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职业学科的合法性关涉职业学科能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类型的生存与发展,是其基础性、前提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学科具有重大的现实需要,二是职业学科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三是职业学科具有特定的知识体系。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基础是科学研究。职业学科所重点关注的科学研究是职业研究。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关键是处理好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在职业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中,要坚持专业建设是重点、职业学科是支撑的原则。职业学科合法性的确立,需要充分认识职业学科的价值意蕴;积极推进职业学科承认;推动职业学科制度化;建设职业学科文化。
关键词 职业学科;合法性;学科承认;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1)27-0015-05
职业学科的概念虽然已被提出,也有学者发表文章开展了专门研究。但是,职业学科要想在职业教育中扎下根并求得进一步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其中,合法性的考量是最重要、最关键的。
合法性原本是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概念。在政治学中,它是指对统治权力的认同;在社会学中,它是指对符合价值取向和法律规定的承认。现如今,合法性已被广泛应用到哲学、管理学以及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之中。学科的合法性是所有学科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它包括行政合法性、社会合法性和学术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是指政府部门对新学科的承认,社会合法性是指社会各界对新学科的认同,学术合法性是指学科专家学者对新学科的认可。职业学科作为一种新的学科类型,其合法性关涉它能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生存与发展,是其基础性、前提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对职业学科合法性进行探讨,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依据
(一)职业学科具有重大的现实需要
任何学科的产生及其合法性地位的取得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人类社会发展需求之上,因为其合法性的根本在于满足国家特定时期的社会需要[1]。只不过,有的学科是为了解决人类发展的未来问题,而有的是现实问题,有的是基础问题,有的是应用问题等,学科是因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学科的合法性地位也是因学科的需要而取得的,即需要是学科合法性确立的依据。关于需要之于学科发展及其合法性地位确立的作用和意义,恩格斯曾在《致瓦尔特·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有过非常明确的论述:“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2]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正处于一个瓶颈期。高职教育一直在为社会地位的提升而努力,但尴尬的是,社会似乎并不完全认可。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其本身。长期以来,高职教育为了强调技能型人才培养,狭义理解学科,排斥学科的存在,导致学科学术地位不高。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高职教育类型的问题,而是这一教育类型的支撑问题。
职业教育发展到今天,尤其是发展到要在高等教育领域内与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地位、要在世界职业教育中创中国品牌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加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征的职业学科建设,即在包括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在内的职业技能型高校进行职业学科建设,就成了应然的选择[3]。可见,加强职业学科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教育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现实需要。尽管职业教育界受到长期存在的只抓专业不建学科的惯性思维影响,在短期内对职业学科建设仍有抵触、排斥等,但在不久的将来,职业学科一定会在职业教育界得到广泛认同,取得其应有的合法地位。
(二)职业学科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
学科合法性应满足的条件之一,就是有确定的研究对象[4]。因为“唯有确信研究对象是一种特殊的、独立的客观存在,才具备学科存在的前提和客观依据”[5]。毛泽东也曾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6]。因此,独特的研究对象是学科存在的重要依据之一。
职业学科概念的提出,结束了职业技能型高校没有自己独立学科概念的历史,也为这一类型高校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找到了解决的策略与路径。进一步分析,与职业学科处在同一逻辑层面的是大家公认且已经比较成熟的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因而职业学科独特的研究对象就主要表现在与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的“和而不同”。
1.哲学基础的“和而不同”
