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璐
(中国人民银行 西宁中心支行 青海西宁 810001)
储蓄国债是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的、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不可流通国债。储蓄国债分为储蓄国债(凭证式)、储蓄国债(电子式),其具体情况如下:
凭证式国债是我国储蓄国债的主要品种之一,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我国恢复国债发行时期的国库券。当时,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倾向比较高,适合城乡居民的投资工具相当缺乏。因此,为满足筹资需要,同时拓宽居民投资渠道,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面向各类投资者发行凭证式国债,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记录债权关系。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储蓄国债(电子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为人们购买国债提供便利。近年来,储蓄国债(电子式)在储蓄国债发行总规模中占比逐渐上升,目前每年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占当年储蓄国债发行总量的比重达60%以上。
储蓄国债在助力国家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凝结了无数购债群众的投资热情和爱国情怀。虽然不同形式的储蓄国债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如表1所示,但都为国债购买提供了有益途径。
表1 不同形式储蓄国债的区别
储蓄国债因其安全性高、起买点低、收益较高等特点,深受群众欢迎,特别被风险厌恶型投资者所喜爱,现已成为社会民生属性较为突出的普惠金融产品。
为深入了解青海省储蓄国债的情况,推动国债工作进一步发展,笔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全省各家承销机构发放2500份调查问卷,最终收回有效问卷2480份。经过梳理调查问卷,对投资者主体特点与投资行为特点进行全方位的归纳总结,剖析当前储蓄国债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国债发展的思路建议。
1.投资者主要是中青年人。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储蓄国债购买者中18岁-30岁占比为32.4%,31岁-40岁占比为27.2%,41岁-50岁占比为24.7%,投资者主要是中青年人,统计显示不是只有老年群体喜欢购买国债,只要具有一定的储蓄金额,投资风险偏好较低理财人,都可能成为国债的投资者。男性占比为49.9%,女性占比为50.1%,可见,性别因素对国债购买的影响并不显著。
2.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投资者较少。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储蓄国债购买者中大学本科生占比为38.4%,高中及以下学历群体次之,占比为30.4%,随后是专科生,占比为28.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比最少,为2.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学历群体往往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分析各类理财产品优势与弊端的能力较强,他们更注重资金的流动性,追求产品的高收益率。
3.来自乡镇及农村的投资者较少。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储蓄国债购买者中县城投资者占比为32.7%,城市次之,占比为31.8%,而乡镇及农村占比仅为7.5%。储蓄国债投资者多为城市居民,乡镇及农村投资者较少。这是因为乡镇及农村投资者的收入普遍不及城市投资者,他们的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的开支,少有闲置资金用来购买国债产品。另外,乡镇及农村地区的承销机构较少,乡镇及农村投资者购买不便。
4.投资者主要是金融商贸人员。通过调查问卷发现,投资储蓄国债的金融商贸人员占比为27.3%,自由职业人员占比为15.4%,政府机关人员占比为15.1%,农林牧副渔及农产品加工人员占比为9.2%,IT电信人员占比为7.0%。职业性质对国债投资具有一定的影响,金融商贸人员因为其工作性质,对理财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能更及时地掌握国债发行信息,因此,这类人群占比较高。
1.投资国债安全性好、收益稳定。通过调查问卷发现,选择投资国债主要是考虑安全性高的群体占比为35.2%,认为收益稳定的群体占比为24.2%。投资者在购买国债时喜欢与银行存款作比较的群体占比为33.9%;喜欢与银行理财产品作比较的群体占比为23.4%;喜欢与购买住宅、商铺等有形资产作比较的群体最少占比仅为7.4%。
2.以柜台购买与网银购买为主。梳理调查问卷发现,通过银行网点柜台购买国债的群体占比较高,为59.8%,通过网上银行购买国债的群体次之,占比为24.2%,通过银行网点柜台与网上银行购买国债的群体共占比84%,是国债购买的主要方式。调整显示,大多数投资者选择通过传统柜台购买国债,但是近年通过网上银行购买国债的群体占比逐年提高。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网上银行购买已成为重要的购买途径。
3.偏好短期国债产品。通过调查问卷发现,31.5%的投资者愿意购买一年期的国债产品,46.8%的投资者愿意购买三年期的国债产品,愿意购买一年期与三年期的投资者共占比78.3%,仅16.6%的投资者愿意购买五年期的国债产品,另有5.1%的投资者愿意购买其他期限的国债产品。投资者更倾向于一年期与三年期的短期国债产品。这是因为长期国债产品的资金流动性较差。短期国债产品到期后,投资者可以结合市场行情选择预期收益率更高的其他产品。
4.资产实力较弱。调查问卷显示,个人年收入为5至10万元(含)的群体占比最高,为38.5%;5万元以下收入群体次之,占比为28.3%;收入50万元以上群体最少,占比为2.2%;家庭年收入为5至10万元(含)的群体占比最多,为37.0%;10至20万元(含)的收入群体次之,占比为33.6%,收入50万元以上群体最少,占比为1.7%;家庭可投资流动资产为20万元以下的群体最多,占比为58.2%;20至50万元(含)的收入群体次之,占比为27.0%;500万元以上的收入群体占比最少,仅为0.3%。这说明国债投资群体普遍资产实力较弱、闲置资金较少,大部分是风险厌恶型投资者,对安全性要求高于收益性,而国债产品特点符合这类投资者的需求。
