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的恋爱问题及教育应对

2021-11-26 00:22魏晓娟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性知识性行为婚恋

魏晓娟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3)

爱情婚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几乎每个青年人都会考虑关于爱情与婚姻的问题。由于身心发展的日趋成熟和学习生活环境的相对独立自由,大学生有着充足的异性交往时间和空间,大学生恋爱成为自由化、普遍化和公开化的群体现象。[1]美好的爱情固然使人感到幸福和满足,但不成熟、不健康的恋爱心理和行为必然会给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带来一定阻碍,甚至影响其未来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幸福。近年来由大学生恋爱引发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不计其数,甚至屡屡出现如自杀、伤人等极端恶性事件。因此,关注大学生的恋爱问题,教育和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恋爱观,应成为高等教育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人类发展学家艾尔德认为,人们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历史情境中的生活和相关事件影响人的心理发展。[2]这一点对发展迅速的社会来说更是如此。当前在校大学生成长于社会变迁过程中,这一群体的恋爱心理和恋爱行为可能有着与之前大学生不一样的特征。为了客观、全面地分析描述大学生群体的恋爱特点,揭示当前大学生恋爱这一常见现象隐藏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策,本研究在广泛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自编调查问卷,从恋爱发生率、恋爱动机、恋爱观、择偶观、婚前性行为、家长对子女恋爱的态度、恋爱教育渠道等方面探讨大学生恋爱相关问题。利用网络这一先进的数据收集手段,对山东省8所高校1418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共得到有效数据样本1369个,其中,男生478人占34.9%,女生891人占65.1%。大一到大四年级的样本量依次为510、393、299、167,分别占比37.3%、28.7%、21.8%、12.2% 。为了深入了解大学生的恋爱观,又选取部分大学生进行了访谈。

一、现状与问题:当代大学生的恋爱特征

利用SPSS19.0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大学生恋爱现象非常普遍,并表现出低年级化特征;多数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爱情,两情相悦是大学生恋爱的主导因素,与此同时部分大学生的恋爱观和恋爱动机也表现出不和谐音符;择偶重视个体内在因素,同时也看重物质经济条件,表现出理想化、功利性并存的矛盾和冲突;婚前性行为观念开放、发生率高,而性知识严重不足。具体来说,大学生恋爱呈现出如下特征:

(一)普遍化和低年级化:大学生的恋爱从“准大一”开始

由于大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受到的管理和约束较少,有较多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有着适宜的恋爱条件。大学生正处于成人早期,这一心理发展阶段的个体以“建立亲密关系”为发展任务,因此普遍拥有恋爱的愿望。

调查发现,总体来看,43.5%的大学生单身并且没有大学恋爱经历,23.5%的大学生虽然单身但大学期间有过恋爱经历,33%的大学生正在恋爱,正在恋爱或者拥有大学恋爱经历者占比为56.4%。对年级因素的考察发现(见表1),随着年级升高,拥有恋爱经历的大学生比率呈增高之势,大一学生有恋爱经历的占44.7%,大二学生为59.0%,大三为62.9%,大四学生高达74.9%。参与调查的大四学生中仅有25.1%的人没有大学期间的恋爱经历。由此可见,恋爱是大学校园里比较普遍的现象。

表1 不同年级大学生的恋爱状况(频次、比率)

王存同的研究[3]发现,高年级大学生恋爱率高,而低年级大学生由于需要适应新的生活,并被课余丰富的社团等活动挤占了较多时间,无暇顾及恋爱。我们的研究则发现,以前多在大二、大三完全适应大学生活后才开始的恋情前移。参与调查的大一学生中正在恋爱的占29%,单身但大学期间有恋爱经历的占15.7%,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大学生在进入大学生活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涉足恋爱。而到了大二,近六成大学生拥有恋爱经历(见表1)。大学生恋爱呈现出明显的低年级化特点。访谈中发现,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最早的大学恋情始于入校报道之前。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很多“准大学生”为了对即将就读的高校有更多了解,纷纷登陆相关论坛、贴吧等,一些学生经由网络认识后就开始谈起了恋爱;也有一部分学生的恋爱始于新生军训时期,某高校一大一同学在访谈中提到,十余天的军训结束后“我们学院成了很多对”(访谈对象C同学语)。本是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模式的关键时期,一些大学新生却仓促间开启了恋爱模式,人为剥夺了人际交往、学业适应的时间和精力,由此也导致了建立在身心发展不成熟、缺乏了解基础上的恋情关系因“根基不牢”而容易破裂,继而影响身心健康,也可能对整个大学四年的学业和能力提升带来不良影响。

