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刚,赵长江
(1.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024;2.西藏民族大学外语学院陕西咸阳712082)
1986年,法国学者斯波伯(Sperber)与英国学者威尔逊(Wilson)在他们的专著《关联性:交际与认知》中提出了关联理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关联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语用学、认知语言学、文学等多个领域,彰显出强大的解释力。而翻译是“一种语际间明示—推理的阐释活动,本质上是译者在原语认知语境与目的语认知语境之间寻求最佳关联性的过程”[1](P150)。译文与原文的关联性,是翻译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就少数民族典籍英译而言,直接从原文进行英译的难度颇大,这不仅要求英语水平,还要求懂少数民族语言。如果从其汉译本转译为英语,则又涉及版本的甄别问题。无论哪种途径,译文与原文的关联性都应是衡量译文是否成功的标准。以关联论的理论框架对少数民族典籍英译进行探讨,能够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全面、科学地理解话语,可以为典籍英译的质量提供一个参照的标准。
关联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提出明示—推理模式,并区分了最大关联与最佳关联。关联理论被广泛应用于翻译研究中,其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是格特(Ernst-August Gutt)提出的关联翻译理论。
关联理论提出明示—推理模式,认为言语交际是一个明示—推理的过程。在交际过程中,说话人通过“明示”来表达自己的交际意图,而听话人则结合语境通过“推理”来识别说话人的意图。语言是言语交际中的核心载体,但交际过程不仅仅包括对语言符号的编码与解码,还涉及在具体语境下对交际意图的传达与识别,这是明示—推理模式与代码模式的根本区别。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处于作者与读者之间,构成一种三元关系。译者通过推理识别作者的交际意图,再通过明示将作者的交际意图传达给读者,译者在作者与读者之间起到了连接与传递的作用。翻译的成功,即取决于译者对作者意图的准确识别和传达。
关联性普遍存在于交际活动之中,即使表面看起来没有关联的话语,有可能在更深层次中仍是关联的,这就需要听话人通过推理进行识别。因此,“关联不是简单的二分概念,而是一个程度问题”[2](P22)。其公式为:关联性=语境效果/认知努力,即语境效果越大,所需认知努力越小,则关联性越强;语境效果越小,所需认知努力越大,则关联性越弱。关联理论提出了认知关联原则和交际关联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最大关联与最佳关联,其定义为:
(1)人类认知倾向于追求关联最大化。
(2)每一个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设想为其本身具有最佳关联。
最大关联是“话语理解时付出尽可能小的努力而获得的最大语境效果;而最佳关联就是话语理解时付出有效的努力之后所获得的足够的语境效果”[3](PF29)。在交际活动中,听话人所寻求的是最佳关联,而无须是最大关联,也就是说,在交际中达到最佳关联即可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
关联理论的提出,不但在语用学领域中引起了广泛探讨,在翻译领域也是如此。最早将关联理论系统地应用到翻译研究领域的是格特。格特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提出了关联翻译理论,其论文最终也以《翻译与关联:认知与语境》(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Cognition and Context)为题于1991年在英国牛津的布莱克威尔(Blackwell)出版公司出版。
