优势,坚决拿起法律武器行使舆论监督权。也就是说,媒体本身就是监督利器、国家重器,完全应当也能够独当一面,理直气壮地向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开战。这种舆论监督,不妨叫作“公益监督”吧。

媒体应当研究公益诉讼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监督”。比如,深入了解某项公共事务事业的应然与实然状况,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群众的反映和各方专家的观点,对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精准报道。媒体可以自行先期报道,有一定成果后,向属地检察机关通报,也可以就相关线索与检察机关分享,双方共同研究和统筹“公益监督”和公益诉讼的有机结合、有效配合。“公益监督”作为公益诉讼的可选前置环节,是打前站、是先锋官,是前哨、是探针,两相配合、形成合力,可以发挥“1+1>2”的功效,真正创造“全民法治公开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当然,如果媒体深挖彻查、动真碰硬,能够促使有关责任方提前整改,形成监督闭环,到此为止,也就不必走到公益诉讼这一步,节省了诉讼资源。比如,河南安阳近日发生发酵的“狗咬人”事件,就反映了城市部分居民违规豢养宠物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河南“小莉帮忙”节目坚守为民服务宗旨、坚持进行舆论监督,带动更多主流媒体介入、引发广大公众关注,有力推动事件解决和违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再比如,前段时间娱乐圈出现恶意炒作、恶性竞争行为,撕裂社会共识、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日报》抓住要害、在法言法,连续刊发评论,旗帜鲜明批评监督,推动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切实维护了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想起多年前,笔者在全国两会上采访人大代表,就当时卫生部在“3·15”前夕发布有关医患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声明,在《法治日报》刊发“卫生部有权作法律解释吗”的连续报道,可以视为针对有关部门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涉嫌侵害公共利益的公益监督。近年来,一些媒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鼓与呼,坚决对危害国家利益、破坏公共利益的行为说不,真正发挥了激浊扬清、针砭时弊的作用。

笔者认为,在融媒体建设中,最根本最重要的“融”是内容的融合,即“群众诉求+社会需求+党和政府需要”,一个个群众对美好生活、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构成了社会和谐进步的总体需求,这个总体需求与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也是高度一致的。对公共利益的深度关切和有效维护,就是其中应有之义。媒体把每一位群众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放到更高政治站位、更大时代格局、更远历史视野中观察体认,就能更自觉更主动履行自身职责使命,进一步做好“公益监督”,服务伟大复兴历史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与此相呼应,检察日报社所属正义网二十年磨一剑,打造了有口皆碑的“正义”传播品牌。这是一块金字招牌,是融媒体建设的核心竞争力。真诚希望众望所归的“正义号”应运而生、喷薄而出,肩负法律监督舆论引导神圣使命,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奏响黄钟大吕。

猜你喜欢
公共利益公益监督
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经营战略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公益
公益
公益
做到监督常在 形成监督常态
监督不因面熟而“弱视”——不主动作为的监督,就是形同虚设的“稻草人”
公益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浅论经济法的公共利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