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

2021-11-24 21:38于顺达杨宝石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0期
关键词:双高计划双高院校

文/于顺达 杨宝石

2019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同年12月,两部门公布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名单。“双高计划”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被誉为职业教育版本的“双一流”,是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双高计划”和“双一流”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里程碑式意义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各项教育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强大“双引擎”。如何在“双高计划”背景下通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实现高职院校的跨越式转型发展,是目前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1]。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适应建造、生产、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技能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任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都不能脱离上述培养目标。在“双高计划”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必须根据高职院校的功能定位和特色属性有效推进,但目前在教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服务地方的能力较弱

近年来,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超过半数的毕业生对现有的工作环境和薪资不满意;与之相对的,用人单位方面则认为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偏低,入职短期内无法稳定产生效益。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迈上新台阶,社会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对高职院校服务地方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地方能力是高职院校内涵式特色发展的基本前提,创新创业教育使学生个人职业生涯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匹配,但由于学校性质、生源等因素造成高职院校自身的优势缺失,使创新创业教育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2]。

在“双高计划”建设初期,高职院校普遍处于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时期,学校的特色办学优势尚未清晰,创新创业教育过程在国家政策驱动下仍然沿用普通本科院校的实施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对学生的启发式教育意义在于唤起学生自我认知和认可的意识,在创造个人财富的同时为社会创造价值。目前,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在自主创业行业分布方面的前几名分别为销售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还未形成高新技术、创新理念和高附加值的机会型教学模式,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是在普通本科知识型、技术型模式下进行的。由此可见,由于受到高职院校自身优势缺失的限制,创新创业教育的服务地方能力偏弱,人才培养的层次水平也不高[3]。

(二)实践资源匮乏

创新创业教育属于理论联系实践的典型课程,实施过程需要大量的实践活动支撑。在创新创业教育课堂中学生所积累的知识,要通过实践环节来检验和提升,这样在今后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实践活动需要高职院校提供便利条件,如政策、资金、场地、器材、知识保障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包括创新创业竞赛、校企合作项目、校内外实习基地、创业孵化器等。大部分高职院校上述条件和活动形式仍相对匮乏,更多的是以商务人士座谈、专家讲座、小规模校内比赛为主,创新创业教育课堂的实践操作性难以保证。实践活动资源的匮乏会降低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水平,而学生竞争、创新、交流、合作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二、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几点建议

在双高教育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是推进高职院校转型发展的关键点。只有各方主体相互促进,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才能实现高职院校办学专业优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互动。创新创业教育可以从政策扶持、转变理念、师资优化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与创新变革。

(一)政策扶持实现上下互动

我国高职院校教育由于长期处于外控式管理模式下,对党和国家有关政策的依赖性较大,自主发展能力普遍不强。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者掌握绝对话语权的自上而下政策驱动形式,对教育直接参与者的利益和学习需求缺乏有效考量。政策扶持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参与者的探索实践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式特色发展同等重要,应考虑构建上下互动式的政策扶持新模式。一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更加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长效机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法律的立法层级,提高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使政策成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的直接推动者;另一方面,学校管理者应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制定上下互动的政策文件和执行说明,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服务保障,在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校企合作等方面实现政策扶持。政府的政策扶持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高职院校转型发展的高度重视,针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不同阶段提供减税、融资、场地、人才、信息服务、风险承担等制度保障体系支持[4]。

(二)转变理念注重社会服务

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创业观念、管理能力、职业规划能力和终身职业发展能力,其教学形式包括创业知识、技术创新、管理方法、职业道德等。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仍以毕业生创业人数、创新项目数、创新创业竞赛参赛和获奖情况为核心指标,这一急功近利的观念不利于创新创业课程目标的达成,也没有体现终身职业发展的能力培养过程。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就业指导部门的专项工作,更不是短期可以突击完成的任务,是需要全员参与、讲究战略战术的马拉松式教学改革。高职院校的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师生都要及时调整观念,从学校整体战略的角度出发,坚持以应用型为指导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在改革逻辑。创新创业教育观念的转变,一是破除预先设定的教学关系、模式、人员和目标等束缚内容;二是让教师接受再教育,提高创新创业课程的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三是让学生在实践教学、通识课、社团活动等环节进行自由想象、理解、交流和创新,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创新创业理念;四是鼓励学生以坚定的意志和毅力去完成创新创业活动,遇到问题时能够快速解决。

学生在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时理念转变的内在因素是精神培育和价值引领。一方面要引导学生认可企业家精神,从个体方面展开介绍,个体企业家精神是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主要形式,个体企业家精神不只是指学生创办一个企业或推动一个企业转型发展,更意味着一种普遍的、带有开创性的思想和行动的统一;也是引导和鼓励学生去借助外部力量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自身职业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毕业生从事创新创业的产品或服务,其最终目标和使命就是解决社会问题,满足地方服务需求[5]。

(三)师资优化彰显特色

创新创业教育属于通识课,面向全校师生开设,根据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实施嵌入式教学实践。教育部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师资要求是:把解决思想问题与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快各类社会实践资源的积累与完善,为青年师生提供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指导,培养学生成为知行合一、实事求是的实干家。创新型教师队伍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高职院校转型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优化要坚持专业化原则,通过参加培训、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水平。师资优化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有更大的知识视野、更好的信息处理能力、更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应是进步型教师,年龄结构适中,具备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能力,还具备待人处事、生活育人、学习进步的智慧,在各个方面帮助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知识,最终实现“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育人水平高、彰显院校特色”的目标。除此之外,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优化要有纲领性文件支持,教师准入、能力指标、上岗资格、工作内容等都要符合国家职业化改革标准;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优化研究方向可以建立在国家层面,开办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面向全国的培训、研修活动,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将精品课、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等教学成果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名师评选范围。

三、结语

不同于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时,由于功能定位与发展的实际差异,应当结合自身的优势与定位,采用符合实际需要的差异化策略。但在实践操作中,诸多高职院校往往因对自身定位不清、与地方实际需要相脱离而盲目照搬和移植普通本科院校的方式,出现严重的同质化行动倾向,违背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初衷。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要实现从追随者到引领者的转变,以促进高职院校特色发展之路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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