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 楠
产能过剩的出现与社会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使人们的消费方式不断升级,通信、社交、游戏、购物、娱乐等无不以体验作为赢利点。究其原因,一方面,来源于产能过剩的消费社会土壤对普通个体主体地位的提升,在传播领域中体现为普通个体成为了传播主体;另一方面,来源于互联网技术的兴起与繁荣所引发的经济结构的转型,特别是随之而来的整体性文化的转变,即感性意识的彰显与感性文化的复归。对“体验”的强调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诉诸人的感性意识的经济方式,与传统产品经济、商品经济等类型相比,“最突出的变化是计算理性走向了后台,而感性意识则走向了前台”①。感性意识在新经济方式中的凸显,根源于从“交换”理念到“交往”理念的变化。交换实质的“以物易物”,转变为交往实质的“以物易情”甚至是“以情易情”。感官感知、情感体验成为了交换、交往的发生机制。这意味着感性意识的凸显不仅伴随着社会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而存在于经济方式之中,同时也在互联网技术强大的普及与渗透下而作用于传播领域之中,这使得网络时空中的信息传播、人际交往与媒介文化的感性化趋势越发鲜明。
感性与理性相对,一般是指感觉、知觉、表象等直接感官层面的意识。现代文明进程中对理性的强调造成了长期以来对感性的忽视,感性通常被认为是被动的、简单的、低级的、浅薄的意识存在。实际上,这种判定便是一种理性主义立场的论断。从康德、马克思,到布迪厄(又译作布尔迪厄)、吉登斯等均从不同层面论及有关感性的观点,为审视和理解感性范畴提供了借鉴。
感性并非被动、简单、低级而浅薄的,康德早在其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就表达了对感性能动性的认识。他认为,感性是人们通过感官接受外部事物或现象刺激从而获得表象的能力②,认为感性是借助于时空形式对零散的“现象的质料”的架构,是知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阶段的基础。同时,他反对机械反映论和能动唯理论将感性视为被动的心理接受机能,③而是将人类的感性与动物的本能相区别,将时空形式作为人脑中固有的感性机能。他认为,“无论一种知识以什么方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所凭借的,以及一切思维当做手段所追求的,就是直观。但直观只是在对象被给予我们时才发生”④。而“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而且惟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直观”⑤。这实际上是对感性能动性的肯定,也揭示了感性在人类认识活动和选择行为中的基础地位。
马克思将感性阐释为丰富的、全面的感官感觉,反对将感性体验仅仅归结为片面的、局限的享受、占有、拥有的快感。感性并是非先验的、抽象的意识存在,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产物。具体的感性意识存在于生动、鲜活的现实生活之中。马克思(将感性从认识论层面发展到实践论层面)认为,感性意识是一种具体的、鲜活的实践经验,通过它,人们能够确证自己的生命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不应仅仅把人的本质归结为逻辑思维、推理计算和功利追求的理性,而应将视觉、听觉、触觉等感性方面也作为人的本质方面,强调感性在实现“全面的人”方面发挥着重要价值。马克思将感性作为人的生命本质,强调感性作为人的本质的现实实现。他在将视觉、听觉、触觉等感性方面也作为人的本质方面时,实际上就是在强调人的感性本性。而当他将感性作为真实的实践性加以论述时,实际上强调了感性的主体性,因为马克思主义主体性正是以现实的人对世界的实践改造为原则,以人的内在尺度为出发点。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要解放一切属于人的感觉和特质,就应该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⑥。
