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儒家责任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21-12-06 12:36雷荣珍
关键词:儒家个体责任

雷荣珍

(齐齐哈尔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1)

一、儒家责任思想的基本内涵

儒家思想自汉代以来就作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支撑、维系着整个中国的发展和延续,其中的责任思想是其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生活在礼坏乐崩的春秋末期,希望通过个体责任意识的提升,推动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因此儒家思想源于儒家的责任思想。儒家责任思想中从庶民到君主,从子女到父母,从自己到他人,社会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承担着一套属于自身的责任体系。儒家责任思想以“仁爱”为核心建立于“宗法”关系之上,将责任大致分为以“养浩然正气”为内容的修身责任思想,以“孝”为核心的家庭责任思想,以行“恕道”为原则的人际交往责任思想,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要求的国家责任思想,以“天人合一”为遵循的生态责任思想,以“大同”为目标的世界责任思想六个不同的等级。

1.以“养浩然正气”为内容的修身责任思想

对于浩然正气,孟子直言“此为气也,难言也”,就是说浩然正气是一种气,至于如何去解释不好形容。但强调“‘气’是不可须臾离也”,认为“气,体之充也”,就是说气是个体存活的必要条件。在《正气歌》中文天祥强调浩然正气存乎天地之间,随万物而变化成各种形态,等到穷极危难之时,必然会显示出来。文天祥认为浩然正气是天地之所存在的依据,是道义的根源“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三纲实系命,道义为之根”(《正气歌》)。总结孟子和文天祥对浩然正气的描述,大致可以这样认为:人皆有气,唯有通过道德和正义滋养之才能被称为“浩然正气”。

浩然正气能够帮助个体在处事过程中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文天祥在《正气歌》用齐国太史简、晋国史官董狐、秦朝壮士张良和汉朝使节苏武等十二个名留青史的典故,证实了浩然正气能够让主体在复杂困难的局面中保持清醒和冷静,在危难面前不卑不亢、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在正义面前奋不顾身,更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予以孱弱,俯仰其间,於兹二年矣,幸而无恙,是殆有养致然尔”(《正气歌》)。证明了浩然正气作为一种面对穷凶极恶境遇能够化为强大力量的气场,能够实现对主体的“保护”,不受邪气的侵害。儒家责任思想认为,一旦培育了这种浩然长存的精神力量,人就能做到与外界“秽气”相对抗,才能做到面对外界的威逼利诱能够镇定自若不动摇,面对危险因素泰然处之不畏惧。

孟子认为浩然正气要“聚正义”以养。从儒家责任思想来看养浩然正气重在“养”,而这个“养”的过程实则就是修身的过程。孟子认为“其为气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孟子·公孙丑上》)。要养育此气需要以道德和正义的行为来对内心这股“气”进行滋润,这样才能使胸中的浩然正气壮大起来,而且强调这个浩然正气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让自己一身正气,需要坚持不断自省、自查、改过以时时警惕自己的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多行善举,以滋养自身正气。孟子强调“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孟子·公孙丑上》);明代时候薛宣认为只有守住本心,不为外界诱惑所干扰自己的心性,才能辅助“君子”,也就是浩然正气的养成,所以提出“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暗小人所惑而易其所守”(《从政录》)。清代张伯行认为只要做到心中没有私欲,自然而然就会刚正,心中没有邪恶的念头,就会中正提出“心无私欲,自然会刚;心无邪曲,自然会正”(《困学录集粹》)。“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儒家强调培育浩然正气的培育不可像“揠苗助长”那样一厢情愿地帮助其生长,否则容易适得其反。

2.以“孝悌”为准则的家庭责任思想

儒家思想认为孝是诸德之本。孔子认为孝道犹如天上的日月星辰一样是具有一定规则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经·三才》)。子承父母谓之孝,也就是说子女应该对父母行赡养侍奉之举。“人生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孝”,“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篇》)。

