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忆梦
(舟山博物馆,浙江 舟山 316000)
东港碶原为舟山定海城东门泄洪主碶,根据城东街道小碶村民委员会2010 年10 月所立《浚河碑记》说明牌记载,其始建年代有明洪武年间与清咸丰初年之说。碶址位于小碶村,城内外大小河流汇聚于此,通过碶门出海,故此地旧名“东江浦”或“东港浦”。南宋时,东港浦曾有著名的东江盐场;明清之际,东港浦外形成港口。1976 年城东河改道,碶滩填塞,四面高楼拔地而起,东港碶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却有三通“示禁碑”被镶嵌入村委会旁的墙壁中,作为历史之见证。碑石分别勒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同治五年(1866)和民国十四年(1925)。经历岁月沧桑,较多碑文已漫漶不清。关于这三通碑刻,前人未作过系统研究,仅在地方志中有简单提及,[1]笔者经实地考察,判读碑文如下:
奉宪禁阻」
署浙江定海直隶厅正堂加五级记录十二次刘为」出示勒石永禁事。据在城庄殷绅金士奎、钱学楙、沈有澜、金学纯、张有镕、钱学焕、□□□、陈利仁、胡迎泰、孔广发呈称:东门外东港碶乃」定厅咽喉,城河入海总源,设立碶夫,捐置田亩,以作管碶修理等用。近因无耻之徒□□□利,罔顾碶闸攸关水利,竟敢私开碶板,乘潮」放水,或捕鱼捉蟹,或小船从碶闸推出扛入,并有石板砖瓦堆叠碶桥,以致碶□□□梁压断,咸潮拥入,贻害田禾,□碍行走。其该管」柱首,甚将碶田四拾余亩,除归碶夫管种外,其余田地租息,一概分用,任碶坍坏。不□□□等会议,将前呈田产内叁拾壹亩仍给碶夫」经管。其余田地一十八亩永禁废卖,所收租谷租钱存放生息,抵作日后修碶之□□□各捐以资构料兴工,将坍坏碶闸照旧修补。诚」恐日久废弛,复蹈前辙,公叩出示,勒石永禁等情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永禁。为此示,仰厅属居民、渔户、碶夫、地保、柱首人」等知悉:尔等须知,乡岙田地山场,全赖碶闸坚固,为御咸蓄淡,保储源流。启闭有时,□□□修,即有非常之患,全凭殷绅将□□碶闸捐」修完整,诚为善举。其前置碶田,永禁废卖。自示之后,不得仍前偷放捕捉鱼蟹,并小船推扛□□以及侵蚀废卖碶产。倘日久仍敢故违,」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案,从重究办,决不姑宽。该柱首等亦当寔心经理,以垂久远,毋□□志,切切,特示。」(遵)
咸丰拾壹年捌月日给」告示」
奉宪禁阻」
补用总捕分府署定海直隶厅加五级记录十二次史为」出示严禁事。据甬东庄东港碶柱首刘运庄等呈称:东港碶一□□□城及四城」门外河道出水之咽喉,于咸丰十一年间,经帮办董事孔广发□□□因蒙」刘前宪示谕,勒碑永志。乃近有愚民罔顾水道有碍,不知稼□□关,竟在碶旁塘」下堆叠石版,开设石作,将每日锤敲石屑等物抛弃河中,以致□□迊绕,为害田」畴。叩赐示禁等情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处居民、碶夫、」地保、柱首人等知悉:尔等须知,碶闸攸关水利,全赖疏通源流,自示之后,勿得再」在该处开设石作,将石屑等物抛弃河中,以致日积日多,水道壅塞,有碍田畴。如」敢故违,许柱首人等,指名禀告,定当提案究办,决不稍宽,其各凛遵,毋轻尝试,特」示。」(遵)
同治伍年玖月日给」告示」
勒石永禁」
定海县公署布告第七九号」
为勒石示禁,以垂久远事。照得定邑东门城外东港碶地方,」向有公河一道,上达大小洋岙,下通东港河海口,沿河一带」无数农田赖以灌溉。乃时有沿河无知居民,或将沙石抛弃」河岸,积久因之填塞;或以竹篱编排码头堆砌,致碍河防。法」准县议会议员李小卜、乐天等声称示禁。查此河于城乡水」利关系重要,李议员等所请不为无见,合亟出示晓谕,勒石」永禁。为此,仰沿河居民一体知悉:自此次示禁之后,不准有」在河旁随意抛弃帮筑等情。倘有不遵,一经查出,或被举发,」定即从严罚办,其各凛遵毋违,切切,特示。」
中华民国十四年十月二日」知事乔葆元
“咸丰碑”是清咸丰十一年(1861)所立之碑,碑额为“奉宪禁阻”,上方有“定海直隶厅同知之关防”满汉文小篆官印,碑题为“署浙江定海直隶厅正堂加五级记录十二次刘”,是典型的清代官禁碑。“奉宪禁阻”的“奉”为接受,“宪”为上级,即恭敬地按照上级要求发布禁止告示之义。与“勒石永禁”题额一样,都是明清至民国时代,官民互动建构地方法律秩序的一种颇具代表性的模式。[2]128