布尔迪厄感性实践理论的建构受到马克思有关感性的实践性观点影响。然而,与马克思不同,布迪厄对实践的论述并非局限于生产实践,而是将实践放置于日常生活领域,这也就为他的“实践感”范畴奠定了逻辑基础。他通过“实践的模糊逻辑”概念,强调了具体鲜活的、真实存在的感性意识在人类实践中的重要地位,驳斥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古典经济学等长期以来所主导的观点,即将日常生活实践视为不合逻辑的观点。他认为,日常生活实践并非不合逻辑,“它具有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成自己的准则”⑦。只不过它既非形式逻辑,也非辩证逻辑,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通过“惯习”(habitus)表现出来的“实践感”逻辑。布迪厄通过橄榄球比赛中参与者的“游戏感”来比喻所谓“实践感”。他指出,当参与橄榄球比赛的游戏者面对不断变化的比赛情境时,其行动并非通过逻辑推断进行,而是凭借自身瞬间的感觉、感官体验来采取行动。这种介于无意识本能和理性意识之间的前逻辑的、非推论的感觉就是“实践感”。“实践感”不是受动感,相反,它具有对实践行动的引导性和预见性的优点。“通过自发地预见所在世界的内在倾向,实践感将世界视为有意义的世界加以建构。”⑧
在实体经济领域,产能过剩的社会土壤极大地提高了普通民众作为消费者的主体性地位。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社会生活网络化程度的加深,又加速推动着这种转变从实体经济领域向信息传播领域蔓延。普通民众成为了信息的生产者与传播者,信息生产与传播从“一对多”“我说你听”的单向的、线性的大众传播模式,转变到“多对多”“人人皆有麦克风”的多元、互动的群体传播模式,“催生出一个‘人人都能生产信息’的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⑨。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的莅临开启了普通民众网络化的感性传播实践。从互联网群体传播的传播主体与传播模式、传播媒介的技术逻辑与信息方式、传播主体的价值诉求等维度来看,互联网群体传播呈现出与当前社会背景及时代语境相适应的感性化表征。
互联网发现了个人,赋权并激活了个体,也提供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无限连接的可能性。⑩互联网“连接一切”的属性特质,实现了近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这意味着“现实的人”既成了传播活动的出发点,又成了传播活动的落脚点,不仅体现了传播本质的复归,也彰显着人感性实践的本质。
大众传播时代伴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与传播活动的扩大而出现。大规模的广播、电视机构作为传播主体并非感性化的、“现实的人”。虽然作为媒介的广播、电视在激活并延伸人的听觉、视觉等感官体验方面的确弥补了文字、印刷媒介过于抽象化、概括化的不足,但是在效果理论深受追捧的早期西方传播学研究中,作为媒介的广播、电视在激活人的感官体验方面的优势与功能,主要服务于商业资本的运作与社会控制效果的实现。“枪弹论”、“议程设置”假说、“沉默的螺旋”理论等,都从不同角度追求着大众传播媒介带来的理性传播效果,片面强化着社会的控制功能。在其中,理应作为传播主体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成为了“受众”,在传播中的主体性与能动性被剥夺。通过精细测量、推理计算、预先计划的理性化的“宣传、动员、组织手段,来强化社会统一的功能,被发挥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使原初人际传播与交往中感性的“现实的人”,在高度组织化、结构化的大众传播模式中,被客体化、对象化,传播主体反而成为了理性化的组织机构,甚至是冰冷的程序机器,导致交互主体性的缺失。所谓交互主体性,亦即主体间性,是指人们在交往与传播实践中结成互为主体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主体存在状态。交互主体性的实现有赖于传播双方“在信息的共享中达到相互认同、相互沟通、相互理解”,有赖于精神的通达与心灵的共鸣,有赖于感性意识能动作用的发挥。而大规模的传播机构对更大范围的受众“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模式显然不能触达每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心灵,感性意识的能动作用被削弱甚至压抑,普通个体处于被动地位,在整个传播过程中被客体化。
