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 泽 仁
贵州自然环境的欠开发程度,一直是历代中央王朝重视不足且难以管控的原因。其政治、经济及地域条件在明代的史料中多有记载。如,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三月朱元璋的谕告:“西南囗囗自昔号称艰服,所以然者,其高山深林,草树丛密,夏多露雨,地气蒸郁,蛇虺蚊虻之毒随处而有,人入其境,不服水土则生疫”(1)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63页。;江进之的《平播铭》并《序》曰:“黔则弹丸之地,居恒仰给楚蜀,有如称贷”(2)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下册 黔记(下)》,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35页。、梅国楼的《平播凯歌》:“蜀道青天自古难,夜郎天外更巑岏”(3)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下册 黔记(下)》,第1740,1301,1,1764页。;吴维岳在其《飞云岩记》中把贵州的社会状况描绘得相当清晰:“贵州遐壤杂夷,中原士彦非膺命不莅,商旅非入滇不经。其暇而游,游而知赏者几人也?”丘禾实在为《黔记》所作的《序》中谈到:“籍黔之入,不足以当中土一大郡。又汉夷错居,而夷倍蓰焉……其官于黔者,或不欲至,至则意旦夕代去”;贵州总督蔡复曰:“海内之穷,惟黔为最”(4)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1257,88-89页。。显而易见,贵州历史上多瘴气、湿热、“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的自然条件,以及开发不足、当地世居民族的文化建设需要提升等社会条件,使其成为当时的政府官员及中原人士不愿涉足的地方。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被迫留经贵州。如,官员的任命及入滇经商等。因而,贵州历史上也成了被贬官员及流放有罪之人的候选之地。
对贵州进行羁縻的原因很简单,历代王朝仅视其为领土之所在、收其贡赋,视其子民为王民。诚如太子少保南宫白圭提及的:“悉臣肆惟贵州本囗囗,三代以前鄙而不治,自后虽有羁縻,不过通使以贡其土而已”。当然,在此也不排除朱元璋对贵州也有此等考虑。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太祖在回复户部及西平候沐春提及水东、水西奏章时讲到:“囗囗之人,其性无常,不可以中国治之,但羁縻之足矣”。康熙时期的贵州巡抚田雯在其《黔书》中对此有着相应的评价:“无黔,则粤蜀之臂可把,而滇楚之吭得扼矣……然犹且仰济于他省,岁糜金钱而不惜者,圣天子怀柔之道如是耳”(5)田雯:《黔书 续黔书 黔记 黔语》,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页。。虽然,从田雯的这段评论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明太祖重视贵州治理并非明智之举,但从他对清帝王没有改变明代对贵州的治理政策,并延续其 “羁縻”与“怀柔”之意的赞赏,无非说明了几代君王对贵州管控的核心之意。
尽管,朱元璋开发贵州并因此重视贵州治理的初衷是源于军事、战略与政治目的。被视为“鸡肋”“闲置”之地的贵州在朱元璋看来,却别有一番用途和意义。因为贵州的地理条件可用作军事哨卡和军事缓冲地带。诚如朱元璋所言:“前已设贵州都指挥使司,然地势偏东,今思控制之法……以控贵州、普定、普安、沾益、东川、芒部、乌蒙、水宁、建昌等处”(6)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26,1053页。;参政周瑛也提及此意:“吾藩财赋、人民视中州诸藩不及三之一,然而倚角形执,控制囗囗,以通西南朝贡道路,其地至要也”(7)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1756,2618,1441,2630页。。