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行为到事件:话语分析作为解构策略

2021-12-03 06:37
关键词:福柯解构语言学

王 文 博

(南京大学 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23)

“20世纪是一个‘语言学的世纪’”[1],语言学转向对于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产生了深刻影响。一般认为,20世纪出现了两次语言学转向,第二次语言学转向表现为“话语转向”。话语语言学不再将语言作为一个符号形式系统和一个言语行为,而是作为一个话语事件,可以将其概括为事件语言学。将语言作为一个话语事件,突出了其作为事件的独一性、异质性、或然性。福柯从这些特性中总结出了罅隙性,话语事件作为罅隙是解构连续史观和统一观念的根据。芭芭拉·赫恩斯坦·史密斯的解构策略中将其作为不可通约性,通过在边界处挖掘不可通约的边缘事例形成了对既往的概念、范畴、理论框架的解构。可以看出,将语言作为话语事件不只解构了此前的语言学,在普遍层面上也能够成为一种解构路径和方法。这是话语分析的解构潜能,也是话语转向的题中之义,已经在各个领域中有所实践,比如历史学、知识论、价值论、真理与理性等。本文拟通过梳理20世纪语言学的发展,简要分析事件语言学的特质以及探讨话语分析作为解构策略的机制。

一、 从形式语言学到行为语言学

20世纪的语言学转向共有三条脉络,分别是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英美语言分析哲学和现象学—存在主义—解释学[2]。林云柯将前两个脉络总结为语言学转向中的语言学模式和逻辑学模式,主要针对了第一次语言学转向中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和分析哲学中的逻辑语言学派[3]。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与英美语言分析哲学对于语言的探讨分属不同的研究路径,但共同把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都是一种形式本体论。

索绪尔区分了语言和言语、能指和所指、共时语言学与历时语言学,是现代语言学的开端。索绪尔认为语言学研究对象应该立足于语言,并将语言界定为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4]24。语言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但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4]95,索绪尔进而认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4]95。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任意性剥离了语言与语言指涉物的关系,符号的意义不在于符号的指涉物,而在于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差异性,而这个差异性又必然需要预设一个外在的符号系统。福柯认为,索绪尔结构语言学只是发现了陈旧的将要淡出历史舞台的思维方式:古典时代的认知范式,体现的是表征性质的知识型。福柯概括了这种沉沦的认识论:“不存在外在于或前在于符号的意义,一种需要人去恢复以便揭示事物的原初意义的前在物是不会自行出场的……凡可言说的,只能呈现在先行于意识的符号秩序框架中。”[5]87表征主义知识型打破了相似性的思维范式,打破了符号与事物的天然联结或相似性联结,词与物开始割裂,词一方面指称事物,一方面表征事物,而结果是词取代了事物。事物的出现与表征只有在符号的系统秩序之中才有可能。索绪尔结构语言学将语言作为符号系统,认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对语言进行结构性分析体现的正是表征主义知识型。