互联网群体传播一方面诞生于产能过剩的社会土壤,生产实践中的产能过剩意味着经济方式中的主动地位从卖方走向了买方,从生产者转向了消费者。这无疑赋予了作为普通民众的个体消费者极大的自主性与选择性,个体自我意识在主体地位的获得和能动性的发挥中不断提高。另一方面,进入大众传播晚期,作为传播媒介互联网的诞生与社会化普及给予了普通民众前所未有的自主传播的媒介可供性。特别是移动互联与实时交互技术的实现,使“多对多”“点对点”的传播模式成为了可能。这使得每一位普通个体都拥有了各自的话语权和主体性,并在网络化自我表达、自我呈现的传播实践中发挥着感性意识。互联网群体传播激活了主体的传播意识,并在不断展开的传播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吉登斯所谓的“实践意识”。实践意识是“行动者在社会生活的具体情境中,无需明言就知道如何‘进行’的那些意识。”它并非本能的无意识,而是一种可以支配行为的意识。同时,实践意识也并非抽象概念、推理判断和可以通过言语表达的“话语意识”,而是一种介于无意识和话语意识之间,来源于无法被言说的日常与惯例的主体意识,即感性意识。这也就解释了互联网群体传播缘何通常以自发性、自组织、无结构化、去中心化的传播方式呈现。
互联网群体传播以广大普通民众作为传播主体,传播行动的发生带有很强的自发性,这都表征着互联网群体传播是一种在并未上升到理性体系和抽象概念的感性意识支配下展开的主体行动。然而,感性不等同于非理性,非理性在包含着感性的同时,也包含着作为无意识的本能,而无意识的本能冲动并不具有能动性和选择性。互联网群体传播模式导致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其中的确包含着一味情绪宣泄的本能冲动。然而,作为情绪宣泄的互联网群体传播并不是一种日常化、常态化、惯例化的主体行动。随着传播主体感性实践经验的积累,主体意识的能动性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由纯粹的本能冲动引发的情绪宣泄。同时,外部理性因素的不断渗透也使得作为常态化的互联网群体在传播实践中,仅仅停留在本能冲动层面的网络群体性行动正在逐年减少。作为由普通个体自发性、日常性传播实践而构建的互联网群体传播,在感性意识的直接支配下逐渐成为普通个体认识自我、群体、社会、国家的实践基础。
与传统的、固有形态的群体传播不同,经济社会的网络化规定了互联网时代群体传播特有的媒介逻辑与信息方式。同时,以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为特征的媒介技术革命,又使得互联网逻辑区别于在工业化时代传播格局中占据主导性地位的大众传播的媒介逻辑。
如前所述,大众传播模式根源于工业化思维,注重生产效率、强化时间观念、追求统一标准成为工业社会的价值取向与支配逻辑,形成了以报刊、广播、电视为媒介表征的大众传播模式和组织化、结构化、系统化、规范化的信息生产技术范式,体现着一种带有理性意识取向的媒介逻辑。以文字符号作为能指的书籍、报刊、杂志等,其信息方式往往诉诸抽象化、概念化的语义系统和标准化、规范化的表意逻辑传达着所指意义。同时,报刊、书籍等的传播主体通常是知识精英与行业专家,其传播内容也往往是基于理性化的专业剖析、理论阐释亦或哲学思辨。而长期以来被称为“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播、电视,实际上是一种“面向大众的传播”,这一称谓立足于传播对象的视角。大众是传播对象、是受众,而非传播主体、传播者。尽管其电子技术丰富了印刷技术仅能承载的文字、图片等符号能指,增添了声音与影像等形象化、具体化、感性化的符号能指,强化了人们的视听感官体验。但是,从传播主体上来说,它却是一种组织机构发起的传播行为。试图通过构建“拟态交流环境”来增强传受之间互动性的传播手段,并不能脱离工业化的媒介技术范式所遵循的线性传播逻辑。因此,它并不能称之为一种感性化的媒介实践,其媒介逻辑与信息方式也必然没有脱离理性思维的主导。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孕育出一种有别于传统工业化思维的后现代技术范式与网络化逻辑。与注重标准化、规范化的文字印刷媒介和强调组织化、结构化的广播电视媒介的理性思维不同,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松散了大众传播模式的刚性组织形态,平等、开放、自由、共享的互联网技术特质与去中心化、扁平化的结构属性,使网络传播模式越发呈现出流动、弹性和柔化的感性特征,形塑了一种全新的物理时空。网络时空改变了基于地方性空间聚集而形成的群体传播的表意(signification)方式和广播、电视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性表意方式。如果说口语化表意方式是感性化的,文字书写的表意方式是理性化的,广播、电视的表意方式是感性直观与理性规约并存的,那么互联网的表意方式则是对感性直观表意方式的强化。信息性表意方式(信息方式)使“符号与指涉之间最为重要的联系被粉碎了”,“从语境化的线性分析转变为摆出一副客观外表的孤立数据的蒙太奇”。波斯特以电视广告为例解释了从语境化线性分析向蒙太奇叙事的转变。他指出,图像、文字作为流动的符号能指“以一种能够优化观众注意力而又不致引起批判觉悟的方式加以描述”,形成了一种非再现性表意方式,弱化了元叙事支配的理性交流模式,从而削弱了通过理性世界建构合乎逻辑的主体的企图。而数字网络技术的革命性发展与传播主体的极端多元化,进一步推动着信息性表意符号能指的丰富性,使能指的具象性与形象感被不断强化。