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保胜 王 丽 李 劼 罗晓晨
(1.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450018)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两项重大战略任务,目前两大战略正处于衔接与转型阶段[1]。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后脱贫时期的优先任务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促进乡村振兴,核心要义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第二个“百年目标”夯实基础[2]。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帮扶政策在五年过渡期内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3]。李克强总理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十四五”规划建议稿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都将促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作为重要任务和发展方向。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建立更是从制度层面落实了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面对农村工作新目标的确定,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怎样支撑和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对接?制约或影响二者有效衔接的因素是什么?基于这样的思考,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内在逻辑视角出发,跳出对既有政策惯性的路径依赖,结合乡村现有实际情况,加大资源的有效供应和科学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对接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序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如何巩固脱贫攻坚的胜利成果,以及怎样促进乡村振兴开局起步,继而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平稳转型,学术界纷纷从不同领域探讨两大战略转型的共同之处及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障碍,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从发展目标来看,汪三贵、冯紫曦认为两大战略目标都是为了消除乡村贫困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体制机制与基层治理、公共服务与生活质量等方面,来实现百年奋斗目标[4]。从发展对象来看,王文彬认为两大战略都以农民为主体,脱贫攻坚针对的是“贫困群体”这个单一化的帮扶对象,而乡村振兴则关注的是农村及农民群体的整体发展[5]。从政策制度来看,魏后凯指出两者都建立了互融互通的政策体制,在体制机制上,要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不断丰富主体和要素的活力;在政策上,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别化的办法,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6]。从发展途径来看,黄祖辉认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在实施路径上具有借鉴性、继承性、延续性,倡导实施农民主体、政府主导、企业引领、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协同路径[7]。脱贫攻坚战略成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根本遵循和理论经验,有利于夯实乡村产业基础,促进乡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完善乡村公共治理效率,推动乡村振兴高效落地。但囿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存在现实困境与障碍,国内诸多专家和学者也对此问题进行一系列探讨,其中涂圣伟认为脱贫攻坚主要给予特惠性政策支持,乡村振兴贯彻普惠性政策,两者的政策功能边界模糊,容易产生新的“悬崖效应”,如果缺乏系统的支持政策,一些贫困边缘户又难以避免滑入贫困,不仅影响脱贫攻坚成果,也影响乡村振兴质量[8]。刘书侠指出,当前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在有效衔接过程中,出现衔接意识不强,衔接机制不完善,衔接路径单一等问题[9]。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公共治理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层治理单薄,自主治理水较低,农村空心化等问题,可能阻碍乡村振兴的行动效率,产出新堵点。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的角度对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如何对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了很有价值的分析,但研究的成果大多是从表面分析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间的关系,较少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认知、行为和资源要素有效配置与效应延续发挥等内在逻辑方面进行研究。因此,本文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如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运行轨迹入手,厘清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如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内部机理,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构建二者对接机制,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促进二者之间良性互动,推进二者有效衔接和统筹联动。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发挥延续效应,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对接。一方面亟需探讨怎样运用乡村振兴阶段所制定的政策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另一方面需借鉴吸收脱贫攻坚阶段的实践成果和理论经验,研究脱贫攻坚对乡村振兴的动力传导机制。从战略目标、战略内容、战略原则、战略时间等几方面阐述两者的内在逻辑和运行轨迹。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脱贫第一步需实现生理需求目标,再瞄准高层次目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目标衔接紧密,层层递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为了实现百年奋斗目标,消解现行标准下乡村贫困问题,二者在目标上一脉相承。从农民发展探究,脱贫攻坚对准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保障贫困人口继续享受异地搬迁的优惠政策和原居住地后续的帮扶,如技能培训、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生活基础设施等,确保农民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提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城镇收入水平,实现贫困人口全面脱贫摘帽。2020年构建乡村振兴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全国各地区乡村振兴的路径和发展方向逐渐明确,最终消解相对贫困,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从发展区域探究,脱贫攻坚主要目标是聚焦解决贫困村,连片特困地区的软肋,精准发力对深度贫困地区进行啃硬骨头,通过异地搬迁、发展产业、金融扶贫、现代技术支撑等各种举措促进农业农村快速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还有部分发展区域的基础比较薄弱,内生性动力不足,因此按照乡村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为根本遵循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传承脱贫攻坚的区域性帮扶政策目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调动区域资源和要素合理优化,缩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差距。