逻辑语言学派,也称理想语言学派,相信语言与原子事实的一一对应关系,认为以往的哲学问题其实是语言问题,强调此前哲学大部分是语言的误用,倡导建立科学指称的语言。维特根斯坦认为,一切哲学都是一种“语言批判”[6]。逻辑语言学派将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进行逻辑分析,事物只有符合语言的秩序才能够出现,事物的维度在逐渐消失。在分析哲学家古德曼的理论观点中,事物的维度基本完全消失,古德曼代表了最极端的形式本体论。他在《构造世界的多种方式》中认为,世界是由多种符号系统所建构,不存在一个本然的、客观的事物或自然世界。他在《艺术的语言》中分析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发现文学艺术没有束缚于现实事物,没有其确定的依据与稳定的来源,进而批驳了传统的模仿理论、再现理论等,走向了符号形式本体论。古德曼“认为审美不是直觉、愉快、想象、移情等,而是对艺术的符号表达方式的认识或识别。艺术与科学一样,都属于认识领域”[7]210。古德曼从句法密度、语义密度、句法充盈和例示四个方面来界定艺术语言的特征[7]192,“如果一种语言或符号系统具备这些特征,就是一种艺术语言,否则就是非艺术语言”[7]208-209。古德曼将各艺术形式定义为一种形式本体,各种艺术形式是符号的建构,这种符号结构在各自的系统中是完全封闭和自足的,不能、不会也不该指向外在世界。“文学作品不是文本的遵从一类,而是文本或手迹本身”[7]160,“在文学中,作品是字符本身”[7]161。古德曼的符号本体论割裂了文学与现实的关系,完全去除了文学关于现实世界的维度,仅仅从符号本身的形式特性去界定何种符号为文学。在《词与物》中,福柯对于18世纪末突然发生在西方知识型中的基本事件进行了这样的概括:“从消极方面说,纯认识形式的领域被孤立了,在所有经验知识的关系中,既获得了自律,又获得了主权,使得对具体加以形式化并不顾一切地去重构纯科学这样的设想得以诞生和无限再生。从积极方面讲,经验领域与主体性、人类和有限性等的反思联系在一起,既获得了哲学的价值和功能,又得到了哲学之还原或反哲学之还原的价值和功能”[8]。可以认为,古德曼的形式本体论代表了现代知识型时期所出现的福柯所说的消极方面,即不顾一切地重构形式化的纯科学。

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和逻辑语言学派都将语言作为符号系统,是一种形式化的研究路径,没有涉及语言交流中的其他维度。随着对语言的进一步探讨,语言的其他维度逐渐突出。奥斯汀发现逻辑语言学派对于抽象的理想的语言的真值分析,不符合日常语言的特点,无法解释生活中的语言交流问题。奥斯汀注重在日常语境中分析语言,将语言作为行为,加入了交际双方以及语境等因素的考量,形成了日常语言学派。日常语言学派以言语行为理论著称,尤以述行语、述愿语的区分影响最大,塑成了后来的文学述行理论和朱迪斯·巴特勒的性别操演理论。

奥斯汀发现,话语不仅陈述事实而且还能完成行为,不是在说什么而是在做什么,进而区分了记述话语和没有真假值的施行话语。随着探索的细化,这种二分的界限变得模糊,任何一个话语都可以是记述话语或施行话语。奥斯汀随之放弃了这种二分法,重新思考“说些什么就是做些什么”的含义[9]94,提出了言语行为的三分说,言内行为(话语行为)、言外行为(话语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话语施效行为)。在《如何以言行事》的最后一讲中,奥斯汀对于言外行为进行了分类,区分出了五个基本类型:裁决行为、阐述行为、施权行为、表态行为和承诺行为[10]11。奥斯汀认为可以通过施行式动词来鉴别不同类型的言外行为,在五种言外行为中都罗列了大量的动词,形成了一个施行式动词表。“这些动词可以彰显某个话语的话语施事力量,或者说可以彰显在说出该话语时我们正在做何种话语施事行为。”[9]128-129塞尔辨析了奥斯汀对于言外行为的分类,认为奥斯汀混淆了言外动词和言外行为类型的区别[10]12,并提出了新的分类方法,将言外行为分为断言、指令、承诺、表情、宣布五种类型。塞尔进而对五种施为句进行了句法问题的分析,“我在此提议对上述五个种类中明显的施为句进行深层结构上的分析,也就是说,我将对上述五类包含言外动词施为行为的句子进行句法结构上的分析”[10]33。可以发现,日常语言学派,包括言语行为理论及格赖斯的交际对话理论,不同于形式语言学把语言作为符号系统,而是把语言作为交流行为进行研究,考虑到了言语交流中的其他因素,但侧重于对交流行为进行分类、总结和归纳,以求概括普遍规律,建立一个普遍框架,这不同于话语语言学将语言作为一个事件,突出话语事件异质性的思路。

