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现状研判及推进路径

2021-12-03 19:16张建平孙立新
职教论坛 2021年12期
关键词:学徒试点校企

□张建平 孙立新

现代学徒制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范式,契合了职业教育作为另一种“教育类型”的本质,是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因此,2010年7月,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正式写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各部委加快开展宏观层面战略布局。2013年教育部实质性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试点单位涌现出一批典型试点模式。2019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可见,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历经了“政策酝酿——试点改革——全面推广”发展阶段,分析、研讨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成效与经验,明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完善形成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促进职业教育引领社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能力。

一、现状研判:现代学徒制试点成效与经验

现代学徒制试点从体制机制上系统升华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践中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了众多典型创新模式,有效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实施进程。

(一)政府引导促合作,深化职业教育类型本质

职业教育作为“跨界”的教育类型,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制造强国,需与行业企业等部门“跨界”合作。现代学徒制试点政策整合优化社会资源,促使职业院校走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象牙塔”,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了校企“义利统一的发展共识,情理交融的共生合作机制,开放包容的合作文化,互融共生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创新了中国特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试点过程中,国家层面注重顶层设计,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措施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比如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明确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培养主体责任、培养目标和方式、财政补贴政策、企业对学徒培训机制等内容,激发企业参与学徒制积极性。地方政府也配套了相应的制度,山东省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过程中,每年安排1000 万元资金用于资助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安徽省积极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联盟,为试点单位跨行业跨地区合作提供平台[1];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激励政策。此外,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制度试点方案》、2020年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都为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推行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把握住了学徒制核心特征,构建了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运行与保障机制

一是构建了“双主体”育人模式下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制度体系。我国现代学徒制以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为基础、以工学结合为主要内容、以现代教育体系为载体,试点以来在招生招工、培养培训、管理考核、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改革,实现了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双主体”协作育人模式,出台相应的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实现了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二是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改革案例。201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遴选了三批562 家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其中政府牵头20 个、行业牵头21 个、企业牵头17个、院校牵头504 个。各试点牵头单位本着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区域特色与自身优势,探索现代学徒制改革的本土化路径,形成众多典型创新合作模式,成为我国现代学徒制全面推广的经验样本。三是建立年审制度,强化现代学徒制过程管理。地方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年检和验收工作,通过专家查资料、看现场和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审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验收或年检结论及报告[2],确保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

(三)试点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社会效应逐步显现

我国现代学徒制采用局部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全面推广的模式,具体实践中注重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经验提炼相结合,注重师徒、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等多元利益主体的主动参与,实践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试点搭建了“校企命运共同体”,促进了校企紧密合作,提升了职业教育教学成效;试点进一步满足了劳动力市场需求,促进产教融合,为产业转型升级培养了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构建了学习型社会,为广大青年学子提供了有吸引力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尊重和彰显学徒的主体性,将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融为一体,促进了人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职业教育认可度与吸引力。

二、瑜不掩瑕:现代学徒制试点问题诊断

(一)校企驱力失衡,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动力有待增强

企业试点动力不足,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统计表明,现代学徒制试点仍然以高职院校试点为主,企业试点仅占3%[3]。企业积极参与是现代学徒制有效推进的核心。就目前来讲,学校与企业两大育人主体对于开展学徒制在积极性或内驱力上存在较大差异,仍然存在校热企冷的“壁炉现象”。一方面,学校由于参与学徒制试点,需主动对接企业,内驱力较强;另一方面,企业积极性则相对不高。企业参与学徒制动力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策层面对企业参与学徒制的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二是企业参与学徒培养既要提供实训场所与设备,又要安排企业师傅对学徒进行指导,还要为学徒提供薪酬福利保障,无形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三是部分企业担心学徒跳槽,企业前期投资得不到回报,企业经济利益得不到保证。内部驱动力不足、外部牵引力匮乏共同导致企业参与度较低,企业即使参与其中,往往也是以短平快的基本技能训练为主[4]。