为此开展起来的一系列大规模开边、戍边、守边的安边及治边活动,不仅对贵州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作用与意义,也为中国的疆域统一、民族统一和文化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朱元璋的雄才伟略及其深谋远虑的治国方针,诚如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的陈尚象所言:“黔自我明建藩来,不二百余年乎。二祖之所创造,累朝之所覆育,皇祖与皇上之所观文成化,亦既等之雄藩矣”(8)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Ⅲ,1069页。。
相较于中原地区而言,明朝建立后的贵州的政治及社会状况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毋庸置疑,作为西南夷属地的贵州,民族众多。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贵州巡抚郭子章上疏:“贵州一省苗仲杂居,国初虽设贵州、新添、平越、威清等十四卫,分布上下,以通云南之路,而一线之外,北连四川,东接湖广,南通广西,皆苗仲也”,以及在其《黔书》中提及:“贵州本夷地,一路诸城外,四顾皆苗夷,而种类不同”;御史萧重望的奏章中对贵州的民族情况也有涉及:贵州“民居其一,苗居其九。一线之外,四顾皆夷”。与此同时,这些世居民族依照各自生存环境创造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对于未接触过或较少接触贵州世居民族的人而言,显得新奇。纵使作为贵州巡抚的郭子章在对贵州世居民族的描述中也不乏此类看法。他在《黔记》中提及:“夷有四种,罗、苗、仲家 、羿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身带刀弩”。在中原人看来,性格凶悍是众多世居民族的生活常态。在江进之的《黔中杂诗》中就有着对该状况的描述:“清野岂无防警戍,绿林时有未驯囗。幽崖到处危行旅,信手公然夺佩刀”。由于“诸苗囗……有头目而无君长。囗囗囗囗……语言不通,风俗各别”(9)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2618,2618页。,以及“夷人,乐散逸而惮拘束”(10)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117,17,17,27,117页。,因而,在短时间内完成世居民族思想及观念的统一、行为的规范,使其王化,确实是件不易之举。当中,朱元璋特别表明了对苗族的看法与认知:“三苗无囗,倚恃险扼,不囗人事,不奉天时,屡起囗心,久为民囗”“三苗不囗,自古帝王多抚之而终不囗囗,是以累世为良民囗”。显而易见,对于苗族的勇敢性格,明太祖早已了解。对于长期过惯散淡、自由、无拘无束生活的民族而言,明廷的羁縻之策“惟羁縻之,使不为乱而已”“以静治之、以静观之”,只要不作乱、不生乱,“重在使其无叛耳”显然成为其中心原则。
明以前,贵州行政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完全处于土司的管理之下,因而土司不仅分布广而且密集。“元代在今贵州境内设有大小土司三百余处”(11)《贵州通史》编委会:《贵州通史(第2卷)明代的贵州》,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年, 第54,54页。。朱元璋在元的基础上,对行政制度进行了传承与扩充。一方面,对土司制度进行较大的改制和形塑,以便削弱与收缩地方权力进行集中管理。“建立了贵州、播州、思州、思南四宣慰司,并建有金筑、都云、黄平、草塘、瓮安等安抚司及九十余长官司、囗囗长官司”;而另一方面,虽然大力实施“改土归流”的政策,以实现“以夏变夷”的大一统思想。但促进民族之间交流的方针并未间断。诚如江进之所言:“夫黔,固无兵,亦复无民,自郡邑门庭之外皆夷也。而其地又不能十年无事,有事则其势不得不借夷囗囗……使为我用”(12)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1079页。。尽管明廷知晓治黔关键的重点之一是土司。但,“仍以土人为长官”。显而易见,在贵州这块极具地方性、民族性的土地上,无论从民间还是政府、从政治还是经济上,都必须借助土司的力量才能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具体而言,土司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