美国高等教育理论家约翰·S·布鲁贝克对高等教育哲学基础进行了研究,认为高等教育有认识论和政治论两大哲学基础。所谓认识论就是指以“闲逸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作为目的,强调对真理和知识的追求,关注对新知识的发现;政治论则认为,探讨知识的目的是为了对国家有深远影响[7]。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提出了人本论哲学基础、生命论哲学基础、知识论哲学基础、人类学哲学基础、文化论哲学基础等。大学是学科的宇宙,学科作为大学的重要组成单元,自然也有相应的哲学基础。基础学科主要关注的是学术本身,所对应的哲学基础主要是认识论;应用学科重视学术的应用,强调为国家和社会服务,所对应的哲学基础主要是政治论;职业学科主要关注的是就业岗位所需要的技术和技能知识,目的是在推动职业进步的同时促进学生的就业及发展[8],即重点关注的是学生的发展,是人才培养问题,所对应的哲学基础主要是人本论。不过,任何一种类型的学科,同任何一种类型的高校一样,强调以某一种哲学基础为主,“都是符合教育规律的,不过,不能排斥其他哲学基础的存在,应该允许哲学基础的多元化,只要把握好度就行”[9]。从这个意义上看,职业学科主要关注和研究的对象与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不同,具有自己特殊的研究对象。
2.高校类型的“和而不同”
高校的类型林林总总,一些高校管理者常常为类型定位所困。我国自从2017年《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出台,大家意见基本统一,认同将我国高等学校总体上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三大类型。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研究型高校主要培养从事学术研究的创新型人才;应用型高校主要培养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而职业技能型高校主要培养从事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专科层次技能型人才。三种类型的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定位各不相同,他们共同构成我国高等学校整体,可谓“和而不同”。其中,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应归属于职业技能型高校进行管理[10]。无论是从学理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逻辑看,支撑三大类型高校的主要学科不同,支撑研究型高校的主要是基础学科,支撑应用型高校的主要是应用学科,支撑职业技能型高校的主要是職业学科。前面两种类型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当前甚至今后一段时间,职业学科都还发挥不了支撑职业技能型高校的作用。因为长期以来,大多数职业技能型高校为了强调技能型人才培养,没有学科意识,甚至有管理者人为抵制学科,有意忽略学科的存在,更没有职业学科的概念。所以,职业学科对职业技能型高校的支撑作用,目前只处于学理上的论证阶段。
3.建设任务的“和而不同”
高校的学科建设任务,包括学科布局的优化、学科团队建设、学科平台的打造,以及学术发展环境的营造等多方面内容,其学科水平既体现在推动学科发展的贡献上,也体现在利用学科研究成果培养人才和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贡献上[11]。对于基础学科来说,虽然也要利用学科研究成果培养人才并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但是其根本使命是对真理和知识的追求、促进新知识的发现。由于应用学科主要是以实际应用为目标,重视利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成果进行开发和应用研究的学科[12],虽然也要关注学科发展和利用学科研究成果培养人才,但其主要使命是研究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职业学科虽然也要进行技术研发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但主要使命则是对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以及自身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整理并用于培养职业岗位所需要的人才。单纯从人才培养方面来看,三者也有较大区别,即基础学科主要承担着培养学术型人才的任务,应用学科肩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责任,职业学科则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职责[13]。因此,三种类型学科的建设任务虽有差异,但他们共同践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任务,彰显着其所特有的“和而不同”。这种“和而不同”就是职业学科具有独特研究对象的明证。
(三)职业学科具有特定的知识体系
学科是知识的分类。这种分类是人为的,不同的分类标准会产生不同的学科类型,具有不同特性的学科类型支撑不同的教育类型。基础学科支撑研究型高等教育,应用学科支撑应用型高等教育,那么,职业技能型高等教育由什么学科支撑?答案是:能够体现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本质属性的学科,只能是职业学科[14]。要体现职业技能型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既不能按照基础学科的标准和范式构建其技术技能型知识体系,也不能照搬照抄应用学科的标准和范式进行,而应该有独特的方式,即职业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不能简单套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规定的包括哲学、经济学等13个学科门类,而是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设置相应的职业学科门类,并不断创造出新的有关职业的技术技能知识,丰富和完善具有自身特色的职业学科知识体系[15]。只要按照这种方式构建职业学科的知识体系,其知识体系就是特定的,即是区别于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能够支撑职业技能型高等教育类型的知识体系。具有特定的知识体系,就为职业学科合法性地位的获得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基础
科学研究在学科建设中的比重较大,各种大学排行榜都有明确的比例标注,一般在30%左右,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其科学研究指标则高达50%[16]。职业学科也是学科,是学科就得重视科学研究。没有科学研究支撑,就没有知识的补充和更新,这样的学科称不上真学科。所以,科学研究也是职业学科最重要的工作,并且是基础性工作。几十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虽然也开展科学研究,但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对学科建设的排斥所致。有学者认为科学研究是高职院校建设走出目前内涵建设迷惘状态的突破口,因为只有在科学研究上取得比较大的突破,才可能解决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不强的问题[17]。
