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政策和制度史视野中的“中央设计局”研究(1940-1946)

2021-12-01 10:15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100871
关键词:设计局广义中央

祝 帅(北京大学 图书馆,北京 100871)

设计政策和制度史研究是当前设计学研究的前沿领域。一方面,该领域的研究比较容易吸收历史学中制度史研究的养分,促成设计学与整个学术界前沿的积极对话;另一方面,民国设计政策的诸多特殊之处,也是我们理解中国设计制度史、观念史的一把钥匙。在民国设计政策与制度史研究方面目前学界已有开创性的研究,[1]但仍然存在大量空白。例如,在笔者阅读、检索范围内,迄今为止尚未见到设计领域的研究者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设置的行政机构“中央设计局”从设计史、观念史等角度展开专门的研究。令笔者感到好奇的主要有这么几点:该机构为什么以“设计”命名,其名称中的“设计”所指为何?这个机构是怎样运行的,在当时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这个曾经一度执行重要功能的政府机关,为什么到战时才设置,且存在了短短几年就走向消亡?有鉴于此,笔者多次去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查阅了中央设计局的全部档案卷宗,并通过《申报》《新闻报》等民国时期报刊初步检索了该机构的相关报道,对其历史、组织、运行和功能进行了初步的研究。

一、“行政三联制”与中央设计局的创设

中国历代的官僚体系、政治制度史已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中央设计局的意义就在于,不管是历史上还是今天,国内外都很难找出以“设计”命名的行政机构。为数不多的例外就是前苏联曾有多个以番号命名的“设计局”,如红宝石设计局、金刚石设计局等,但这些都是前苏联兵器部下属的特种兵器设计机构,属于军事系统而非政府机构,与国民政府的中央设计局相差甚远。而检索一般文献,目前大陆出版的工具书上,对“中央设计局”仅有大同小异的简短介绍,往往仅有简单的“抗战期间国防最高委员会为有效行使职权,加强对国家事务的管理,根据‘行政三联制’的原则,于1940年冬设立决策技术系统”几句。

中央设计局并不是从民国建国之初就规划的,而是要到抗战中期,在1940年的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上才设立于重庆。笔者检索到的档案和报刊上没有中央设计局结束的明确日期,但可以看到,1947年以后就逐渐停止了活动,可以说这个机构发挥作用和活跃的时间就是抗战中后期。对此《申报》报道说:“决议设置中央设计局,主持全国政治经济建设之设计及审核。另设置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主持党政机关工作经费人事之考核,与中央设计局确切联系,以矫正设计执行考核分立之弊端,而树立行政三联制之基础。”[2]这里可以看出两个要点。第一,该机构是于战时设立。第二,该机构是“行政三联制”的基础。那么,何以是战时尤其需要“设计”?“行政三联制”指的又是什么?这是我们理解中央设计局的关键。

其中,“行政三联制”的概念非常清晰,在政治学、行政管理等领域中也已多有研究。这种行政制度指的是,“于我神圣抗战第四年开始之时,外观世局变动之剧烈、内察我中国责任之重大”的国民政府,把现阶段行政工作分为“策略制定—具体执行—事后考核”三阶段,“以加强经济行政效率,适应长期抗战需要”。[2]其创新之处在于,除原有负责具体执行的行政机构外,增加了执行前有关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的“策略”阶段,以及执行后的效果监测和奖惩的“考核”阶段。简单说,关于“行政三联制”,就是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推行的一项策略,主张行政机构要把“设计—执行—考核”作为一个整体,既要有提前的规划设计,也要有强力的执行,更要对执行的效果进行监督。由此,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成立了包括中央设计局在内的几个新的机构来推行“三联制”,这些新的机构与原来的行政机构并行不悖。其中,对原有的党政军各级机关在具体执行权责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微调,另外新设立“中央设计局”负责第一阶段的策略制定,并指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负责事后考核,最终由“国防最高委员会”负责全过程中的指挥与协调。

