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湘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文学院 中文系,陕西 西安 710055)
刘绍攽(1707—1778),字继贡,号九畹,西安府三原县(今陕西三原县)人,为清初“关中四杰”之一。《学韵纪要》作于乾隆四年左右,是一部刘绍攽阐述其音韵思想的学术文献。全书共两卷:第一卷包括古韵表、论《诗经》叶韵、论古诗必用古韵等十个部分;第二卷包括切韵谱和今韵源流两个部分。
现存《学韵纪要》多为清乾隆五年新镌刘氏传经堂藏版,共分两卷两册。另有清同治十二年《清麓丛书》外编版,为两卷一册。此外编版用清乾隆五年镌刘氏传经堂藏版翻刻,实属同一个版本系统。本文所据《学韵纪要》版本为乾隆五年新镌刘氏传经堂藏版。
目前,对刘绍攽的相关研究不多,并且这些研究多集中在他的“关学”思想上,对体现他音韵学思想的《学韵纪要》研究很少。李新魁、麦耘的《韵学古籍述要》曾对《学韵纪要》版本、内容和韵图的基本性质等做过简要介绍。万献初曾在《近古百种韵书-m韵尾消变的历时进程》中,选取《学韵纪要》中的两幅韵图作为例证说明-m韵尾与-n韵尾的对立。但这些研究都不够全面,也不系统。随后,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仝筱菲在毕业论文《〈学韵纪要〉研究》中系统梳理了《学韵纪要》的内容,并详细阐释了刘绍攽的音韵学思想。但综观《学韵纪要》和这些研究资料,我们发现人们对刘绍攽古音观的认识和评价还存在一些不足,有补充和再认识的必要。
古韵的分部问题是古音观的一个重要体现。刘绍攽的古韵分部思想主要体现在《学韵纪要·古韵表》这一部分。刘氏在《古韵表》开篇就说“古无韵书,故言者各殊”,指出他制书制表的目的。其后刘氏提到“《性理精义》、顾宁人《诗本音》以收声为部分,李厚菴谓其妙契古先。兹表按各韵收声以别之,平声六部,上去随之,入声亦随分三部”,指出他古韵分部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其中刘绍攽重点提到李光地的《性理精义》和顾宁人(即顾炎武)的《诗本音》,并且对这两本书中“以收声为部分”的方法非常赞赏。刘绍攽与李光地的渊源颇深。刘氏曾在《〈学韵纪要〉自序》(传经堂藏版底本《学韵纪要》无《自序》,据乾隆八年新镌刘氏传经堂藏刻本《九畹古文》)中提到:“王信芳先生视学秦中,余兄弟以诸生就试,获游其门。先生学问渊奥,贯穿百家。……余兄弟从之学,而数年来疑义始克,饜然于心也。”王信芳即王兰生,刘绍攽作为王兰生的学生,对王氏的学问颇为推崇。据罗常培先生考证,王兰生的易学、音韵、律吕等学问是李光地启蒙教授的。因此,刘绍攽实际上应该是李光地的再传弟子。刘氏的音韵思想深受李光地和王兰生的影响。
刘绍攽根据收声不同,在平水韵的基础上,将古韵分为六部,每一部都是举平以赅上去,入声韵与阳声韵相配,前三部只有阴声韵韵目,从第四部开始,后三部有阳声韵和与之相配的入声韵,非常整齐。
刘绍攽根据收声不同来划分韵部的方法并非其首创。收声来源于词曲家们用来审音度韵的术语收音。收音一词最早可追溯到明代沈宠绥的《度曲须知》,后来逐渐被古音学家运用到纯语言学的分析中。“收声”“收音”在古音学中一般指韵尾。明末清初,毛先舒在他的《韵学通指》里提出“收音六条说”,即把诗韵的收音分为六条,分别是“穿鼻”(-ŋ)、“展辅”(-i)、“敛唇”(-u)、“抵腭”(-n)、“直喉”(-o)、“闭口”(-m)。[1]毛氏根据“收音”的六种类型,也就是韵尾的六种类型,合并《礼部韵略》的韵目,分古韵为六部。与毛先舒同时代的李光地,在《性理精义》一书中引用过六类收音说,但与毛氏的分类和韵目分配有明显的不同。现将两书中六部分类和韵目分配情况列表如下。
