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芹
为深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双高计划”,提升高职院校教师的整体素质,打造高水平“双师型”队伍,需以师德为灵魂。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首先从个人、学校及社会等角度探究高职教师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意义,然后对高职院校教师法治思维目前存在的现状作简要陈述,挖掘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分析,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国内外目前有不少针对高等院校法治教育、师德等方向的研究,关于高校教师法治思维培养方面也有相关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如何在“互联网+”背景下提升高校教师法治思维、高校教师如何利用法治思维保障自身权益,还有一些对高职院校法治建设的研究文献,但是关于职校教师法治思维的研究则较少。
高职教师坚持法治思维最直接的意义就是能健全自身的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丰富“师德”内涵,成为道德品质和法治素养兼备的新一代优秀的“新素养教师”,这也是“双高计划”对高职教师职业品质的内在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职业品质以“师德”为精神核心。广泛意义上的“师德”必然包括法治精神,所以坚持法治思维是培养“师德”的必然要求。实际上,法治思维的水平也是高职教师自身业务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四有”“四个引路人”的好教师标准,以及“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新要求,为高职教师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高职教育的育人本质是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教师的素养品质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思维和行动。所以坚持法治思维能够落实高职教师“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从而能更进一步引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一个和谐、法治的校园氛围。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直接关系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效果,高职教师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直接关系着师资力量的建设水平。建设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双高计划”实施,打造优秀的师资力量是关键。面对新时代社会发展对高职教师专业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只有通过加强高职教师法治思维的培养,有效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才能真正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由于高等职业院校培养体制和目标的差异性,大部分高职院校并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学专业及课程教学,缺少法治思维培养的平台。普遍来说,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高职院校法治思维的缺失程度相对高于高等院校平均水平。高职院校教师法治思维的培养任重而道远。
不少教师可能和普通人一样,缺乏对法治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只有法律问题关系到自身利益时,才会去查阅法律知识或寻求法律援助。分析其中原因,一方面可能与自身法律基础薄弱、意识淡薄有关,另一方面肯定与缺少法治实践经历有关。
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是高职教师培养法治思维的基础性要求。高职教师一方面可以系统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比如宪法、刑法等基本概念和知识。另一方面更应该细致地学习与自身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具体地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更清晰地认识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学生、教师与社会的法律关系,全面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作为高等教育的领路人,自身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远远不够,还需要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引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在日常教学中,要将法治精神融入课堂教学中;每周或每月开展法治教育选修课程或研讨会、主题班会,宣传普法知识,分析大学生违法、维权常见案例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要真正培养法治思维,高职教师必须主动、深入地开展法治实践。只有积极参与到具体的法律、法治实践活动中,内化于心的法律方法和思维模式才能逐渐形成一种自觉和自发的法治化思维模式。
总而言之,“双高计划”下高职教师法治思维的培养与提升理论及现实价值显著,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创新与开辟培育路径,更新思路、优化方法,不断提升高职教师法治思维的同时,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双高计划”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