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状与对策
——以肇庆Z 高校为例

2021-11-25 16:08严锡秋
现代交际 2021年9期
关键词:助学贫困生资助

严锡秋

(肇庆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广东 肇庆 526061)

随着大学的扩招,高等教育逐渐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根据教育部财务司的调查统计,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1]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了“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主体的资助体系,精准施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本人从事学生资助工作已有4年,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遇到的现实问题,提出个人的思考。

一、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

(一)奖助学金的评选与资源分配不均问题

国家、校级、院级设立的综合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陈熹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等)是奖励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院级设立的助学基金等,其资助对象是经过省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各个院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如专业学习成绩、综合测评、体能测试、有无违纪违规、是否是困难生等,而符合条件的往往总是那几个学生,其他学生因为其中一个条件不符合就不能评选,也就跟奖助学金“无缘”。这种情况造成的局面就是经省级认定的困难生中学习成绩好、综合测评靠前、体能测试良好、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往往包揽了大部分的奖助学金;个别优秀的困难生在一个学年里就获得12000元左右的奖助学金,再加上勤工助学的话,一学年就有18000元的“收入”。正所谓“越努力越幸运,越幸运越努力”,而其他绝大部分的困难生就只能拿到最低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显然,这些学生的学费、生活费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二)资助等级与资助金额发放问题

我校困难学生身份的认定必须符合相应的认定条件,分为通过“广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认定的省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通过学校资助管理系统认定的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比之下,校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面更广些,占比20%左右。国家助学金是针对全体经过省级系统认定的困难生的全方位的资助,是根据困难等级而给予的金额资助,资助等级分2000、3000、4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因此,一般困难学生每个学期得到1000元—2000元的助学金,平均每个月得到的金额是200—400元;而一般大学生每个月的伙食费800元,加上其他小额度开支300元左右,每个月平均生活费是1100元。如果没有家庭的经济支持,这些困难生根本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对此,学校也切实帮助这些困难学生,只要是通过校级认定的困难生都具备申报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条件。而这些学生为解决自身经济问题,忙于校内的勤工助学与校外的兼职工作,不能很好地兼顾学业与兼职工作,由此而耽误学业,造成挂科的个案屡有发生。

(三)勤工助学岗位数量与学生需求问题

勤工助学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以自立成才为目的有偿社会服务活动,是资助体系中最普遍的方式。[2]目前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形式比较多样,设置了“办公事务助理岗位”“教学(含实验、实践)助理岗位”“场馆及后勤服务助学岗位”三大类。我校高度重视困难生勤工助学工作,勤工助学的时薪标准从原来的每小时10.5元到13.5元再到现在的15.5元,每月完成40小时的工作量,能获得620元劳酬。勤工助学岗位与其他的补助不同,这是学生通过自己的辛勤付出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更加受贫困学生的青睐。勤工助学工资已是贫困生解决生活费的主要来源。

而近两年以来,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名额明显减少,每年参加勤工助学应聘的学生近3000人,而最后通过学校各个用人单位筛选面试的与调配后剩的人不到一半,二级学院范围内的勤工助学名额也只有20—30个,可谓“僧多粥少”,难以满足广大贫困学生的勤工助学需求。此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较少,学校没有设立专业对口的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出于安全性考虑,也不鼓励学生在校外从事家教等兼职活动,而学生对家教的需求量极大。这一方面是因为现实经费原因,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数量较少,另一方面也源于贫困学生个人整体素质有待加强。

(四)困难生申请认定与学生心理认识问题

每年在核对在校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具体信息情况时都会发现:不少建档立卡户学生不愿意申请成为困难生,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困难生中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必定会收到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再加上生源地政府的学费补贴等,基本上能够解决学费和一个学期的生活费问题。当然,这不排除个别特殊原因。本人认为更主要的原因在于:高校在进行困难生评定环节,要求学生提供具体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详细陈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申请困难生认定或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缘由等。本来办理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手续就很烦琐,再如此要求,无异于增加了学生的心理压力。为了“体面”,宁可做“隐形困难生”,也不愿做“显形困难生”。