刘绍攽在古韵表每部之后都做了简单的音理说明。第一部是“直收本字之喉音”(-o),第二部是“同收声于衣字”(-i),第三部是“同收声于乌字”(-u),第四部是“收鼻音”(-ŋ),第五部是“收舌齿音”(-n),第六部是“收唇音”(-m)。古韵分部表还反映了一个特点:李光地和刘绍攽的古韵分部都将支、微、齐、鱼、虞归入两个不同韵部。这种变化在李光地的分部中已经有所体现,到了刘绍攽的分部,更加清楚。可以看到,在刘绍攽的古韵表中,第一部和第二部都出现了“支、微、齐”韵,说明“支、微、齐”韵内既有与第一部关系紧密的字,又有与第二部关系紧密的字;第一部和第三部都出现“鱼、虞”韵,说明“鱼、虞”韵内既有与第一部关系紧密的字,又有与第三部关系紧密的字。这种处理说明刘绍攽意识到了支、微、齐、鱼、虞韵内部的分化,但他没有像顾炎武一样离析《唐韵》、考察《广韵》又音、梳理谐声系统等。经过对比,我们还可以发现,刘绍攽的古韵分部与李光地的古韵分部相似度很高,证明刘绍攽的古音观直接秉承于李光地。
刘绍攽严格按照收音理论,凡是韵尾相同就归并为同一韵部,凡是韵尾不同就按不同韵部处理。第一部到第六部的收音分别为(-o)、(-i)、(-u)、(-ŋ)、(-n)、(-m)。由于划分标准统一,因此六部之间界限明晰。这是刘绍攽古韵分部中值得肯定的地方。
刘绍攽的古韵分部也存在一些缺陷。他的古韵分部理论过于强调收声(即韵尾)在划分韵部时的作用,忽视主要元音的差异。另外,刘绍攽为了证明他古韵分部的正确性,在《古韵表》后引用大量古人的韵文诗句。但在处理这些材料的用韵时,刘氏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在诗句的选择上,时代定得太宽泛。下面是刘绍攽各部选取的押韵材料。第一部:《楚辞·渔父》(战国)、卢谌《赠刘琨诗》(魏晋)、汉乐歌(汉代)、嵇康《赠秀才入军诗》(魏晋);第二部:《楚辞·九歌·东君》(战国)、何邵《游仙诗》(魏晋)、曹植《七哀诗》(魏晋)、颜延年(即颜延之)《和谢监灵运诗》(南北朝);第三部:《楚辞·九歌·山鬼》(战国)、崔骃《反都赋》(东汉)、陆机《答贾长渊诗》、《吴趋行》(魏晋);第四部:《楚辞·九歌·云中君》(战国)、《楚辞·九歌·国殇》(战国)、任昉《赠蔡子笃诗》(南北朝);第五部:《楚辞·九歌·国殇》(战国)、杜甫《石壕吏》、《彭衙行》、《北征》(唐);第六部:《楚辞·招魂》(战国)、陆机《赠冯文羆迁斥邱令》(魏晋)。这些押韵材料,有战国时期的、东汉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甚至还有唐代杜甫的古诗,可见刘绍攽不明白,不仅唐代和商周时期的语音大不相同,而且两汉和先秦、魏晋南北朝和先秦也有很大区别。虽然刘氏在《学韵纪要·论古诗必用古韵》中引用王士祯的话说:“作古诗者不可用律句,如唐人古诗声调、音节去古甚远。”又说:“今人每以律韵作古诗,实为大弊。”刘氏认为唐代人的语音与上古时期的语音相差很远,古诗用韵与律诗用韵不同,用唐代的韵作古诗,是不可取的。一方面,他认识到古今语音是不同的,另一方面,他没有把这种朴素的历史发展观贯彻到底,忽视语料的历史层次,所以说他的认识是不够彻底的,是有缺陷的。
古韵分布表
第二,误以非韵为入韵。如《楚辞·九歌·云中君》:“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灵连蜷兮既留,烂昭昭兮未央。蹇将憺兮寿宫,与日月兮齐光。龙驾兮帝服,聊翱游兮周章。”这一节的韵脚字是“芳、英、央、光、章”。但刘绍攽在《古韵表》第四部引材料“《云中君》‘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又云‘蹇将憺兮寿宫’,东、阳、庚同用”。他把“芳、英、宫”当作韵脚字,但“宫”不是韵脚字。
刘绍攽的叶音观主要体现在《学韵纪要·古韵表》和《学韵纪要·论〈诗经〉叶韵》里。刘绍攽在《学韵纪要·古韵表》里界定了“通”“转”“叶”等概念。他说:“通者,本韵可通,如萧、肴、豪、尤四韵相通是也。”又说:“转者,声转而后通,如萧、肴、豪、尤四韵相通,又转而通鱼、虞是也。”刘氏对“通”“转”的解释简单明了,结合他的古韵表,是不难理解的。他的“通转”思想和他的古韵分部是相配合的。但他对叶音的解释:“叶者,古时字少,往往借用,六经、史汉多有之。”信息较少,需要结合《论〈诗经〉叶韵》来理解。刘氏在《学韵纪要·论〈诗经〉叶韵》这一节里提出三条叶韵原则,“凡部分之同者不必叶也,惟部分不同而平仄異者叶之,以及部分雖同而呼法差異者叶之”,也就是说,只有“韵部不同,平仄不同”和“韵部相同,等呼不同”的韵部需要叶韵。刘氏反对朱熹随意改字读音以求和谐的“叶音说”,所以《学韵纪要》“以通用为主,转韵统焉,叶音不以叙入”。刘氏认同吴棫的“通转说”,认为“吴氏古叶最有功于韵学”,但他更推崇顾炎武的“古本音理论”,认为“若从叶读,则皆唐韵而非古韵矣。此顾宁人所以不取吴氏叶音而著《诗本音》也”。