“三联制”是抗战时期提出的一项特别的施政方针。众所周知,“八年抗战”是一场持久战。八年抗战时期,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随着战争的进展而有所变化。体现在国家战略方针方面,就是在1940年抗战第四年之际,逐渐把工作重心从全面抗战转向抗战的同时注意关注国内民生,用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的说法,就是“唯吾人奋斗目的、在以建国之成功、保障抗战之胜利、事艰责巨、必当使民族伟力愈战愈强”。[2]也就是说,要在坚持长期抗战的同时,考虑国家战设以及抗战结束后的持续发展问题。可以看出,当时所说的“设计”,其实就是“计划”。所谓的计划,也就是事先做充足的预算、规划。那么,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做“规划”呢?一般而言,是经济状况不够好的时候才需要省吃俭用过日子。史料记载,当年苏轼因为“乌台诗案”被贬黄州,收入骤然减少,所以他就把他每个月的收入等分成三十份,挂在房梁上,每天用叉子取下一份花用,不能多花,富余的钱则可以攒起来招待客人。[3]如果是一个富人,花起钱来大概是不需要如此“精打细算”的。

由此推测,抗战时期以陪都重庆为中心的大后方,无论是个人消费水平还是党国可以控制的资本总额都大大减少。抗战以前,北平、上海等地的大学教授是高收入群体。抗战以后风云突变,驻足昆明以后,西南联大的老师一般都要兼职挣点钱,补贴家用。如闻一多的子女众多,所以到了昆明后,除了讲课、写书外,还要“挂牌治印”,甚至给昆明的茶叶店画过广告画。[4]陈平原的研究指出,西南联大图书馆对丢失图书制定苛刻的惩罚制度,原因就是当时昆明的物资相当匮乏。[5]148在翻阅民国期刊文献的时候,也会发现,在1926-1936年这“黄金十年”期间,出版的书籍、刊物印刷都很精美,而到了抗战时期,印刷书籍的纸张都突然变差。书法界著名的《书学》杂志,就是在重庆抗战期间出版的,纸张是草纸,印刷质量很差,有印字的一面都能透过反面。所以,在这种背景下,成立“中央设计局”,此前则没有类似的需要,似乎也不难理解。一言以蔽之,中央设计局就是在当时长期抗战的背景下,为了“加强经济行政效率、适应长期抗战需要”,同时为抗战胜利之后的经济恢复做准备的一个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直属的过渡性的行政机构。

中央设计局的最高领导人称为总裁,由蒋介石亲自担任,由此可见,其在当时国家行政体系内的地位。据1940年10月4日的《申报》报道:“中央设计局已开始办公,蒋委员长任总裁,秘书长张群、副秘书长甘乃光、顾翊群,内设秘书处、审议会、预算委员会及设计委员会议。该局现正积极组织秘书处,处内设三科及调查秘书两室,一俟秘书处组织就绪,再将审议会、预算委员会及设计委员会议分别成立(三日电)。”[6]10月22日,该报又记载了中央设计局的首次履职(举行会议)情形:“重庆中央设计局连日来举行会议,讨论战后经济建设草案暨新实业计划方案,该会设计委员名额业已决定,其人选日内即可发表(二十一日电)。”[7]

尽管如此,中央设计局、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等1940年新设立的机构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显然还是有一些混乱的。毕竟,这些新成立的机构并没有改变此前国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布局,而且它们不是隶属于行政院的组成机构,而是独立的,直接受“国防最高委员会”领导,由蒋介石直接领导,应该说其权力凌驾于“五大院”之上,但从名义上来说,又仅仅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8]1因此在当时,《申报》《大公报》《政治建设》《建国月刊》等多种报刊上所发表的一些评论看来,这个机构的设立在法理上还缺乏足够的依据,有论者指出,这些机构的设立与行政院的职能似有冲突:“院内有关经济之行政机关,乃有(一)财政部,(二)经济部,(三)农林部,(四)社会部,(五)交通部,及原有之振济委员会与新设之全国粮食管理局,及直属于国民政府之中央设计局,物资统监部等。全国粮食管理局是否系行政院之直属机关?中央设计局又是否系国府之直属机关似有疑问。作者因一时无法考査,姑暂按其性质、职权而作此分别归属之,此应先声明者。”[9]