(二)积极和消极并存:大学生的恋爱观和恋爱动机呈现出多元化特征

为考察大学生的恋爱观,我们在前期文献研究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设置了大学生群体中较为流行的6种爱情观点。调查发现,“恋爱是一件认真的事情”得到84.3%的调查对象的认同,26.8%的大学生认同“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不道德的”这一说法,21.1%的大学生认为爱情是“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19.8%的大学生认为“没有爱情的大学生活不完整”,对“爱情与婚姻无关”“爱情就是一场游戏,谁认真谁就输”两种观点持赞同态度的大学生分别占调查总体的18.3%、6%。由此可见,大部分大学生对待爱情的态度较为积极、正确,但追求感情的即时满足、视爱情为游戏者不乏其人。甚至一位女大学生在访谈中表示:大学期间应该多谈几次恋爱来增加人生阅历。

动机是驱使个体参与某项活动的内在原因。大量研究发现,大学生恋爱动机呈现多元化特点。[4]本研究得到同样的结论。在“你认为大学生为什么谈恋爱”一题中,排在前三项的分别是“出于真心,两情相悦”(71.6%)、“弥补内心空虚,寻求精神寄托”(40.1%)、“对学习、交往有所帮助”(31%),“为了寻觅结婚对象”位列第四,27.3%的大学生选择了此项。另外,12.4%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恋爱是出于“面子”问题,在“大家都有男/女朋友、自己没有很没面子”(访谈对象D同学语)的动机驱使下开始恋爱,同时也有17.9%的大学生根本就没想过为什么恋爱这一问题。

从恋爱态度和恋爱动机来看,尽管大部分大学生能正确对待爱情,但也有部分大学生的恋爱观和恋爱动机偏离主流价值取向,甚至有些大学生根本没有想过为什么恋爱就匆忙开启了一段恋情,亟需得到教育和引导。

(三)理想化和现实性:大学生的择偶标准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

择偶标准指的是个体在挑选配偶时持有的主观评价标准,它是人们对于男女之间价值关系的客观价值标准的主观反映,受家庭、社会文化背景及风俗习惯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和时代特征。在择偶观方面,当代大学生选择配偶时最关注的三个条件依次是对方的人品、能力才华、性格,其中37.2%的大学生选择了人品,27.8%的大学生选择了能力才华,22.6%的大学生选择了性格,选择相貌(9.5%)、收入(1%)、家庭背景(1%)、学历(0.9%)等外在因素的人数相加占调查对象的12.4%。从这些数据当中并未明显看出“物质化”“颜值化”等当前社会流行的择偶风向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的择偶选择,我们结合当下流行的“面包和爱情之争”,设置了三种层次的物质条件(很好、一般、不好),并分别搭配上不同程度的个人情感(不喜欢、有点喜欢、很喜欢)供大学生选择结婚对象。结果发现(见表2),48.3%的大学生在面包和爱情面前毅然选择爱情;37%的大学生则走折中路线,选择物质条件一般、有点喜欢的人结婚;14.8%的大学生愿意为了物质条件放弃情感喜好。由此可见,近半数大学生把爱情视为理想,同时也有部分大学生把物质现实看得高于一切。由于社会广泛存在着的性别角色差异,我们对不同性别大学生的择偶观进行了考察,卡方分析发现(χ2=98.67,p<0.01),女生比男生更看重结婚对象的物质条件,男生则在择偶行为中更多遵从自己的感情和喜好。这一发现较为符合择偶梯度理论和婚姻资源交换理论的某些观点,也说明女生择偶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更为突出。

表2 不同性别大学生的择偶选择(频次、比率)

综合分析上述数据,可以发现:对方的人品、能力、性格等个体素质和个人喜好、感情因素等,是大学生心目中理想的择偶标尺,但一旦涉及“结婚”这一现实问题时多数人都会衡量房、车、收入等物质经济条件。访谈中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为清晰、直观地考察大学生婚姻择偶态度而故意设置的三类迫选项让大学生们非常纠结,多名大学生给调查者建议增加“物质条件很好,有一点喜欢”和“物质条件一般,非常喜欢”两类选项。据此推断,虽然大部分大学生能认真对待爱情,但在物质和感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部分人选择了理想中的感情,而部分功利至上者选择了现实中的物质。大学生择偶表现出理想化和功利性并存的特点,这一矛盾和冲突不仅影响其择偶行为,也可能会给以后的婚姻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四)观念开放而知识缺乏: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态度与性知识之间严重失衡