由此可见,两大战略的目标能够一脉相承,共同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脱贫内容都聚焦在三农问题上,帮助农民摆脱贫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构建全域生态宜居环境,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在产业、人才、生态、文化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与乡村振兴的治理内容有较高的耦合度。第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着重强调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乡村产业是解决三农贫困问题的重要驱动力,两者都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统筹进路,因地制宜开发乡村自有资源,联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并通过引入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让农民获得产业链收益,逐步实现产业扶贫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求产业发展,还要求产业兴旺,政府及有关技术部门加大完善农业配套设施,不断推进农技推广和农机具研发制造,积极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农村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第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重视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内生动力是农村脱贫不可或缺的因素,两者都要求将志智相衔接,催生新生代农民工脱贫技能提高。脱贫攻坚要求发展农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的素质教育和生存技能,挖掘农村人力资本,鼓励青少年创新创业。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多层次、宽领域、全方面满足农民就业创业多样化需求,规划将职业技术教育,涉农高校、涉农学科专业全面覆盖整个农村地区,推动产教融合基地高效落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巨大潜力。第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整个过程都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力量,要协同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与脱贫攻坚高效对接,发挥党建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乡村振兴强调市县党政领导和基层干部必须开展组织领导的实绩考核,严格按照考核评价内容执行返贫工作。对于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适当提拔,同时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专门督促教育履职不力的市县领导人员,最终在脱贫攻坚党建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第一,脱贫攻坚倡导绿色发展原则,要求发展经济与生态保护相结合,而乡村振兴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生态环境是人类的保护屏障,减贫开发战略落地生效不能以牺牲环境为筹码,要转化为生态扶贫的战略思想,发展乡村旅游,绿色农业,促进农民在农村自然恢复与发展中拥有生态幸福感和满足感。乡村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通过推广生态保护性耕作方式和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恢复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庭院示范区。两大系统都遵循绿色发展理念,走绿色振兴之路。第二,脱贫攻坚坚持扶智扶志的基本原则,乡村振兴坚持提高农民内生动力和以群众为主体的基本原则。二者都以群众的利益诉求为出发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初心是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提高群众脱贫技能,加强群众抵抗返贫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点的行动效率和实践效能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一后盾,两大战略都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倡导精准施策和因地制宜原则,在这一原则上相互耦合。中国国土面积辽阔,地理环境千差万别,农村的贫困状况与资源环境迥然相异,鉴于此,在两大战略实践中,应精准把握乡村的异质性特征,抓住问题导向,科学布局,层层递进,消除农村发展的瓶颈制约。第四,脱贫攻坚主要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乡村振兴的主要原则是坚持各级党委和领导组织的乡村建设工作,持续抓党建促进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一致坚持发挥党的各项优势,为乡村振兴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政治保障。
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条件,1992年习近平的《摆脱贫困》开始研究如何摆脱贫困的理论思考。1994年国家制定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出台,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2001年全国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200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自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以来,诸多学者和专家开始研究习近平扶贫观。从2015到2020年开始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奋斗历程,从单维度和多视角框架下攻坚克难,爬坡过坎,建立建档立卡户和农村基本社会保障,精准发力逐步消除乡村绝对贫困问题,实现区域性贫困人口摘帽。从2017到2050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黄金时间,瞄准的是整体农村相对问题和容易返贫的贫困地段。2021年是两大战略转型的时间轨点,是绝对贫困治理转向相对贫困治理的最佳时间,当前正处于两大战略的重要历史交汇期和政策叠加期,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互对接基础上,不断巩固其脱贫成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经过几年的持续攻坚,脱贫攻坚战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坚实后盾和行动指南,为乡村振兴后续发展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脱贫攻坚阶段的主要历史经验是坚持党组织的领导、以人民实际诉求为核心,坚持扶贫扶志,提供群众内生动力等各种实践经验,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施工图。2021年的十四五规划指出构建双循环格局,把乡村建设摆在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位置,随后我国召开成立乡村振兴局,全面承接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脱贫攻坚虽然全面消解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帮助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但是产业发展的短期效应与产业兴旺的长期效应难以兼容,科技资源嵌合不深入,金融资源有待全面整合振兴,乡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不统一等衔接问题,严重阻碍乡村振兴发展进程。