一是其重要的政治价值与影响力。明廷虽然一直不是特别信任土司,但还是保留了土司的地位,以发挥作用。其后因中原与贵州交流不多,造成流官不能完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治理,流官与土司之间信任度不够,以致流官认为土司对中央政府口是心非、反复无常,进而形成“西南诸夷虽曰归附,然不过暂入贡而已”(13)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20,1291,1212,58,1290,1266,609,2-3,1220,500-501,117页。的印象。但明政府对土司的历史与现实状况了如指掌:一是土司存在的时间久远且关系盘根错节、利益相连。如“蜀、黔之乌撒、乌蒙、芒部、沾益诸土司悉安酋姻连至戚”。贵州境内外的土司间关系错综复杂、沾亲带故,彼此间互通消息、互为关注,之间的联系与来往是为旁人所不知的。“偏沅为黔楚唇齿之帮……况楚之诸土司多与安酋有狐兔之悲”“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二是势力与作用力的强大。对于中原人士而言,中央政府缺乏了解的西南各民族对土司的依附感远远超于对政府与流官。由于彼此间的关系深、境遇相似、情感相通。所以,无论从利益还是情感而言,相较于中原居民,他们都把对方视为“圈内人”。尽管之间有着这样那样的矛盾,但是在对待中原居民时,态度却是超乎寻常的一致:“安酋罗囗实繁有徒,且蔡、仲、羿子诸苗偏甘助囗”“安酋土地小半在水外,其盘踞水外为我肘腋之患者,则佬、龙、仲、蔡诸苗囗囗也。平时则输之粟,有急则助之兵”。最为重要的是,当地的世居民族依然视土司为囗人、对其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南方诸夷惟土官是服” “宋、元皆用夷酋为安抚使以统之……宜如宋、元制录用以统其民,则囗情易服,守兵可减”。天启四年(1624年),在贵州巡抚右副都御史蔡复的上奏中谈及了贵州世居民族对土司的崇敬、畏惧与归附态度:“囗恋主,囗之不怨,千年未尝易姓”“黔有苗囗,侍囗至忠,其主征召至悉,虽囗之至囗,而不敢背”(14)杨汉先:《威宁花苗歌乐杂谈》,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民国年间苗族论文集(民族研究参考资料第二十集)》,1983年,第271页。。此处的,指的是彝族,苗囗则特指黔西北地区的花苗,而主则统一指代指控制、统治他们的土司。毋庸置疑,这些描述可以证明一个重要的事实,即实行流官并接受朝廷的管控非常难。
二为“有职无俸”。虽然,土司之职位是朝廷赐予的官职,但实际上,土司在经济及人力方面为之付出的并不少。因为,朝廷不仅不给予其俸禄和薪酬,而且还需他们提供朝贡及纳税、开辟并保养驿道、战时调兵助阵等义务。如,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贵州镇远候顾成上疏:“金筑安抚司等处,每有征讨,辄率官军、土军兼进,有功则皆赏之,宜令一概操练,庶可长久兼用”;洪熙元年(1425年)八月宣宗的告谕曰:“其本土头目仍属各长官司,后或用土兵令其率领”(15)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170,57,22-23,26,24,69,706,141,125,69页。。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土司都愿意承担这些义务:“囗人恃其顽险不服输送”。诚如明太祖所言:“乌蒙、乌撒、东川、芒部、建昌诸处酋长犹囗囗不朝……如悔囗向义,当躬亲来朝,否则遣人入贡”“乌撒、乌蒙、东川、芒部土酋当悉送入朝……符到之日,不限岁月,一一送来,霭翠夫妇亦如之”。这些付出对朝廷而言却有着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因为,一方面表明土司的忠心;另一方面则说明土司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份子。