儒家责任思想认为孝开始于侍奉父母,也能扩大到为国家、为人民服务,最终成圣成贤,回归本善。孔子在孝经中说道“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孝经·开宗明义篇》)。这其中的“要道”即为“孝道”,就是说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治天下”是古代社会常见的治国策略,“忠臣孝子”成为文人所追求的人格典型。

儒家责任思想强调孝即为敬养。“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庶人篇》)对于“养”与“孝”孔子又进一步阐释了其中的差别“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篇》)儒家责任思想中的孝除了敬养之外还需无违,“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论语·为政篇》)。“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篇》)强调无论父母在世与否都要做到顺从其心意办事,即使去世之后也不要立马更改其立下的“规矩”。总的来说,儒家责任思想中提倡的以“孝”为核心的家庭责任思想,就是要求个体以“仁爱”之心对待家中成员,时刻立足于其他成员的立场考虑问题,宽恕家庭其他成员的失误过错,以达到维系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的目的。

3.以行“恕道”为原则的人际交往责任思想

儒家责任思想认为“恕道”实际上是一种行为准则。“儒家的忠恕之道是一种如何正确对待自己、要求自己,如何对待别人、宽容别人的伦理哲学。”[1]先秦时期儒家思想强调“恕而行之,德之则也”(《左传·隐公十一年》)。也就是说唯有按照“恕道”行事,才是提升个体道德修养的准则。董仲舒评《春秋》时讲道:“功及子孙,光辉百世,圣人之德,莫美于恕。”(《春秋繁露·俞序》)这揭示了“恕道”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能近取譬,仁之方已。”(《论语·雍也篇》)儒家认为“恕道”能够帮助个体“达仁”。“仁”作为儒家的核心观点之一,“而‘恕’作为‘仁之方’、‘仁之实’,在逻辑上必然成为达致完善的道德人格的方法与途径”[2]。“藏身以恕,终身可行”[3]就是说用“恕道”来约束自己,是一种终身皆可的修身方法。“北宋宰相范纯仁曾经教育自己子弟时候这样说过‘吾平生所学,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尽。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亲睦宗族,未尝须臾离此也。’”[2]

4.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为要求的国家责任思想

“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儒家责任思想的最高境界。儒家责任思想提倡“学而优则仕”,出仕一方面是为自身的生活提供物质保障,但是更重要的是希望个体能够“以天下为己任”,把自己在学习中得到的才学和能力运用于报效祖国的行动之上。唐代岑参认为爱国动机决定个体的爱国情怀“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送人赴安西》)。儒家责任思想强调当个体责任发生冲突时应该“先国后家、先公后私”。

“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儒家责任思想认为只要是对国家有利的,就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要始终把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范仲淹强调“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更是认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面临国家危难之际,儒家责任思想更是强调个体应该承担起对国家保护的责任与使命,所以有了曹植“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慷慨激昂,有了文天祥在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仍保持高度爱国情怀而不将个人生死放在眼里道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义凛然。更有至死不能释怀的陆游对儿示下“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不甘。

5.以“天人合一”为遵循的生态责任思想

“天人合一”是儒家文化的根基,所谓的“合一”即是人与自然、万物一体。孔子最早提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表露出他对“天”的敬畏之情,孔子时期的天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天,而是被赋予“神”的色彩和敬畏感的有意志的天。孟子是首个提出“天人合一”思想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这其中肯定了“天道”和人性的统一,奠定了“天人合一”的天人观。此外“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传·象传上·乾》),也肯定了天道与人性贯通以及天的神圣博大。与此同时儒家责任思想也肯定“人为”,认为应该对“天道”加以利用,荀子站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基础上,提出“天行有常,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天人合一”是儒家责任思想中生态责任的重要依据,儒家责任思想提倡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该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儒家责任思想认为人类有责任帮助万物获取更加有利的生存条件和居住条件,有责任在满足人类需要的基础上平等对待自然万物,遵循上天运行的自然规律,并以此为依据利用自然、改造自然。

二、儒家责任思想的当代价值

儒家责任思想流传到今天依旧熠熠生辉甚至多次被国家领导人在重要场合的讲话所引用,就证明其于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