(二)师徒关系异化,新型师徒关系尚在构建中

现代学徒制是“以稳固的师徒关系为基础,系统地进行技术实践能力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5]。健全良好的师徒关系是提升学徒制培养质量的关键,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尊师重傅”文化缺失、企业生产文化与学校育人文化碰撞等原因打破了学徒制顺利开展所依赖的师徒休戚与共文化,师傅的权威受到挑战甚至崩塌。缺乏“情感认同”的师徒关系是疏远的而非友爱的、是契约式的而非伙伴式的、是平等的但缺乏教育性的,这种疏离异化的师徒关系不可避免地影响现代学徒制培养质量。正因如此,许多试点院校重拾拜师仪式,试图增加师徒价值认同,但由于师傅的经济收入主要是企业方提供,且存在一个师傅带若干个学徒的情况,师徒彼此间缺乏荣辱与共的道德激励,社会情感维系仍然薄弱。只有“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弱化淡化甚至虚无缥缈的学徒制师徒关系影响了职业技能隐性知识的潜移默化传递,亟需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学徒制新型师徒关系。

(三)工匠精神培育乏力,可操作性的策略有待深化

工匠精神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其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内容。《庄子》中庖丁解牛、匠石运斧、老汉粘蝉等生动事例都告诉我们,匠人的技艺也可达到鬼斧神工的“匠工蕴道”境界。培养学生工匠精神是现代学徒制的灵魂,然而个别试点项目工匠精神培育乏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很多企业因担心培养成本,对培育“工匠精神”重视度不高抑或缺乏可操作性策略,存在重视学生操作能力训练忽视学生职业素养养成的急功近利情况。企业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具体实践中往往用简单快速的单一评价方式评判学生的技能水平,使得工匠精神应具备的严谨性无法得到充分体现。个别企业甚至打着学徒制的幌子,把学生安排在生产线上长期从事简单劳动,致使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技术技能水平得不到提高,工匠精神的培育更是无从谈起。二是优秀企业师傅相对缺乏影响了学徒培养质量。企业师傅的言传身教对学徒工匠精神的培育起着润物无声的示范作用,然而以追求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多以低学历熟练操作工为主,高学历、高素质的员工储备相对较少,只能“退而求其次”苦觅的企业师傅无法真正胜任“传道解惑授能”的重任。

(四)试点生源结构单一,且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体系低端

从生源结构来看,随着高职百万扩招计划的落实,高职面向社会招生需求骤增,生源逐渐趋向多元化,但目前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的生源主要集中在高中毕业生以及“三校生”,而面向企业员工、转岗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生源数量极少,生源结构较为单一。从层次来看,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以来,高职、中职等职业院校热情较高,而应用型本科院校则进展缓慢,导致现代学徒制试点主要集中于职业教育体系较低端,人才培养层次不高。从专业来看,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多集中于服务行业,诸如美容美发、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专业。其原因在于:一是这些行业原来从业人员水平较低,学徒容易做出成绩,也比较受欢迎;二是这些行业人才需求量大,能够接纳较多学徒,而从业人员水平较高的行业或人员需求量较小的行业则较难做出成绩。现代学徒制试点的低层次难以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技师和工程师,亟需构建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

(五)标准体系不健全,研制程序规范性不强

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标准缺失,没有校企之间的明确分工,在实践中学徒在企业的实际学习时间相差悬殊”[6]。现代学徒制全面推广必须健全标准体系,只有健全完整的标准体系才能促进学徒制大规模落地落实落细。我国在学校职业教育框架下,初步建立了一批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在内的教学标准体系框架,但基于“双主体”协作育人模式的现代学徒制显然不能简单套用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伪学徒”“非现代性”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学徒制教学标准体系不健全。正因如此,相关试点院校、试点企业、试点行业协会等单位尝试制定微观层面的诸如专业学徒教学标准、企业培训规范等标准要求,以期破解核心课程如何组建、学徒评价如何实现、企业导师如何选聘等困扰试点进程中的难题。毋庸置疑,各试点单位的尝试为构建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其毕竟“单枪匹马”,所谓的教学标准也只能侧重于微观层面,标准研制程序规范性不强、权威性不高。当现代学徒制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推广阶段后,亟需在全国统一资格框架下开展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标准体系研制工作,以标准体系推动学徒制大规模实施落地,以标准体系规范提升学徒制培养质量。

