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岷峰
(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江苏南京 210000)
实现“双碳”目标,涉及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所有的行业与企业都要接受绿色低碳原则的检验,由于“双碳”目标既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更有严格的时间下限,对于各个行业和企业而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既定的目标要求。目前已经有省或大型企业集团明确碳达峰和碳中和具体的时间节点,基本上都较2030年、2060年时间节点提前5年左右。由于低碳转型实质上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的行为,涉及到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经济布局、发展方式等多方面的变革,对于各行业、各企业都是一种全新的压力。因此,有必要对涉及到影响“双碳”目标实现的整个行业及子行业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及其新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以夯实“双碳”目标的实现基础。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承担着特殊的重要角色,是社会经济发展、创新以及税收贡献的主体力量。从企业数量上看,根据天眼查专业版有关数据资料显示,2020年底我国的小微企业数量总数已有8000万家,大约占全国企业总数量的70%左右。因此,小微企业能否成功实现低碳转型不仅影响到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程度,还影响小微企业在今后发展中的战略目标与经营措施。小微企业虽然对市场反应相当敏锐,但小微企业的规模小、人员少、技术弱等天生先天条件的不足,迫切需要我们聚焦“双碳”目标下小微企业的发展生态与低碳转型模式的选择。
近年来,一直与小微企业发展同行的各金融机构,随着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方面政策力度的加大,小微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厚度也在加深,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金融机构实行灵活多样的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降利减费等措施,保证了我国众多的小微企业度过难关,资料显示到2020年末,我国在商业银行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达到2573万户,同比增长了461万户。小微企业目前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复苏与持续发展重要的支撑力量。面对“双碳”目标,小微企业要实现低碳转型就必须进行大量的新的资金投入,而当前尽管社会资金供给呈多元化,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外源性融资70%以上的份额仍然是由持牌金融机构供给,同时小微企业在低碳转型过程中还会产生许多新的金融需求或新的挑战。因此,根据小微企业低碳转型的需求,特别是能针对小微企业低碳转型中的痛点,及时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水平、优化业务流程、提供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金融支持是当前金融工作者必须研究的课题。
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一直是我党倡导的发展理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因此,关于与低碳经济发展相伴随的绿色金融的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多,但由于明确提出以“双碳”为目标的低碳经济的发展还是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时所作出的承诺,因此,理论界就“双碳”目标实施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和相应的对策研究成果相对较少。
“双碳”目标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是全面、基础性的。陆岷峰(2021)认为实现“双碳”目标将势必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因为无论是化石能源产业的转型还是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投入,都必须加大资金投入。随着碳交易市场建立后,有些非产业支持目录的企业,由于高碳排放,又无法支付相应碳交易成本,结果可能将会被直接淘汰出局,而对于有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直接是致命性的[1]。葛和平(2021)认为由于我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分布行业极广,虽然“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会对相当部分的小微企业产生致命性影响,但由于小微企业生命周期本来就短、规模极小,因此,部分小微企业退出市场不会形成对社会经济稳定造成巨大的影响,因此,不会太多担虑“双碳”对小微企业或社会经济的冲击力[2]。欧阳文杰(2021)认为当前我国的小微企业进行低碳转型十分迫切,小微企业主必须提高低碳发展的认识,因为在这场低碳转型过程中,如果小微企业不改变自己,必将被世界改变。经过对“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各项措施的考究,发现有利于小微企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说,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质量问题措施上,一定意义上是长痛不如短痛,通过适者生存的法则让优质的小微企业生存下来并能在低碳高质量基础上发展[3]。