二、 话语转向与事件语言学

话语转向中有两条思想脉络,一为从属于欧陆思想传统的话语理论,一为从属于英美思想传统的话语分析,两者都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话语理论的诞生,学界一般将其追溯至巴赫金,巴赫金最早反思了索绪尔的形式语言学,提出了语言学的社会学研究思路,即超语言学,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从语言形式转移到了语境中的话语。“如果费尔迪南·德·索绪尔被看作语言学之父,那么米哈伊尔·巴赫金就应被视为话语之父。”[11]巴赫金的研究思路除带有普遍及朴素的经验共性之外,主要延续了欧陆理性主义的研究思路,这一研究思路在国内接受度比较高。另一位推动话语转向的先驱是法国语言学家本维尼斯特,他延续了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但强调了语言的主体性和我与你的交往关系。在英美语言学界,话语分析的诞生体现出另外一种不同的发展脉络。库尔哈德在其著作《话语分析导论》中对于英美语言学界中的话语分析领域进行了简洁的历史梳理,将话语分析的最早提出者追溯至弗斯[12]3。弗斯于1935年提出,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和促使别人行为的方式,强调语境中的言语行为过程以及语境对于言语意义的制约作用[13]2。话语分析的正式出场则是由哈里斯于1952年发表于美国《语言》杂志上的《话语分析》一文。早期的话语分析以20世纪50年代末哈里斯和米切尔的研究为代表[13]6。此后话语分析经历了60年代奥斯汀和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70年代格赖斯交际对话理论的发展,并逐渐与语用学合流。

从巴赫金到本维尼斯特,从弗斯到格赖斯,他们的语言学观点都属于行为语言学范式,超越了形式语言学仅仅把语言作为语言文本进行研究,将语言作为交流行为,注重了行为中的交际主体、交往语境、交往原则、交际效应等,但基本的研究思路是对交流行为的某一方面进行普适的分类总结和归纳,这不符合话语转向的后结构主义宗旨。从语言转向到话语转向,体现了研究范式从结构主义走向后结构主义,思维方式从现代走向后现代。促成话语转向的关键人物是福柯。福柯的话语理论中,语言成为一个话语事件,突出了话语事件的异质性、罅隙性、不可定义性和不可通约性。其次,史密斯的话语分析也明确提出了话语的事件性。事件语言学并不执着于对语言交流过程中语言行为的普遍规律和原则进行概括,而是强调语言交流事件中无穷的异质因素,强调其个例性、独特性。福柯代表了形而上学路径的话语理论,史密斯代表了经验路径的话语分析,两种语言学路径统合在了事件语言学之中。

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一文中指出:“我们必须诘问我们的真理意志,恢复话语作为事件的特性,最后还得摆脱能指的统辖。”[14]20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说:“一个话语陈述永远是一个事件,它的存在价值既非语言亦非意涵所能耗尽。”[15]103福柯通过否定的方式来定义陈述,辨析及批驳了三种对于陈述的界定,分别是“逻辑学家所称的命题”“文法家所称的句子”和“分析家所称的语言行动”。命题与句子都属于形式语言学研究思路,不符合话语陈述的定义,而福柯同样否定了通过英美日常语言学派的言语行为来定义陈述,认为表达意义的言语行为无法定义陈述,相反,“意义表达之语言行为应由陈述来定义”[15]182。陈述不是一种和句子、命题或语言行为相同的单位,所以它不适用于同样的规范。最终,福柯认为我们找不出陈述的统一的结构标准,因为它是一种存在的功能。对于陈述功能的分析集中在话语主体的意图、话语主体的身份与地位以及话语本身的语境性,这与英美话语分析中对于话语要素的界定是吻合的,同样重要的是要强调陈述作为一个事件背后所具有的相关因素的无限性和不可通约性。福柯认为,“陈述必须被看作是发生在一特别时空中的事件”[15]213,而事件发生的语境要素,包括语言的以及非语言,是复杂的、多样的,甚至是不可穷尽的。“一个陈述永远有一些为其他陈述占满的边缘地带。这些边缘地带并不是通常所谓的上下文(context)——实际的或是文字的——而是指所有情况及语言的元素集合。它们引发一则表述并决定其意义。”[15]203