刘绍攽认同吴棫的“通转说”。吴棫是反对陆德明“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思想的。他写了《毛诗补音》和《韵补》,创立了以通转为核心的古音学体系。虽然吴棫对古韵的研究有开路之功,但他不知道古音是发展变化的。他的“通转说”并不是古韵之间的通转,而是今韵在古韵之中的通转。吴棫的“通”和“转声通”(“转入”“转声入”)统称“通转”。顾炎武认为吴棫的“转声”实质上是“取韵”“改字”。“改字”是把今韵中读起来不和谐的音改读成古韵中和谐的音,“转声”仍然是把今韵中读起来不押韵的音改读成古韵中押韵的音,二者内涵相同。“转声通”把“转声”当作前提,那么,“转声通”的实质就与“改字”无二。
刘绍攽推崇顾炎武的“古本音理论”。王力先生曾在《略论清儒的语言研究》中说:“在古音方面,自顾炎武接受了陈第的‘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的理论以后,三百年的古音学都遵守这个原则,徹底推翻了宋儒叶音之说,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2]然而,事实上,顾炎武并不是彻底推翻了叶音之说。顾炎武在《音学五书·音论》里说:“其辨古音非叶极为精当,然愚以为古诗中间有一二与正音不合者……此或出于方音之不同,今之读者不得不改其本音而合之,虽谓之‘叶’亦可,然特百中一二耳。”他赞同的实际是“古音非叶”,而不是“古诗无叶音”,只不过他试图为这些特殊的叶音找一个看似客观的原因——“方音之不同”。《音论》中还有一节《古人四声一贯》,认为上古有四声,但“四声可以并用”,也就是说可以相转。这种观念贯穿《诗本音》《易音》和《唐韵正》,通转的方法仍然是“改其本音而合之”。[3]所以周祖谟曾指出:“顾氏‘四声一贯’‘转音’之说,又与宋人之叶音说何异?”[4]朱晓农说:“顾氏并不是彻底反对叶音的,他只是不赞成宋儒那种全面叶音。他所确定的韵脚在他的古韵系统中如能得到解释,则用一个确定的读音;如碰到解释不了的情况,则归之于方音,解决的办法就是‘叶’。”[5]可见,顾氏在方法上是易叶韵之名却行叶韵之实,在观念上并不彻底否认叶音。顾炎武对叶韵说的这种态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清代古音学的主流思想。刘绍攽也深受这种思想影响,他的叶韵观和古韵分部思想构成一个刘氏的古音学体系,叶韵是为古韵分部服务,他所确定的韵脚在他的古韵系统中如能得到解释,就用一个确定的读音;如果碰到解释不了的情况,就用“通转”“叶音”解决。这是刘绍攽“叶音观”的局限性。
刘绍攽的古音观主要体现在他对古韵部的划分和他对“通转叶音说”的认识上。刘氏以收声不同划分韵部,虽然分韵过宽,但在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它使不同韵部之间的界限分明,有效避免因通转叶音造成的各部之间无所不通、无所不叶的错误。刘氏坚持顾炎武的“古本音”思想,认同吴棫的“通转说”,反对朱熹随意取叶,并提出叶音的三个标准,但这些都不能跟历史发展观画等号。王力曾提道:“清儒虽然注意到古今的不同,但是由于他们抱着复古主义的态度,必然是古非今。”又说:“清儒的语言只是把古代汉语放在一个平面上,完全缺乏历史发展观点,因而违反了历史主义。”[2]当然,我们必须要肯定他的古音观在那个时代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