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秘伟
2018 年1 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指出:“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面向全体中小学校长,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这一文件为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笔者从多年的培训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践行如此重大的使命,就应牢固树立“大培训观”,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大培训观”,顾名思义,即大的培训理念、大的培训观念。从“大”字看,意思是培训的规模广、程度深、延伸远、拓展宽;从“培训”一词看,意思是培养与训练;从“观”字看,意思是对大培训的认识、看法、观念等。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度理解:
是指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级教育业务指导部门,还有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委托的社会培训机构等,都可以主办或承办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不是县级校长培训机构的一家“单打独斗”,而是纵向联动与横向联合。上级(国家、省、市)、县级和基层中小学要上下齐心,形成培训合力;县本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业务部门要左右携手形成培训合力,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精诚合作、整体推进,在外延上让该培训的中小学校长都参与培训,内涵上要达到提质增效的效果。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应该面向县域所有中小学校长。校长培训通常是指对副校级及以上校级领导的全员培训,包括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等。而中层干部培训通常称之为校长队伍后备干部培训,因为校级干部往往在中层干部中产生。人人都应参加培训,每位干部都有参加培训的权利与义务,对县域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要做到“前进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的内容有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等,还有干部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又有文化管理、学科管理、经验管理等,要充分体现课程开放性原则,创办“课程超市”,供培训对象自主选择。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的形式有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外出培训与域内培训,专题培训与考察培训,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等。形式、模式、方法等是灵活的,充分体现课程多样性原则,让培训的组织形式为培训内容服务。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既要符合成人培训规律,又要体现校长培训自身的特点,还要做到管、训、用一体化。县级培训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让校长训有所获、学以致用。县级培训机构要做到既有制度约束,又有人文关怀,让铁的纪律充满温度。
是指评价校长培训工作的结构性积分,要做到项目全面、比例合理。评价本身,既是对校长参与培训的引领,又是对他们的督促。县级培训机构要组织校长积极参加上级培训,同时要做好县级培训,推动岗位研修,让这些培训有机合成。校长参与培训的学时,每5年至少要达到360 学时(学分)。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无时不在,校长从后备干部期间,直至校长任职期间,时时都要参加校长培训。校长首先要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接着还要不断地取得若干个校长提高培训证书,在职提高培训一直陪伴着中小学校长的成长,直至校长职业生涯的结束。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无处不在,从校长是后备干部所在的学校,直至校长任职的其他各个学校,校长处处都要参加县级培训,随处都要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如校长参加各种会议是培训,浏览网上有益资料是培训,完成学习强国任务是培训,参加党组织活动也是培训。
是指校长培训工作要实现自我超越,永远在前行的路上。创新同样是校长培训工作的力量源泉。校长培训工作只有不断推陈出新,才能焕发出生机与活力。“大培训观”需要一定时间的沉淀,是相对的静态,但是不断发展与提升是绝对的,是绝对的动态,它也需要不断创新与发展。
校长培训应突出一个“大”字,主要表现在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对象“规模大”、培训内容“范围广”、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时间“跨度大”、培训空间“范围大”,这些全方位、多层次的特点,勾勒出了“大培训观”的基本轮廓。
“大培训观”属于理论层面的产物,需要植根于实践的沃土,才有生命力。而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属于实践层面的范畴,需要寻觅理论的灯塔,才能明确前行的方向,也就是说,需要用“大培训观”的理念,来指导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大培训观”被县域教育界接受、认同和推行,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过程,县级教育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要让广大中小学校长认识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有一位好校长,就能办出一所好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教师队伍中的精英,是学校教育的关键,是学校管理的核心。由此可见,校长的地位与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县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职前的资格培训和在职的提高培训。
成立以县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执行组长、相关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其职能包括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有序推进、考核评估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解决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顶层设计“校长培训工作五年规划”,以县级教育局的名义制订并健全各种校长培训工作制度,使县域校长培训工作有章可循;再如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全员轮训活动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下文简称为“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为领导小组服务并对其负责。下设办公室一般设立在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校长培训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的干训部,其职责范围包括:结合实际,制定校长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对校长培训工作进行宏观协调与指导;对参训学员的学习履历及时建档与归档,做好档案建设工作等。