进一步梳理清小微企业当前发展中已经面临的矛盾,有利于金融机构结合“双碳”目标可能给小微企业带来的挑战进行系统性应对方案设计。陆岷峰(2021)认为当前小微企业最大的发展困境,基于多种原因,仍然是从持牌的金融机构融资难、相对于其它融资主体如大型企业的成本也相对较高[4]。王婷婷(2021)认为小微企业面临的市场挑战太多、风险源也多,特别是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及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加大、复杂性增多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群体发展的稳定性较以前更差,生命周期也更短,当前,世界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完全控制,小微企业世界发展生态环境仍然没有发生根本好转[5]。徐阳洋(2021)认为小微企业规模较小,人才较少,其提供给市场的产品技术含量一般偏低,因而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由于其生命周期相对较短,在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群体中属于风险度、管理成本较高的对象,影响金融机构主动服务的积极性[6]。陆岷峰(2021)认为小微企业虽然面临的困难较多,但其发展趋势也不是一无是处,特别是规模小,在业务发展中好调头、好转型,能够根据市场内外部环境实时优化业务发展目标并立即实现措施的落地[7]。
近年来,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探索小微金融以及绿色小微金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监管政策也为其大力发展提供了足够大的空间。徐阳洋(2021)认为目前小微金融已成为各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点,基于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小微企业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力量,金融机构在客户和资产配置中越来越重视小微企业。因此,小微金融已经成为各金融机构业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资产规模约占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比重20-40%左右,小微金融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有成长性的资产业务[8]。陆岷峰(2021)认为小微金融政策环境进一步宽松,小微金融发展的力度持续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一直是党和政府、监管部门强调的必办事项,特别是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工农中建交邮这一类超大型银行也提出了发展小微金融业务增长速度的要求,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小微金融业务的供应能力,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更加多且实[9]。徐博欢(2021)认为小微金融服务模式更加智能化、线上化、集约化。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特别注重金融科技在小微金融业务中应用,积极打造零距离接触银行,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一些头部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业务已经实现了业务批量化、标准化、系列化,极大地提高了小微金融服务的效率,持续提升小微金融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10]。陆岷峰(2021)认为绿色小微金融也有所进展。近些年来,各家商业银行十分重视绿色金融,除了加大对节能环保大中型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外,对小微企业当中符合绿色产业要求的也大力支持。在支持小微企业过程中,坚决引进绿色低碳的评估标准,对非绿色的产业及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有力地推动了小微企业大力发展低碳业务的积极性[11]。
目前现行的理论成果对于“双碳”目标概念、内涵,“双碳”目标对小微企业影响特别是小微企业当前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当前绿色小微金融发展的现状作了一定的分析,对于当前小微企业低碳转型及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现行的理论成果研究不足在于没有对“双碳”目标对小微企业的深度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因而在具体对策措施上显得系统性、全面性不足。文章认为“双碳”目标短期内会对小微企业发展形成较大的冲击与影响,对于部分小微企业而言是“生死令”,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小微企业有更大空间的发展。当前,必须对实现“双碳”目标可能对小微企业带来的新的挑战进行深度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小微企业必须顺势而为,加快低碳转型,创造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小微金融要紧跟“双碳”目标实现过程对金融和小微企业影响的现实,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进行低碳转型[12],此外还要辅之以政府为银、企低碳转型拓展外部空间,以加快小微企业低碳转型目标的实现,在转型中不断增强小微企业的发展韧性和韧劲。
小微企业要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成功转型,甚至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受益者,就必须精准分析“双碳”目标对小微企业带来了哪些新的挑战,从小微企业生态本身、金融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外部环境的创造多维度措施上,促进小微企业在“双碳”目标实现进程中高质量发展。
1.加大即期转型成本