(五)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与还贷失信问题

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接受教育,国家实行了高校助学贷款与生源地贷款政策。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具有专款专用、额度大、还款时间长的特点,有效缓解了困难生学杂费拖欠问题,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但每学期临近期末还是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欠缴学费,包括一部分贫困生。现状让人不禁思考:为什么仍有贫困学生交不起学费却不申请助学贷款?现有的助学贷款方式是否科学?不申请助学贷款是学生个人的原因,还是家庭的原因,是实际情况不允许,还是思想观念跟不上?有什么方法可以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此外,部分贷款学生,长期拖欠贷款,逾期拒绝还贷,成为“老赖”,无视学校催缴,新闻多次报道失信行为,出台所谓的“史上最严个人征信”政策,他们为何依然我行我素?

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问题的对策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战场,教育扶贫是扶贫攻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解决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不仅直接关系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更关系全社会的发展与稳定。[3]

(一)积极拓展学生资助方式,丰富资助内涵

学生资助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更新资助理念,积极拓展资助育人功能,提高对困难生资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困难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搭建实践平台

根据我校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和困难学生专业特点,优化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的数量,扩大临时岗位的覆盖面。通过举办“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岗前培训”“素质拓展”“心理培训”等活动,为我校困难生搭建实践平台,不断提高困难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培育困难生创新创业团队扶持项目

坚持以“结合专业特点,扶持工作团体,培育特色品牌,助力困难生创新创业”的工作思路,加大力度开发与扶持各二级学院的助困创新创业工作室,帮助困难生群体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大潮,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困难生识别认定机制

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大数据平台,搭建以“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带班党员—朋辈辅导员”为成员的资助工作团队,成立以舍长、助贷委员为组长的班级助学小组,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隐形资助机制。通过关注学生校园“一卡通”使用情况,辨别隐形贫困生。根据全校学生平均消费水平,重点关注每月刷卡次数偏少、就餐消费金额远低于人均水平但未申请困难生相关补助的学生。学校通过班级助学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此类学生每月按一定比例的补助金额发放到学生校园消费“一卡通”里面。这不仅很好地保护了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而且做到精准筛选,温度资助。

(三)坚持宣传与育人相结合,切实做好各类资助政策和成效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将资助政策纳入学校招生章程,设置独立的资助政策章节,随招生宣传计划同步进行,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有关部门应统一部署,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随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宣传材料,经办银行在高校设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咨询服务,有效加大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二是利用暑期学生三下乡活动契机,组织资助政策下乡宣传队伍到周边贫困的农村地区向村民详细全面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政策,积极传达“不能让一个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的资助政策。三是对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贷款学生及家长对政策信息的认知程度与选择态度。对助学贷款政策认知程度越高,越能有效减少拖延还贷的行为,降低违约的比例。高校也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贷后管理问题,从行动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贷款学生的动态数据库和排查跟踪工作台账,对贷款学生及家长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沟通联系;加强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与还款指导,使其将诚信规范上升为做人的内在要求,内在追求,将诚信道德外化为行动。

(四)注重“资助与励志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加强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

1.强化正面引导

在奖学金评选环节,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综合表现,注重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在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他们对党对国家对社会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想信念。

2.开展“榜样面对面、引领前行”系列活动

开展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三好标兵、企业设立的助困励志奖学金杰出获奖代表事迹报告宣传活动,举办年度“荣耀殿堂”总结颁奖典礼,向全院师生广泛宣传受奖助困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榜样力量,形成“身边事感动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教育,引导困难学生树立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

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要深入了解资助对象的心理状况。不少贫困学生心理十分敏感,缺乏自信,不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人际交往能力欠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压抑、自卑和消沉的心理问题。高校不仅要对贫困生给予经济上的帮助,还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及时疏导心理问题,缓解学生思想压力,预防心理失衡;端正贫困生的金钱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正视自我,发掘自身的潜能。此外,组织年度认定的困难生参加素质拓展系列活动,丰富阅历经验的增强自信与提升沟通合作能力;引导受助学生参与资助下乡等服务类活动,进一步增强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和勇气。

三、结语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4]以从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为基础,对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探讨,更加明确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精准资助,精细服务,励志成长”的工作理念,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解困、助学、育人相结合,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升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创建符合受助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资助育人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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