由于给予土司较大的权力,所以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由于土司势力的强大性与作用的重要性,因而既不能取而代之,但又不能不削弱其势力、任其发展。所以,流官的出现势在必行。利用流官制衡土官的意义重大。诚如朱元璋在其谕告中所言:“既有土有民,又必置布政司及府、州、县以治之……更宜约束其酋长”“囗囗囗复不常,故置所,屯兵囗之”;“令土官知府与流官通判杂居……以阴夺其鄙野不庭之志”。在1413年设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时,明成祖朱棣明确谈及了土官与流官的分工与权限:“布政司官属俱用流官,府以下参用土官”。与此同时,对于苗囗请设官抚治的要求几乎都应允。对此,明成祖朱棣做了如下的解释:“苗囗能慕义求内属,宜从其意”。显而易见,由于贵州民族情况与社会情况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土流分治和土流并治不失为较适宜、合理的行政管理手段。因而,在贵州土司与卫所相邻、交杂的情况比比皆是:“置清浪、偏桥二卫指挥使司于思南宣慰司之地”“土司与卫所相搀,军伍并苗囗杂处”(16)转引自兰东兴、袁仕海、陈登汉、田园编著:《贵州传播史》,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88页。“阿落密千户所南北境与宣抚司邻,土寨相挽”(17)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1069页。。毋庸置疑,土流并治与兼治有其重要的作用,即促使土官与流官相互间进行掣肘与制约、监督与管控。但与此同时,却加剧和加深了一些难以调和的社会问题。这其中,主要指的是二元对立的几股力量间的冲突与矛盾。
一为土官与流官之间。流官的到来,势必削弱了土官的政治权力,以及由此大大缩减的经济利益。因而,土司统治区与流官统治的府县之间来往较少。他们各自为政、暗中较劲。“自芒部改流官,诸夷内怀不囗,囗者数起”(18)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725,109,262,399,24-25,36,170,170,296页。;二为原世居民与移民之间。大量迁移军民的到来导致原世居民的生存空间被压缩,传统习俗和生活被削弱和影响。尤其是一些官员采用诸多不合适的行为无疑引发了原世居民的不满,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调和彼此之间的矛盾。洪武三十年(1397年)九月的记载:“西南囗囗将臣不能宣布恩威,虐人肥己,致令诸囗苗民困窘怨怒”;“囗民苦于卫官、土官侵渔故也”;景泰年间(1450年—1457年),贵州巡抚左副都御史蒋琳的奏言提及:“贵州都指挥赵信囗囗苗夷数十人,囗囗囗囗囗,横征敛无算,激囗囗囗”。新制度、新政策的出现,促使新旧关系及势力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最为重要的体现在于旧势力利益的调整。中央政府派遣的流官对当地情况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此过程中的适应性治理难免会产生不理想的效果。因而,土司及原世居民均表现出对流官及迁移军民的排斥和不认可,针对中原迁移而来的官商的排斥活动层出不穷地出现。 “近路诸苗囗囗官商”“囗囗囗堡屡被苗囗囗囗”“白撒千户所……屯田广阔,因僻在夷穴,被夷占种其半。土酋囗骜,名虽量认草粮,递年逋负如故” “西关有龙里站驿,人烟颇集,屡被苗囗”(19)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1035、1047、1072、1075,1595页。。这些因制度变化而出现的现象,诚如郭子章在其《黔记》中谈及的:“到臣看得:播未平之先急在囗囗;播既平之后急在经理……顾经理之节目甚琐且冗,而其体统在官与民。土官曰:‘先人历代遗土’。新官曰:‘朝廷业已改流’……旧民曰:‘此吾世业而偶失之也,何知新民’ 。新民曰:‘汝罪人幸而脱刃者也,何得复恋’。熊虎各相噬而势相戕。甚至新官与新民依倚,土官与旧民连结,各恃众怙力,将人人棋跱以观成败,此体统之难正也”。