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陆续出现,受到各类投资产品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对比商业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储蓄国债的利率优势逐渐丧失。在调研中,多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各类理财产品陆续出现使国债市场受到挤压,分流了国债产品的投资金额。另外,当前投资者更热衷于投资利率较高、期限更为灵活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国债市场压力较大(见表2)。此外,投资者可能要承担通货膨胀带来的收益降低,投资者如需申请提前变现要在原机构办理,提前兑付的成本较高,进一步削弱储蓄国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表2 理财产品收益率
当前,我国发行的储蓄国债品种较为单一,仅有电子式与凭证式两种。期限较为固定,主要有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缺少一年期以下的短期性储蓄国债及五年期以上的长期性储蓄国债。与英国和美国相比,中国的储蓄国债结构可选择性较差,如表3所示。通过本次调研可知,储蓄国债的消费者范围较广,对产品期限与品种的要求各不相同,市面上的国债品种难以满足他们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影响储蓄国债的可持续发展。
表3 储蓄国债种类、期限与利率情况
从调查问卷中得知,当前来自乡镇及农村的国债投资者占比仅为7.5%,与城市地区存在较大的差距。如下图所示。究其原因,固然存在农村经济落后、人均收入较少的现实情况,但是随着农村脱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就,部分农牧民有了闲置资金,也持有强烈购买储蓄国债的意愿,但囿于所在地偏僻、承销机构较少,并且国债发行指标分配不均,使农村投资者购买国债不便。另外,农村地区居民知识水平普遍较低,对储蓄国债产品缺乏深入了解,农村地区的潜在客户群尚未得到充分有效开发。
国债投资者居住地情况
在销量考核方面,监管机制不健全,承销团考评体系有待完善,这些都影响了储蓄国债产品的销量。举例来说,笔者从中国银行了解到,与代理保险与基金相比,储蓄国债承销的分成比例较低,代理基金手续费率1.2%,保险手续费率为2.0%,国债手续费率仅有0.7%,承销机构的工作人员从中获利较少,因此向投资者推荐储蓄国债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另外,部分销售人员储蓄国债的专业知识欠缺,服务意识不足,影响国债市场份额。
面对当前部分银行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高于三年期储蓄国债利率水平,投资者被分流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储蓄国债的利率水平,以增强储蓄国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中长期储蓄国债品种票面利率可以由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部分构成。其中,固定利率要盯住同期储蓄存款利率;而浮动利率部分则与通货膨胀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等经济运行指数相挂钩,按年调整票面利率。另外,可以更新储蓄国债未到期提前兑付手续费统一制度,依据储蓄国债投资者期限,实行提前兑付手续费差别计算,提高储蓄国债持有流动性,简化办理流程,以壮大投资群体规模。
在储蓄国债品种制定上,应当充分把握我国经济金融的宏观情况,全面分析各类投资者的需求,结合国外设计国债产品的先进经验,逐步探索出适合我国现阶段销售的国债产品,如养老、教育、医保等国债产品种类,更好地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群体、风险偏好不一致的各类投资者需要。在储蓄国债期限制定上,应当考虑投资者需求,主要发行短期国债品种,推出季度、半年系列的储蓄国债产品,吸引对资金流动性较高需求的投资者,拓宽销售群体。对于偏好长期国债产品的投资者,可采用定制期限办法,使储蓄国债期限分布更为全面,更能迎合投资者对产品期限的需求。有利于储蓄国债产品提高销量、开拓市场。
健全农村国债市场,一是要在农牧区适当下调承销门槛,使更多的银行能够“进得来”,同时要充分发挥农商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机构网点遍布乡镇范围较广的优势,拓宽农村地区国债销售途径便于当地民众购买。二是要将储蓄国债的分配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以供当地居民购买,尽量避免由于指标不足导致村民买不到国债的情况发生,充分挖掘农村地区潜在客户群,扩大国债销售市场。三是要在农村地区构建更为全面的信息网,承销机构可以通过官网、公众号以及店内的宣传屏幕等方式对国债产品的发售信息进行详细公示。
在销量考核方面,应当逐步完善监督机制,根据国债销售情况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对销售业绩较差的承销机构与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减少绩效考核奖金发放;对销售业绩较好的承销机构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精神激励,授予其“销售模范”荣誉称号,发放专项奖金,并注重考评结果反馈。对国内风险偏低、管理难度并不大的银行理财产品而言,个别机构甚至将80%、95%超额收益的分成比例作为业绩报酬。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储蓄国债要在各类理财产品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就要适当提高国债承销分成比例,从而激发销售人员积极性,提升销售业绩。另外,要对承销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传授服务技巧,增强其主动服务意识,让投资者更放心地选择储蓄国债产品,活跃国债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