关联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是一种言语交际行为,不仅涉及语码,更重要的是根据动态的语境进行动态的推理,而推理所依据的就是关联性。作为交际的翻译,在对源语理解和翻译的过程中,人们对语码的选择所依赖的也是关联性[4]。在其著作中,格特主要区分了翻译过程中的如下几组概念:编码模式(code model)和推理模式(inference model)、显性含义(explicature)和隐性含义(implicature)、语境效果(contextual effect)和处理努力(processing effort)、描述性使用(descriptive use)和阐释性使用(interpretive use)、第一交际场景(first communication situations)和第二交际场景(second communication situations),以及直接引用(direct quotation)、间接引用(indirect quotation)和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间接翻译(indirect translation)。通过不同概念的引入与对比,格特对翻译的过程进行了深入讨论与分析。
关联翻译理论提出,最佳关联是翻译的主要标准,而语境则在推理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作者意图进行识别的重要依据。语境并非是一个静态的常量,而是一个动态的变量,包括“先前话语或话语发生的环境……解读话语所激活的相关假设集,它们的来源可以是先前话语或说话人以及对现时环境的观察,也可以是文化科学知识、常识假设,还可以是听话人处理话语时大脑所想到的任何信息”[2](P26)。在翻译过程中,对于语境的选择依赖于关联性,译者总是倾向于从关联度更大的语境中推理作者的意图。但当已知的语境不足以形成最佳关联时,则需对语境进行延伸,通过“回顾过去,将使用过或已经推导出来的假设加入语境;将相关概念的百科知识词条加入语境;将直接从现场情景中获得的信息加入语境”[5](P76)。对于典籍英译而言,即时环境信息极为有限,需要更多地依靠上下文和相关背景知识来进行推理,从中寻求最佳关联。
诗歌作为最具文学性的体裁,其翻译有诸多独特之处,又兼之诗歌创作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和文化的烙印,使诗歌英译具备如下三大特点。
诗歌的创作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与日常交际不同,对诗歌的分析缺乏即时语境,同时,少数民族的文化又有其独特之处,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文本本身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语境对诗歌创作的情景进行分析。例如第52首:
将帽子戴在头上,
将发辫抛在背后。
他说:“请慢慢地走!”
他说:“请慢慢地住。”
他问:“你心中是否悲伤?”
他说:“不久就要相会!”[6](P112)
上述这一诗节,根据文本内的语境,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两个人相会的场景,但对话的双方是谁,相会的情况如何,该诗节是否又隐含了其他的寓意,这些信息是无法通过即时语境知晓的,需要参考一定的文献而获知必要的背景知识信息。
少数民族的语言在词汇、语法等方面有别于汉语,虽然汉译过程中用现代汉语译出,但仍不乏原文的影子。此外,诗歌在句式、格律上也有其限定与要求,在翻译过程中应尽可能地保留诗歌的形式,这是译者尤其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任何两种语言之间一定存在这样那样的语言形式上的区别,这使得在翻译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语言上的转换,那么,转换以什么为标准,转换到怎样的程度才令人满意,关联理论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
诗歌以言简意丰为显著特点,意境的塑造是诗歌的灵魂,而意境的体现则通过语言表达。如何尽可能地在译诗中传达原诗的意境,或者说,原诗语言所塑造的意境和译诗语言所塑造的意境之间能够达到何种程度的关联,将决定译诗的质量。此外,诗歌中存在大量的文化要素,包括天文、地理、习俗、典故等,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在英语中并没有对等的表达,这就造成了翻译中的文化缺省。如何在翻译过程中进行文化补偿,或者说,原诗中的文化因素对原诗读者产生的效果和译诗中相应的内容对译诗读者产生的效果,二者之间的关联程度,将决定译诗的好坏。
