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美香
(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 百色 533000)
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制定和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党的十九大以来做出“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等重大部署,并将建立巡察制度写入新《党章》。高校开展校内巡察是高校党委贯彻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在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它是高校党委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的战略部署,是发现和解决基层二级党组织在管党治党内涵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本文就高校内部巡察实践探索遇到的共性问题并尝试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高校校内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参考。
高校校内巡察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了符合高校特点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但在实践中同时也遇到一些瓶颈,主要体现在:
目前高校内部巡察采取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报告、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查阅台账资料等常规动作开展政治监督。在巡察工作开展的初期阶段,在发现共性问题上发挥很大的作用,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随着巡察工作的深入发展,紧紧依靠“测、听、谈、查、看”等方式,发现深层次、隐性问题的能力明显不够。如在个别谈话中,少数师生配合不足,泛泛而谈,对敏感事情或干部个人问题支支吾吾,避重就轻,不愿向巡察组说实情,影响了谈话效果,巡察组很难在个别谈话中发现实质性问题线索。此外,高校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衔接和贯通融合不够,巡察信息化应用不足,导致信息沟通不顺畅、成果共享不充分,大大地影响了巡察监督质效。
高校校内巡察是在地域相对较小、熟人相对集中、各种关系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开展监督,是“熟人”查“熟人”,不可避免面临“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导致“巡不深、察不透”。校内巡察组的组成人员一般是高校的教职工,与被巡察对象比较熟悉,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巡察干部往往因为各种人情、关系受到外界干扰,在查找问题会存在指出问题不够一针见血,巡察报告措辞委婉,震慑力不够等问题。而被巡察单位认为校内巡察是在“家门口”的巡察,对巡察工作持观望或敷衍的态度,在面对巡察组谈话时,顾虑较多,很难讲出心里话,更不愿意涉及对某位领导同志的具体评价。而高校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与学校纪委合署办公,校内的综合考评主要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评价,这样也会导致巡察组顾及部门利益不敢剑指问题,避重就轻。
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想精准发现问题,必须对上级政策领会贯通、对学校内部情况了解熟悉、对巡察业务掌握充分等,这对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且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然而在校内巡察实践中存在:一是人员保障不充足。学校巡察组人员主要以临时组建为主,主要从学校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多个部门抽调干部,巡察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抽调的人员中大部分是各部门的业务骨干,既要开展巡察工作,又要兼顾本职工作,不能完全脱产,无法全身心投入巡察工作中,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难免导致巡察工作与被巡察工作相互影响、巡察工作延期、各项考核检查相互交织、巡察效果打折等问题。二是缺乏系统培训。虽然开展每轮巡察前都会在内部开展培训,但大部分成员没能参加规范性、系统性培训,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从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相关业务的基本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现问题的质效。三是激励机制保障不足。缺乏相应可操作性的激励保障机制,导致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针对高校校内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二级单位和党员的政治体检,它不干预业务,不执纪审查,是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的“稳定剂”;是二级单位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办学治院责任的“催化剂”。因此,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要求,深刻理解校内巡察战略意义,对于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及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大意义。被巡察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判断力,勇于承担政治责任,转变“巡察妨碍工作”“巡察工作添乱”的错误思想,从内心深处真正参与巡察、接受巡察,全面配合校内巡察,促进“肌体”的健康成长。巡察组成员要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职责使命,坚持客观公正,事实就是,敢于亮剑动真格,敢于较真碰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反映集中、廉政风险高的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单位,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为营造风清正气的良好政治生态做出贡献。
一是科学谋划巡察任务,以常规巡察为主导,加大对学校基建后勤、招生就业、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学术评审、教育教学、校企合作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对风险较大、问题反映较多以及附属医院等重点二层单位的,要打破轮次限制,综合运用、穿插使用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开展监督。二是坚持依靠师生,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听取职能部门、服务对象意见等多种手段,如个别访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接深入师生工作生活场所的“三不一直”方式,通过聊家常、谈心等手段向一线师生征集二级党组织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意见和建议。三是整合党内监督力量,推进校内巡察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建立健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督、督察监督等各项职能监督的统筹衔接机制,以巡察监督带动各类监督,以各职能监督支持巡察监督,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坚持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从撰写汇报材料、准备相关资料方面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充分用好对方提供的材料挖掘问题,提升巡察工作成效。
针对高校校内巡察“地域小、熟人多、干扰大”的实际,探索引入异体监督,切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直接的利害关系,使二者不能形成一个合力的共同利益体。借鉴市县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的成功经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难题。例如,在提级巡察上,可变通推荐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巡视,以干代训的形式辐射带动校内巡察;在交叉巡察上,可在同城高校之间探索“A 巡B,B 巡C,C 巡A”的交叉巡察机制或者巡察组组长互派机制、巡察人员互派模式来解决“同体监督”难的问题。针对审计、财务、账目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巡察,可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或者聘用校外专业人员进行巡察的方式对被巡察二层单位问诊把脉,深层次挖掘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增强巡察效果。同时,加强校内巡察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逐步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分析的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巡察数据管理,提升巡察数据动态分析能力,精准快捷地获取巡察信息,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为巡察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建立校内巡察人才库,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严格准入条件,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廉洁守纪、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被巡察二级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充分结合巡察人才库成员的工作经历、能力素质、专业背景等因素进行科学搭配。探索“专兼结合”方式,以专职为主,做到专兼结合,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参加巡察作为锤炼干部最好的“政治体验课”。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充分发挥巡察组组长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协调组内成员共同学有关政策知识,交流上轮巡察经验技巧,分析研讨问题等,及时将实践积累经验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强化学习培训,通过参加各类巡察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补齐业务短板。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树立用人导向,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把有巡察工作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加分项纳入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标准体系中,大胆使用有巡察工作经历和在巡察岗位成长起来的干部,有利于调动巡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巡察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