面对复杂、多歧的贵州当地民情,深知民间疾苦及民族心态的明太祖朱元璋使用招抚、安抚政策进行有效的管控。他曾昭告乌蒙、乌撒、东川等地百姓:“效顺中国,朕尝一视同仁,岂有间乎?”“王者以天下为家,声教所暨无间远迩……变其土俗同于中国”在此之后,明廷几乎沿用明太祖的民族治理观点。如,宣宗谕告:“抚治囗囗当循旧俗”“囗囗当抚之以宽简”;英宗强调:“苗民亦吾赤子,可坐视其饥窘邪!……量给赈济,务使各安其所,庶付朕一视同仁之意” ;孝宗告曰:“夫新府之设与旧郡不同,外夷之治与内地殊异……顺其土俗之宜,施以安利之政。归附者安之,使得其所;流移者招之,使复其业。仍须时常诫勉所属土官、头目等,谕以大义,开其善端,俾其遵守法度,谨守地界。办纳粮马,不致临用有缺。抚恤夷民,不许非法雪害……以夷治夷,使之日染月化,而皆囿于华夏礼法之中”(20)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1908,1751,1742页。。与此同时,众多大臣对此也达成共识,如御史席春在其《题名续记》中提及:“贵州古牂柯地……地杂汉夷,莅兹土者,抚柔允谐则宁辑,稍失则叛去”;江进之的《修城记》曰:“黔故夷地,又当用兵之后,所在残破。将令士不乐游其国,商旅不乐至其境,此岂太平之世所宜然?……将黔中永安,而楚与蜀举安。所为囗西南夷者,岂不简而易操,功成而不扰也哉。假令囗夷无术,日寻干戈。纵隆黔之诸城高于天,不能免诸夷睥睨”(21)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中册 黔记(上)》,第1078-1079,1088,1440,1441页。;右庶子兼侍读黄辉的《新城记》曰:“仁而义之,夷而民之,小得已已之,小不得已不已也”;郭子章在其《经理疏》中对贵州的民情、经济状况及社会状况做了详细的分析:“播酋六司并石阡府属龙泉司,向虽受我羁縻,去黔不远。顾其中多丛林险囤,苗夷囗囗,囗于礼法,而其长又多囗囗囗囗。固开辟以来,所称囗囗囗囗之区也……而黔中所得,半不堪之下田也,其招来未易也……黔一州四县之田,计之仅蜀中之十一,厚赋则不胜肤髓之椎,薄取则莫济须眉之急,其征敛未易也”。
总体而言,有明一代的民族管理工作几乎秉承着 “囗夷之道,必威德兼施,使其囗感,不如此不可也”(22)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35,117,1180页。“囗夷之道,当顺情以为治” 的政策来实施。
自建省后,明中央王朝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贵州的经济。但因贵州自然条件先天不足,开发的进程很不理想。贵州经济状况的欠开发程度,诚如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贵州道御史应朝卿所言:“贵州乃天下最囗最囗之地”;御史宋兴祖的上疏中对此也提及:“贵州虽名一省,实不如江南一大县”;天启三年(1623年),兵科给事中沈应时在论及黔事时讲到:“黔之所患不在无兵,而在无饷”。对于贵州经济发展欠发达的原因,明府及诸多大臣有着清晰、明了的认识。如,洪熙元年(1425年),贵州水德江长官司张沂奏:“贵州郡县皆洞溪囗民,自耕以食,商旅不至,无货易钞”(23)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169,218页。;宣德七年(1432年)思南府奏报:“钞法不通……岩洞深阻,商旅不至,市无交易”;郭子章曰:“黔有余者山,不足者水。山有余,故奸藏而苗囗;水不足,故贾稀而货诎”(24)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中册 黔记(上)》,第1213,1339,1173,1278页。。显而易见,贵州经济欠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途路荒远、水路与陆路等交通不便,以至商贾不至、缺少交易。石阡知府郭原宾在其《开河议略》中谈及通舟的重要性:“先年本场人烟成聚,百十余家。本府每年议征花盐牛猪米布各行税银一百零四两,并各场税银共一百六十一两九钱,公费支用,按季填入,循环开报。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七年(公元1579年)、八年(公元1580年),因思南府属邵家桥、塘头二处各开场分。贸易者,皆不赴板桥赶集,而税归思南。由是板桥生意萧条,税银无征。今计急在开河,河开舟楫自通,商贾自聚。因货征税,足补板桥亏欠之数,诚上下两利者也”。