2015年,李正栓、王密卿英译的《仓央嘉措诗集(汉英对照)》(以下简称《仓》)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以此为语料,以关联理论的视角从形式、意义和文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诗歌的基本特点,一在分行[7],二在韵律。《仓》英译本的特点之一便是韵律的使用。由于汉语诗歌和英语格律诗的格律形式不同,不可能也没必要将汉语诗律完全移植到英语之中,可以依据英诗的格律进行翻译。因此,《仓》译本使用了英语中押韵的形式。而又因形式服务于内容,《仓》译本注重用韵而不强用韵,这体现在押韵形式的多样化。《仓》译本中李正栓英译(以下简称“李译”)部分共出现如下11种押韵形式:abab,aabb,abac,abbb,abcb,abca,abbc,aabc,abba,abcc,abaa,其中以abab和abcb的形式居多。李译部分有四分之一左右的译诗没有押韵,这也体现了李译不强用韵的特点。王密卿英译(以下简称“王译”)部分共有五首诗,仅《十诫诗》用了每两行同韵的形式,其余都没有用韵,这也与藏语原诗(在下列分析中如无特别标注则原诗指的是于道泉的汉译本)更近于散文的特点有关。《仓》译本所依据的于道泉汉译本,本身是没有用韵的,但藏语原本是用韵的,英译诗通过用韵体现了原诗的特点。对于韵律体的使用,原诗和译诗在语言形式上是存在差别的。但对诗学效果的传达,这一点在原诗和译诗中则是相通的。
《仓》译本的另一特点是同义反复短语的使用,即a&b的形式。在李译部分有五分之一左右的译诗使用了这一结构,而原诗中却没有这样的用法。从关联理论角度看,同义反复短语增加了语言表达的长度,一般情况下会增加听话人的处理努力,在不影响语境效果的前提下是不会有这样的使用倾向的。那么,李译诗中是否以增加读者处理努力的代价换来了语境效果的提升呢?答案应是肯定的。同义反复短语的使用,虽然增加了处理努力,但读者通过更为具体的表达方式,对语义的理解更加全面而深入,这有助于对诗歌的理解。此外,一部分同义反复短语的使用,还构成了押韵的形式,从而体现出诗歌的文体特点,使读者在阅读中时刻能感受到诗歌这种文体的色彩。比如第17B首中将“精诚”译为faith and sincerity,第30首中将“消瘦”译为lean and wan。
此外,《仓》译本对于个别词语采取了音译的方式。音译法的特点是只在声音上与原文产生紧密的关联,但词形对于译入语来说,通常是一个外来词,不存在于译入语词汇中,亦即没有意义。音译多为专有名词,包括人名、地名等。而至于专有名词的具体所指,则多通过注释的形式给出。比如第37首中“班第”译为ban-dhe,其实是由藏文而来,诗下注中解释:本波(ponpo)教出家人……在西藏常和佛教互相排斥。对待这样具有特定文化背景信息的词语,音译加注释是常见的译法,既保持了译诗的效率,也保留了原诗的文化,当然前提是需要读者增加处理努力去阅读注释。
对于意义的传达与再现,《仓》译本并未拘泥于原文,在许多地方都做了一定程度上的词语与句法转换。这或许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原文并非藏语的原作,而是于道泉的汉译,在汉译过程中,有可能会存在译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而对原诗做出判断后进行的用词取舍,因此对于存在疑义的地方,不必也不可拘泥于原文,可以咨询懂藏文或对仓央嘉措生平事迹有所了解的人士,这一点在《仓》译本的注释处多有体现,这也反映了译者对译文读者的负责态度和严谨的学术精神。另一原因是,如果译诗所描述的情感、传递的意境与原诗无异,则可不必纠结于用词是否必须与原文一致,也就是说,译文应是对原文的阐释性使用(interpretive use)而非描述性使用(descriptive use),或者说直接翻译(direct translation)而并非直接引用(direct quotation)。因此,语言形式的一致并非译诗不可颠扑的定律。《仓》译本中更注重意义的关联,而非形式的关联,这主要体现在词语的转换和句法变换方面。