史密斯区分了两种话语:自然话语和虚构话语。“自然话语”指“所有那些可以被看作是某人在某时某地正在说某件事的话语,是那些可以作为一个真实的人在特定场合中对于特定的场景作出特定反映的言语行为的话语”[16]15。通过这一定义,史密斯想要说明,自然话语是发生于历史中的确定事件,是真实发生的。进而,史密斯强调了“自然话语”这一概念蕴含的所有特殊性,“一个自然话语是一个历史事件:像任何其他事件一样,它在时空中占据了一个特定和独一无二的点”[16]15。强调自然话语作为历史事件是为了与其他一些特定的语言结构作出基础性区分,那些语言结构可以独立于任何历史事件的发生而被定义和描述,比如字典词条。字典词条中的词汇或者词组本身不是特定事件,它们是语言形式。形式语言学就是从语言形式出发,只注重了说出的语言文本,丢失了之外的主体交往维度、语境维度以及交往之所以可能的共享的文化符码维度。这三个维度被史密斯统称为自然话语发生的“语境”或“状况全集”(the total set of condition)。语境不仅应该理解为一个自然话语发生的静态情境和时空容器,也应该从发生和建构的角度,将语境理解为一个自然话语发生的原因。“最好不要简单认为一个话语的语境是它的外部机械设定,更应该视为一个总体的状况条件。”[16]16状况全集决定了一个话语的发生和形式,使我们在特定的时间点说一些话,并且塑造了我们话语的语言结构,同时也决定了一个语言结构应该如何被理解。史密斯的话语分析尤其注重了语境维度,而一个话语的语境因素是多重的、可变的甚至是无穷的。史密斯对于话语的语境因素进行了无穷扩大,其话语分析要容括和发掘尽可能多的变量因素,这也是其解构思想的隐秘来源。

福柯话语理论的出发点并不是语言学作为经验科学的语言描述,而是从属于欧陆理性主义之中的定性研究,超出了对于语言对象的探讨,而是在论述一种话语秩序或话语规则。在话语空间之中,话语界定对象,构造话题,形成知识,实施权力[17]。福柯从事的是知识考古学的工作,知识对象在话语空间之中形成,而话语空间则是由陈述事件组成。“话语为一组陈述的组合”[15]231,福柯要分析大单位的话语即形构知识的话语空间和话语秩序,但必须建基于分析小单位的话语即话语的组成单位话语陈述事件。史密斯的话语分析起始于分析最小单位的话语交流事件,描述了交流事件所涉及的多重因素,包括话语事件背后的集体文化预设和意识形态要素等,在此基础之上将话语分析的方法运用到其他大单位的话语对象之上,比如文学、价值、伦理、知识、真理等,其理论路径是英美经验主义,整体分析框架借助于经验学科的语用学,但超出了语言学的范围。史密斯与福柯既代表了话语研究的两种理论路径,也代表了两种操作方法: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者最终统合在对于话语事件的经验考察之中。

在事件语言学的框架下,话语分析对于话语事件的考察既可以是经验考察,也可以是形而上学论述,其统合机制在于话语的大单位与小单位的二分与同一。正如巴特所说:“话语将被看作一个大‘句子’(但其单位大可不必是句子),正如句子在特定规范下也是一个小话语一样。”[18]巴特所说的语言学研究的最大单位“句子”,可以替换为经验路径的话语分析之中的“话语事件”,那么对于大单位的话语对象的考察可以建基于对小单位的“话语事件”的考察。但正如巴特强调的,这种大单位的话语对象其构成单位大可不必是语言学的“话语事件”,只是一种借用,对于非语言学的大单位的话语对象的研究可以借鉴和挪用小单位的话语交流事件的研究框架和范式,这也是语言学转向的题中之义。而经验路径的话语分析对于小单位的“话语事件”考察同样可以上升到大单位的论题。这种“借用”与“上升”进而统合两种话语理论路径的原理与根据在于经验物的双重性质。经验物既具有经验性质也具有形而上学性质,这是福柯对于19世纪以来现代知识型的论断。经验物也是“准先验之物”[5]91,而人则是“经验性与超验性的双生体”[5]97。