1.有助于个体道德人格和拼搏奋斗精神的养成

首先,儒家责任思想强调“养浩然正气”要“聚正义”以养,要以道德和正义的行为来对内心这股“气”进行滋养。促使个体坚守正义,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能够站在正义的一方,敢于发声,敢于实事求是。在“浩然正气”养成的漫长过程中,个体能够在实践中经受不断地检验和磨炼,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有助于个体道德人格的养成。

其次,儒家责任思想中强调慎独自律的修身方法。儒家修身责任中要求个体守住本心,不为外界诱惑所干扰,有助于当代人静下心来进行自我反省,寻找自己的本心,达到人格的完善。曾子更是对修身提出了“吾日三省吾身”的要求,提醒生活于当前这个节奏快速、事物更迭频繁、快餐文化盛行的人应该注重对自己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以防止人们在发达的资讯、便捷的搜索引擎、高效快速的工作节奏中迷失自我。

2.有助于尊老爱幼家庭美德的形成和正确婚姻家庭责任观的培育

首先,儒家责任思想能够有效培育当前社会“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儒家责任思想倡导个体对上要“敬养”对下要“兄友弟恭”,因此儒家责任思想有助于对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目无尊长,在父辈面前嚣张跋扈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校正作用,进而实现“敬老”家庭美德的传承和延续。此外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地,家中的兄弟姐妹一旦打破了原有“独生”的局面,随之产生的矛盾不免引发家庭矛盾。儒家责任思想强调“兄友弟恭”从小就给孩子灌输这种“和善”“友爱”“手足相亲”的观念,不仅能够解决现代社会由于家庭人口增多给父母带来的经济压力,同时可以培养年长孩子对年幼孩子的关爱与照顾,即使待孩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之后手足之间也能互相帮助。

其次,儒家责任思想强调夫妻之间的忠贞,有利于培育当代人对配偶忠贞的责任意识。儒家思想中认为婚姻是神圣的,认为婚姻关系是天定的不可忤逆,认为婚姻神圣而美好,不可亵渎,夫妻之间应该和谐相处,这不仅是对婚姻关系的赞美和向往,还强调了婚姻关系对个体的道德约束,认为在婚姻关系里的个体言行举止要符合婚姻关系的条件,夫者要为家人的生计而奔波劳作,吃苦耐劳;妇者则要相夫教子,勤俭节约主持家务。加深婚姻中个体对婚姻这一关系所带来的责任意识,带动个体对责任的践履,能够有效缓解当今社会中存在的多种家庭矛盾的产生,使得夫妻之间更加和善友爱。更有利于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

最后,儒家责任思想所强调的“仁爱”及处事原则的“恕道”有助于提升个体对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爱,进而更好地践行其家庭责任。儒家思想倡导“恕道”的交往方式,就是要求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要始终重视他人和集体利益,提倡立足于他人立场考虑问题。家庭作为社会活动的最小单位,成员之间的交往难免会有意见不统一的时候,这也是家庭关系容易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由于所经历的社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同一个问题上看法很有可能会产生分歧,这时候就会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而儒家责任思想倡导的“孝”和“恕道”的原则,要求个体对待父母要“恭敬”,“恕道”原则呼唤个体站在父母的立场考虑问题,这样就能够理解父母与自己矛盾爆发的根源,从而有效消除隔阂,解决矛盾。

3.有助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的创建

“治国责任是君王的职责,也是士人的使命,是世俗社会中精英群体所必须承担的高阶责任要求。”[4]也就是说民众与君主一样理应为国家分担一定的责任,更是对其所生活的国家安全和主权的维护。

