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秋香
(邵阳市绥宁县李熙桥镇人民政府,湖南 邵阳 422600)
当前,我国进入“十四五”时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要抓好“三农”工作。振兴乡村,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控。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仍存在着不能忽视的各种问题,因此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村级财务管理是国家乡村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村生产现状,维护农村的社会治安稳定,优化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村民委员会的大部分资金都是财政拨款,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控,监督村级集体组织的各项经济活动,规范收支行为,确保收支合理合法,避免国家资金流失,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为国家制定政策方针提供准确的经济数据和信息。此外,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有助于提高村民委员会的服务质量与效率。我国社会经济正高速发展,国家为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对农村进行大力改革、推进批复各种惠农工程项目,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资金流动量较大,要求对村级财务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村级财务内部控制,使资金有效地运用到国计民生的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国家财政对乡村发展扶持力度比较大、资金量多。但上级拨款部门疏于项目评估预算、核查管控、监督验收结算。首先,部分村委会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巧列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拨款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统一性,村里同一个项目能从多个上级部门拿到重复拨款,造成财政资金流失,助长了农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其次,一些惠农项目缺乏可行性评估分析,不贴合本地实际发展能力,实施艰难,收益甚微,以致财政资金使用低效。另外,上级部分扶持资金没有经过村集体账户,就直接拨入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资金户,造成村级资金收支模糊性,存在一定的村级财务管理漏洞。
首先,乡镇政府直接领导农村工作,在村报账员和理财小组的选聘上,过多依赖村干部。每届村委会自行指定一名村干部兼任报账员和确定理财小组,而乡镇也未对村报账员和理财小组进行业务指导或培训。村报账员和理财小组原则性不强,业务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致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题不断,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财务工作的发展与健康运行。其次,乡镇代理记账流于形式,监管作用不大。每个乡镇常只配一名村账代理记账员,工作量大,记账员对各村的真实情况了解有限,不能及时掌握村里财务的确切动态。村级票据由村干部和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即可报账,真伪难辨,村级财务开支的合理合法性无法保证。记账员仅担当了一个整理票据、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的角色,乡镇的财务监管效力不高。
首先,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出现诸多村财务管理问题。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作风不良,履职不力,不遵守财务纪律,忽视村报账员和理财小组的岗位职能作用,直接经手现金,或既经手又审批;或变相让别人经手,套取资金。村里收入不及时入账,存在“坐支”现象。财务开支、借支随意,借款欠款清收不力,导致村级债务增长。村级财务缺乏真正监督,报账员上报的自制原始凭证数量多,外来原始凭证合规性审核力度弱,票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法保证。村集体资产管理混乱,忽视集体资产清查,账实不符;村干部换届财务交接不顺畅不彻底,造成一些账务、档案、集体财产等毁损或遗失,产生财务遗留问题。
其次,农田、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漏洞多。农田、水利、道路基础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但工程项目评估预算、施工验收决算工作缺乏全程监控,走过场,劣质、多估冒算的情况较多,导致大量的财政资金流失浪费。
最后,村级财务监督渠道不畅,监控疲软。一是村级财务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民主监督理财小组由村干部指定,且存在一定关系。内部控制缺乏原则性、专业性,财务审核监督走过场,不能有效地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二是普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淡漠,群众监督力量缺失。村级财务公开不到位,财务会计报表收支科目余额笼统,内容公开不详细不全面,群众看不懂,理不清。
首先,外部监督主要由财政、审计部门来承担,他们主要是监督一般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侧重于检查账面资金收付的合法性,忽视专项资金与工程项目的具体对应关系;或按照任务进行专项抽查,工作方式单一。一般采用事后审计,未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资金运行,不能及时发现村级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监督的效能和震慑力存在很大局限性。其次,纪检监察忽视村级财务管理的问题,缺少针对问题的主动察访,或对百姓反映的问题不够重视,不能及时地发现和查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或贪腐问题,弱化了村级财务管理的外部监督力量。
首先,村委会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县、乡、镇政府要严肃把好村委会组建关,培养品质优良的村干部,职责分明。其次,加强村委会的廉政建设。县乡镇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合农村实际的廉政和监督制度,抓好村干部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经济建设能力培训,提升村干部的奉献意识、执行能力和开拓创新水平,合理合法地分配使用村级资金,提高资金的运转效率。另外,上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对失职失责或贪污腐化行为造成村集体资金和财产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整顿不良工作作风。
一是要加强财政审批和执行的内部管理,重视项目的评估、预算、核查管控、监督验收与结算,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农村集体资金要及时纳入集体账户核算,包括补贴补助、财政对村级的转移支付、国家拨付的大量新农村建设资金等,设置专项资金明细账,专款专用,避免国家资金的流失。二是要强化村级收支控制,做好档案管理,定期核对并公布收支情况,严禁账实不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按村级经济规模合理核定好费用上限,实际支出与村干部的工资绩效挂钩。三是要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专人负责,村委换届时要做好资产财务移交,并定期清查核实。搞好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评估,解决好农村承包基价不合理等问题,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及时清理、化解村组不良债务,制定有力的减债措施,稳妥处理债权债务问题,化解财务风险。四是要加大村级财务制度落实,明确职责,定期审计检查。健全村级财务责任追究制度,清楚界定不作为、违纪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责任,强化村干部、报账员、理财小组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意识。
首先,加强乡镇代理记账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支持力度。增加人员配备,建立代理记账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乡镇的监管功能。其次,加强村级财务制度、财务网络设施、人员优化配置等建设,挑选出理财素质好的报账员和理财小组成员,开展专业和职业道德培训活动,实施激励与责任机制,增强财务管理的专业监管能力。报账员和理财小组要参与村级财务资金使用计划、财务评估和审计工作,增强报账员与理财小组的理财与监督功能。
首先,强化村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宣传乡村振兴的惠民政策,提升村民民主参与意识。其次,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每个月公布村财务现状,做到应详尽详,具体内容要清晰,让群众看得懂;定期召开村民大会,理顺村财务收支情况,参考群众意见,不断反省与纠正,杜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财务行为,激发村民民主监督的热情,增强群众民主监督的功能。
首先,要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落实村级财务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财务审批和会计核算内部约束机制,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制定报账员与理财小组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增强理财责任心和内控意识,实现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其次,健全上级权威监督机制,强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审查作用。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一致,进行明察暗访,掌握问题动向,及时严肃查处不作为或违纪违法行为。监督与威慑常在,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监管氛围。
农村财务管理是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实施中的重要工作,政策资金流动量大,在财政管理体系中有着不可小觑的分量。在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注重以民为本,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适应性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稳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法制化,维护农村治安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