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超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山东 邹城 273500)
引言: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在新时期倡导的廉政党风建设背景下,许多企业对于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部分国有企业也应该充分审视自身问题,自觉发现监督工作中的不足与缺陷,进而不断地去改善提高,适应新时期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发展。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全面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组织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全面建立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纪检干部队伍。纪检干部是国家专责监督机关,关系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最终效果,是全面贯彻国家政策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中流砥柱,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要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和管理环境,打造一支奋发、廉洁的管理队伍。因此,全面贯彻和执行国家政策制度,离不开高质量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重要的组织保证。
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不断加大对重大工程以及生产项目的建设和监督工作,强调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在建设过程中要求管理人员狠抓监督,严厉打击一切领域的腐败行为。可以说一系列的监督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国有企业的项目大多,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加之建设生产周期较长,导致腐败问题依旧频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遇到很多新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对此,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企业发展形势对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整和创新,加强对国有企业各经营环节以及管理行为的监督,从而实现国有企业的高速发展。
健全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现良性发展的关键基础和保证,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未创建健全有效的工作体系,严重拉低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工作成效。没有较为规范的工作体系进行制约,造成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出现较为混乱的现状,甚至有些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流于形式,实效不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职能不够明晰,尚未设置科学合理的岗位职责,甚至还存在领导人员依据个人意愿来进行工作决策等现象,这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未来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正在向前推进,特别是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价值理念也在随之产生巨大的改变。但是,很多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尚未重视到外部环境对干部职工思想、理念的影响与改变,未将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理念摆正,更有一些企业领导人员过于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忽视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从而造成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观念普遍不高,特别是在金钱、利益的诱导之下,干部员工的价值观念极易产生扭曲,甚至还会产生不计后果的以权谋私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目前,在国有企业当中普遍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多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并不显著,有些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更是处于极为孤立的状态当中,在实际开展工作的时候,通过会遭遇很大的工作阻力。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并未真正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更有甚者会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实际工作与运营带来了麻烦和制约等错误或私心杂念,再加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和守旧,取得工作成效的能力较为薄弱,对于国有企业未来长远良性的发展来讲是不利的,更无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纪检监察属于复杂行的工作,因此必须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尤其要凸显党委的作用。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切实履行党主体责任,将优化党建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构建党建平台,对党员干部实施党的先进性教育以及对党员进行监督,并使得各个层党员干部始终秉持新的发展理念,对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趋势以及可能存在的机遇与挑战进行科学性的预见。各级纪检监察单位必须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工作。
只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以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才可以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各个单位充分结合自身的优势以及工作实际,对于问题频发以及核心环节,需要进行充分地调研,进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理机制,不仅结构合理,而且使得各个部门步调一致。最终对纪检监察机制进行形成优化的局面,这样使得制度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针对性强;第二,机制完善;第三,具有时效性;第四,能够体现与时俱进的特性等。与此同时,必须实施如下方式才可以有效地掌握监督外延,诸如: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以及相应的力量向监督倾斜等。要想做好日常监督必须做到协助不包揽以及推动不代替等。在监督方面,必须做到全面严格、面面俱到、小病早治、大病果断,这样才可以时刻让党员处于监督的状态。
国有企业中设立的各级纪委都必须将党的政治建设作为行为准则,这样才可以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以及组织建设推向更为全新的方向。在反腐方面必须做到反腐无禁区、零容忍、强高压以及长震慑等。经过反腐总结出在如下环节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诸如:第一,干部任用环节;第二,物资采购;第三,招投标等等。对于出现违纪腐败问题的个人,在执行时必须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既要坚持执纪必严,又必须坚持纪法协同。从而不仅可以杜绝违纪行为的出现,而且能够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法治化以及规范化。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复杂,而且涉及面多,并且还具有政治性,因此各级纪检监察单位不仅需要不断优化自身的政治素养,是自身的素质能够满足新时代建设的需要,而且还必须立足长远、练好内功,沉下身、接地气,这样才可以应对新的挑战,在新时代下处理更加复杂的监督任务。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还必须时刻改变自己的政治思维以及法治方式,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找到自己的定位,积极主动的发现监督工作中的创新点,不断健全监督机制,不断优化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在工作的过程中,各级纪委必须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对内部的控制机制进行强化,合理分工,并且对风险进行有效地管控。纪委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慎之又慎,主动开展自我监督以及必须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必须对纪检监察干部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实现“零容忍”。
综上所述,进行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卓越的成就,但是在新形势下,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在十九大新的发展政策下,国有企业开始加强自身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在工作中不断过程落实公正清廉、纪律严明、政治坚强以及作风优良的原则,将工作人员的错误思想进行纠正,从而建立一支综合素质相对比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