抗战胜利后还都南京之前,国民政府就已开始考虑将中央设计局与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合并的事宜。是年4月1日,参政会曾围绕是否该“裁撤中央设计局”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有与会者提出“中央设计局及党政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成绩未甚显著”。[10]有证据显示,还都南京后,中央设计局还曾短期存在。1946年11月,中央设计局人事室编印了《中央设计局工作人员手册》,该书分“组织、调查研究、会议、编审、文书处理、庶务会计出纳、人事、福利、行政三联制及附录”,共10部分。[11]查当年12月29日《申报》的消息,是“仍称中央设计局”。[12]但是到了次年的2月9日,正式的消息则是将二者合并,并改称“设计考核处”,直接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当天报纸记者提问:“贵会与中央设计局合并为设计考核处,并隶属于国府,不知有无法律根据,其职权与五院有无冲突之处?”对此官方的回答是:“本会与中央设计局为行政三联制重要部门,而机构合并后,有百利无一弊,因为精密合理的设计,必以事实及考核所提供改进意见为依据,始能正确有效,而考核如不深明工作设计性质与国策,而徒注重其枝节的事务工作,则将失去考核之主旨,故设计执行考核三部份工作,亟须随时随地相济相成。”[13]可见,无论是“三联”中间的三个职能需要“联合”还是“分立”,其实都在乎国民政府的不同“说法”,而并无法理上的依据。此后,各地的绥靖公署一度仍设有“设计委员会”。但无论如何可以看出,轰轰烈烈的中央设计局随着抗战的结束,至此也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可以看出,“中央设计局”的设立只是一种战时的特殊行为,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带有“权大于法”的色彩而缺乏足够的法理依据,是其昙花一现般只存在短短几年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不可否认,它在特定的时期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该局对“设计”概念的解读、辨析,使得这个机构的存在在今天设计学学科建设的意义上梳理中国设计观念史有了一个可资参照的依据。

二、从“社会设计”到“行政设计”

由于今天国家已不存在类似的对应机构,中央设计局的始末在今天已经鲜有人知。我们之所以研究它,也是因为它恰恰使用了“设计”这样一个当今学科的名称。但是,仅凭上述对“三联制”的制度解释本身,还并没有解释“设计”包括哪些内容,以及为什么要使用“设计”这个词,其词意和今天有何区别。因此,接下来本文就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原始材料,来思考为什么国民政府把这种行政三联制当中的“计划”称之为“设计”,其“设计”所指为何,究竟包含的是哪些方面等问题。

关于“中央设计局”的定名,在当时的《申报》上并不见讨论。但是今天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存了大量的原始史料,包括该局从成立到施政阶段的文书、报告等,也包括该局筹备创办的几种内刊的原始手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解释“设计”这个概念。正当抗日战争如火如荼开展的40年代国民政府提出“设计”这个概念,显然不再可能是民国初年那样对日本译名的借用了。事实上,日本用来对应翻译“design”这个词的是片假名音译“迪扎因”,而不再是汉字。笔者在查找中央设计局的档案时也发现,这个局的名称中的“设计”对应的英文名称是“plan”而不是“design”。plan一词在当时已经有“计划”的翻译,那么为何还要引进“设计”这个词汇,来给公众认知造成新的困难?

查《设计要旨》档案(该档案系中央设计局编印的一本普及性读物的手稿,经检索,另有一同名著作于1942年9月正式出版,署名彭学沛,为“中训团”的讲义。为标示原稿中的修改涂乙之处,以下引文均据档案版),可以发现以“设计”代替“计划”,原来是为了突出“设立”“制定”的意思,让“设计”成为一个动词,使其有“设立计划”这样一层含义,而不是只像“计划”一样的名词。原文如下:“什么叫设计?这恐怕是谈论一般设计问题者所首需了解的。按照字义解释,设是设立,计是计划或方案,设立一个计划或方案就是设计。具体点讲,就是无论个人或家庭,社会或国家,办理一件事情或执行一项法律命令,或完成一项意志,事前所应做的准备工作,就是设计。例如建造房屋要先有图案,作战要先有参谋,然后依照这个既定的图案或参谋去做,这就叫做设计。”该书接下来又进一步解释说:“上节所讲是通常所谓设计,就是广义的设计。但我们所要讨论的不是这种广泛的设计,而是执行国家政令的设计。换句话说,就是我们要讲的设计,是行政性质的设计。”[14]171-650