婚前性行为是指恋人在结婚前发生的性接触、同居等相关行为。调查发现,49%的大学生把婚前性行为看作是个人自由,27%的大学生认为如果真心相爱,可以出现婚前性行为,19.1%的大学生认为无论是否真心相爱,都应该避免婚前性行为,认为绝不应该出现婚前性行为的大学生只占4.8%。对婚前性行为持反对态度的人数较少,多数大学生把婚前性行为当作个体的自由和爱情的选择,婚前性行为观念开放。

由于婚前性行为有违传统道德标准,因此我们通过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普遍性的判断来投射这一群体婚前性行为的发生率。调查发现,67%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是“非常普遍”“比较普遍”的现象,22.8%的大学生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一般现象,只有10.3%的大学生认为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是个别现象。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发生率较高,可能与时代发展中人们思想观念的日益包容和多元有关。

一方面是大学生开放、宽容的婚前性行为态度,以及因性本能激发和性吸引力驱使而出现较高的性行为发生率,另一方面则是当前大学生性知识的严重不足。调查发现,大学生对性知识的总体了解程度有限,其具备的性知识远远落后于现实生活需要。从“不了解”到“非常了解”对大学生性知识了解程度进行4级评分,平均得分是2.05。频次分析发现,自认为非常了解性知识的学生只占13.7%,了解一些性知识的占71.4%,几乎不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占14.9%。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恋爱中、单身有恋爱经历、单身无恋爱经历三类大学生的性知识程度差异显著(F(2,1366)=10.88,p<0.001),其中恋爱中大学生的性知识得分最低,这一方面说明了恋爱中大学生对科学性知识拥有较多的需求,一方面说明大学生性教育不足、科学性知识缺乏这一严峻问题。科学性知识的缺乏和早孕、流产、艾滋病等一系列危害大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有着高度的相关,必须引起教育者的关注。

(五)“我可以你不可以”: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态度存在“双重标准”

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观念开放、发生率高这一客观事实同存的另一个悖论是,43.5%的大学生对结婚对象持有无婚前性行为的期待。其中,51.0%的男生、39.4%的女生持有这种期待,男、女之间的差异极其显著(χ2=17.19,p<0.001)。婚前性行为观念开放表现出的大学生群体对传统道德淡漠的态度,和对结婚对象持有传统道德的期待之间,构成一组明显的矛盾冲突。而婚前性行为的流行与对结婚对象无性行为经历的期待则架构成大学生不得不在未来面对的一个严重的现实困境。

对不同性别大学生对待婚前性行为的态度进行分析,发现男、女之间的差异显著(χ2=48.86,p<0.01)。频次分析发现,把婚前性行为看作个人自由的男生(57.1%)明显多于女生(44.7%)。就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发生率来说,对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现象普遍度的评价从“不存在”到“非常普遍”进行1-5级赋分后进行均值检验,发现男(M=4.15)、女(M=3.68)之间的差异极其显著(t=8.84,p<0.01)。由此可以推断,男生婚前性行为态度更为宽容,更认可婚前性行为。这一研究发现也得到其他研究者的证实[5]。然而,性观念开放度普遍大于女生的男生,对未来结婚对象却持有更多的无性经历期待,表现出允许自己尝试而对方最好不要的“双重标准”。这些都为大学生未来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生活埋下隐患。

二、谁在推波助澜:大学生恋爱问题的影响因素分析

大学生恋爱不仅受自身生理、心理发展特点的制约,还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结合调查研究发现,导致大学生恋爱观偏离的外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家长的支持和学校的“不禁止”

众所周知,中学生异性交往往往被贴上早恋的负面标签而一直备受家长的严加管束和绝对抵制。升入大学以后,家长对子女恋爱的态度出现明显“反转”。本次调查发现,只有14%的大学生家长不赞成子女大学期间恋爱,637名大学生家长对大学生谈恋爱持赞同态度,占调查总数的46.5%,其中85名家长(6.2%)对大学生恋爱持非常赞成态度。不清楚家长态度的学生有590名,占调查对象的39.4%。对“非常不赞成”到“非常赞成”进行5级赋分,平均分为3.45,大学生家长对大学生恋爱的态度总体趋向于比较赞同。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的一项调查[6]发现,33%的大学生被家人催促谈恋爱或被安排相亲。大学生家长对子女恋爱持有开明态度,其原因一方面与社会心态和观念的变化有关,一方面也受当前大龄“剩男”“剩女”婚恋问题衍生的焦虑和恐慌心理的影响。