通过建立领导小组,从顶层加强对县域校长培训工作的领导,对具体工作进行整体推进,以及反思调整,做到科学施策、注重实效,真正用“大培训观”指导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辽宁省规定,每5 年,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培训的学时为360 学时,南方部分省、市称之为360 学分,名称虽然不同,但是含义是相同的。其中,校长岗位研修学时不能超过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即120 学时,可以每5 年期满时进行一次性统计,也可以每5 年期中进行统计,还可以每年统计一次,评选出校长培训工作的先进单位与优秀个人。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动员中小学校长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等高级培训活动。下设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参加高级培训的中小学校长的学习记录与存档工作,包括校长的培训学时、课程、作业等。
第二,县级教育局及其有关科室组织的校长培训活动,只要有校长或学校中层干部参加,下设办公室都要做好记录。如教育局组织的校长培训、局党办组织的书记培训、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的教学副校长培训等。
第三,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或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室等)及其有关科室组织的校长培训活动,只要有校长或学校中层干部参加,下设办公室也要做好记录。如教师进修学校小教部组织的学科培训,有教学副校长及学校中层干部参加的;教师进修学校德育部组织的班主任培训,有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及有关中层干部参加的培训等。
第四,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或部门组织的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是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重头戏,履行着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的主要职责,其工作具有系统而连续、整合而有序的特点,下设办公室依然要做好记录。
第五,基层中小学内部涉及领导干部的培训活动,下设办公室要做好检查和记录工作。中小学内部也在搞干部培训,包括中小学根据本校现阶段中心工作,进行的校本培训和召开的以会代训等活动,以及根据本校需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域外考察学习、线上远程培训等。中小学要做好有关资料建档与归档工作,以备下设办公室检查并记入学分。
第六,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的岗位研修进行检查和管理。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的岗位研修,是最基本的学习常态,包括传统读书、分享沙龙、视频学习、教育科研、微信交流、线上互动等,可以是一个人自主学习,也可以是几个人合作学习。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的在职学历进修,如在职研究生、本科函授或自考,亦可纳入岗位研修范围。这些同样要求学校要做好学习记录,以备下设办公室检查并记入学分。
第七,做好参训学员的考勤管理。中小学校长培训活动中考勤管理是一大难题,这也是成人培训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中小学校长本身业务比较多,各种社会关系需要协调,很难保障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机构在进行考勤时,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重点是要坚持原则性,中小学校长缺席要适当减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徇私情。
第八,加强参训学员报送材料的管理。参训中小学校长报送有关材料,是培训工作中的另一大难题。诸如培训作业、感悟、问卷等,有的是纸质作业,有的是网上作业。为了有效督促校长报送学习材料,可以酌情对少交一次或推迟报送材料的学员,进行适当减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县级教育业务指导部门,应高度重视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校长队伍是教师群体的先进代表,抓住关键少数,就抓住了教师群体的多数,为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要完善各种制度,让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克服不科学的“人治”,做到“依法治训”,让制度说话。具体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第一,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成绩、表现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领导干部的培训成绩肯定有优有劣,干部在提拔、交流、使用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培训成绩作为主要参照条件之一。事实上,一位好的领导干部,确实需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
第二,培训成绩与干部的评先、选优挂钩。每年“五一”劳动节、“七一”党的生日、教师节等,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表彰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建议有关部门也要把中小学校长培训成绩作为主要参照条件之一。优秀教育工作者一定是学习优秀、工作优秀、学习工作都优于其他职工的先进典型。
第三,培训成绩与干部职级制挂钩。各地都在对中小学领导干部实行去行政化改革,尝试实行职级制。在职级制改革中,也要把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成绩考虑进去,把参加培训学习作为每位领导干部最基本的晋升条件。
第四,要保障参加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有足够的学习时间、空间和必要的条件。各中小学要支持本校干部外出参加培训,要为他们提供培训的相关条件。学习是给心灵投资,也会给校长的工作带来无限的动力,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学校的发展。
第五,外出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要为二次培训做好准备。参加上级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在培训结束后,要在县域或校内开展分享活动,即二次培训。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督促外出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严格自律、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内化并再次输出;二是没有参加外出培训的领导干部,也能听到“窗外的声音”,在共享中增长见识、开阔视野。
第六,要加大培训经费的保障力度。培训机构要积极争取县级财政对校长培训经费的专项支持,力争做到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付4%,作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教师的培训经费,少花钱多办事,把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
要通过探索与创新,在培训实践中赋予“知行合一”新的寓意,用“大培训观”指导县级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第一,认真践行“知”。县级培训机构要准确把握县域教育脉搏,充分了解县域内中小学校长队伍的基本情况,动员绝大多数中小学校长参加提高培训活动,做到应训尽训,在培训规模上践行“大培训观”。
第二,认真研究“行”。县域教育同仁应充分认识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其可行性,探索其策略、方法及路径。
第三,真正将“知”落实在“行”之中。先进思想的价值只有在行动中才能体现。自觉运用“大培训观”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县域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校长培训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大培训观”理论体系的指导下,达成共识,凝聚力量,做到了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在初步尝试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明显加强,促进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也推动了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