同时,多元传播主体的去中心化、非线性、裂变式的传播不仅打破了文字语境的线性分析,而且也进一步消解了蒙太奇叙事下拼贴画式的线性建构。多元传播主体或文字、或图片、或短视频、或表情包的丰富表意符号能指实时涌现、轮番呈现,使信息性表意方式在互联网群体传播语境中的感性特征愈越发凸显。互联网逻辑展开的“会意”沟通,正是一种感性化的信息方式。其中,频繁涌现并被人们津津乐道的网络语言,是“会意”沟通的典型例证。例如,网络流行语“不明觉厉”“人艰不拆”“喜大普奔”等,都是不同于线性语法逻辑和再现性表意方式的感性话语实践,是通过仿照四字成语形式,缩略、生造词语的信息性表意方式所构建,呈现出或戏谑、或调侃、或自嘲的情感表达。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在网络信息方式中,“人们已经不是通过语言的论辩力、感染力来彼此接近,人们通过‘会意’而不是‘同意’来彼此接近”。这恰恰构成了互联网群体传播的重要信息方式。“会意”往往来源于一种感性直观,是包括直觉在内的感性意识。通过网络“会意”方式构建的文字,“不理会语法、词法、句法,漠视既定的表意逻辑,肢解词语,拼贴画面”。
传播主体及传播模式、媒介逻辑及信息方式的感性化,让互联网群体传播成为信息时代典型的感性媒介实践。如果说“工业化思维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由浅入深;那么信息化思维方式则是透过本质看现象,由深入浅”。互联网群体传播通过具象化、形象化、表象化的感性方式,反映、揭示着日常生活,表达着传播主体的价值诉求。
产能过剩的出现与整个社会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发展相关,引发了经济结构的转型,最突出的变化是计算理性走向了后台,而感性意识走向了前台。感性意识在新经济方式中的凸显,根源于从“交换”理念到“交往”理念的变化。交换实质的“以物易物”,转变为交往实质的“以物易情”甚至是“以情易情”。这导致了整体性文化的转变,即感性意识的彰显与感性文化的复归。互联网群体传播作为一种感性媒介实践,本质上是一种围绕日常生活而展开的信息交往实践。它离不开经济社会和整体性文化环境,也不可能脱离信息交往中主体所处的媒介情境。这意味着“以情易情”的交往理念也必然渗透甚至贯穿于信息传播领域之中,使传播主体的价值诉求越发呈现出感性化的特征。互联网群体传播中传播主体的价值诉求作为一种心理驱动力量,往往通过传播行为来体现,而互联网群体传播又是一种信息交往实践。因此,传播主体的价值诉求便可以从其对信息的选择性接触与传播行为中窥见一斑。
网络交流的空前活跃使每时每刻来自四面八方的海量信息持续涌现,不断扑向、冲击和影响着网络时空中每一个个体的心理状态和情绪变化。川流不息的海量信息时常让人们应接不暇,而具体到每一条信息又经常被新一轮的公共事件、舆情事情、娱乐信息等快速“刷屏”而覆盖、淹没。因此,面对如此快速流转且充满不确定性的信息输入,普通网民难以通过逻辑推理、科学计算来分辨和评价信息。同时,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网民来说,他们也并不具备理性计算、数据分析、逻辑推断的能力,他们的信息选择与传播行为往往诉诸感知,参照于“常规”、评判于“惯习”。作为传播主体的普通网民的信息行为,实际上遵循着布迪厄所谓的“实践的模糊逻辑”,它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实践。而互联网群体传播的普遍化、常态化,俨然成为一种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因此它也必然具有自身的合乎逻辑性,体现为“某种自身的逻辑却不把一般意义上的逻辑当成自己的准则”。互联网群体传播所遵循的这种逻辑,既非抽象形式理性逻辑,也非纯粹的实质理性逻辑,而是通常以情感判断来展开的主观逻辑,是主体心理诉求的媒介呈现。它不同于客观主义所认为的行动的机械反应,也不同于主观主义所理解的通过理性盘算、刻意筹划而苦心追求的效用最大化。它受到“前逻辑”或“前理性”的“实践感”支配。而以普通个体构成、广大民众共同参与的互联网群体传播实践便是这种真实存在的实践活动,其传播诉求正是受“前逻辑”或“前理性”的“实践感”支配。数亿网民日常发布与传播海量的微信、微博信息,字数简短、语言直白、内容具体。而最能引发舆论热度、传播力最大、影响力最广的通常是他们通过语言交流、符号展示、观点碰撞而传播的对具体的人和事的美丑评价、道德评判以及对现实需求的表达,是来源于普通个体现实生存状态与具体实践的感性诉求和价值追问。