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发展的最高境界与终极目标,但这往往取决于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小微个体发展中的成本、风险因素,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经过市场较为漫长的时间考量,而在这一无限长的时间内,小微企业可以根据本身的生长与发展情况,实时调整发展目标与优化模式,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可供回旋。而在“双碳”刚性目标的约束下,小微企业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绿色转型、低碳发展的要求,这就会加大即期经营的成本,增加限期内的经营压力[13]。虽然这种投入是必须或必然的,但由于有了时间的下限,迫使小微企业必须在特定时间内完成转型,从而加大了财务成本和发展的风险。
2.加快了部分小微退出市场的速度
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相对就短,相当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时间是在1-3年间。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压力下,对于一部分化石能源及其上下游的小微企业,由于部分小微企业高碳排放,加之其财务积累相对少,一方面没有更多的新的投入来对原有的产业进行改造升级或转型,另一方面又没有足够的资金从碳交易市场购买碳排放指标,因此,在碳排放刚性要求的情况下,部分小微企业只能选择关门走人,另择他路,退出市场[14]。
3.新的项目投入风险
在“双碳”目标下,一批新的绿色产业将受到市场的重视,特别是新能源、环保行业。小微企业由于研究能力不足,特别是从传统化石行业退出的小微企业,迫切需要新的商业机会,但由于小微企业对低碳产业的发展信息掌握不多,市场判断不准,因此,不利于掌控新的项目投资风险,因而也就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进一步会衍生为小微金融的风险。
4.供应链上的传导承担风险
化石能源产业作为我国传统的主导产业,构成了庞大的供应链体系,其核心企业一般都是高碳排放的巨型企业,小微企业构成了这个供应链上下游的重要群体,“双碳”目标的提出与推进,很多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企业会部分退出,有的企业会加大转型力度,其上下游合作产品与企业会面临重新选择,由于主体的一些高耗能化石企业的退出,将直接导致部分关联的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被迫退出或转型,核心企业的退出与转型风险直接传导给小微企业。
5.增加了小微企业发展的复杂性
小微企业发展本来就受到融资难、贵等因素的制约,加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低、规模小等发展不利因素其生存与成长十分艰难。如今“双碳”目标的提出无疑又给小微企业出了道加试题。小微企业的发展除了要着力解决历史上面临的各种困难与问题,还要综合考虑“双碳”目标对行业、对小微企业本身的影响[15]。对小微企业而言无论是产品创新、内部管理、市场营销还是风险防控、管理决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1.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发展的韧性
首先,小微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双碳”目标实现的刚性认识。目前,“双碳”目标的提出,宏观政策层面及大的行业与企业已经有了足够充分的认识,但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对此仍然处于无感状态,这对于小微企业的低碳经济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充分。“双碳”目标不仅有质量要求,更有时间的下限节点,而且低碳要求是全社会所有的主体,“双碳”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社会所有主体的共振行为才能实现,因此,小微企业只有明确了本身的“双碳”的具体目标,即按照2030、2060年的两个时间节点,提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而不能拖了全国的后腿,否则将受到市场、政策的严厉制裁,甚至会退出市场,小微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在实现“双碳”目标上没有任何弹性才会义无反顾地落实低碳政策。也才会根据本企业的现状与特点,结合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韧性和活力,以适应“双碳”目标实现过程带来的市场环境的变化。
其次,小微企业要对自身进行科学的低碳状况评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其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都属于高碳企业,因此,在社会构建科学的低碳评估指标体系及监测手段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必须实时对本身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位,以便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于碳高排放,无法通过整改实现低碳目标的小微企业必须退出的就坚决退出,因为迟退不如早退,早退的小微企业发展会更加主动;对于需要投入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但超过盈亏损平衡量点的也要坚决退出[16],而对于技术改造投入,小微企业财务负担可承受则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第三,小微企业要积极主动介入到低碳经济发展中寻找、创造各类发展新机会。在“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除了一部分行业、企业会退出市场或转型升级外,大量有关低碳的产业及商业机会将会大范围出现,诸如新能源、绿色农业等等,都有可能成为站在风口上的好企业。因此,小微企业要充分发挥经营灵活、决策快捷的优势,深入研究低碳经济发展特点与趋势,及时把握低碳产业带来的新的发展机会,依托企业的现有优势,融入新的低碳经济发展的浪潮当中,成为低碳经济上下游的优质生产商或服务提供商。
2.深化改革,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能力