应该说,广义的设计定义就是“设立计划”。但在不同的应用领域中,产生了不同的狭义的设计。比如,在工业生产领域中,狭义的设计指的就是工业设计,在艺术创造领域中就是艺术设计,在教育领域中则为教学方法设计等,而在政治领域中,狭义的设计就是中央设计局的这种行政(政治、经济、国防)设计。不管是哪一种狭义的设计,都在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广义的设计的某些原理。在这种行政设计中,不光有政治的设计,也包括经济的设计。甚至可以说整个中央设计局的主要工作就是政治、经济两大部分,而且经济的设计工作很可能还要走在政治设计工作的前面。如档案《本局大事记》中,记载了1940年9月7日,中央设计局正式成立之前所聘请的筹备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这些筹备委员主要的工作就是“先行分组讨论中国新经济建设计划。”[14]171(2)-26

中央设计局除了出书以外,还出版了各种刊物。笔者未能通过图书馆或者各种数据库检索得到这些当时正式出版物,但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检索到了它们的手稿。比如,该局成立之初便设有《设计汇刊》,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以后,又拟联合出版《设计与考核》。关于《设计汇刊》,在一份中央设计局秘书处的报告中,提出设立这本杂志的目的是:“阐扬计划建设之理论,研究设计工作之方法”。但是查看其内容,却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在解释“设计”这个概念。如其中提出“设计工作的重要”时是这样说的:“我们无论主管一个什么机关,都应该先有一番远大的打算。……我们对于一件事情,在未办之前,一定要有计划,有准备。”再如谈论设计工作的种类时指出,设计的工作分为三部分:“第一种是行政的设计,第二种是经济的设计,第三种是国防的设计。”[14]171-638应该说,这里关于设计的解释,既是一般原理的阐释,更是为中央设计局的工作合法性找寻一种理论的叙述。这里所说的三部分,其实也就是中央设计局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国民政府的推动下,设计的概念,乃至设计理论、设计知识的概念,都被赋予了全新的阐释。从相关档案中不难看出,一种国民政府使用“设计”这个新词来取代传统的“计划”这个带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计划政治色彩的词汇的雄心。比如在《设计汇刊》这份刊物的发刊词中,第一句话便是这样写的:“设计制度是近代政治的特征,不仅为当前中国行政制度上所必须,同时也是中国国家建设的张本。”有意思的是,从手稿中可以看出,这里的“设计制度”四个字,是圈掉“计划政治”后改写的。其中提到杂志的宗旨是:“一、阐扬设计理论、普及设计知识;二、研究设计方法、交换设计经验”,二者中,“前者为本体,后者为方法;前者重理论的研究,后者重实际的体验,而同为设计工作的两大支柱。”并提出:“总裁对设计工作之指示,不啻为吾人设计的宪章。”[14]171-638这里最后一处设计这个词,也是由“计划”两个字更改而成。

这里,如果能够剥离这个机构的政治意涵的话,可以发现,其中一些原理性的叙述与我们今天所谈的设计,尤其是赫伯特·西蒙(Herbert A. Simon,一译司马贺)所说的广义设计学——人工科学几无二致,具体到社会领域,又在某种程度上与深受西蒙影响的意大利设计思想家埃佐·曼奇尼(Ezio Manzini)的“社会创新设计”似有暗合之处。无论如何应该指出,民国时期中央设计局对广义设计及社会设计相关在理论上的认识和提炼,这与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设计界刚刚开始建设“设计艺术学”这门学科时的认知水准不乏类似之处。

三、中央设计局对今日设计学建设之启示

应该说,关于中央设计局的“设计”,在当时的理解也是有歧义的,所以才需要用如此长篇大论的篇幅来解释。但可以明确这样几点。一、中央设计局的设计主要说的是行政、经济、国防三种,抗战时期这个机构的工作主要是其中的前两种。二、设计就是计划的代名词,但当时强调它是一个动词,如《设计要旨·发刊词》所说,进行计划主要有两件事情,一个是崇高的理想,另一个是精密的设计。这里强调的主要是后者。三、就广义而言,当时的设计与今天是有联系的。也就是说,都是指一件事情正式从事之前的计划、构思、准备阶段,即“行政设计当然也是一件崭新的东西,而是每一个行政机关处理每一件事情所必须经过的一个步骤。”[14]171-650