三、推进路径:现代学徒制全面推广的对策与建议

目前,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已从局部试点迈向全面推广阶段,构建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更是成为我国深入推进学徒制工作的目标与方向。针对三轮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来改进与完善。

(一)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参与度

现代学徒制不仅是“为企业”培养能工巧匠的职业教育制度,更是“由企业”和“在企业”培养能工巧匠的职业教育制度。因此,多途径多维度构建能让企业积极参与的激励体系,使企业从“不愿”到“自愿”、从“自愿”到“自觉”,是现代学徒制成败与否的关键。第一,建立以专项拨款为主,企业、学校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政策层面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为企业投入“减负”,保障企业有所盈利。比如英国对参与学徒培养的企业补贴为“在额定总额内企业每投入1 英镑,政府配套投入2 英镑”[7]的做法就可供参考。第二,对特殊的项目企业给予特殊的经济奖励。比如对长期招收残疾人、失业者等弱势群体当学徒的企业,政府可给这类“爱心企业”支付一定的培训奖励。第三,建立利益保障机制,满足企业利益需求。可建立灵活多样的企业学徒培训补贴制度,吸引企业参与学徒培养计划、扩增学徒培养岗位;通过“教育企业”资质认证,政府可发布学徒培养名企目录,颁发企业学徒培养资质证书,使企业获得应有的社会声誉。第四,合理分配企业培训任务,政府、学校、企业可通过共建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行业学徒制培训基地等措施实现扩大学徒培训规模、提升基地使用效益、减轻企业培训设施投入负担的目标。

(二)制定完善的导师制度,建设新型师徒关系

大量引进企业导师(师傅)充实职教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最基本特征之一。完善的企业导师制度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制定企业导师选聘标准,明确导师聘任条件、程序、职责、待遇、奖惩等内容,确保企业导师德才兼备;另一方面也应通过内外因手段激发学生“敬师练技”的品格追求,主要体现在教育学徒爱岗敬业、尊重师傅、虚心接受师傅的教导、认真学习师傅的长处、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与竞赛、尽心做好每一个产品、全面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在企业导师对学徒“带教帮”过程中,构建师徒民主、友爱且富有教育性的新型师徒关系,提升现代学徒制培养成效。其中“带”是企业导师带领学徒尽快熟悉企业生产环境、工作流程;“教”是企业导师主动向徒弟传授技术技能,告知工作中注意事项、操作规程等,手把手指导徒弟开展工作;“帮”是企业导师帮助学徒解决在实践过程中不严谨、不求实、不追求完美等问题,帮助徒弟树立起更高的技能水平和产品品质追求意识。学生在企业师傅的指导帮助下,在岗位上直接面对生产过程、面对产品质量、面对创新研发、面对上下游客户,能够快速掌握企业的管理要求、工艺标准、创新思维、操作规范、团队协作,比单纯囿于学校的课堂学习更为具体直观有效。