如果说生产与再生产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物质基础与社会根源,那么,交往实践则是传播主体关系的生成机制与展开过程。生产实践与交往实践是实践活动不可分割的两种样态。互联网群体传播作为感性化的媒介实践,本质上是一种交往实践。多元传播主体的信息互动,是互联网群体传播中主体关系的展开形式和交往过程,形塑着不同于以往的社会关系。这种不同直接来源于“脱域-嵌入”机制下的“身体缺场式”交往,并在信息互动中形成了媒介化的场域,产生了遵循着互联网逻辑的时空关系构型。同时,网络媒介作为“重组时间和空间的模版”,极大地改变了以往主体关系建构中的经验范式,创造了“传递性经验的组织结构”,打破了“身体在场式”交往中的既有时空关系结构,并使其场域受到限制、弱化甚至消失。而由个人主体感受、知觉、体验所引发的心灵共鸣,逐渐成为满足交往需求、联结主体关系的精神纽带,同时强化着由感性文化传统所激发的社会认同力量,让感性选择成为互联网群体传播中主体关系建构的重要特征。
时间与空间是感性的存在形式和基本依据。借助于时空形式,感性得以对零散无序的“现象的质料”进行架构,并形成人脑可以理解的感性直观。技术的变革与迭代推动着人类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也制造着形式各异的重组时空和感性表象。而时空的分离与重组又进一步导致了“脱域机制”的产生,成为人类社会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强大动力,也为现代社会的构成及其结构的合理化提供了运行机制。
吉登斯曾指出,“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派生于时间和空间的分离和它们在形式上的重新组合,正是这种重新组合使得社会生活出现了精确的时间-空间的‘分区制’,导致了社会体系(一种与包含在时-空分离中的要素密切联系的现象)的脱域(disembedding);并且通过影响个体和团体行动的知识的不断输入,来对社会关系进行反思性定序与再定序”。工业化进程带来的现代社会资源与人口大规模的频繁流动,意味着传统时空关系的解体,造成了自然时间与地方性空间的分离,这便是“脱域机制”发生的初始条件。脱域机制的产生使主体天然性、先赋性的“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导致了吉登斯所谓的社会系统的脱域,也造成了滕尼斯意义上的“共同体”的失落。同时,这也从另一方面赋予了主体关系的建构以极大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网络技术的社会化普及与渗透,再一次引发了时间与空间——感性存在形式与依据的结构性重组,形成了有别于传统社会与工业现代化社会的时空关系构型,即信息现代化肇始下的媒介时空关系。互联网群体传播作为一种感性化的交往实践,发生于这一重组时空所营造的网络媒介场域之中,使得网络化重组时空所提供的新时空形式成为行动主体架构杂乱无章“现象的质料”的感性依据。与工业现代性的重组时空形式不同,以“身体的缺场”为标志的信息现代性条件下的重组时空,不仅使主体脱离了自然物理时间与地方性空间的关联,而且将主体进一步抽离于现实社会的地域空间,并嵌入到时空无限延伸的互联网“文化与信息环境之中,这意味着熟悉性与地域性不再像从前那样始终联系在一起了”。以报纸为代表的印刷媒介和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电子媒介虽然也实现了把空间从地点中分离,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脱域”的信息传播时空和媒介场域。但是,由于信息流动所连接的传播主体双方并不具备实时互动性,也不具备展开沟通与对话所需要的平等性,因此,印刷媒介域与电子媒介域所构建的重组时空不能满足传播主体关系建构的先决条件,即便广播、电视所建构的电子媒介域是充满感性表象的。究其原因,尽管信息流动是“脱域化”的,交往中传播主体双方的身体是“缺场化”的,但是传播主体双方既有身份的存在感和确定性并没有消解信息互动场域中原本的权力关系。所以,无论以报纸、杂志为代表的印刷媒介,还是以广播、电视为表征的电子媒介,它们通过重组时空所形成的信息互动场所都并非可供传播主体关系选择和建构的感性化媒介场域。
互联网平等、开放、互动的属性特征为传播主体沟通与交往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在网络化重组时空中,熟悉性与地域性关联的脱离不仅意味着地方性信息在空间流动中的“脱域”和传播主体交往过程中“身体的缺场”,而且它更为重要的影响性产生于重组时空对地域、地点作用的削弱和对缺场身体现实身份与社会关系的消解。同时,非地域化作为网络重组时空的鲜明特征直接导致了再嵌入(re-embedding),这意味着“脱域机制把社会关系和信息交流从具体的时间-空间情境中提取出来,同时又为它们的重新进入提供了新的机会”。互联网的普及与扩张通过重组时空转移或构造已经脱域的社会关系,正如吉登斯所指出的,“在时空转型中,场域的限制大多会消失”。互联网通过重组时空构建的媒介场域消解了传播主体原有存在场域的时空构型与身份规约,这一点赋予了传播主体关系选择与建构极大的可能性,也弱化了现实社会身份、资本、权力、制度关系带来的理性色彩。通过传播主体或文字、图片、短视频、表情包的信息性表意方式,以及字数简短、语言直白、内容具体的话语方式营造着感性化的媒介场域。