在明确了这样的理论认识基础之上,中央设计局的示范也带动了此后各级机关分别设立设计机构。除了绥靖公署外,还有很多机构都设立了“设计委员会”。只是对于这种设计委员会应该是战时临时机构还是值得长期存在,在当时一些官员的心目中也没有清晰的结论。有些人主张,他们只是临时的机构。也有一些人则主张,应该借此机会把设计建设成各个单位的一种长期的机构。比如澄方就在《设计要旨》一书的手稿中,主张各级机关涉及长久的设计机构。但是有趣的是,在该书审查意见中,审查者又认为,这一点“有待考虑”。[14]171-650

但无论如何,设计工作在抗战中后期乃至抗战结束后的短短几年内,一度成为国内各个机构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而在各级机构设立设计机构,又是以中央设计局官方文件的形式下发的。档案《各级机关设计部分初步工作之改造原则及程序》初稿中就明确主张:“各级机关应各设立一设计机构,就本机关得力人员调免之,以暂不增加经费,不增加人员为原则。”[14]171(2)-123所以此后一段时间内,各种设计委员会在全国大小机关中纷纷成立。在笔者检索到的一份1942年11月教育部第三次全国美术展览会筹备委员会的档案中,就有“本会聘请设计委员会名单”。其中,聘请马衡、李济、吕斯百、吴作人、刘开渠、唐一禾为设计委员会委员,张道藩为设计委员会主任。[14]5-12042(5)民国时期没有文化部,全国美展是由教育部操办的。如果按照今日的理解,全国美展的设计委员会,一定是负责美展的形象和展示空间设计的,但是其实这几个人与这种工作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个设计委员会大体相当于一个筹备委员会。之所以把筹备委员称做设计委员,也正是受到了中央设计局的影响及其文件精神的直接要求。

至此,虽然屡屡被认为是换汤不换药,而中央设计局也不得不在自己内部的文献中承认“究竟一项行政发展到如何程度就应该另自办理,或者一项任务究竟在何种状况之下就需要制成系统,都是很复杂的问题,研究行政组织者要有缜密的检讨”,[14]171-650但无论如何,设计的名称已经普及了开来,而且也初步塑造了当时人们关于“设计等同于做一件事情之前的计划”这样的认知,这使得中央设计局在中国设计思想史、观念史上应该有着一席之地。

至此,我们梳理了中央设计局的历史、名称及其主要工作内容。接下来,本文暂时搁置对这个机构履职、施政效果等具体问题的讨论,从设计思想史、观念史上谈谈这个机构与所谓“广义设计”之间的联系,并引申出对于今天设计学学科建设的思考与启示。

赫伯特·西蒙曾主张建立一种广义的“设计科学”,其基本的假设和中央设计局关于广义设计的论述非常接近,那就是不管从事什么工作,在正式动手做之前,都存在一个“设计”的阶段。[15]15-17这一阶段的构思、预算、计划等,对此后的工作或者事物制造成功与否往往能够起到关键的影响。在西蒙看来,这种设计是一种广义的设计,也是一种顶层的设计,是具体动手操作之前的规划和构思阶段。西蒙认为,大学就应该培养有这种“顶层设计”精神的人,所以“设计”应该成为大学里面各个专业都应该学习的一门必修课。

但是令人感慨的是,尽管有民国时期的思考甚至实践,这种广义上的设计以及由此所引发出的关于政治方面的狭义设计,无论从社会观念还是行政机构命名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得到继承。从1950年开始,新中国开始实行“五年计划”,这种计划与中央设计局的设计应该说是非常接近的,但是既没有采用设计这个词汇,所设立专门进行这种计划的行政机构称为“国家计划委员会”,而且,这里的新中国“五年计划”主要是一种经济发展的计划,基本上不涉及政治体制的改革问题。其实,无论是“计划经济”还是“计划政治”,本身并没有保守、倒退的意思,只是在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地区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这使得“计划”这个词背负了很多“不能承受之重”。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把邓小平尊称为“总设计师”,“设计”这个在政治领域中久违了的词汇才再一次进入到了我们的视野。