例如,第3首中将“犹如从大海底中/得到一件珍宝”译为This is like a pearl/Recovered from the deep ocean。“珍宝”具体化译为pearl“珍珠”,语句顺序也进行了调整,具体化的译法比原文更为形象,更具画面感,而调整语序后,既符合英语的表达顺序,也刚好与前两句形成abab的押韵形式,一举两得。再如第26首中将“若出了是非或债务”译为If we had a child or ran into debt,此处所说的是男女寻欢于街头,“是非”当指有了爱的结晶,汉语中没有明言,有意隐晦,符合汉语特点,而英译中如果保留这种隐晦,恐怕读者难以理解其具体所指,增加读者的处理努力,而且容易得不到满意的语境效果。译文舍弃隐晦的说法,加以明言,虽然少了原文中含糊其词的特点,但更易达到满意的语境效果。另如,第52首中四句对话的主语都是“他”,依次为“他说”“他说”“他问”“他说”,汉语中“他”用于男性,但译文将其依次译为She,He,She,He,是一男一女的对话,这更符合诗中的语境。原诗话语表现的是两人之间的关心体贴,用于两个男子身上似有不妥,译文避免读者产生这样的困惑,用不同性别的代词加以标明。
藏地深受佛教影响,《仓》诗作者本身即为达赖喇嘛,因此诗歌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量与藏地文化和佛教有关的内容。关联理论对于文化翻译的解释力,一度颇有争议,究其原因,比起语言的差异,文化的差异似乎更难弥补。对于外来文化的处理,通常无外乎两种方式,异化与归化,或者采取更为中庸的方式,即完全意译,舍弃掉文化因素。后一种方法自然不甚可取。而对于异化与归化,也各有其难处。对于异化而言,由于目的语读者对原语文化的不了解,势必会造成处理努力的增加,如果加以注释说明,又会导致读者阅读量的增加,用之过多,则成衍文;如果不以注释说明,恐怕相当一部分读者在付出足够的处理努力后却仍得不到满意的语境效果,容易导致翻译的失败。对于归化而言,目的语读者的负担要小得多,他们面对的大多都是自己熟知的内容,处理努力降低,但问题在于对异国文化了解受限,翻译失掉了传播文化的功能,抹杀了文化的多样性。在《仓》译本中,对于文化因素的翻译,译者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尽量做到既能保留原文文化,也能使目的语读者易于理解。
例如,第10首中将“渡船虽没有心,马头却向后看我”译为The ferryboat has no heart/But its horse head turns to look at me。译文是对原文的直译,但问题在于渡船上怎会有马头?这是因为西藏的船有一种是用木头做的,专作摆渡用,通常在船头安一个木刻的向后看的马头。由于这一信息非几个词能够言明,因此在诗歌翻译中,为了不增加诗行的长度或诗行数,译文用了注释的方法给出这一背景信息。第43首中,“十地界”译为the Ten Realms,“金刚护法”译为Vajra the Dharma,前者因涉及宗教内容,在注释中给出了“十地界”的所指,后者则用英语中已有的词语进行翻译。第54首中“善恶业的镜子”中“业”是佛教中一个基本概念,但在该句中,结合语境,没有必要对“业”的内涵加以解释说明,甚至不出现这个词也无妨,因此译文简洁译为a mirror of good and evil。其他还有数处,译本都举重若轻,比如第7首中“松石蜂儿”简译为bees,第11首中“同心结”译为love-knot,第12首中“福幡”译为blessing streamers,等等。或许这样的译文容易被诟病省略掉了原文的文化色彩,但对于诗歌这种对文字简洁度要求较高的文体而言,能够在不因过多注释说明而增加读者处理努力的前提下,传达原诗的意义,达到翻译效果,已属不易。
关联理论对翻译的解释力,当然不只是语言层面的对应,更应注重信息传达的准确性与译文所起到的效果是否与原文相同或相近。少数民族典籍英译与汉族典籍英译相比,其难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方面,如果直接从少数民族的典籍进行英译,则需要兼通少数民族与英语的专门人士,对比通晓英汉语的人数来说,可谓凤毛麟角。另一方面,如果从少数民族典籍的汉译本进行英译,虽然其难度基本等同于汉语典籍英译,但对于汉译本以及汉译本所遵照的原著版本的选择与甄别,则不容忽视,否则很容易直接影响翻译的质量,甚至基本的准确度。
《仓》译本以于道泉汉译为依据,其译诗可谓形神兼顾,在以诗译诗的总的原则下,通过各种灵活手段的使用,基本再现了原诗的意义,起到了与原诗相近的效果。但个别地方也有待商榷,如第31首中“求签问卜”译为ask the gods for oracle and sight,虽然god用了复数,但是否可能使英文读者产生与基督教上帝的联想,而上帝并不供人求签问卜,当然这样的归化译法有助于母语为英语者的读者理解,这也是译者选词的依据所在。另外,《那一刻》中“风马”译为wind horse,未加注释,有可能增加读者理解的负担。而《问佛》中“缘”的翻译出现了fortune和fate两个不同的译法,其前后不一致的现象是否有隐含之意,可能也是读者会考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