脱贫攻坚战略倡导的产业发展具有区域性、特惠性、短期性的特征,政府担任主角,而乡村振兴战略倡导产业振兴具有普惠性、整体性、长期性的特点,市场发挥主角,两大系统的异质性特点和扮演角色不同导致产业转接存在一定障碍,降低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质量[10]。一方面,在脱贫攻坚阶段,多数地方以种养产业为主,政府给予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是周期短、力度大、速度快、发展经济效益突出的产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出现问题。王介勇、戴纯等认为农户缺少整体规划和市场分析,出现产业发展同质化,品种结构单一,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价格低、滞销等问题,容易出现返贫[11]。乡村振兴阶段注重以市场力量为核心,突出产业发展的长期化,多样化,市场化特点,鼓励提高群众内生动力和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提倡双循环格局下促进产业走向国内市场,增强产业市场竞争力,两大战略在产业发展方面的差异性致使衔接过程难以兼容。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的扶贫产业注重短期效益,产业发展依靠政府和农业单位资助帮扶,贫困农户产生依赖性,其短期的、区域性的产业帮扶能够实现农户脱贫。但是对于蔬菜类产业发展必须面临市场风险的不稳定性和自然灾害发生,政府帮扶措施不能做到持续性、后续保障性,最终导致产业停滞。以市场为主导的产业兴旺注重长期效应和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市场逐渐削弱政府帮扶作用,两大主体在产业衔接上出现障碍。市场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产销渠道、增加产品竞争力、是推动全产业链延伸,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率,如果不能与市场相耦合,容易失去市场竞争力,严重影响产业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罗雍认为在比较利益低的障碍下,科技资源等要素难以与贫困地区资源有效嵌合,有些在政府行为推动下的科技要素投入及组合,其结果是形态、结构千差万别,运行状况出现无序和低效现象[12]。在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科技资源嵌入度受限,严重阻滞两者有效耦合,主要体现在一是脱贫攻坚阶段制定的有关科技资源惠农政策贡献率低,物质装备主要服务于非农领域和发达地区。乡村科技振兴政策要求科技资源面向整体乡村,但是丘陵山区属于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当地政府对农业科技认知度低,因此导致农机装备覆盖面零散,农机作业补贴力度小,进一步降低农村农业产出效率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乡村缺乏农业生物育种科技项目,现代农业科技无法高效地嵌合到农作物和畜禽联合发展中,严重阻碍育繁一体化发展。此外,农业科技短缺,通常会造成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在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帮扶政策衔接度、同步度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断链。例如A地政府联合企业投资农业机械化于某绝对贫困区域,短期内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了当地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实现农业机械化的缓解效应。但是在乡村振兴阶段,科技资源未能深入大范围嵌合整体区域,影响三产融合进程、妨碍农业供给侧而结构性改革力度、减少农业生产方式多样化,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最终降低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耦合度。
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资源有效支持,金融资源的发挥和全面整合需要完善的市场配套机制,但受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金融的逐利性影响下,金融资源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中出现断链。主要为:一是金融资源虽在专项扶贫中取得丰硕成果,但金融资源聚焦范围仅局限于特定贫困区域,金融机构信贷规模小,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在村镇受到政策限制,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供需结构失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农村的金融资源供给小与需求,如设置在乡镇的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下降,贷款面积缩减,而偏向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导致县域间金融资源两极分化严重,产生区域间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13]。同时,乡镇地区缺乏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难以获得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农民无法实现小额贷款,导致涉农资金和其他金融服务不能有效整合,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和产业振兴,严重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乡村振兴接续发展。二是农业保险体系漏洞比较大,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乡镇各地区的专业保险公司分布不均匀,保险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差,不利于保险保费资金的准时发放,未能保证农村居民生活富裕,导致乡镇居民对于乡镇金融服务信任度低,对于市县级金融意愿需求大,这使得金融资源在两大战略相互衔接中产生困境。
乡村生态环境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共同的治理任务,乡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这一问题的正式制度不完善,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修正。而非正式制度的缺失,使两大战略在协同推进环境治理方面产生衔接困境,主要是脱贫攻坚阶段正式制度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制定相关环境法律规范有效约束农户和企业生产行为,通过环境规制引导农户和企业在扶贫区域进行环境治理。例如在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下,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发布《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正式制度政策文件,进一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农业绿色生产,企业将工厂设置在居民环境之外,及时检测更新污染防治基础设施,以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例如山西沁水县在危房改造政策指导下,基层政府和群众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农村房屋安全大整治,垃圾清运和废水处理,短期内缓解了乡村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危房清零。而在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目标框架下,主要倡导环境治理常态化、延续性、整体性,乡村环境治理覆盖全部地区。但是农户和社会主体协同治理环境的价值信念和内生动力不足,企业的文化环保理念,乡村的村规民约、环境保护的风俗习惯、绿色生产的价值理念、意识形态等都严重缺失,这严重影响有关乡村生态环境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协同治理的持续化,进一步阻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乡村生态方面的有效衔接,严重影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融合度和转换关系。