近年来,金融机构主动响应监管各项政策要求,紧跟市场步伐,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模式创新、流程优化、产品开发、服务提质等多方措施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小微金融服务。但由于“双碳”目标对小微金融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金融机构须从多个维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低碳发展、绿色发展的能力。
首先,要继续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些小微企业特别是涉外、旅游、餐饮行业的小微企业受到极大的影响,即使到目前,有些企业仍尚未真正走出困境与低谷。因此,在小微企业固有困难警报尚没有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双碳”目标要求,这就需要金融企业要有较以往更大的力度来支持小微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较大低碳转型任务的小微企业,不仅要继续坚持不抽贷、不断贷等疫情期间的特殊金融政策,还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信贷的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有足够的资源投入,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保持扩大再生产或转型生产[17]。金融机构要明确存量或增量信贷投放到小微企业贷款及重点支持“双碳”目标的专项贷款占比,增加信贷投放总量的刚性,要将支持小微企业绿色金融贷款与配套的监管及人民银行的金融工具资源应用结合起来。
其次,积极支持小微企业重塑新的供应链系统。“双碳”目标下,全社会的经济秩序将会发生根本变革,原来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体系将发生变化,特别是链上的一些核心企业将由低碳型企业来主导。因此,小微企业宜尽早对各个产业链、供应链进行判断,寻找新的低碳供应链业务核心企业,确定小微企业在供应链上的位置及价值贡献,及早从高碳排放链上转移到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链条中。作为金融机构要大力通过低碳供应链金融业务,以票据质押、货物质押等形式为这类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其为低碳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的供应链服务,扩大低碳经济发展的规模,尽快形成新的低碳供应链生态体系。
第三,为小微企业低碳转型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低碳转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专业性很高的经济行为,小微企业普遍受信息渠道不多、专业研究能力弱、创新能力不足等局限,面对世纪性低碳转型动作,低碳发展的目标、战略、项目、机会等等这一课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要补的。因此,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与信息优势,切实为小微企业低碳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专业化服务水平,通过设立绿色金融专业机构,配置专职业务人员,加大对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的科技含量,诸如通过实现线上绿色金融,不断提高小微企业低碳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快捷性[18]。
第四,积极进行绿色小微金融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低碳经济最直接的手段就是能够提供多样化、系列化、个性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因此,金融机构要紧紧盯住小微企业发展低碳经济及向绿色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结合金融机构现行的政策最大可能,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小微企业低碳经济发展与金融供给的交易成功率。当前,金融机构最主要是要研发并出台多个绿色金融产品,明确服务对象,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承办手续。开发具有低碳特征的个性化产品,诸如碳交易权的抵押贷款,节能环保专项贷款、小微企业绿色金融债券等等,尽最大可能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维度的金融需求。
第五,依碳目标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的措施。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并不完全是因小而支持,而且也不是无条件的盲目支持,而是要支持符合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社会效益大、利于就业稳定、绿色发展的小微企业。因此,金融机构当前要根据“双碳”目标要求,根据多个维度,坚持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依“双碳”目标要求,至少可以对小微企业分为支持类、维持类、观察类、退出类四种。对于支持类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发放低碳转型技术改造专项贷款,新产业创新贷款,科技创新贷款等。同时,为了让支持类小微企业能轻装上阵,要用足现行的金融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力度,使其有更多的资源用于企业的发展[19]。而对于维持类、观察类小微企业,要充分运用金融杠杆,推动其低碳转型步伐,此期间原则上不增加新的信贷资源的投入;而对于退出类的小微企业,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实行有序退出,防止因低碳转型抽回贷款而产生新的次生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将风险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六,切实做好金融机构本身的风险防范。