也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学术界引入了西蒙的“广义设计”的概念,并开始展开讨论。只是当时人们还觉得这种广义设计过于务虚,与“总设计师”这种政治方面的狭义的设计观念相比还是有较大的距离,所以西蒙的提议并没有在中国的大学中得到广泛的接受。中国设计学界重新解读西蒙、认识西蒙的“广义设计”观念,是1997年之后,“艺术设计”和“设计艺术学”分别作为国家本科和研究生专业,正式列入学科目录之后才开始的。人们对西蒙的“广义设计”进行了一种“再发现”,而此时我们所说的艺术设计和设计艺术学又已经是另起炉灶了,不但与中央设计局的设计没有关系,而且与“总设计师”这种政治制度的顶层设计也几无关联。此时中国设计界对西蒙的再接受,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观念的错位和误读。

由此我们看到,20世纪的中国,至少在相当大的范围内经历了四种不同的设计观念:西蒙的观念中的广义的设计(在中央设计局的文献中对这种广义的设计也有所表述)、政治意义上的狭义的设计(中央设计局的具体工作,以及“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称谓)、艺术意义上的狭义的设计(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作为本科和研究生的观念)以及各种理工类实践中的具体设计行为(工业设计、武器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等)。这四种设计虽然不乏交集,但却在不同的领域中得到关注和讨论,各自成为一种独立的话语体系,只是共同分享了“设计”这个语焉不详的“能指”。

但是,西蒙所提出的“广义设计”乃至后来意大利学者曼奇尼在他广义设计的基础上提出的“社会创新设计”,它之所以在中国有如此多的拥趸或者市场,不得不说这是因为中国有着很好的设计土壤。正是“设计”这两个汉字与design,plan,architect,project,devise等多个西文动词、名词的对应,让我们建立起关于“设计”的中国式理解和想象。从积极的一面说,建立在这种种狭义的设计行为之上的一种广义的设计观念,有利于我们从终极价值和思想根源上去思考“设计”作为一种行为和“人为事物的科学”(西蒙语,一译“人工科学”)的形而上的抽象内核,从而更好地去理解“设计”的本质属性。但从消极的一面来说,未免也造成了具体实践中学术思想的混乱和学科边界的模糊。

要之,以上我们所概括出的四种关于设计的概念,除了第一种是广义的设计概念之外,另外三种都是狭义的设计观念。这些狭义的设计观念虽然都叫做“设计”,但很可能只是一些维特根斯坦所说的“家族相似”意义上的设计家族,它们并没有本质的内核。甚至西蒙所说的“广义设计”也只是对于它们的一种“最小公倍数”式的描述,而不是“最大公约数”式的抽象。从各自狭义的设计观念出发来试图对整个设计家族的本质、内核等问题进行抽象的描述很可能是危险的,都隐藏着“一叶障目”的弊端。这也正是笔者所说的“设计学”学科建设过程中总能够体现出一种“学科间性”的原因所在。[16]102-106