就高校管理来说,上世纪90年代取消“禁止大学生在校谈恋爱、结婚”的规定后,大学生恋爱不再被禁止和限制。2005年教育部又取消了在校大学生结婚的禁令,从而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异性交往自由获得了实质上的制度允许,也为大学生恋爱提供了更为自由、宽松的空间。

毫无疑问,学校管理规定中的“不禁止”和家长支持的态度为大学生恋爱需求的满足提供了宽松的心理氛围,进而间接地对大学生恋爱的低年级化、普遍化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身边同伴的影响

心理学研究证实,从青少年期起,同伴对个体的影响作用日益显著。对于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来说,同伴不仅是与他们一起吃饭、上课、娱乐和休息的重要他人,也是分享认知、交流思想、排遣离家寂寞和孤独的亲密他人,因此更容易受其影响。当代大学生虽然个性较为独立,有主见,但他们心底深处也希望得到同伴的认同,因而不由自主地出现模仿同伴的行为。

朱安新[7]对大学生异性交往的研究发现,大学时期是偏重同代参照群体横向相互影响的第二次社会化,大学生的异性交往愿望在青年群体集聚而形成的同龄参照群体的相互影响下逐渐得以释放和实现,因而出现自主自由的恋爱行为。杨艳玲[8]对大学生“为什么恋爱”的调查表明,47.7%的学生表示是受同学和社会的影响。本次调查发现,12.4%的大学生在没有男/女朋友很没面子的心理动机驱使下出现恋爱行为。访谈中也发现,大学生晚上的“卧谈会”经常涉及婚恋话题。无论是因为看到他人的甜蜜就联想到自己孤单而萌生出的恋爱念头,还是见很多同学已经谈恋爱自己不谈就很没面子的想法,甚至是“效仿”身边同学的同居行为,这些都为“同伴是影响大学生恋爱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提供了很好的证据支撑。无论同伴是有意还是无意,大学生的恋爱观、择偶观、性观念和行为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们的影响。

(三)教育引导的缺失

高校取消了“禁止大学生在校谈恋爱、结婚”的管理规定后,大学生的恋爱率随之增高,但与此有关的教育却远远落后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刘彦华[9]、诸俊[10]的调查结果都表明,学校婚恋教育远远不能满足大学生的成长需求。本调查也发现最具有婚恋教育能力的专门场所——学校,在其间处于严重的缺席、缺位状态。在性知识的获取渠道方面,只有9.2%的学生表示其性知识来自于学校教育,89.2%的学生认为其性知识来自于影视、网络、书刊杂志甚至和朋友的交谈。就恋爱中遇到问题的求助对象来说,只有9名大学生表示会求助老师,仅占调查对象的0.8%。由此可见,本该担当育人大任的学校、教师在大学生恋爱相关问题上呈严重的缺席状态。

另一方面,作为对子女性教育有着天然优势的家长也未承担起恋爱教育的义务。大学生父母虽然不反对子女大学期间谈恋爱,但甚少就选择什么样的配偶、如何避免风险及未来婚姻愿景等话题与子女进行充分交流。本次调查发现,只有1.6%的大学生表示其性知识来自于父母的传授,在恋爱中遇到问题时会求助父母的大学生只占调查总体的13.1%。有着丰富知识和人生阅历的师长和家长本该在大学生恋爱这一人生重要事件中起着重要引导作用,现实中却双双处于严重的缺位状态。

(四)社会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的飞速发展、商品市场的日益繁荣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其衍生出的经济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等消极观念也对社会意识形态造成了严重影响。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形成时期的大学生自然不能独善其身。事实上,以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为代表的错误思想不断冲击和蚕食着当前大学生的价值观和婚恋观。尽管大学生们普遍对爱情抱有美好的理想与期待,但在关涉婚姻现实和未来人生的选择上,一些大学生表现出严重的功利化、物质化、世俗化倾向:物质利益至上,漠视情感和道德,不仅将婚恋视为获取丰富物质生活的手段和途径,甚至为了追求所谓的“精致生活”而做出有违社会道德之事。

另一方面,大量的西方文化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涌入国内。西方思潮中如性自由、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想糟粕对我国传统的婚恋习俗、择偶标准和人们的道德观念产生了强烈冲击。大学生精力旺盛、思维活跃、接受能力强,更注重个性发展,因此更容易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加上西方世界对“性自由”的主观曲解和别有用心的鼓吹,导致部分大学生不加辨别和区分,全盘吸收和模仿西方观念和行为,出现婚恋观的扭曲、价值观的异化。

