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博士) 李泽尘(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144)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企业产生的各种横向、纵向的业务及财务数据数量日益增长,而审计作为一项通过客观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的工作,势必需要收集、处理并分析海量的数据。而IPO审计业务作为企业在首次公开募集前所必经的环节,连续三年的财报审计也给审计人员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成熟的背景下,智能财务应运而生。智能财务作为新技术运用所产生的信息服务共享系统,其在运用过程中将给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带来更多影响:业财深度一体化,处理全程自动化,内外系统集成化,操作终端自动化,信息提供频道化,处理规则国际化,会计信息标准化,会计组织共享化,风险威胁扩大化,处理平台云端化,并大大促进事务所高效高质高量地完成IPO审计业务。
随着“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相继推出财务智能机器人,在审计方面的智能财务开发研究已成为社会审计行业的发展趋势。安永智能财务机器人、普华永道的RPA(Robotic Process Automation,机器人流程自动化软件)自动化处理、毕马威的Clara一站式智能审计平台以及德勤的智能财务机器人均已能实现基本的对账、报销审核、财务报表、开具发票、常规纳税申报、办公自动化、自动化摘要、信息采集等基础自动化阶段。不仅如此,“四大”的RPA系统还能集成化实现更为先进的审计底稿生成、审计报告正文文本、附注填写自动化,数据分析与可视化以及数据平台直连、多系统共通的数据互通等智能化审计流程。“四大”智能化已从基础的数字化平台、软件向人工智能、人机互动的具有自我学习能力的方向发展,已经展现出行业的先进性和领导性。
而目前国内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智能化财务参与度仍然有限。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尚处于财务流程的自动化阶段,仅研发出数字平台、软件等代替人工重复性高的相关智能化工具,主要解决日常的资金核对、报表复核、报销审核、自动填写摘要以及基本工作流程的自动化。当然,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也有智能化财务发展快、科技智能化意识强的事务所,例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智能机器人已实现了初级的自我学习功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研发的审计报告自动化系统(ARS)、一键式附注填写自动化工具、关键审计事项管理系统(KAMS)、智能审计决策支持系统等一系列智能化系统工具,已能从自动化处理、决策支持等维度满足审计需要。总体上而言,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智能财务还处于机器人流程自动化阶段,能满足实现具有逻辑性且重复量大的电脑工作的需求,但尚未能实现AI与RPA技术的完美结合。
由于IPO审计业务与普通年度审计业务相比,存在审计内容更广泛、审计风险更高以及审计质量要求更高等特点,所以智能财务所具有的自动化、流程化特征使其在提高IPO审计工作效率、减少审计人员失误、提高审计质量方面存在巨大潜能。
(一)易于提高IPO审计效率。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募股时需向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十类37种申请材料,而IPO审计为申请材料的真实公允性提供保证。近年来,IPO财务核查的要求越来越高,2020年3月新《证券法》更是取消了审计、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事违法违规处罚的力度。注册会计师责任和风险的不断加大,使得其专业投入越来越大,项目辅导期趋长。在控制审计风险的前提下如何提高审计效率成为IPO审计面临的新课题。智能财务不仅能从被审计单位的端口实现信息接入并进行实时整理判断,大大降低人工审计的工作量、缩短审计时间,也能避免操作失误,进而从根本上提高IPO审计工作的效率。
(二)便于降低IPO审计风险。对企业而言,IPO的成功利于融资、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也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并购以实现企业扩张。不仅如此,成功IPO后企业还可以通过调整资本结构以减轻债务到期还款压力,同时对提升企业知名度也有一定作用。而对企业高管来说,企业成功IPO之后利益回报也会有很好的提升。因此在多重利益的驱动之下,企业为争取首次公开募股资格,在申请IPO时粉饰财务报表的可能性比出具普通年报的可能性更大,相应审计重大错报风险更高。面对可能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智能财务所能实现的100%全覆盖精确审计使得企业异常数据更易被发现。因此,与普通年审相比,为了有效控制审计风险,IPO审计对智能财务有更高需求。通过对自动识别技术、传感技术、定位技术等在内的信息技术的应用,智能财务使得拟上市企业的实体资产处于实时监控状态,各项经营数据处于共享状态。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信息披露的深度将大大加强,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也得到了技术保障。企业在IPO时相关业务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业务漏洞而实施不法行为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从而显著降低IPO审计风险。
(三)利于提高IPO审计质量。证监会为维持市场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监督企业规范化、合法性经营,在审核企业IPO申请材料时对企业审计报告质量要求更高,监管更严格。不仅如此,在申请IPO时,国家审计署、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会多重监管、反复检查相关材料。因此相对于普通年审,IPO审计对审计质量要求更高。而智能财务所具备的结构化处理流程使得审计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概率和检查风险更低。可见,与普通年审相比,对审计质量要求更高的IPO审计更有必要运用智能财务。
综上,由于智能财务在提高IPO审计效率、降低IPO审计风险以及提高IPO审计质量方面的种种优势,使得智能财务未来必将广泛应用于IPO审计当中。不仅如此,智能财务作为一种知识资源和核心技术,也被视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
会计师事务所在智能财务的开发与相关业务运用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信息安全威胁、复合人才稀缺、成本高昂以及人机交互程度低等诸多问题,阻碍了智能财务的普及与推广。
(一)现有信息安全防控不足。在云计算技术背景下,会计师事务所智能财务会脱离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将通过云端利用云计算处理被审计单位在IPO前过去三年所产生的大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各种相关证据资料。云计算作为智能财务中重要的应用技术,其应用中存在三大方面数据风险:云计算中心数据丢失或者泄露;数据传输中损坏或者被篡改;云端数据访问权限被非授权方非法取得。而正因为云计算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三大风险,使得这些被审计单位的重要资料容易被黑客窃取。同时,公有云和私有云资源的运用是企业最常使用的云计算业务,但在实际中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无力支撑构建事务所自己的私有云,只能租用公有云,而公有云其云服务器上可能存在着大量企业的财务信息与商业机密,一旦公有云平台被黑客攻击或公有云开发运营商泄露相关信息,就会给被审计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并可能由于信息泄露而造成市场行业秩序紊乱,形成不当竞争。正是由于智能财务工具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使得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对智能财务开发并运用于IPO审计业务持保留态度。