互联网赋予了交往以极大的灵活性,隐匿了面对面交往所必须的身体在场,通过身体的“缺场化交往”建构了一个由不同种类的语言流动而构建的符号场域,同时也赋予了具有广泛共时性的主体行动以可能。
互联网的扩张建构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全球化的“共享时间”(time-sharing),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互联网的缺场化交往实质上是一种基于“共享时间”的多元主体媒介实践。在基于共享时间意义上的网络空间里,多元传播主体的信息互动汇合成了一统。这直接促成了在互联网群体传播空间中,由不同局部实地经验汇聚而产生的共时性传递经验凸显。伊尼斯(Innis)和麦克卢汉(Macluhan)都曾强调过主导性的媒介类型与时空转型之间的关系。在他们看来,主导性媒介对时空关系的塑造并不遵从于媒介生产或携带的信息,而是依据媒介形式及其再生产性。而媒介形式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传播模式的改变为社会交往、经验传递创造了条件,也进一步推动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在传统意义上,经验通常来源于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感性认识,并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过程积累、凝聚为个体的直接经验。同时,人际交往与地方性空间中的制度规约、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也会在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通过个体回忆与集体经验逐渐累积为个体的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共同体现为获得的时间渐进性、累积性与经验信息的确定性。而在互联网群体传播环境下,传播模式与交往方式的变革使经验的获得脱离了在场与地域的互动关联,又被嵌入到无限延伸的时空情境之中。这就让网络环境下的经验特征呈现为瞬时性、一次性和经验信息的不确定性。网络传播环境下,普通个体成为缺场化经验信息互动的传播主体,使得经验传递和扩散无论在速度、广度、深度还是体量上都以指数级增长。同时,多元传播主体身体的缺场、身份的隐匿,导致了信源的不确定性,这使得主体间的交往只能凭借对经验的感知和体验来完成,体现为“因事聚集”“因趣结缘”着的经验信息接触与选择过程,形成了多元传播主体互动与交往的方式,也奠定了主体关系建构的基础。
在前互联网时代,经验传递与知识共享由于主导性媒介的时空限制,往往局限于实地性的局部经验。而远距离地域空间中的经验传递过程通常表现为较长的延时性。这一点在电报发明之前的新闻报道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在大众传播早期,印刷新闻形式由于信息传播渠道与时空差异的压力使“远方的新闻”以一种“地理束缚”的方式出现。这使得地点的作用在新闻内容中占据一席之地。而电报的发明带来信息传递渠道的时空拓展,使事件日益成为主宰报纸、广播、电视中新闻内容的决定因素,地点的作用逐渐弱化。同时,印刷与电子媒介作为重组时空的模版,产生了具有拼贴画效应(collage effect)的时空场景与叙事结构,并通过特有的媒介形式与传播模式建构着新闻内容的传递性经验事实。
尽管如此,与网络媒介相较,电子媒介形式及其所对应的大众传播模式提供的经验传递,在传播的频次、速度与数量等方面仍然受制于时空的局限。同时由于电子媒介场域的互动性、参与感弱,使得经验传递仍不能超越局部经验对个体经验的形成与建构所发挥的主导作用与传播效果。而互联网的媒介形式、连接本质及其所引发的传播主体极端多元化的群体传播景观,使“传递经验”的地位大幅提升。大量基于实地性建构的局部经验在共时性的网络场域中一次性铺展开来,不断交织、传播与扩散。“传递经验”中所包含的内容是身体在场化交往中业已形成的,并在互联网群体传播的语境下“以特有的方式把空间上的远与近连接起来……在熟悉与疏远之间产生一种复杂的关联”。这种网络媒介逻辑的组织结构和叙事方式造成了远距离事件的日常化侵入,使传递经验往往依据传播主体的自身知觉而被组织起来,带有主观性与感性化特征。
互联网群体传播版图的扩张加速了信息、资本与文化的流动,造成了传播格局的剧烈变化,“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的‘领唱’转变成群体的‘合奏’,个体的声音得到了强调和包容,人们面临着多样化的文化选择”。这种变化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个体认同方式,建构并形成了具有传统感性文化色彩的“连接共同体”。