道光二十一年(1841),定海县作为海疆防御之要冲,被升为直隶厅。[3]64直隶厅主要设于沿海、边疆地区,不领属县,长官为同知。定海直隶厅属于宁绍台道。碑题“署浙江定海直隶厅正堂加五级记录十二次刘”指的是当时代理直隶同知的刘国观,故题为“署”,他于咸丰十一年(1861)暂任此职一年。其官印为铜制长方形的“关防”。“加五级记录十二次”是清代对于功勋的加级奖励。
碑文开头序中,所列出的城庄殷绅共有十位,除一人因碑刻磨泐,无法识读外,其余见于史传者有金士奎、钱学楙、沈有澜、钱学焕四人。金士奎,号爽花,道光年间廪贡,署宁波府教授。[3]120于1818 年漂至定海的朝鲜难民崔斗灿所作《乘槎录》中,留存大量与金士奎的诗文唱和。[4]1842 年12 月27 日,定海厅绅士金士奎还曾向官府呈诉英军在舟山的暴行。[5]
钱学楙和沈有澜出自定海望族——北门钱家与沈家,在光绪《定海厅志》中皆有传。钱学楙“家世殷实,纳粟为国子生,居乡不著声誉”,在鸦片战争中“自愿毁家纾难,捐发军需以为守御”,作出表率后,“富家绅商皆踊跃”。他共捐资三万余金,保全定海城池,人皆称其有功。[3]191-192其名留在舟山很多的“善举碑”中。①钱学焕乃其弟,因藏有吴越王钱弘俶所造阿育王塔,在民国《定海县志》中留名。[6]艺文志九
沈有澜(1811—1884),“由廩膳生授嘉兴县学训导,旋以母老乞假回里,遂无志宦游”。从此以乡绅身份,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乱世中赈济灾民,“修葺文庙,经理书院”,“邑中遇有善举,诸同志莫不欲借重以资董率”。光绪十年(1884),法国人入侵福建,定海又设海防,沈有澜殚精竭虑,在共筹堵御的过劳工作中去世。[3]193-194
碑文继续写到这十位乡绅联名向上呈报的是近期无耻之徒的不法行为。一为“私开碶板,乘潮放水”,在河中“捕鱼捉蟹”;二为趁机将“小船从碶闸推出扛入”;三为在碶桥上堆叠石板砖瓦,压断碶梁,结果导致咸潮拥入,贻害田禾,碶桥损坏,妨碍交通。
可东港碶本设有碶夫专门管理,又有捐置的田亩“以作管碶修理等用”,为何还坐视这些行为不管,而要乡绅们出面呢?中国古代基层的农田水利灌溉工程一般由民间管理,负责人多为乡村德高望重者,称为柱首。碑文解释道,管理东港碶的柱首将四十余亩碶田“除归碶夫管种外,其余田地租息,一概分用”。即只有一部分碶田租息用在了碶闸的管理上,日常维护用的资金大部分被“分用”了。既然负责人已经开始“侵蚀废卖碶产”,下面的碶夫也就玩忽职守,“任碶坍坏”了。
该行为引起地方乡绅的警觉,经会议决定,将前呈四十余亩田产中的三十一亩仍由碶夫经管,以维持碶闸的正常运行;其余十八亩永禁废卖,所收租息作为日后修碶费用。而目下碶闸的修补由乡绅们捐钱、“构料兴工”。决议上呈官府后,由直隶厅下达批示,并勒石永禁,树立“奉宪禁阻”碑。以附近居民、碶夫、地保、柱首为对象,明确禁令:“其前置碶田,永禁废卖。自示之后,不得仍前偷放捕捉鱼蟹,并小船推扛□□以及侵蚀废卖碶产。倘日久仍敢故违,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案,从重究办,决不姑宽。”
在违禁行为发生地立碑,有利于禁令的传播与周知,凸显针对性和警示性,具有威慑作用。同时,立碑是一种例行公事的举措,无论禁令公布后实施结果如何,只要勒石永禁,以后遇到上级检查追责,官员们也可以此应付。[2]130
同治五年(1866),官府再次于东港碶立“示禁碑”。碑额仍为“奉宪禁阻”,上方有“定海直隶厅同知之关防”满汉文小篆官印,碑题为“补用总捕分府署定海直隶厅加五级记录十二次史”。“史”是定海直隶厅同知史致驯,曾主持撰修光绪《定海厅志》,他曾于同治四年(1865)至五年(1866)代理定海直隶厅同知,光绪二年(1876)至五年(1879)正式任职。“补用总捕分府”是史致驯的另一官职,“总捕”为总理捕务,“分府”为同知别称,负责地方治安。