三、 话语分析作为解构策略

事件语言学视域之下的话语分析不只解构了此前的语言学观点,也能够在普遍层面上成为一种解构策略和方法,并且在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等诸多领域之中有着丰富的解构实践,比如历史学、知识论、价值论、真理与理性等。话语分析作为一种解构策略和方法也是话语转向的题中之义,各个学科颠覆旧有的研究范式和思维观念,需要一套解构工具和方法。以下通过考察话语分析在各个领域中的解构实践,探讨话语分析作为一种解构策略与方法的机制。

在解构客观性、统一性、连贯性等传统观念时,福柯在方法论上总结了四条原则:反向原则、断裂的原则、特殊性原则和外在性原则。反向原则解构了起源的思维,对源头所具有的密集的丰富性和连续性本源进行了切割和冲淡[14]20;断裂的原则是要发现连贯性话语背后被压抑的不能言说、未被思考的沉默之语,恢复其言说之力,进而发掘连续性话语的断裂性,“话语必须被当作不连续的实践来对待”[14]20-21;特殊性原则解构了话语的统一性,否认话语有“一套预先存在的意义”,“必须视话语为我们强加于事物的一种暴力,或无论如何是强加于其上的一种实践”[14]21;外在性原则是在话语边界处找寻“走向其外部的可能性条件,走向引发这些事件偶然性系列以及确定其界限的东西”[14]21。福柯的方法论原则是一种形而上学论述,其所使用的概念内涵复杂并缺少界定,但可以肯定福柯的方法论原则奠基于对话语事件的话语分析之上,即对于话语事件的异质性、或然性、特殊性、变易性的经验考察。福柯认为:我们必须“恢复话语作为事件的特性”[14]20,“必须接受把偶然性作为事件产生的一个范畴而引入进来”[14]23。

在具体实践中,福柯运用话语分析方法解构了统一观念和连续史观。福柯认为,对这些先行存在的一贯观念或所有未经查询的综合体,我们必须显示它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永远是我们所知的一些规则所架构成的结果[15]99。福柯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要运用话语分析方法,发现一贯观念背后的异质因素。福柯考问了“全集”这一观念的模糊边界及其背后的异质因素。“全集”是否应该收录作者原想发表但却未完成的遗稿;是否应该一字不动地收录作者的草稿和初稿;是否应该收录已被作者所弃的草稿;是否应该收录作者的信件、明信片、杂乱无章的笔记、洗衣账单等。通过对于多重因素的考察,福柯认为“全集”不应被看作现成的统一现象,也不应被看作某种同类的集合[15]98。在解构连续史观时,福柯认为话语陈述作为独一无二的事件的特殊性是发现连贯观念破绽的最佳切口,是打破连续史观、统一观念的基石。“事实上,我们有系统地抹杀所有现成的一统观念,使我们能重现各种话语陈述出现的特殊性,也得以显示不连贯是造成历史本质以及声明本身罅隙的最大意外因素之一。它出现在历史的夹缝中,而我们所试着要侦查的是它所造成的切口,那个通常小的不能再小的破绽。”[15]103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解构了统一历史观和连贯历史观,强调了历史的断裂性、异质性、不连续性;而断裂性、异质性、不连续性建基于特殊性之上,得益于话语分析方法对于统一观念中不可包容的特殊性因素的发掘。

海登·怀特同样运用话语分析方法解构了传统历史观,强调断裂历史观。在怀特的话语转义理论中,任何话语都具有转义性质,都不符合逻辑一贯性的准则[19]3。怀特甚至认为三段论模式本身就具有转义性质,逻辑本身需要这种转义理论来帮助,因为“每一个应用三段论都包含一种省略三段论的成分,这种省略成分表现的不过是从普遍命题层面向个别存在陈述层面转变的决定”[19]3。任何话语都具有转义性质,也就是任何话语都具有断裂和修辞性质,从话语的断裂性出发,怀特解构了历史的科学性、客观性、连续性等观念。