首先,有助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的创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5]。习总书记对人民政府的殷切嘱托始终强调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政府的公职人员要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儒家责任思想强调的“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的国家责任观,有助于创建人民至上,以民为本的服务型政府。儒家责任思想强调“苟利国家,不求富贵”的国家责任观,倡导为官者要“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北宋大儒张载强调为官者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儒家责任思想甚至倡导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担当大义,因此才有岳飞不为功名精忠报国鏖战沙场的铁血丹心,也才会有文天祥不为功名利禄所动摇的爱国决心。儒家责任观也非常强调君主要重视人民,指出“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中庸·第二十章》),告诉我们,国家的发展在于人民,政府机关只有以人为本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些要求都为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提供了理论指导。当前服务型政府创建的最大阻力就是政府工作人员面对人民是态度散漫、情感冷淡,而在民众心中留下“门难进”“脸难看”的深刻印象,从而在民众心中涌起一种“不是这件事关系重大,真不想和政府人员打交道”的想法。这种想法会让为政者失去群众,脱离群众。对民众的情感冷淡和态度傲慢,便是在积攒民愤,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既有载舟之能,亦有覆舟之力。政府工作人员只有时刻团结大多数群众在其身边才能办成大事,要想团结大多数群众就要得民心,而儒家责任思想所强调的“为生民立命”就要求政府公务人员只有真心实意为人民考虑,站在人民的立场看待问题,帮助民众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这些都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其次,儒家责任思想能够增强公务人员服务人民的内生动力。服务型政府的创建要求公职人员一心为公,站在人民的立场考虑问题,解决难题,做出对人民有利的决策,这些种种要求都与儒家责任思想对个体在社会和国家层面的价值观相符。现代社会一些公职人员,具有一定权力之后以权谋私,公权私用,表面上讲服务人民实则服务权力,做出了很多违背民心的事情,不仅侵害了人民的权益,还给政府抹黑。儒家思想强调个体对自己的责任除了“自爱、敬身”之外,还要求个体修身养性,修炼高尚的道德情操,包括“公而忘私”的舍身精神,不贪图蝇头小利、集体利益优先的奉献精神。强调为政者要以德为政,方能拥有如众星拱月般稳固的地位,认为只有当政者真正实现对国民的“仁德”,才是治理国家的“王道”。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旦政府的公职人员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就能够真正做到服务型政府所提出的“以民为公”“为民而忧”的职业要求了,所以说儒家责任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职人员在服务型政府中的“服务”动力。

4.有助于深化公众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及消费模式的生态文明转向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理性和工具理性膨胀,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随心所欲地索取各种自然资源,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儒家尊重自然、爱惜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责任思想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儒家责任思想有助于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儒家认为人类和自然万物是平等的,都存在着自身的价值也都应当被尊重。儒家责任思想的生态层面不仅要求人们敬畏自然,顺从自然,更重要的是保护自然。“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论语·述而》)的言论,提倡不竭泽而渔,保持鸟群的繁衍生息。“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认为只有保证其他生物的正常生长,这部分自然资源才能更好地满足人类更长远的生活需求。从“仁爱”的角度来说,人类属于自然的一部分,具有与万物一样的地位,具有与其共同生存的权利,也承担着保护其生存的责任。那么作为天地间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就需要为同样具有生命权利的“伙伴”提供一个合适的生存环境。因此儒家责任思想的内在逻辑,有助于引导公民树立保护自然、热爱自然的责任意识。

其次,有助于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的生态文明转向。自然的运转既包括提供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也包括降解人类生活生产而制造的垃圾,因此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应该是双向的,既要减少对自然的索取,也要减少对自然投放的垃圾数量,这就需要人类进行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改变。要实现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从人类生产生活的视角来看就需要“堵住”人类向自然索取的“出口”,增加人类社会弥补自然环境的“入口”,无论是从哪一个方向进行的保护,都会倒逼现有经济发展方式向节约、减耗的方向进行转型。儒家责任思想主张生产生活方面对自然资源进行节约化的索取和对自然规律的掌握。这种生态责任思想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责任理念,符合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6]。生态生产力思想。儒家生态责任思想所提倡的“仁民爱物”有助于消费模式向环境友好型转化。进而形成对环境友好型消费模式的转型,减少对自然环境投放的垃圾种类和数量,或者是由人类的发展来帮助自然处理这些过剩的垃圾,因此儒家责任思想为促进人们的消费模式的转变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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