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黄伟 ,周常恩 ,杨朝阳 ,李灿东 *
(1. 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证研究基地,福建 福州 350122 2. 福建省2011 中医健康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福建 福州 350122)
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医疗技术的发展,疾病谱也随之发生改变,越来越多前所未见的疾病出现在临床中,对临床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病名诊断是对新疾病认识的第一步,随着疾病谱的改变,现有的病名未必能很好地解决未来潜在疾病的诊断需要,以症状为病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中医病名常依据疾病的主要症状来命名[1],一些科学研究,也有出现症状性病名的提法[2-3],但“症状性病名”一直都是争议点所在。本研究认为“症状性病名”具有一定合理性,可以在临床中合理使用与推广。
1.1 “症状性病名”的概念与内涵 以临床主要症状作为疾病名称,我们称之为“症状性病名”。 主症是表现于外的现象,是疾病本质的反映,是认识病证的线索和向导[4]。 在中西医学病名体系中,都有以症状作为病名的疾病,这种情况在中医学中更为常见与普遍,如现代医学的硬皮病、重症肌无力、尿崩症、干燥综合征、干眼病等,中医学中的咳嗽、心悸、胃痛、腰痛等,这些病名实际上都是疾病的主要临床症状。 “症状性病名”有效把握疾病的特征和规律,方便临床操作和临床疗效评价,具有一定的实用性。
1.2 “症状性病名”的分类
1.2.1 以脏腑为中心的分类 《中医内科学》[5]中的病名分类是此种分类法的直接证明。 如肺系疾病有“咳嗽”“哮病”“喘证”等,心系疾病有“心悸”“胸痹”“不寐”“多寐”等,脾胃系疾病有“胃痛”“吐酸”“嘈杂”“胃痞”“呕吐”“反胃”“腹痛”“呃逆”“泄泻”“便秘”等,肝胆系疾病有“胁痛”“黄疸”“臌胀”等,肾系疾病有 “水肿”“淋证”“尿浊”“癃闭”“关格”“阳痿”“遗精”“早泄”等;此外还增加了似腑非腑、似脏非脏的脑系疾病的病名内容,如“头痛”“眩晕”“痴呆”等。 以脏腑为中心,建立起“症状性病名”的分类体系,方便临床运用和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1.2.2 以年龄为中心的分类 以国际疾病分类ICD-11[6]为例,我们发现有部分的“症状性病名”是以年龄为特征进行分类的。 比如有重症肌无力与儿童型重症肌无力的区别;有腹泻、婴儿腹泻与幼儿腹泻(夏季腹泻)的区别;有新生儿皮肤湿疹与婴儿湿疹的区别;有婴儿型特发性脊柱侧弯、幼年型特发性脊柱侧弯和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的区别。 以年龄为中心的“症状性病名”分类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发病年龄的影响作用,能有效提醒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充分考虑年龄因素对病情发生、发展、演变、转归的重要作用,是“症状性病名”的优势体现。
1.2.3 以气血津液、肢体经络为中心的分类 以气血津液、肢体经络为分类方法的“症状性病名”是中医学病名的一大特色。 比如 “血证”“郁证”“消渴”“汗证”“内伤发热”“虚劳”“肥胖” 等是以气血津液为分类依据的病名,而“痉证”“痿证”“颤证”“腰痛”等以肢体经络为分类依据的病名。 这类“症状性病名”能够较好地辅助临床医生快速地把握疾病的关键病机,明确治疗的方向,对于提高临床疗效具有一定的意义。
目前对“症状性病名”的存废与否,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之一。 容易造成诊断歧化、可能掩示疾病本质、与现代疾病认知有所出入是制约“症状性病名”发展的三大瓶颈问题。
2.1 “症状性病名”可能造成诊断歧化 以症状作为病名,可能导致一病多名、多病一名,或者同病异名、异病同名的情况,容易造成诊断歧化。 如水肿、尿浊、腰痛等都可能是慢性肾炎的病名诊断;胃脘痛可见于慢性胃炎、胃溃疡、胃癌等疾病中。 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主症的变化,一种疾病可能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主症,这样就直接导致同一疾病会有不一样的症状性病名;同时,一个主症也可能出现在多种疾病之中, 出现多病一名的情况。 此外,不同医生对疾病的认知程度不同,也可能导致不同的病名诊断。 病名是对疾病全过程特点与规律所做的概括总结与抽象[7],不同的病名可能会体现不同疾病的规律和特点,从这个层面来看,“症状性病名”可能容易造成诊断的歧化。