因而,有明一代,力图改善贵州的交通问题。其中,设立交通驿站成为开发贵州的首要任务之一。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贵州共设置驿34处,递运所、站、堡总计35处(25)姜建国:《明代贵州驿道交通变迁及其原因》,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历史地理》编辑委员会编:《历史地理 第37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38-150页。。水驿和陆驿的大量铺设不仅发挥着军事战略作用,而且,成为生活大动脉,极大地刺激并带动着当地的经济发展。驿道干线的扩展与延伸,促成集贸市场的繁荣发展。明代,在贵州地区开设的定期集市已有一定的数量及规模。“贵州宣威使司,集场贸易以十二支所肖为场,附郭兔、猴、鼠、马四场”;《贵州图经新志》记载:“郡内夷汉杂处,其贸易以十二支生肖为该市名……其附郭者,旧有卯、申二场。弘治以来,令巡镇大臣以军民生理疏阔,增子、寅、午、戌四场,并前六场,人甚便之”(26)《贵州通史》编委会:《贵州通史(第2卷)明代的贵州》,第291页。;嘉靖年间(1522年—1566年),贵州佥事龙遂的《板桥公馆》:“囗村烟市集,物色足徘徊”(27)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2222,2329页。江进之《发永宁道》中的:“野旷三家市”,以及杨慎的《流寓杂咏》:“千层石蹬陟云岑,夜市千灯瞰碧浔”。皆意指在贵州的许多地区集市贸易已成常态。
明廷极为重视集市及其贸易为民众带来的众多益处,因而对其进行大力的扶持。宣宗与五开卫使龙渊的对话,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明政府的支持态度。宣德元年(1426年),五开卫使龙渊上疏:“钞法阻滞,乞禁止民间勿以布、帛、米、麦交易,则钞可通用”。而宣宗的谕告则为:“布、帛、粟、菽民所服食,不可一日无者,互相贸易以厚其生,岂可禁绝。俗吏之言可听乎?”(28)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178,295,926页。正统九年(1444年),贵州苗民因虫灾,“欲伐山木并以土产方物变易米粮,恐巡逻者遏抑,无以为生”;英宗告曰:“苗民亦吾赤子,可坐视其饥窘邪!宜听其交易”。
“集市对于身处偏僻之地、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囗囗民族而言,意义重大。因为,在集市上他们能够售卖自己的农产品用以缴纳赋税,如茶。嘉靖《贵州通志》载:“贵州独山有‘九名九姓苗’,‘其地产茶,多以茶为货用’。或用之换取生活所需物品,如盐”(29)翁泽仁:《贵州地区集市的文化内涵及传播意义探析》,《民族论坛》2020年第2期。。在郭子章的《黔记》中,讲述了峡路转运使丁谓如何以粟易盐的手段说服高溪酋,并使之为明廷服务的事件。“囗地饶粟而常乏盐,谓听以粟易盐,囗人大说。先时屯兵施州,而馈以夔万州粟。至是,民无转饷之劳,施之诸砦积聚皆可给……时溪囗别种有入寇者,谓遣高溪酋帅其徒讨击,出兵援之,擒生囗六百六十,得所掠汉口四百余人。复上言,黔南囗族多善焉,请致馆犒给缗帛,岁收市之”(30)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2041,2629,1758页。。这显然说明了贵州世居民族获取盐的不便。当地的世居民族对于集市这个带给他们生产生活诸多益处的贸易平台,非常喜欢。江进之《黔中杂诗》其三:“雄居僮种兼傜种,赶集牛场与兔场”。无疑说明了他们对集市的热爱之情。
毫无疑问,中原各族与西南各民族的交往促成了贵州内部市场与外部市场的极大发展,不仅惠及当地政府,还有众多的民族。集市贸易活动不仅带来了较大的经济价值,还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文化价值及政治价值。一是贵州各州市丰富的山货、农副土特产品得以向世人展现、远销外地,发挥着巨大的经济作用。从而回应了文人骚客对贵州的赞美之词:“视他省为独盛,何以哉?……巨材隐于深菁,丹砂伏于幽岩。足迹不履,采购不逮,故得全其天真珍奇锦绣”;二是贵州与中原的联系更为频繁与稳固;三是各民族的文化在经济往来中得以交流与浸润。无疑,固定的经济贸易行为促进了中原各族与西南各民族之间稳固关系的形成。诚如万历十六年(1588年),贵州道御史何出光的奏言:“检市货以固和戎”。