这次立碑是由于东港碶柱首刘运庄等呈称,虽然五年前经帮办董事孔广发呼吁,得到前直隶厅同知刘国观示谕,已勒石警示,但最近又发现有人“竟在碶旁塘下堆叠石版,开设石作,将每日锤敲石屑等物抛弃河中”,所以再次立碑示禁。对象为该处居民、碶夫、地保、柱首,铭刻禁令:“自示之后,勿得再在该处开设石作,将石屑等物抛弃河中,以致日积日多,水道壅塞,有碍田畴。如敢故违,许柱首人等,指名禀告,定当提案究办,决不稍宽。”可知咸丰十一年(1861)立碑之后,虽然禁止了侵蚀碶产、私开闸门、堆叠碶桥、偷放捕捉鱼蟹等行为,但又出现新问题。
据光绪《定海厅志·物产》记载,舟山盛产优质石板。如普陀山“有紫竹旃檀林,山中石剖之,俱白质黑章,作花竹草木状,浓淡工细如画”。又如岑港海口钓山岛上有“钓山石”,“石质虽粗,颇资于用。其居民以采石为业,谓之石宕。”[3]675-676因而可以推测,清代舟山的手工业中,石作产业应十分发达。石工作坊设于河边,是为了方便用水与运输,但若不规范经营,势必会破坏生态环境。“同治碑”的树立,正在于通过立法来协调产业与环保的关系。
以上两通碑刻的公文格式大体相同。两碑开头总起句是“为出示严禁事”,“出示”为告示之义,总说两篇公文是禁止告示。然后皆以“据……呈称”句式,引出乡绅们向官府呈报的内容。讲完不法分子破坏碶闸、污染河道的行为之后,以“公叩出示,勒石永禁等情到厅”和“叩赐示禁等情到厅”做结语。“公”为共同,“叩”为诚恳,“等情”为等等情由,是结束引文的用语,合起来即共同恳请官府发布禁止告示的情由;“到厅”指下级的来文已到达本直隶厅。
下面“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永禁”和“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中,“据此”是归结前文的用语,引述完下级来文,由此转入申述官府意见的下文。“除批示外”,指直隶厅已对下级来文进行了批示,又根据批示下发指令。“合行”是上级向下级表示,应当如何办理此事的用语,举措是立碑发布禁止告示。
接下来是“为此示”,表示官府发出此告示。在“仰……知悉”句式中,“仰”是命令之义,上级要求下级遵行某事的用语。最后用“仍敢故违”或“如敢故违”,指出如果违反以上禁令,会遭受“提案从重究办”的处罚。结尾的“切切,特示”中,“切切”是千万、务必之义,用此语表明紧要,“特示”即特地为此发出告示。“其各凛遵”中,“其各”代指下级各界人士,“凛遵”是严肃遵行。在告示末尾,皆有大大的草书“遵”字,以体现官府威严。
民国十四年(1925),在东港碶第三次立“示禁碑”。当时碶闸一带所遭遇的新问题是“时有沿河无知居民,或将沙石抛弃河岸,积久因之填塞;或以竹篱编排码头堆砌,致碍河防”。随意抛弃沙石,日久势必会引起河道堵塞。下句有字磨泐,根据前后文推测,可能讲的是,用竹篱打地桩,防止河堤下塌。竹篱本是修建河堤或码头的材料,但用完的废料没有清理,而是随意堆砌,便有碍河防。
当时,向政府提议的是县议会议员李小卜、乐天等人。1912 年,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定海县建县公署,长官为县知事,主管行政,兼理司法。1925 年4 月至1926 年9 月的县知事是江苏宝应人乔葆元。[7]641民国初实行议会制,县议会为一县的咨询、立法机关,有权制定县内法律、法令,及选举县知事等。李小卜、乐天二人皆是当时的县议会议员,[6]选举志四李小卜还参与过民国十二年(1923)《定海县志》的编纂。[6]题名一
定海县公署接受了李议员等人的吁请,并发布第七十九号布告,勒石永禁。以沿河所有居民为对象,宣示禁令:“不准有在河旁随意抛弃帮筑。”“帮筑”即建造海塘、河堤时所使用的土木、砂石等建筑材料。
民国时期的公文沿袭清代格式,起首“为……事”是文件开头叙述事由的语句。接下来“照得”意即不需要查阅档案而得到的结果,表明东港碶所在的这道公河对于农田灌溉的重要性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法准县议会议员李小卜、乐天等声称示禁”一句中,“法准”为依法准许议员们所声称的示禁事项。“合亟出示晓谕”中,“合亟”为“应当紧迫”之义,是表示命令应当急速办理某事的用语。“出示晓谕”指发出告示,使人民全体知悉或全体遵照办理某事的用语。下面“为此……仰”的句式,是针对前述事件,提出应当采取的措施、建议或处理意见。以“等情”和“切切,特示”分别作禁令和处罚条件的结尾。