在传统社会学中,认同通常意指个体的身份认同、角色设定、群体归属以及社会归属。吉登斯站在认同的“自我建构”论立场认为,“认同并不是个体所拥有的特质,或一种特质的组合。它是个人依据其个人经历所形成的,作为反思性理解的自我”,具有超越时空的连续性。泰弗尔(Tajfel)站在认同的“社会建构”立场提出“社会认同”概念,并从心理学视角指出认同是“个体认识到自己所在群体的成员所具备的资格,以及这种资格在价值上和情感上的重要性”。在缺场化交往的网络场域中,个人主体脱离了原有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纽带建构的牢固的所属群体身份,从基于地域经验而建构的传统农业、工业社会秩序化、结构化的身份规约与束缚中“脱嵌”出来,并被赋予了身份重组的可能性。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自我意识得到了唤醒与发挥,认同建构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得到了强化,感性意识在认同建构过程中的重要性得到了凸显。“在日常生活和社会运动中,情感占据核心地位。喜怒哀乐,爱憎恨怨,诸如此类,构成生活中的情感力量。没有情感的生活,就是没有活力的生活。”而作为一种网络集体行动的互联网群体传播,则凭借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将这种情感力量的集聚在不同场域、不同社会空间中发挥到了极致。
由“传递经验”而产生的感性力量之所以能够产生强大的群体聚集、社会凝聚效果,是因为我国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深厚的感性文化传统和广泛的感性文化基础。正如有学者所指出,自殷商西周的巫史文化起源,到以孔孟思想为代表的春秋儒家文化延续,再到秦汉以降直至宋元明清的文化教化,均为以凸显象征、典型、仪式、图腾、符号等感性形象为特征的感性教化。这种感性文化基础和文化传统逐渐形成了布迪厄所称的“惯习”范畴,它在潜移默化中支配着网络传播主体基于信息互动所形成的连接关系的选择行动。同时,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具有鲜明的感性文化色彩。在对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的考察中,胡适曾提出“一切行为都是人与人交互关系的行为,都是伦理行为”的观点。梁漱溟在中西方伦理思想与道德观念比较中,针对中国社会关系的特征提出“伦理本位者,关系本位也”。潘光旦则首先将儒家思想中的“伦”作为解释中国社会运行原理及社会事实方面的展示与特征,费孝通对照西方社会“团体格局”的社会结构创造性地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思想,认为“差序格局”中的社会行动,具有与“团体格局”依照法律法规的普遍原则所不同的伦理秩序和感性特征。在当前我国网络社会的语境中,由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伦理而引发的互联网群体传播行动和网络舆情事件不占少数。例如,由“彭宇案”所引发的“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舆论探讨,由“陕西汉中张扣扣案”所引发的网络舆论狂潮和社会反思,由“老人被儿子活埋事件”所引发的社会强烈关注,由父/母“虐童事件”所引爆的舆论声讨等都体现着基于道德伦理传统的感性认同在激发、打通、连接多元主体关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互联网扁平化、去中心化的技术范式与弹性结构,使场域中主体之间的互动与交往普遍遵循着平等、开放、流动的原则,消解了原本存在于地方性空间的刚性结构力量,给予了建构认同极大的自由空间。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与便捷应用,使普通个体成了信息生产者,这无疑增大了网络场域中的信息体量,也加速着信息生产、传播与消亡的周期。网络场域中海量信息的存在与“传递经验”的凸显,大大缩短了周密逻辑思维与理性省思的时间,使网络场域中的认同建构大多停留在感官体验与知觉表象,因而呈现出浓重的感性色彩。同时,在网络场域中,建立在工业社会的整体性时间与“福特主义”式的信息生产方式,被网络社会的碎片化时间与信息生产的广泛参与所替代,使信息的快速流动与信源不确定成了常态。时空关系的变动不居所呈现出的拼贴画式的效果,意味着人们不再能抓住任何一点作为稳定的参照标准。基于感性认同而出现的心灵的偶然亲近与共鸣的临时发生,往往使人们的身份认同具有出一种无根性和漂泊感。如同雪莉·特克所阐释的那样,“一切都打上了后现代的时代铭文,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互联网空间舞台上构筑自己浮动不定的身份能指”。而当确证主体认同的所指意义也失去稳定性后,又往往会造成主体的意义迷失、精神漂泊与价值失序。在网络场域里,时空关系的虚化、片段式的体验、直接经验的缺失,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历史虚无主义的滋生,也会给图谋不轨者以虚构历史、丑化历史、制造谎言、栽赃污蔑等可乘之机。