在明廷的文化民生治理中,文化教育是其重要的一个方面。未曾经历中央政府文化教育的贵州,社会文化状况诚如江进之在其《黔阳署中杂咏》中的详细描述:“新旧文移载满车,夷方莫道纲全疏。诸囗部落都无姓,祖代儿孙不识书”(31)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1761页。。促使贵州世居民族学习汉文化、接受学校教育、参加科举考试,“立教化俗”“移风善俗”成为明政府对贵州世居民族进行文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诚如吏部尚书王直在其《司学记》中所言:“贵州去京师万里,实古荒服之外裔,夷之区也……太祖高皇帝务不囗夷其民……诏立学校以教,贵州始有学,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也”(32)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1521,1532,1543页。;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监察御史裴承祖的奏言明确地体现了教育的重要性:“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思)州宣慰使司及所属安抚司、州、县,贵州都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添、都匀等卫,平浪等长官司诸种苗囗,不知王化,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教,立山川社稷诸坛场,岁时祭祀,使知报本之道”(33)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96,144页。;永乐十二年(1414年),乌撒军民府经历钟存礼奏言:“府故囗夷地久沾圣化,语言渐通,请设学校、置教官,教民子弟,变其夷俗”;主事张翀则在其《都匀读书堂记》中,从另外一个层面阐释了读书、学习对贵州世居民族的重要性:“庶人不明书,则不足以保身;士大夫不明书,则不足以启性灵而弘功业;军旅不明书,则不足以察古今之成败;夷狄不明书,则无君臣而上下乱”;郭子章的疏略传递着同样的主张:“夷民亦人也。不可以威詟,则化诲而怀服之。即如思州思南,故为田氏两酋囗据,国初虽纳款奉賨,而煽囗梗化,致廑天囗。永乐间改流建学,浸成礼让之俗,二百年余无复囗囗”。
在文化教育方面,明政府十分看重土司、当地首领在民众中的威望与影响力。土司、当地首领作为官府与地方社会交往的重要桥梁与媒介,作用相当深广。因而,他们成为官府必不可少的合作力量。在很多情况下,土司、当地首领,成为地方官员与地方民众对话、打交道的唯一途径。因为,贵州世居民族的首领是维持民族内部秩序与统率本民族活动的核心人物。民众尊重并依赖他们。诚如郭子章所言:“诸苗夷有囤峒而吾城郭,有头目而无君长”、苗人“其人有名无姓,有族属无君长”。因而,在进行文化教化,改变少数民族文明进程,以及自身尚未认识到学习益处的阶段中,当地首领无疑成为政府重要的辅助者和帮手。显然,只有当土司、土官及其子弟等知晓中原文化的规范、礼仪后,通过他们引导、影响自己的子民学习汉文化是最为便捷的途径。对此,朱元璋有着极其深刻的认识。洪武十五年(1382年)(34)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是公历1383年1月。及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曰:“当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他日学成而归,可以变其土俗同于中国”(35)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36,94,576,697,131,147,171页。