(三)开发企业课程,多途径培育工匠精神

一是联合企业开发企业课程,丰富工匠精神培育内容。现代学徒制企业课程与学校课程相对应,其本质属性表现为职业性、工作场所性和实践性[8]。企业课程的开发以工作场所学习理论、情境学习理论为基础,以企业工作过程规律与教育学习规律对接为逻辑,能够弥补单纯学校课程功能的不足,对于学徒发展的教育、师傅技术的传承、工匠精神的培育、企业文化的营造具有积极意义。企业师傅是企业课程的主要建设者与实施者,关键核心技术与重要产品是企业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企业师傅带领学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成果转化中“试车间”优势,培育践行工匠精神与匠心文化。二是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创新工匠精神培育方式。比如校企共同举办企业文化宣讲会、工匠精神讲座、工匠精神主题征文、操作技能竞赛、与工匠劳模面对面交流等活动,让学生能够在各类活动所营造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工匠精神的熏陶和启发,从内心理解职业价值,并自觉地将职业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行动标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四)优化完善教育相关制度,构建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

一是逐步扩大高职教育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实施注册学徒制试点,开展“先招工,后招生”或“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等招生模式改革,丰富扩展学徒制生源结构,改变现代学徒制试点生源结构单一问题。二是鼓励办学条件具备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院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同时可借鉴浙江省高考改革经验,在高考中增设技术科目,为高等职业教育选拔优质生源。三是加快构建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打通学术与职业两大教育体系间的互通互转互认通道,完善人才多样化成长途径。探索多种形式的现代学徒制,尝试允许同层级的学徒跨院校、跨企业、跨平台培养。四是实行多层级学徒制与多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的双向培养体系,把学徒技术技能水平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观照与对应,提升现代学徒制层级,立足国情构建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

(五)开展现代学徒制标准研制,完善评价机制

现代学徒制从试点阶段迈向推广阶段,关键在于标准体系的构建。在“点对点”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时期,标准的单一性或封闭性可以暂时性地解决问题,但是当现代学徒制需要破除校际、企业之间的屏障而形成一定区域内开放性的人才培养机制后,标准建设就变得尤为重要[9]。行业协会连接政府、企业与学校,在现代学徒制标准研制过程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义不容辞的使命。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熟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比如德国的职业教育通过多达25 个法律来赋予行业协会以地位和身份[10]。我国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行业协会仅有2 家验收通过,亟需提升行业协会参与学徒制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现代学徒制国家标准研制中的动能与作用,克服现代学徒制标准制定过程中政出多门、程序规范性不强、标准权威性不够等问题,实现标准体系在信度上的可靠、在效度上的一致。

教育评价不仅是指挥棒,更是推进器;不仅是检测站,更是加油站。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会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同样道理,建设高质量的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也需要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来支撑。目前对现代学徒制实施效果的考核重点仍然在学校,校企双方在考核准则、考核体系的设计上融合度不够,第三方评价引入更显不足[11],有必要对考核评价机制作一定的改革与完善。一是建立政校企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生职业能力考核评价体系。政校企评价重心要有所侧重,政府评价侧重办学导向、制度执行等宏观层面的评价;学校评价侧重学徒道德素养、专业基础等方面的评价;企业评价注重实操过程、工匠精神等方面的评价。二要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改变教育评价重结果轻过程的评价倾向,促使现代学徒制从终结性评价转向更加重视教学过程的形成性评价,以更好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与改进效能。三是评价形式要多样,要以教育评价理论与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评价方式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评价量表、观察访谈、个人陈述及讨论等评价方式外,也可积极探索模糊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评价方法在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的运用,实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的统一。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充分利用成长档案袋、学习契约评价、评价量规、在线互评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评价过程的真实性及评价结果的精准化、可视化。四是开展第三方评价。第三方评价站在中立客观的立场,有利于跳出校企利益相关方“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藩篱,提高现代学徒制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

学徒制、现代学徒制、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中国特色高层次学徒制这四个不同称谓反映了学徒制在我国生根、发芽、成长乃至一步步走向成熟的过程,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立足国情、融通中外,不断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话语体系与理论体系,在“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 的基础上为世界职业教育作出重大贡献的过程。现代学徒制从三轮试点到全面推广,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更加突出、职业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号角,只要我们善于总结经验,对症下药,以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为本质特征的职业教育定能引领“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培养更多大国能工巧匠,使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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