无论是西蒙还是中央设计局,种种宏观、广义对“设计”的定义和描述,都为我们理解“设计间性”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操作实践。它们并没有从根源上穷尽关于设计的抽象理念,毕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种关于设计的描述能够穷尽包括种种传统门类和设计领域新事物在内的所有设计的共同的特点,但是,它们都体现出一种超越自身所从事的狭义设计领域(对于西蒙来说是为突破“工业设计”领域,对于中央设计局来说则是欲跳出“政治设计”领域),进而想从宏观上寻求对设计行为的一种普遍性理解的努力。所以,短暂的中央设计局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理论遗泽,对于今天国内设计界如火如荼的关于国家设计战略、设计政策的讨论似乎也没有提供直接的经验借鉴——其政治、国防等方面的“设计”职能缺乏现实中的对应物,而在经济方面的“设计”也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所取代。但是,它的存在、思考与实践对于中国当今设计学的学科建设和学科史、观念史梳理却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讨论个案,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一个从中国历史经验、本土语言和实践出发思考宏观设计问题的阐释方案,也为我们在思考设计学的“学科间性”时提供了一个难能可贵的中国视角。简单说,民国时期的中央设计局,并没有直接在关于今天学科建设中所说的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意义上的国家设计战略和设计政策的建立提供怎样的借鉴,但是在设计观念史乃至学科史上仍然有着重要的地位,因为它在民国时期从官方的角度率先提出了“设计”这个全新的词汇并为之赋予时代特色和本土阐释,作为倡导广义设计的一个先驱,它为今天建立中国设计学的学术传统、思考中国设计在国际话语场中的独特立足点等都提供了本土化的案例。无论是对于中央设计局,还是对于赫伯特·西蒙来说,他们都曾经尝试建立一种广义的设计概念的讨论,但是必须承认,每种阐释都是基于一定的出发点,每一种阐释也都不可能穷尽设计的全部意涵。种种的阐释,都为谈论和理解设计的学科间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此外,关于中央设计局的英文名称,恰恰是plan(计划)而非design(设计),但是“计划”是一个名词,显示不出动名词的特征来。另有一层涵义,就是设计这个动名词还带有某种顶层设计和权力的色彩。相对而言,“计划”一词则没有这种色彩。是否使用这个全新的词汇能够和蒋介石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结合在一起?就像“总设计师”的提法,是以体现其顶层设计的权威性吗?这方面笔者尚没有充分的资料,但通过既有材料可以明确:当时的确想创造、使用一个全新的词汇,来体现这项工作不同于以往的独特价值。在此之前,设计不是一个独立的词汇,往往和具体的门类,比如建筑设计,规划设计等连用。把这个词汇单独独立出来进行一种一般原理的阐释,进而建立一个所谓“广义设计”的概念,应该说是非常有理论雄心的。只是这个探索到了40年代末就中断了,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重新通过引入西蒙的理念重新接续起来。自2011年起,我国学科目录中第一次出现了横跨艺术和工科的一级学科“设计学”,这使得广义设计的讨论获得了新生的契机,但是本文的论述可以提醒人们,广义设计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在我国,早在40年代就曾经有过一次关于广义设计的大规模讨论和实践。虽然在当时学术界的影响力有限,但仍可为我们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设计学提供制度史、观念史的某些参照。

本研究也是对民国设计史研究的一个补充。对于史料而言,它本身不存在新旧之分,但必须放在具体的学科里面来讨论。比如本文所检索的中央设计局档案,对于我国政治制度史研究并非什么新事物,但对于设计学、艺术学研究来说则是新史料。对于广义设计的概念也是备受争议。这个概念固然有好的一面,但不好的一面就在于让各个具体学科门类设计的边界变得模糊了。不管人们如何诟病今天学科分得过细的现实,但现代的学术研究毕竟已经摆脱不掉专业领域和背景,在这种情况下,“设计学”也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立足点。其实,用“设计”来翻译design这门学科,在今天看来已造成一定的混乱。主要原因在于,“设计”这个词汇本身就是日常语言,或许当初选择一个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科学术语似乎会更好,只是历史已不允许我们事后作出这样的假设。只能说,在学术语境越来越西化的今天,充分运用本土化的理论资源和阐释视角,当是中国设计学者应尽的义务。本文的目的也正在于促进思考,为中国设计学学科史增加一个本土化的阐释视角。

结 语

作为对设计学视野中“中央设计局”这个庞大的机构的初步研究,本文在论述上肯定还存在诸多缺环,如对相关组织结构的考证和概念的深入辨析、彭学沛和澄方等人的设计学思想、民国时期报刊上对于中央设计局职能的评论等,故本文所论仅是抛砖引玉。时至今日,广义的“设计”作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些西方国家都已纷纷成立国家层面的设计政策机构和组织,在中国,关于设计上升为国家战略甚至独立学科门类的呼声也甚嚣尘上。此时与民国时期的中央设计局进行对比,对这个我国历史上曾经昙花一现般短暂存在的机构的成败得失进行一番梳理与检讨,可以作为今日相关学科建设历史中的前车之鉴。因此,研究中央设计局,不仅可以梳理“设计”观念在20世纪中国的引入、传播与流传的历史,从而对民国时期设计政策进行历史研究,同时也可以对今天我们所倡导的“广义设计”及设计作为国家战略等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政策制定提供参照,这应是当前设计政策和制度史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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