目前,我国已进入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期,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阶段,通过衔接耦合的实现机制分析,提出从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衔接、科技资源的横向嵌合、金融资源的全面整合、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弥合等几方面的进路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深度耦合。
发展产业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举措,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取得丰硕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应该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现代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在产业扶贫政策和路径上接续发展,弱化行政干预力量,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让市场检视产生的综合效益。一是政府引入农业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含量高的先进设施,建立新品种培育基地、农户技能培训实验室,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产业多功能发挥,促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将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在乡村振兴阶段,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建立低收入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经济利益,实现产业振兴。二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和企业应协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来提高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利用现代设施、装备、技术手段武装传统农业,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品质,实现生产、加工、运储、营销等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套,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率[14]。同时,建立“互联网+产业模式”广泛组织开展产销活动,推动消费帮扶,使产品消费成为强劲引擎。
宋保胜、杨贞等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规划时,应融入科技创新要素,利用其边际效率递增效应,发挥其引导、带动功能,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15]。一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发展都离不开科技资源的支撑,政府应该加大农村科技资源的横向嵌合,从而加强乡村空间的虹吸效应,吸引周边城市的各资源要素聚集,提高自身发展功能。政府和企业应因地制宜考察乡村实际情况,向乡村投资农业生物育种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促进现代科技要素改良畜禽遗传和种业提升,推动育繁一体化发展,实现乡村科技振兴效果。例如B地区适合发展种养业,各级政府和干部群众应召开会议,对制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建言献策,并构建农业生产体系和农村养殖体系,引入现代科技要素加快农业种质资源开发、产出优质饲草料,确保畜禽基础产能、推动种养互通互融,实现种羊业振兴乡村。二是政府应与企业合作,着重利用科技资源盘活农业资源,赋予技术要素开发更多农业产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保证农业生产效率,最终解决了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难题,实现农业机械化缓解效应,对整个乡镇脱贫致富起到联动效益。例如甘肃省定西市C地位于丘陵山区,适合马铃薯生长,当地基层政府应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申请,争取扶贫资金、大数据、村村通、农机具、产品加工设施等物质装备,通过农业科技改造马铃薯种植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马铃薯精深加工,农户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当地产品,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如何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构建基础性金融服务体系和资源整合方案,已经成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的基础性条件。一是政府及其他金融机构应该在继承脱贫攻坚阶段金融扶贫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大力整合各种涉农资金和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并引入社会资金为农村注入资金要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确保资金落地生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此,市县乡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监督体系,完善补齐金融体系短板,聚点成面式推进金融资源多元化全面升级,扩大村镇银行覆盖面,延伸金融资源普及率,为乡村振兴提高驱动力。二是政府应该加大农民合作社信用社在乡村试点运行,鼓励金融机构向乡村提供农业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实现金融振兴乡村。与此同时,着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对农业保险公司的常态化监督,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督促农业保险对农村贫困起到纾解效应。同时,当地政府应该引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农业保险,不仅为乡镇带来便捷式,一站式金融服务,还提高农民利用乡镇金融的积极性,增强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汇聚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农村和小微企业,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需求。
据中国正式制度形成的经验,一项政策的出台先是发端于改革实践需求,而后形成来自实践的非正式制度,最后再对非正式制度进行完善规范,形成正式制度并逐步推开。同样,乡村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也同样遵循这一过程,群众应该打破传统理念和原有路径依赖,政府应开展环境建设与文化宣传,鼓励以农民参与为主体的环境治理行为,乡村环境协同有效治理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弥合下,促进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与工作就地落实。一是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上级政府应该加强顶层设计和全面布局,因地制宜实地考察,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延续脱贫攻坚时期有价值的政策方案,促进环保政策衔接提质升级。政府应该出台新的环境保护法,基层政府也应该制定严格的村规民约,约束人们的行为习惯,改善农村环境现状。同时,政府应该委派当地大学生、第一书记下乡,组织培训宣传乡村环境振兴相关的文化知识,企业应该向农村引进农业机械、技术人员等现代化农业生产要素,普及绿色农业理念知识,帮助农民转变粗放式生产方式。二是政府工作人员下乡融入乡镇,需要耐心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工作关系、群众关系,规避乡村环境协同治理的困局,需要进一步促进法律法规同提高农户的环保理念相互弥合,推动环境整治可持续高质量开展。例如甘肃省定西市因乡村生态环境脆弱出现返贫,在异地搬迁政策规划下,贫困地区进行异地搬迁和原居住地危房改造,政府和社会主体给予定西市贫困区环境修复费用,农村基础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系统综合处理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生态环境问题,致使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