在对文学评价和文学价值的探讨中,史密斯立足于不可通约的经验事实对于价值的客观主义、本质主义、永恒性、确定性进行了解构。比如,史密斯论述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评价历史上的变化和自身对其价值经验的不稳定性。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评价在大历史跨度中经历了反复的浮沉,例如柯勒律治、华兹华斯、赫兹利特、拜伦都对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给予了很低的评价[16]4。在个人的体验中,随着境遇的不同,一首十四行诗对于个人的体验和价值也具有着巨大的起伏。甚至对于荷马史诗,也可以想像一个文化传统差异巨大的非英语世界对其的评价。无论是个人层面还是历史宏观层面,评价与价值的变化都否定了传统价值论中的本质主义、客观主义、固定性和永恒性。对于价值客观主义的解构来自于史密斯对于个人或者历史经验事实的发掘。当史密斯立足经验世界的无限差异来分析文学的价值以及普遍的价值论题时,发现了已有价值论论断的错误之处。她考察了休谟、康德、麦金太尔、巴塔耶等众多理论家的价值论论断,否定了其中客观主义的美学价值,也否定了价值的客观性本身。所有的价值根本上都是或然的,从来没有固定的属性、内在的品质或一个客观性质,都是系统的动力学产物,特别是一种经济主义的系统[20]。史密斯宣扬价值的彻底的或然性、变异性和多样性,而其根源在于无法通约的经验事实。

在知识和科学领域,史密斯解构了绝对主义的知识论和真理观,倡导建构主义的知识论和真理观,认为知识和真理没有本质、基础和最终根据,都是历史的、变化的,由多重因素所建构的,充满了历史和社会的偶然因素。“传统认识论无疑是一个哲学追求,以确定性的规范标准为目的,以逻辑分析为方法。”[21]3而路德维克·弗莱克、托马斯·库恩、米歇尔·福柯、大卫·布鲁尔、布鲁诺·拉图尔等人的建构主义认识论和科学社会学研究更多地把知识和科学看作是描述性和解释性的。 他们的研究方法尽管包括了概念探索和重构,但更多是经验性的。 “通过质疑知识的传统概念和把科学看作是一系列的历史现象和社会文化实践,建构主义认识论和后库恩时代的科学研究完全不同于笛卡尔、康德传统下的哲学认识论和维也纳学派、卡尔·波普尔传统下的主流科学哲学。”[21]3建构主义主要关注了知识的本质和人类认知的运作,不同于理性主义的知识概念,建构主义并不将知识对立于信念,而是将其看作相对完善地建立的信念。 “知识或信念可以看作是三种力量不断交互作用的产物: 个人的行为认知活动和经验、普遍的认知过程、特殊的思想和实践的社会团体系统。”[21]11由此,理性主义认识论中理性与利益、情感之间的对立被替代为所有信念都是被或然性地塑造,被多重因素限制。科学知识与个人意见或普遍迷信的对立被替代为所有信念都联结于其他相对稳定或完善建立的信念。 建构主义知识论并不是要否定或打倒传统认识论中作出的这些区分, 并不会因为非理性主义而否定理性, 不会将科学知识等同于神话或意识形态, 而是要将其接受为多重变化的, 而不是固定的、极端对立的。 建构主义重新定义了知识和真理的概念, 并对于真理提出了另一种理解方式, 这时的真理已经不是传统理解方式中的真理, 成为相对真理,并不具有绝对性、超越性、永恒性、本质性和基础性。

四、 结 语

福柯通过发掘话语事件的异质性,怀特通过发掘话语之间的转义性质,解构了传统历史观中的科学性、客观性、统一性、连贯性等观念。史密斯通过发掘价值在个人接受和历史接受中的多样性及变易性事实,承认了价值的或然性。路德维克·弗莱克的科学社会学和托马斯·库恩的科学历史学通过发掘知识与科学自身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维度,发现知识和真理没有最终的真理根据,是被多重因素建构的相对稳定的信念,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来自于话语分析方法对于多重因素复杂性、变易性的强调。质言之,话语分析作为一种解构批评的方法和路径,在多重因素的复杂交互系统中分析事物,反对二分法和一元论,其具体的解构路径是经验路径,方法是还原主义,立足于不可通约的经验事实。不可通约的经验事实指的是一个总体性框架总会有其模糊的边界,总会有突破其框架的边缘案例,通过其无法涵盖不能通约的边界案例可以解构以往的绝对的总体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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