“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弘治十二年(1499年),孝宗首肯了贵州巡抚都御史钱钺的奏章:“请令宣慰、安抚等官应袭子孙年十六以上者,俱送宣慰司学充增广生员,使之读书习礼……其不由儒学读书习礼者,不听保袭,庶可以变夷俗之囗”;嘉靖元年(1522年),世宗对贵州巡抚都御史汤沐的上议表示赞同:“欲令土官应袭年三十以下者得入学习礼,不由儒学者不得起送承袭,其族属子弟愿入学者听补廪科贡,与军民武生一体,则可以大变其俗”;郭子章也提及一事例:“近日故总兵石邦宪劝诱苗酋吴囗囗,以儒衣冠被服其子而归命”(36)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中册 黔记(上)》,第1543,1539页。“暂给土官冠带扎符,引于绳之内”(37)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1748页。。
儒家经典学说成为明廷传播汉文化的核心内容,因而推动了儒学在贵州的设立。永乐五年(1407年)五月设湖广思南、思州二宣慰使司儒学;永乐十二年(1414年)设贵州镇远、石阡、乌罗、铜仁、新化、黎平等六府儒学;洪熙元年(1425年)(38)洪熙元年十一月是公历1426年1月。,贵州镇远府知府颜泽奏:“本府儒学,自永乐十三年(1415年)开设于偏桥等处四长官司,夷人之中选取生员入学读书,效有成效,宜给廪膳以养之”。明廷在贵州推行儒学教育,无疑改变了贵州当地的文化环境。使得 “贵阳八郡虽僻在西南,距京师万里,而涵濡乐育之下,人才亦每辈出”。
尤为值得强调的是,在推崇儒学、对贵州世居民族施以中原文化教育之际,明廷依然尊重其传统文化及习俗,并未对之进行强制性的改革。因深知“土囗囗民其俗各异,涵濡日久”(39)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中册 黔记(上)》,第1205页。。诚如江进之所言:“我期汉吏宽文纲,莫把繁文缚属夷”(40)贵州省文史研究馆编:《续黔南丛书 第一辑 黔记(下)》,第2629,1780,1766页。;正统十一年(1446年),英宗对贵州思南府囗囗长官司的奏章:“土官衙门男女婚姻皆从土俗”,进行了批复:“贵州土官衙门或有循袭旧俗因亲结婚者,既累经赦宥不究其罪,亦不许人因事讦告,继今悉令依朝廷礼法,如违不宥”(41)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第303-304,610页。;弘治十七年(1504年),贵州巡抚都御史刘洪因贵州世居民族有名无姓,上表朝廷赐汉姓,以便编册:“所属土、苗族类渐蕃,混处无别,乞以百家姓编为字号,赐之汉姓”。但孝宗回绝了该奏章,讲到:“华夏自有定分,可随其土俗称呼,定与姓氏不必用百家姓”。
很显然,明代对贵州的治理手段有其特殊性。虽然,采用的是 “以夏变夷”的“大一统”方式,但却是依照贵州的省情与民情进行有序的开发与管理。中央王朝深知民族及其文化的多样性、复杂性及稳固性。因而,要使贵州“渐比中州”,不仅需要时间的堆积,还需要了解地方特点。而这当中尤为重要的是,土官与流官新旧势力的交替、移民与世居民的矛盾和冲突。但明廷皆有力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正是在明廷尊重民族及其文化以及“多元一体”的发展思路下,贵州获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嘉靖《贵州通志》曰:“自开设以来,武慑文绥,治理日臻,夷训就役,风教溢于列郡,桑麻偏于幽壤,才俊挺出,为时显用,亘古未有也”(42)转引自: 兰东兴、袁仕海、陈登汉、田园编著:《贵州传播史》,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0页。;嘉靖年间(1522年—1566年),云南按察使陈洪谟的诗句:“三楚山川此地穷,夜郎西望古南中。百年治教衣冠变,万国梯航道理通”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巡按御史毕三才在建贵阳观风台时,对此有着极大的感悟。其记曰:“黔当万山中,为古西南荒服,称不庭不贡之区。乃高皇帝开辟疆宇……一时户口殷繁,豪杰飚起,声名文物几埓上国……窃疑黔风气虽开而未甚开,人物虽盛而未甚盛,彼其天连固然,或亦山灵气脉未尽培补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