需要说明的是,职业学科所重点关注的科学研究,既不是基础研究,也不是应用研究,而是职业研究。所谓职业研究,就是指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以解決职业岗位有关的关键技术和非技术类问题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18]。德国对职业研究比较重视,主要体现在对各种职业所涉及的基准科学的研究和职业教育学的研究两个方面。在职业研究中,我国比较注重的是职业教育学的研究。就职业学科的要求而言,更多需要的还是与各种职业有关的基准科学的研究或解决与职业有关的关键技术和非技术类问题的研究。这就需要我国职业教育理论界将其工作重心从对职业教育规律的研究扩展到对职业科学的研究上[19]。这种职业研究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人类已经积累积淀起来的有关职业方面知识的整理及其体系化。人类关于职业的相关知识浩如烟海,我国由于没有职业学科的概念,因而从职业的角度对其相关知识进行整理的工作做得很不够。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些职业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了职业培训的需要做了一些基本工作,但仅仅是将“零碎”知识整理成小的“片段”。但这还远远不够,需要从职业学科的高度进行全面梳理并努力使其成“体系”。只有体系化的职业知识,才能达到职业学科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只有体系化的职业学科知识,才能更好地为职业人才培养服务。总体来看,我国过去和现在做的职业教育,还是处在体系化职业知识缺失的教育阶段,或者说,还处在虽取得了行政合法地位但离社会合法地位和学术合法地位的取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教育阶段。
二是职业发展的有关新知识的探讨。虽然职业学科不能像基础学科那样专事人类高深学问的研究,但是职业研究中的有关知识包括高深学问知识也是职业学科研究的内容,其体现出职业学科的学术合法性问题,学术合法性是学科合法性的基础。虽然行政合法性能够使某学科取得学科建制、社会合法性能够使之获得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不等于就自然能够获得学科同行们的承认与认同。而要想获得学科同行们的承认与认同,还需要高度重视学术合法性问题。所以,在职业教育界尤其是高职教育界不讲学术不讲学问是肯定站不住脚的。职业技能型高校也是大学,其中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已经冠以“大学”之名,就得按照大学的一般要求履行科学研究职能。就某一所大学而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这三大职能虽然可以有所侧重,但都是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能,不能完全放弃某一种职能的履行,更何况这三大基本职能还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科学研究是人才培养新知识和社会服务新能力的“源泉”。所以,从这个角度看,职业研究就是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基础。
三、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关键
由于长期不谈学科只建专业,我国职业教育尤其是高职院校不仅实体空间已被专业建设完全占据,而且观念空间同样如此,不少高职院校对学科建设仍然持抵触态度。在如此境况下,正确处理职业学科与专业建设的关系,就成了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关键。所以,处理好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是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关键。
在普通高等教育中,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高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都十分紧密。只不过,不同类型高校的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在其紧密相连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方式略有不同罢了。基础学科主要存在于研究型高校,其相关专业是依附于基础学科而建设和发展的,基础学科在研究型高校发挥着龙头作用。而应用学科建设与相关专业建设则不存在这种依附关系,即两者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是对等的,或者说是并重的,因此,要提倡应用学科与其相关专业的一体化发展。对于职业技能型高校来说,由于长期只抓专业建设、不谈学科,其专业建设基础相对扎实,职业学科知识是无组织的、随机散在的。当前,职业学科是在专业建设的基础上提出的。因而在两者的关系中,专业建设仍然处于重点地位,职业学科服务专业建设。如果说研究型高校的学科是龙头、专业是依托,应用型高校是学科与专业并重的话,那么,职业技能型高校的学科就应该是专业的支撑[20]。
四、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的策略
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方法。
(一)充分认识职业学科的价值意蕴
职业学科建设,既有对高职教育的普适价值,比如,其是专业建设水平提升的重要前提,是科学研究水平提升的重要路径,是师资团队水平提升的重要平台,还是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基础等;也有特殊价值,那就是对职业学士学位颁发的重要依据。如果说高职专科教育不颁发学位尚可讨论,但本科职业教育的学士学位颁发就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颁发什么学位和怎么颁发的问题。学位制建立的基础不是专业而是学科,即要有支撑的学科才能颁发相应的学位。职业本科要坚持职业属性,就应该颁发职业学士学位,而要颁发职业学士学位就应该承认并建设与其相对应的职业学科[21]。因为职业学科就是围绕一定的职业所形成的独特知识体系。目前,职业教育界之所以对学科建设仍然持观望甚至排斥的态度,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对职业学科的价值和意义认识不到位。因此,对职业学科价值和意义的研究要加强,并加大宣传力度。这是职业学科合法性确立首先需要做的工作。
(二)积极推进职业学科承认