今定海小碶村原东港碶附近所立三通碑刻中,“咸丰碑”、“同治碑”讲的是维护碶闸,“民国碑”说的是爱护河道、河堤,虽然东港碶今已不存在,但三通碑刻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东港碶碑刻是晚清至民国时期社会法律秩序存在样态的真实记录。碑刻既是历史文物,又展示了其在当时的制度功能。“奉宪禁阻”“勒石永禁”之禁碑体系在明晚期开始显现,于清代逐步完善与发展。[2]176其一,之所以要用刻碑的形式发布禁令,而非张贴纸质文告,乃因为“示禁碑”可以永留。东港碶碑刻中强调的“永禁”“永志”“以垂久远”正体现了永久性特点。其二,碑刻有更强的警示性。将保护东港碶碶闸、河道的禁令立碑,表明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咸丰碑”与“同治碑”皆有两米之高,更增添了庄严性、权威性与威慑力。其三,碑刻上的禁令具有持久性。东港碶三通碑刻年代虽不相同,但破坏碶闸、捕鱼捉蟹、堵塞水道的恶行在每个时代皆有发生,后碑禁令是在面对新问题时对前碑的一个补充,即便所铭刻的是古代禁令,今人依然会遵守。在清朝,地方官为革除弊政而“勒石永禁”,渐成一种风气,[2]126其模式已基本稳定,至民国初年仍在使用相同的公文格式。后来,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日新月异,“示禁碑”的功效逐步衰弱,渐渐成为了历史符号;但它们作为旧时代地方社会法律秩序发展演变的见证与记录,仍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
其次,碑文所展现的官民之间共同维系地方秩序的互动,对于现代法治建设亦有借鉴意义。东港碶及其河道的维护,并非由官府直接设官掌控,而是由碑文中所提到的城庄殷绅、柱首、地保、碶夫、沿河居民与渔户等共同构成了东港河防的基层管理系统。在旧时代的地方管理体系中,乡绅作为民间精英力量,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主导功能。虽然“示禁碑”是以官府名义颁刻的,但要在前序中特别声明,这是乡绅向官府吁请之结果,这也成为行文的惯例。[2]128关于东港碶碶闸损毁、碶产废卖、河道拥塞、生态破坏等现象,都是乡绅们最先察觉,经协商后呈报官府,再由官府批准后刻立“奉宪禁阻”“勒石永禁”石碑,从而强化对河防负责人的教育,明确禁令,消除弊端,防患于未然。从官方角度看,他们喜欢这种官绅官民合作的方式,既体现了官府“为民父母”的权威,以化解地方矛盾,又在相当程度上调动了地方绅民“自治”的积极性,使禁令在执行上更符合地方实际,更有群众基础,也更具可行性。[2]204这些均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精神的体现,即使在今天也不会过时。随着现代通讯手段的不断进步,我们虽已搭建起各式各样能够支撑官民互动的平台,但传统碑刻中所承载的中国社会对于官民之间有效、良性互动的期盼,百姓渴求司法公开以及参与地方法律秩序构建的愿望,则永远不会改变。
再次,碑文中所体现的爱水、惜水、护水共识,仍是当今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价值观。舟山由海岛组成,人民日常生活中严重缺乏淡水,历史上为了蓄淡排涝、御潮纳潮,建有大量碶闸。据统计,元代有七座,明代有二十七座,民国十二年(1923)有一百一十五座。[7]209民国《定海县志》记载:“碶塘之著者,曰竹山碶、曰平水碶、曰东港碶。”[6]舆地志二十三可知东港碶之水利工程攸关舟山民生大事。东港碶碑文中出现的“咸潮拥入,贻害田禾”“御咸蓄淡,保储源流”“水道拥塞,有碍田畴”“无数农田赖以灌溉”“致碍河防”“于城乡水利关系重要”等句,也反复强调了百姓对于淡水资源的渴望和爱惜。在现代社会,我们虽然有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淡水的方法,但正因技术发展,人们的欲望也在持续膨胀,破坏力也在不断增强,在面对水问题上的反思与智慧,并不见得高于前人。东港碶碑刻所承载的“人水和谐”愿景,应是从古到今人们通过不断的治水实践而努力追求的目标。
注释:
① 如定海区城北村老寿山它山庙咸丰五年(1855)所立《三官庙碑》中,首位乐助信士就是钱学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