同时,互联网不再是单纯的信息传播途径,而是业已成了“个体获取并协调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资源的重要工具”,特别是“成为了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与大众传播时代的媒介场域不同,群体传播时代的网络媒介场域建立在信息产能过剩阶段,导致“注意力”成了稀缺资源。“在单位时间的注意力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获得更多关注的人和群体,不仅在资源获取方面拥有更多话语权,还可以将注意力作为直接换取物质、文化乃至社会资源的筹码。”在网络媒介深度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它配合着市场机制完成资源配置,以期实现资本的扩张本质和增殖诉求。当主体的焦虑感与迷失感急需寻找到一种情绪宣泄、情感寄托、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时,网络主体的情感诉求便很容易被信息资本趁虚而入,成为赚取“眼球效应”、迎合精神消费需求、吸引“注意力”的手段,最终导致网络谣言、道德绑架、人肉搜索、焦虑贩卖、戏谑恶搞、无厘头狂欢等群体行为在网络场域中轮番上演。信息资本操纵者标榜、制造着一种“及时行乐”“活在当下”的消费主义理念,并力图使其合法化,造成了一种精神懈怠的享乐主义和极端自私的利己主义文化的出现。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信息现代性驱动下的价值失范的文化心理现象。被信息资本引导的价值失范者失去了“生存的连续感、义务感、责任感”,他们否定价值、嘲弄别人的价值,自己只能“生活在既无将来又无过去的一条窄线上”。
然而,感性认同建构的“连接共同体”并非一味沉浸在传播主体负面情绪的宣泄中。我国社会传统中的感性文化在互联网群体传播构建的关系场域中也经常彰显出巨大的社会凝聚力量。当互联网情感动员的力量被“善”的价值诉求摘取,微小的“善”也可以通过自组织机制汇聚成可持续的传播效能,或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动员极大地发挥其社会联结与整合优势。据2020年6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显示,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国从各地和军队共调集346支国家医疗队、4.26万名医务人员和965名公共卫生人员驰援湖北省;10天建成有1000张病床的火神山医院,12天建成有1600张病床的雷神山医院,10余天建成共有1.4万余张床位的16座方舱医院……同时,在疫情中,普通个体强烈的民族国家认同感与家国天下情怀被激活,并通过互联网快速壮大的连接优势汇聚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例如,甘肃庆阳90后小伙“逆行”武汉,勇当志愿者,义务接送医护人员;山东日照环卫工老人急匆匆去派出所扔下纸包就走,留下12000元现金并附纸条“急转武汉”;湖北菜农自驾电动三轮车40公里为援鄂医生送去24箱自家种植的新鲜蔬菜;武汉餐饮店夫妻24小时为一线医护人员送餐;疫情中的外卖小哥、快递小哥们仍然坚守岗位、逆流而上,穿梭于封锁的城市之中,为城市带来流动的生机与活力……可见,基于互联网连接经验激活的感性认同与大众传播时代的宣传动员相较,在社会整合与社会凝聚中更能够唤起社会成员的自主性、自觉性与能动性,并在理性引导和价值共鸣中发挥强大的感染力与传播力,不仅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合动员,打通阶层区隔、达成广泛共识,而且也强化社会成员的社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彰显着民族精神的底色。
注释:
③ 刘少杰:《感性意识的选择性》,《学海》,2005年第5期,第106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
⑩ 胡百精、李由君:《互联网与共同体的进化》,《新闻大学》,2016年第1期,第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