任何一门学科及其学科类型的确立都是以学科承认为前提的,“承认”是学科主体性形成的必要条件。因此,有专家指出,承认是打开学科制度化之门的钥匙[22]。学科承认主要包括学科共同体内部的同行承认、学科共同体之间的局外人承认和学科共同体外部的社会承认三种形式。对于研究型高校的基础学科而言,无论这三种承认中的哪一种,认同程度都普遍较高。应用学科的情况则比较复杂,许多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由于对应用学科建设重视不够,学科承认程度不高,但部分老牌应用型本科高校尤其是一些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的应用学科承认程度则相对较高,即不同应用型高校的应用学科承认参差不齐。不过,其学科承认还是很有基础的。而职业学科由于刚刚提出,无论是哪一种承认,基本上都是零起点。首先,要从同行承认抓起。高职专科院校内部一直对学科建设持排斥态度,短期内要想得到承认并在学校取得合法地位是不可能的,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就不一样,虽然这类学校来源于高职专科院校,但已经是本科层次高校了,建学科是其辦学的基本要求。那么,主要建什么学科?选择支撑职业技能型高校的职业学科作为其主要学科建设是理智的选择。其次,要重视职业学科承认的路径选择。最便捷有效的路径是,先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进行职业学科建设并努力促进其得到承认,然后逐步扩大到局外人承认和社会承认,再延伸到高职专科院校乃至中等职业学校承认。
(三)推动职业学科制度化
职业学科合法性的确立,最终还是要通过有关职业学科的制度与机制的建立。职业学科一旦取得行政合法地位,就要进入相关制度与机制建设阶段。虽然职业学科离制度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就目前而言,很多现实问题是拖延不起的,比如已经诞生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提升问题、社会认同度问题、学位的颁发问题等亟待解决,不能等所有条件完全达到了才开始考虑,而应该提前做好制度与机制设计。
(四)建设职业学科文化
职业学科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职业学科文化的发展问题,职业学科成熟的标志就是职业学科文化的成熟[23]。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文化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职业学科能否在职业教育尤其是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土壤中扎下根、萌出芽、开出花并结出果,需要文化的认同。职业学科文化的建设应该从职业学科诞生初期就进行谋划,并开始积累积淀。只有文化上认同了,职业学科合法性才算得上真正确立。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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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Discussion on the Legitimac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Luo Jing
Abstract The legalit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relates to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as an independent type of discipline, which is a fundamental, prerequisite and fundamental issue. The basis for establishing the legitimac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is mainly manifested in: Firstly, vocational disciplines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needs. Secondly, vocational disciplines have unique research objects. Thirdly, vocational disciplines have a specific knowledge system. The basis for establishing the legalit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is scientific research.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that vocational disciplines focus on is vocational research. The key to establishing the legitimac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is to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with specialty construction.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vocational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and specialty construction, we must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that specialty construction is the focus and vocational disciplines are the support.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egality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requires a full understanding of the value meaning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the recognition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should be actively promoted;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vocational disciplines; and the vocational discipline culture should be built.
Key words vocational disciplines; legitimacy; discipline recognition; vocational education
Author Luo Jing, professor of Tongren University (Tongren 554300)
作者簡介
罗静(1969- ),女,铜仁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铜仁,554300)
基金项目
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专题研究子项目“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TR201903),主持人: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