三、如何应对:基于学校立场的教育建议

恋爱是大学生正常的心理需求,大学生谈恋爱本无可厚非,但由于人生观、价值观还处在形成阶段,很大一部分学生对爱情缺乏理性的、审慎的思考。所以,无论是就大学生当前的学业、情绪情感和身心健康的需要,还是着眼于其未来婚姻家庭的幸福,大学生恋爱问题都亟需得到成人的教育和引导。

(一)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提升高校育人能力

恋爱观是个人价值观在爱情问题上的集中反映,与个体品格、人生态度甚至理想信念等核心思想道德品质休戚相关。因此,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预防和解决大学生恋爱相关问题的前提和关键。这就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媒介载体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校园流行事件、国内外热点话题及时组织开展辩论、沙龙等系列活动,通过正面宣传、隐性教育、辨析引导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课堂育人、实践育人的能力。

此外,由于校园环境和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塑造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高校应注重校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一方面要打造勤奋踏实的校风学风,为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构建全方位的滋养环境;另一方面,应创设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激发大学生自发产生成长成才的动机,提供学习和效仿的同辈示范榜样。大学生如能确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成熟的道德责任,恋爱问题将不再是影响和制约其学习和发展的绊脚石。

(二)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积极开展大学生婚恋教育

本次调查发现,85.7%的调查对象认为应该对大学生进行专门的爱情教育和引导。高校应该通过开设婚姻爱情选修课,或在相关课程中增设婚姻爱情专题,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婚恋主题教育。无论是一门自成体系的独立选修课程,还是必修课程里的几个相关专题,都应力求做到以下两点:

1.婚恋教育内容应包括恋爱观、恋爱动机和性教育

大学生恋爱观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恋爱动机、进程和结果[11],而正确认识爱情的本质是树立正确恋爱观的前提。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不仅需要时间和情感的投入,更需要理解、信任、宽容和责任。婚恋教育课程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正确认知爱情婚姻的本质属性,一方面还应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功利性、工具性、娱乐性等错误恋爱动机引发的不良后果甚至是人生悲剧。

针对当代大学生群体婚前性行为发生率较高而性知识不足、性知识来源渠道不正规等严峻事实,亟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科学的性生理、性心理和性道德教育。不仅应从生理知识入手传授科学健康的两性知识,消除大学生对性知识的无知和误解,还要引导大学生正确看待爱情和性,形成健康的性心理和性爱观。

2.婚恋教育应体现全体性、差异性,普遍教育和个别指导相结合

大学生婚恋教育应在遵循全体性原则的基础上,体现差异性。即大学生婚恋教育虽然是面向全体大学生进行的普及性教育,但对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阶段的大学生,教育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比如,对于大一学生,重点在正确恋爱观的培育;对于女大学生,重点在安全健康知识传授和女性社会角色地位的认知构建;对于男大学生,重点在于婚恋责任的培养等。为了避免空洞说教导致的教育无力,婚恋教育课程可以采取小组讨论、案例教学、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心理认同。对于个别学生在恋爱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还应及时给予个别指导。

3.积极获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为大学生健康发展构建教育合力

父母在子女婚恋教育方面具有天然的亲缘优势,但许多家长却并未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优势。他们不反对甚至支持和鼓励子女大学期间谈恋爱,但却很少告诉他们如何选择恋爱对象,如何谈恋爱,更不会与子女讨论如何正确看待“性”的话题。目前高校大多建立起成熟的家校合作沟通机制,不妨在现有合作沟通的基础上帮助家长认识到适时、适当、适度对子女进行婚恋教育的重要性,提醒家长关注异性交往频繁子女的身心健康,日常生活中传递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念,并建议有能力的家长寻找机会对子女进行责任、担当、生命与健康教育。

除了积极获取家长支持外,由于大学生恋爱心理和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影视节目、网络信息等社会因素影响,高校在引导大学生明辨是非的同时也应积极发动和利用社会力量共同构筑婚恋教育防线。事实上,净化网络媒体环境、取缔“涉黄”广告、规范娱乐相亲节目、开展防“艾”公益活动等也应该是政府监管机构和公众科研机构的职责所在。在传统被侵蚀、外来价值观充斥、“‘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几十世纪缩在一时的变迁社会”[12]中,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大学生才能在“家-校-社会”的教育合力影响下成长为具有理性、责任担当意识和道德能力的新时代有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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