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育川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胜县大队,四川广安 638400)
消防安全一直是备受全社会关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近年来,社会突发性火灾等重大公共事件频发,给社会的公共安全造成了较大的威胁,也对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警示作用。为此,消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中进行不懈的探索,不断的总结经验,以求寻找到能科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和途径,确保隐患止于未发,有效的预防社会火灾。
消防工作的开展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普遍重视,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相关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对我国的消防工作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每个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争取解决掉一切隐藏于细微之处的事故隐患,尽可能的杜绝火灾以及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然而我国众多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实际执行力远远达不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比如,有的单位由于领导层和下属各部门都相当缺乏安全意识,因而不够重视消防监督检查;还有部分单位缺乏消防监督的先进设备和设施,难以及时开展有效的消防检查工作。
由于时代的进步,社会上的方方面面都在发生着显著的变化,陈旧落后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当前我国消防事业的要求。国家也在消防监督检查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许多的生产企业为了规避消防安全投入,谋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从而采取众多不正当的手段企图躲避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检查,这也给其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埋下了巨大的不定时炸弹,极易引发大型火灾。所以,必须要改变这种传统落后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部门要总结经验,加强创新,争取探索出科学高效的新模式来应对消防监督检查中的各种突发性问题和顽固性问题。
为了有效处理各类消防类事件,提高消防部门的办事效率,我国在不断修订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也取得了一些可观的成就。但是总的来说,消防行政执法不够严谨的现象依然经常可见,给我国的消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扰。比如,针对某些地区或者某些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存在极大的火灾和爆炸等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要求,应该对这些单位处以行政处罚措施,但是消防部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往往由于制度不够健全而不能顺利实施执法工作,且容易受到人为的干扰和影响,难以对这些单位实施真正的行政处罚;再如,当前全国正在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但是,对于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的机动车、电动摩托车的处罚执行难,办案成本较高,为了提高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成效,就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中要做好职责的分配,严格依据消防法规的要求来实施行政执法和处罚,确保我国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能取得较高的成效。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发展,消防法律法规也要适应新时代消防执法的要求。为此,我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了重新修订,但依然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象。许多的消防法律没有明确的规范性,对于违法消防法的处罚原则也是比较模糊的加以定义,导致在消防执法实施时容易让人钻法律的空子,让违法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也加大了消防部门人员执法工作开展的难度。为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和思考“执行”问题,要擅于倾听民意,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心声,要积极采纳,并联合有关的法律部门对消防法规进行全面的完善和健全,严格保证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能有法可依,作为其行政执法工作坚实的保障。
许多单位企业的领导层缺乏对消防监督检查的正确认识,他们认为这一工作的开展会加重生产成本,会损害他们的利益,这些单位认为自己单位在明面上没有什么火灾安全隐患,所以想尽办法想避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但根据历年的消防事故来看,这种单位企业发生火灾的概率更高,火灾隐患往往存在于微不可见之处。消防部门要对这些单位进行教育,让其彻底认识到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
消防部门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是影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当前基层消防部门一部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不过关,他们对于消防理论知识还没有熟练的掌握,对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还认识的不够全面。然而作为现代化的消防执法人员,必须要有面向现在、面向未来的气魄和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根本原则,严格学习消防执法的理论知识,规范执法程序。部分消防部门学习消防知识与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缺乏参与热情,这非常不利于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能力的提高。因此,部门内部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在消防监督方面的要求,提高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加强对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为消防部门培养综合素质过关的专业型人才[2]。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一批知识技能过硬、专业能力突出,以及职业素养良好的消防人才来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的消防监督检查队伍,才能确保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得以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并取得良好成效。首先,基层消防部门要定期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强化其认真负责、踏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强化其科学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其次,要不断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对于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能及时准确的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工作。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开展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因而有关消防部门要致力于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的消防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作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制度支撑。制度规范中对于人员的权责要有明确的分配,要求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者严格根据制度规范的要求来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时也要以有关的制度规范为根本依据。消防部门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制度规范的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降低社会性的火灾安全隐患[3]。
消防有关社会性的公共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监督检查不仅仅是消防部门的工作,也关乎着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为此,消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呼吁提高社会各界参与消防监督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激发其参与热情。由消防部门来充当消防监督检查的引领者,在带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工作中有效利用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单位和人民的消防安全理念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证。为此,消防部门要定期举行宣讲活动,向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灌输消防安全知识和理念,并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群众看到消防部门科学执法、严格执法的态度,力求让人民群众和有关单位切实认识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在后续的消防监督检查中能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的工作。
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中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消防部门一定要引起重视,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探索,推动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创新中往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并取得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