2.2 “症状性病名”可能掩饰疾病本质 症状是患者的主观感觉,是自觉身体的异常信号,没有很好的办法可以客观检测与揭示。 单纯以主诉或者患者的自觉症状作为病名,较为武断,缺乏全面性。 这其中可能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可能出现患者只寻找自己最为关注或者最为熟知的症状进行描述,造成主观片面性,掩盖了病情特征;第二,可能错误引导医生采集信息,出现误诊、漏诊等情况。
2.3 “症状性病名”较难满足人们对疾病病名的认知 随着现代医学的进步、现代教育体系的发展,人们对现代医学名词的认知程度要高于对中医学名词的认知,类似于“慢性胃炎”“高血压病”“肾病综合征”等病名诊断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而不是“胃脘痛”“湿阻”“水肿”等病名。 相比于现代医学的大部分病名,中医学病名虽然简单易懂,但已经不能很好地符合人们对疾病与健康的认知;在临床上解释中医病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医生的工作负担。
3.1 “症状性病名”符合医学发展需要与整体观念 随着生存环境的改变、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超出现有医疗知识、医疗水平的疾病可能产生。在现有的知识体系下,无法第一时间构建对新发疾病的认知体系,包括疾病的名词、概念、流行病学特征、发病机制、生理病理特点以及治疗和预后评估等。 而在这一体系建构过程中,病名是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随着疾病谱的改变,未来会面对更多无法解释的疾病,要给每一个疾病都做一个命名,是极其困难的事,可能最后只能用人名来命名,比如川崎病、成人Still 病等。 而这类病名实际上晦涩难懂,非医学专业的人一般不了解,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症状性病名”就有着充分的合理性与优势,它很好地解决了疾病命名的问题,不论疾病如何复杂多变,病情如何凶险,都能在很短时间内抓住疾病的主症进行命名,符合医学发展的需要。同时,“症状性病名”所体现出的是对疾病整体全面地把握,抓住病变核心关键,充分体现了医学的整体观念,可以更好地把握疾病的规律和特点。
3.2 “症状性病名”名实相符,利于临床 一般情况下,“症状性病名”多是由精炼简洁的短语构成。宋代·张杲《医说》:“古之论疾,多取象比类,使人易晓。 ”可以认为,“症状性病名”的优点在于见名知意,易于掌握。 现代医学中出现的许多症状性病名,最早也是源于中医,如牛皮癣、麻疹等,也可以进一步看出“症状性病名”是科学确切、名实相符的,而且便于临床操作。 “症状性病名”能够直截了当地显示患者最为苦恼和最想直接解决的临床问题,让医生更能直接把握疾病的关键,利于临床工作。 比如肾病综合征,以大量蛋白尿、低蛋白血症、高脂血症、浮肿为主要临床表现,从中医的角度看,根据其临床表现不同可诊断为“尿浊病”“水肿”等,相比肾病综合征更能直接体现了疾病关键要点,更符合医生和患者的认知。 有学者不拘泥于中医病名和西医病名,而以临床主症进行辨证论治,取得很好的临床疗效,既能弥补古代文献对疾病认识不足,又能解决临床问题[8]。
3.3 “症状性病名”利于把握疾病本质和疗效直观评价 主诉是患者就诊时最感痛苦的症状、体征及其持续的时间,是促使患者发生就医行为的主要原因。 根据主诉确定病名是诊疗常规,因此以主诉中的主要症状作为症状性病名的诊断,直观反映了患者的需求。 病名是对疾病本质特征和特点的概括,主要症状是贯穿疾病发展,始终让患者感觉最为难受的痛苦,是与其他疾病有着明显区别的地方。把主症作为病名能够较好地把握病情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积极有效的处理,阻断病情的发展,有效地衡量病情的轻重、进退、缓急的发展变化以及进行治疗效果的直观评价。
3.4 “症状性病名”有效弥补单纯“西医辨病”的不足 中医学强调整体观念,强调病证结合,有利于全面地把握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性、病势等本质特征。 证是中医学特有的概念,是区别于其他医学的关键特征,中医学讲究辨证与辨病相结合,辨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弥补“西医辨病”的不足,因此即使出现“症状性病名”不能很好地概括疾病的特征,也是允许的。 病、证、症三者结合起来能够搭建成体系的疾病认知方法学。
以主症为病名,确有一定不足,但主症是疾病的本质之一,是病情的关键[9]。 可以认为“症状性病名”是符合医学发展需要的,是解决未来层出不穷新疾病命名的有效措施。 同时“症状性病名”能够很好地体现整体观念,具体表现在:第一,“症状性病名”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疾病的规律;第二,“症状性病名”有助于从整体上评价临床疗效。 “症状性病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优势,对“症状性病名”进行准确且严格的定义,对内涵和外延做详细阐释,有助于进一步合理与规范地使用“症状性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