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孔子思想中的孝道思想

2021-11-27 00:15:30许庆玲
魅力中国 2021年20期

许庆玲

(哈尔滨市第一中学校历史组,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

孔子在总结前代社会观念的基础上,阐释了孝的事亲、奉养、尊敬、继承父志、丧葬祭祀及父子相隐等各个方面的内涵,基本勾勒出孝道理论的框架和孝道的发展方向。本从试从孝与仁、孝与悌、孝与忠三方面来阐明这些内容。

一、孔子孝道观的内容

(一)孝与仁

仁与孝的关系,孔子没有直接谈到,但“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仁是性,孝是行仁的根本。性是本源或本体,是普遍的原则,仁的实践必落到特定的对象上表现,落到特定对象上则表现为爱由亲始。

“爱亲”是仁的一个基本起点。很早以前就有了“为仁者,爱亲之谓仁”(《国语·晋语一》)的说法,孔子仁的学说也是从亲亲之情开始的,那么孝则成为了仁这一学说的真正起点。孝与亲亲之情密不可分,“这种基于血缘的‘亲亲’之情,后来成为维系‘孝’的感情纽带,而使家族繁荣与绵延,又是‘孝’的一个重要目的”。[1]

人的血缘关系是自然形成的,不是外力所能作用的;所有血缘关系中的相敬相爱,相亲相敬也是人们纯真天性的自然流露。“在所有的情感中,血缘之爱是不可质疑的,儿子爱他的父亲,弟弟爱他的哥哥,这都是从血缘中自然生出来的真性情,这种真性情引出真感情,这种真感情就是‘孝’、梯’”。[2]

“仁”作为孔子学说的核心,是最高的德性,体现人生的最高价值,而孝是“为仁之本”。“孝”是出于父母子女之爱,对人类来说是一切情感中最切近、最真实而又最自然的情感。孔子把赡养与爱敬父母深深的相结合,这种爱敬情感的流露表达则是通过孝的形式。子游向孔子请教孝观念时,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孔子认为,真正的孝与单纯的养是有重大差别的,这当中一个特别重要标准则是子女对父母的“敬”与“不敬”。那么,为人子女在物质上抚养父母的行为本身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孝,真正意义的孝道不仅仅要在物质上赡养父母关爱父母,更一定要有一种真诚的“敬”的感情,尽可能地保证父母健康长寿和精神愉悦。“由孝到仁的过程,是一种由特殊到普遍、由具体到一般、由伦理规范到道德原则的理性提升过程。仁由于立足于孝,立足于自然的人性、人情,获得了坚实的基础。孝由于实现了向仁的提升,获得了更高层级的普遍性”。[3]

(二)孝与悌

孔子的仁的基础是孝悌,孝是孝敬父母,悌是敬顺兄长。“入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在家必须要孝敬父母,出了家门则一定要友爱兄弟。怀着博爱、真诚的心向有贤德的人学习,由“爱亲”而推至四海之内皆兄弟近而爱天下的人,则体现了“爱”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量的变化和质的升华。敬顺兄长的实质意义,则是要求人们将血缘中的亲亲之家推广到没有血缘的社会关系之中。

“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论语·子路》)孝是起源于血亲关系的嫡子大宗对父母和先祖的敬意。嫡长子继承制的出现是孝观念产生的重要条件,悌的出现实际上是提高了庶子的地位,加重了其对兄长的责任。“孝为纵贯之情,悌为横施之情。孝父母而及于祖宗,及于同宗之昆弟,中国宗法家族之意识以成”。[4]悌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是孝亲意识向宗族外的扩张,以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想状况。

“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在社会关系上,除了对兄弟要顺从敬爱之外,对朋友也要做到信守承诺,言而有信,倘若友人遇到困难,则必须伸出援助之手,尽最大可能帮朋友渡过难关。对于富者,则不必多予,兄弟关系可以覆盖所有陌路之间的关系,这样孝观念由家庭伦理关系扩展为社会伦理关系,不断协调社会人际关系,稳固统治秩序,为后世统治者大力提倡的“以孝治天下”奠定了伦理道德基础。

(三)孝与忠

《说文解字》对忠这个概念做了解释,即“忠,敬也,从心,中声。”它主要指的是人与人相处时要由心而忠,尽心尽力而不要有些许的丝毫的欺诈。这种由心而“忠”的观念在古代中国有着不断变化发展的历程。它不仅仅是用来调节君臣关系的必要的规范,更可以具有普适性的说是“可以用来规范人与一切人关系的准则”。[5]

孔子认为,孝不仅是父子之情,同时也具有政治色彩。有人问孔子不从政的看法,孔子答道“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孔子认为,倘若人人都能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整个家庭就能越发的和谐,整个社会的秩序出就能越发的稳定,政治也就越发稳固。由孝至忠,不仅仅是伦理关系的升华,也有助于政治思想的稳固。“孔子学派以敦勉孝弟和一切仁厚肫挚之情为其最大特色。孝子、慈父……在个人为完成他自己;在社会,则某种组织与秩序亦即由此而得完成”。[6]

所谓“孝慈,则忠”。(《论语·为政》)以孝慈之道教化民众,可以使臣民忠顺于国君;以仁慈之心照顾百姓,臣民就会孝忠。这样家庭中的孝提升到上层国家之孝再升华为对国家之忠,这是一个不断提升积淀的过程。“在宗法分封制的时代,将处理家庭父子伦理关系孝道的宣传,直接等同于政治活动,自有其根据。因为血缘体系与政治体系紧密结合,服从宗子与服从政治上的首长是一回事”。[7]正常情况下一个愿意孝敬父母、敬重友爱兄弟的人通常不会犯上作乱,因此统治者通常以孝道教化黎民百姓。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论语·学而》)同样体现的是对父母之“孝”与对君之“忠”,孔子将忠孝联系起来,并把这种心态转用到君王身上,强调臣下对君上要符合礼的忠诚。《论语·八佾》中“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里规定了君臣双方需要遵守的义务:上对下有礼,则下对上尽忠。“孝道在孔子,主要是维持长幼之序的准则,它的功能限于伦理的范围之内”。[8]换句话说,在孔子这里,孝与忠还是两个不同的,平行的概念,孝着重强调的是孝敬父母,而没有绝对孝敬君主的意思。

孔子作为伟大的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开创者,他将前人的思想做了合理而必要的整合,形成了巨有重大意义和价值的超越与创新,极大地丰富、拓展了前人孝观念的内涵,经其论述归纳,形成了独特的孝道观。孝道思想正式形成。

把孝作为仁爱道德的根本。孔子的孝道思想是对以往以血缘为核心的宗法道德思想的吸收、继承与发展。孔子将孝道与仁和忠这些思想相结合,丰富扩展了孝的内涵,使孝道理论得到拓展升华,把孝上升为道德的根本、行善的起点、道德教育的基础,使孝完成了从贵族道德到平民道德的转化,孝从此以后不再是王公贵族的特权,而成为对所有人的道德要求。孔子对孝的发挥不仅使人们认识到了孝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且大大拓展了孝道的范畴,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后世孝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