保持金融机构低风险运行是金融机构持续支持小微企业的前置条件,没有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很难说有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和微型的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过程中更要注重本身的风险管理,支持小微企业的低碳转型要量力而行,而不是过度而行,必须遵循金融运行规律,切实加强风险及流动性管理,保持金融机构自我发展和生存能力,这是做好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期措施。保证小微企业的安全首先要保证商业银行的安全。要切实防止小微企业退出与转型可能带来的次生金融风险。做好风险的预警体制建设,积极做好小微企业低碳转型的风险防范与化解预案。
3.加强调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要素配置作用
首先,要提高“双碳”目标及实现路径的政策透明度。国家有关部门对当前实现“双碳”目标的产业政策予以公开。让低碳经济发展政策导向完全公开化,使小微企业、金融企业精准地了解国家低碳产业支持政策导向及时间要求,政府要着力制定规范企业低碳行为的政策,不断提升政策的约束力与推动力,以行政、法律手段规范企业的低碳行为,确保“双碳”目标的实现。这也有利于小微企业、金融企业提前将政府的低碳经济发展意图、战略思想、要求完全纳入到各自的发展战略规划当中,从而做到小微企业低碳转型的目标清楚、精准,小微金融的支持重点突出与思路清晰。特别是计划对小微企业再扩大的投资以及金融机构拟再继续支持的小微项目,坚决避免与低碳产业发展目标相冲突,按照低碳发展的产业计划来进行生产与扩大再生产,让小微金融成为小微企业低碳发展的推动者,成为政府政策实施的主要践行者。
其次,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新冠肺炎疫情是2020年以来对小微企业发展形成的最为严重的意外冲击,而“双碳”目标对小微企业的影响也是全面、基础性的,而且影响时间之长也是前所未有。鉴于小微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地位,保小微企业就是保稳定、保民生、保安全等等。此外,保持小微企业的群体发展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发展的因素特别多,除了直接的金融、税收、价格等因素外,小微企业发展中的科技创新能力、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各类信息的服务等都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对小微企业的发展提出全面数字化的概念与要求。平台化、线上化、流程化等等将是小微企业在新的历史阶段中的必答题。因此,在小微企业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除了金融机构要着力解决好小微企业最基本的资金需求外,社会各方面力量都应当将支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其使命目标,着力为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更大的空间和更好的环境。
第三,运用多种手段构建绿色小微金融发展机制。充分运作财政、人民银行、税收、物价等经济、金融手段以及监管政策,形成小微企业与小微金融良性循环的市场机制。如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贴息等手段,对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绿色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金融机构中有关绿色贷款的费用可给予减免等等;人民银行要通过再贷款、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为金融机构发放绿色小微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尽可能多的低成本资金,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绿色金融小微企业集合债等给予更多的便利;税收部门对于金融机构有关绿色金融小微企业贷款能给予税收税率上优惠,对于金融机构关于绿色金融中小微企业不良的呆账核销在流程与手续上从简从快;物价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绿色金融小微贷款中的费用管理提供相应便利,作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小微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同时在监管综合评价中要将支持绿色金融的因素充分体现出来,要推动金融机构构建金融支持小微金融的商业模式,即有利可图,具有相当的核心竞争能力,要通过从利益的风险上确保其机构基本利益不受损,保持金融机构的财务连续性才能保持小微金融发展的连续性。这样才能保持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金融中小微金融的可持续性,而各类金融工具与监管政策的应用,将极大激发金融机构支持绿色金融小微企业的主观能动性。
总而言之,小微企业本来就是社会各类经济组织中相对的弱势群体,受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众多小微企业的经营处境更是雪上加霜。“双碳”目标的提出,又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驱使小微企业必须提前实现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因此,多种因素的叠加,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作为始终支持小微企业一路成长的金融企业而言,除了要保持以往支持小微企业的成功做法外,也要进一步分析小微企业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时调整金融服务模式,特别是要紧紧跟随小微企业实现“双碳”目标中急需加大的资金投入及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服务,构建持续支持小微企业健康成长的全新的金融服务体制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