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摘要】小学数学在新课标的要求中需要与社会生活想贴近,结合小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实践的教学,把相关的知识融入到实际的教学课堂中,进而提高学生的数学能力,这也就反映了在小学数学课堂中需要建设与生活相关的教学,拓展小学数学课程的内容,有效提高学生的个体差异与个性发展。本文就是站在培养小学生数学素养的角度,针对小学数学拓展课程的建立进行探究,希望能逐步优化教学质量,给相关的教学研究奠定基础。
【关键词】核心素养;小学数学;建立拓展课程体系
前言
在目前的小学数学课堂中实施拓展课程的研究逐渐增多,人们也逐渐开始关注这个课程的实施情况,数学拓展课程变成了提高学生素养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教师急需深思的问题;教师想要在小学数学课堂实施拓展教学,不能单纯的依靠教材中的内容,这样已经无法满足小学生的学习要求,在实践课程中需要考虑小学生的身心发挥与个体差异进行课外拓展。
一、小学数学拓展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教师在小学数学课堂中教学一定要发挥其教师的主导作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把这两者的关系进行良好的统一,既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又与客观的发展规范一致。特别是处于现代化教育中,互联网飞速发展,学生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教师可以拓展学生学习知识的信息量与知识面,尤其是目前很多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经不满足与数学课本知识,在学习数学内容深度时有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就形成了数学拓展課程。在小学数学课堂中实施拓展教学是希望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升学生对数学学习的积极性,寻找空余的时间结合学生的数学基础拓展其知识与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及时满足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小学数学拓展课程实施的有效策略
1.创设教育情境
教师在实施拓展课程的教学时可以在实践中进行验证,课堂中建立良好的学习情境能够给整节课带来活力,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能够保持愉快的心情,产生高效的学习成果,提升学成绩,针对校学生而言是比较明显的一点。数学教师在上课前设计的教学内容一定要保证提出的数学问题具有一定的层次性,进而帮助学生化解教学中的重难点,给教学课堂带来新的方向。例如:就以小学二年级的数学教材中刚加入的“万以内的数”进行算盘的计算,教师把这个计算融入到数学拓展课程中,结合生活与科学等不同的方面拓展教学内容,建设相应的情境,只有合理运用拓展课程,学生在学习不同的数学知识时才能结合教师的讲解有一定的充实感,进而有效提高学生的数学解决问题的能力。
2.锻炼数学思维能力
想要提高学生的数学表达能力需要一定的时间锻炼,教师可以把这个教学目标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不自觉的增加教学难度,训练学生的数学语言,进而有效提高学生的数学语言能力。不过由于小学生本身学习的数学知识是有限的,教师在教学时可以适应丰富的资源开展数学语言训练活动,这是较为不错的方式。例如:以小学五年级的数学教学来说,学生已经了解了分数、小数与负数的相关知识,教师就以目前小学生的认知情况进行拓展练习,帮助学生知晓自然数、分数、负数等来源,引导学生参与到实际的课堂中,进而丰富自身储备的数学知识,提高学生的数学表达能力。
3.潜移默化提升数学能力
课堂可以说是学生主要学习的场所,教师给与的教学指导对其是比较关键的。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课堂以及课改课堂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处于互联网的环境中,教师要利用设疑、探究、合作的方式来开展教学,使学生能够参与到课堂中,进而活跃教学氛围,促进学生各方面的发展,在小学数学课堂中把变与不变结合在一起,融合学生的主体地位与教师的辅导作用,丰富数学教育资源,推进数学拓展课程的发展进度。
4.提高参与表达的兴趣
想要建设高效的数学课堂,需要使用合理的教学方式、设计适用的教学内容,进而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这对整个教学很关键。其中教师的提问时比较重要的,数学教师在实施数学拓展课堂时需要把数学提问落实到根源:给课堂添加一定的趣味性,选择适当的时机与学生进行活互动、交流,关注学生在课堂中的反应,运用生活中的案例来吸引学生的注意,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学生自主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只有在开展的数学拓展课程中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优化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习、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继而才能实现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与数学解题能力。
结论
小学数学是教育中比较重要的一环,而培养小学生的数学能力也是一个长久的工作,需要给学生普及相关的概念、公式、法则等,清楚学习的作用与意义,丰富学生储备的数学知识,进而培养学生的数学意识。教师在拓展课程教学中要锻炼学生敢于表达、积极参与的行动力,让其在课堂中呈现轻松、自由的心态,使学生可以成为数学课堂的主体,对培养学生的数学能力非常有益,容易建设高效的教学课堂。
参考文献
[1]贠晓军.基于数学核心素养的小学数学教师课程体系建构[J].学周刊,2020(24):56-57.
[2]龚敏.基于数学核心素养的小学数学教师课程体系建构[J].当代家庭教育,2020(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