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国强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0)
近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才能使企业的利益得到维护,就需要纪检监察部门提高案件查办能力,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从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案件查办情况来看,其中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导致案件查办工作苦难重重,案件查办效率低下[1]。所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该立足实际,就案件查办面临的困难进行详细的剖析,制定针对性的优化策略,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奠定有利基础。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过程中,部分企业对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给予的支持少,更有甚者掣肘牵制。这就导致案件查办工作整体效果不佳,案件查办效率低下;有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没有设立专门的案件查办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办案人员,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重处分,不是没有严重问题,是不愿意办、不想办。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其自身需要面临诸多方面的压力,比如:企业稳定性、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当违法乱纪情况暴露出来之后,往往会牵扯到诸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有些领导为了不给企业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对贪污腐败情况一味地隐瞒,那么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也就无法获得满意的效果[2]。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中,给各方面工作可靠性和有效性带来不利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缺少对案件查办环节的有效性制度约束。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缺少针对性的管理体制,即便有的企业制定了管理制度,但创新性不足,再具体实施中困难重重;有的企业还存在严重的横向领导工作现象,缺乏合理的纵向管理工作[3]。企业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对自身服务职责认识不清,常常采取强制性管理手段,缺少较高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相关职务的设置缺乏科学性,存在着职务不对称的情况,案件查办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素养,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内部监督力度。下属监督领导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企业的内部监督力度。再者,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会涉及诸多的工作人员,有些接受检查的企业内部人员职务较高,案件查办人员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害怕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导致案件查办工作无法获得相应的成效。
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查办的方法手段有限,面对复杂的案件无法开展诸如银行、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的查询,导致案件查办效率不高,二是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存在一定欠缺,纪检监察工作较低的工作待遇使得资历较深的从业人员较少,资历较浅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办案经验不足,不熟悉企业管理、财务以及相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导致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会出现办案历程不清晰的情况。
针对信访举报线索问题,数量少、质量差是这项工作最显著的表现,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也是造成案件查办工作效率低的重要因素,常常使案件查办工作处于瓶颈状态。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过程中,其获取案件具体线索的重要途径就是信访举报、审计检查。但是,就现阶段反腐败斗争中,审计检查的方式已经很难发现被隐藏起来的违法乱纪现象的线索。也正是由于违法乱纪现象被逐渐隐藏起来,职工群众也没有办法获得更多的线索,直接导致信访举报线索的数量持续下降,随之下降的还有信访举报线索的质量,署名举报逐渐转变为匿名举报,而群众反映的事件大多为猜测,缺少充足的证据证明事件的真实性,给纪检监察各方面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在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要想使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得更加科学合理,既需要正确观念的支持,又需要在一次次的案件查办过程中进行经验总结,通过不断积累经验,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解决,促进案件查办工作整体效果的提升。
国有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该建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对于案件查办给企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应该具有深刻的认识,便于在开展工作时能够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首先,纪检监察部门担负着对国有企业的监察工作,国有企业应该对纪检监察工作提高重视程度,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案件查办时,对于职工群众的威信及地位应该足够重视,促进案件查办工作效率的提升,切实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与管理的职责;其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面对贪污腐败问题上要采取正确的惩处措施,还要做好相关问题的预防工作,明确案件查办的重要性,使企业形象能够得到更好的维护,为企业经营生产工作的合理实施奠定有利基础。在此基础上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有利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工作,通过主管方面的良好理解以及行动方面的良好支持,促进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的切实履行,相关工作任务也能够高效完成;再者,为了全面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效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加经费投入,确保相关工作的开展能够获得充足的硬件设备的支持。
针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从政治层面入手,以现有问题为抓手,对腐败现象进行深入的挖掘,再运用合理的措施开展深入巡察处理,对于确实存在的违法乱纪现象应该运用正规的手段进行纪检监察处理。要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对于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渠道,在开展治理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监督检查处理好转型业务,促进企业管理工作的高效完成,同时也便于对企业内部党员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的线索的收集工作。同时,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更加专业化的线索进行探索,除了要将信访接待工作落实到位以外,还要更新管理观念,从多方面入手拓展线索收集来源,比如创建举报电话、信访接待以及座谈等等,促进信访举报线索质量的有效提升。此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宣传案件查办期间的各方面工作,职工群众可以更加全面的了解信访举报带来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现与处置。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从制度层面入手使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得到全面改善。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应该全面认识企业案件查办工作的重要性,赋予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单位直接监督企业内部的职能。另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还应该深入到国有企业的大型投资项目和重要岗位人事任命等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始终保持独立性的工作状态,确保同级党委不会对其工作产生牵制,赋予纪检监察部门充分的职权,开展各方面工作。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该重视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和纪检监察专业素养的提升,而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定期组织进修和培训工作,选拔具有较高工作能力的人员参与到培训中,获得更加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促进纪检监察业务水平的提升。另外,还可以聘请相关专家进入部门开展讲座以及交流会等形式的活动,促进工作人员案件查办技巧的强化。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需要速战速决,绝对不能拖泥带水,案件放置越久,搜集来的线索就会被检查人员销毁的越多,案件查办工作也就越容易陷入瓶颈。特别是比较重大的案件,必须要由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队伍进行查办,协调各个部门,对案件的突破点进行精准的寻找。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增强纪检监察培训力度,促进案件查办工作效率的提升。
总而言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时代不断发展背景下经受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处理案件查办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对线索搜集渠道进行不断拓展,加强纪检监察培训力度,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从多方面入手解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案件查办面临的困难,使国有企业能够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