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

2021-11-24 13:57葛志坚
法制博览 2021年19期
关键词:中立性衡量标准医患

葛志坚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广东 揭阳 522000)

当前,在医疗资源紧张、部分医生缺乏专业素养等因素的影响下,医患关系愈加紧张,导致医疗纠纷频发。在医患矛盾的处理中,部分患者会采取极端方式进行处理,例如眼科医生陶某就被患者砍伤,激化了医患矛盾。而应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可以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处理医患矛盾,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因此研究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概述

(一)医疗纠纷概述

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美容、医疗保健以及病历书写等各个过程当中发生的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处理难度较大。若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过失且造成实际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双方对该事件存在争议,相互争执就是医疗纠纷。从广义角度来看,医疗纠纷包括多个方面,例如医患双方发生的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刑事责任等。2018年,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1]。一般情况下,医疗纠纷是由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失造成的,与医疗事故不同,具有数量逐渐增多、院方败诉增多、处理难度增加、社会影响增加、赔偿数额增加等特点,需通过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加强病案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服务作风、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等措施解决。

(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分析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指的是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第三方及时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的问题,促进双方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并构建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即针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法律规范,对第三方调解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指导性。

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不完善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例如定位不准、经费来源影响以及人才缺失等。第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应是独立于政府以及医院的第三方,但是很多地区都会将其设置在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中,无法保障其中立性。第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经费的来源会影响到医疗纠纷调解的中立性。如果全由政府拨款,就会加大政府部门的压力,且会导致调解机构变成政府机构[2]。第三,专业的调解队伍是保证调解质量的关键因素,但是很多调解机构的调解人员都是由医院、法院等部门的退休人员构成的,缺乏专业型人才。

(二)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

在进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时需要具备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目前缺乏统一的调解依据、责任认定、赔付标准,导致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不够完善。首先,当前主要是根据医学鉴定意见以及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专家咨询意见进行责任划分的,但是第三方调解机构没有鉴定资质,所以其意见不具备参考性,导致鉴定标准不够统一。其次,责任划分是调解医疗纠纷的关键,但是采用的标准不同,就会导致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会影响到责任划分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此外,多数第三方调解机构过度重视调解结果,忽视了赔付标准,可能会引起保险公司的不满。

(三)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需要完善的配套制度的支持,但是鉴定制度、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等配套制度都不够健全。认定医疗纠纷的关键在于判断医疗纠纷的责任以及因果关系,这就需要专业鉴定机构的参与。但是,专业性的医学鉴定机构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鉴定意见内容书写缺乏规范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专业性不强。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是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完善的基础,但是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

三、优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策略

(一)明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定位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其作用,应该先明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定位。第一,应该规范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定位。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性质以及定位,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赋予充足的权利,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从行政主导转变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增强其中立性。第二,保障第三方调解的经费来源。无论是财政拨款还是保险公司支付都无法保障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中立性,所以政府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这种方式设置独立的资金账户,并完善账目明细,定期进行检查[3]。第三,加强人才建设。需要设置完善的入职考试制度和考核标准,高标准、严要求筛选调解人员,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性。

(二)统一调解衡量标准

我国各个地区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统一衡量标准造成的,所以需要统一调解衡量标准。首先,需要统一调解依据。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调解依据,从而为公平公正的调解奠定基础。其次,需要统一责任认定。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专家咨询意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应该完善专家库,提高对专家咨询意见的重视程度,根据专业意见进行责任划分。最后,统一赔付标准。各个地区都应该明确赔付标准,增强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调解医疗纠纷的难度较大,需要第三方调解机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等多个机构的支持,所以需要构建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作用。第一,需要拓宽诉调对接渠道。诉调衔接不完善是调解与诉讼之间的关键矛盾,所以需要构建长效机制,积极邀请第三方调解机构参与到法院调解当中[4]。第二,需要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政府部门需要积极推行强制医疗保险,要求所有的公立医院都参保,并鼓励私立医院以及相关机构参保。

(四)加大宣传力度

若想充分发挥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与调解机构的作用,就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增进人们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了解。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媒体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关注度不足,没有对其进行宣传,导致群众不够了解。为此,应该加大媒体对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宣传力度。首先,需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应该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并多报道一些典型案例,而第三方调解机构也应当积极创建网站,并定期更新网站当中的信息。同时,第三方调解机构也可以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合作进行推广,并设置一些关于医疗纠纷的普法栏目,增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与机构的社会影响力。其次,需要注重媒体的引导作用。媒体机构应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宣传一些医疗机构的正面新闻,从而增进群众对医务人员的关怀和理解,减少医患矛盾。

四、结语

目前,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存在无法真正保持中立、法院与调解机构没有实现良好对接、医院投保积极性低等问题,无法实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作用的最大化,所以应该通过明确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的定位、统一衡量标准、完善配套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增强医患矛盾处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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