(二)复合型人才缺乏。在承接IPO审计业务之前,会计师事务所为降低IPO审计风险,需要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进行调查与评估,同时在IPO审计过程中需要对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那么在如此繁杂的IPO审计过程中必定包含着许多信息搜集等基础的审计工作。而智能财务通过高新技术的结合运用所实现的处理全流程自动化、分析智能化和信息服务共享化等恰好解决了基础审计工作的问题,由此大量基础性、程序性、重复性的审计基础工作将被智能机器所取代,审计基础工作将向更加细致化、专业化发展,同时工作内容简单化、重复化、机械化的审计人员将逐步减少,能创造价值、具备良好职业判断的、能从事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工作的审计人才需求更多。不仅如此,会计师事务所仅实现财务工具的智能化、先进化还远远不够。随着智能财务工具的运用,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更多精通各类软件技术开发以及有关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技术人才,以能灵活运用所开发出的审计智能财务机器人、软件平台等智能化产品,甚至能参与智能化审计工具的研究与开发,研发出尽可能适应审计工作实际要求的智能化审计工具。但目前人才市场上,复合型人才属于稀缺性资源,无法满足会计师事务所对掌握计算机、数据分析以及财务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的前沿化,也就无法实现财务智能化,从而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智能财务的广泛应用。
(三)运用成本高昂。会计师事务所实现智能财务有自主研发、外部购买两种途径。智能财务属于一门全新的技术应用,自主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支撑,同时事务所还需要承担研发失败、研发智能系统与原有审计工作不契合的后果。而市场上智能财务相关技术尚未成熟,还未能形成个性化定制,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若外购相关智能财务工具除耗费大量的资金外,是否适合本事务所审计业务并不确定。不仅如此,智能财务所依靠的计算机、智能机器人以及相关系统软件在处理繁杂的审计业务时,可能会出现智能系统故障等问题,这也会给事务所带来额外时间成本以及维修开支。与此同时,随着智能财务运用所带来的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势必会增加企业招揽人才、培训员工等人力资源成本。智能财务所带来的研发成本、维护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必将拖慢会计师事务所智能财务应用的步伐,阻碍智能财务在IPO审计业务的广泛应用。
(四)仍存在技术瓶颈限制发展。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已研制出的智能财务工具中,智能机器人作为智能化程度相对较高的财务工具,其在IPO审计业务中自主性仍较低,即智能机器人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之间交互程度低。因为在IPO审计业务中,审计证据除了来自于近三年会计记录中已存在的经由管理层认定的信息以外,还依赖于被审计单位的近三年相关会议记录、询证函的回函、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通过询问、观察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用以得出结论的信息等一系列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这些需要审计人员依据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被审计单位状况以及审计师日常观察交流等进行经验判断,获取审计证据。技术瓶颈造成的人机交互程度低,将从根本上限制IPO审计业务智能化程度。
建议应采取相应措施克服智能财务运用中所存在的各种不足,充分发挥智能财务的强大功能,助力会计师事务所IPO审计业务革新。
(一)信息安全防控升级。信息安全作为影响智能财务广泛应用于IPO审计业务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的重视以及出台相应有效的措施,才能使更多的会计师事务所愿意应用智能财务。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可以使用身份认证、明确使用权限、加强访问控制、进行秘钥加密技术、虚拟化安全防护等方式以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防控。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出台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不正当获取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以保证智能财务在审计业务运用中的信息安全。
(二)加强“信息技术+管理+审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从业人员应携手共同应对智能财务给审计工作重点带来的转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现有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以帮助审计人员适应审计工作的变化,合理运用好智能化审计工具,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通过培训、学习,使审计人员有意识地提高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等。做好审计工作单单依靠于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还不够,还需要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的合理组织分配以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审计人员更要掌握一些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知识,要成为智能财务产品工具的掌控者、运用者,而不是被替代者。各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加强与高校合作,在提升员工相关IPO审计业务能力的同时,注重人才储备,通过高校实习生计划,培养企业需要的专才,同时也便于学生毕业时能快速对接就业岗位。
(三)采取灵活的智能化方式控制成本。国家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培养企业科技竞争力的同时,可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减税、免税或资金补助等方式来减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研制智能财务工具的资金负担。而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说,面对智能财务工具单独研发所面临的高昂的研发成本,可以考虑通过与相关计算机软件企业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研发智能财务工具的方式来降低研发成本,根据自身需要和财力在IPO审计业务中灵活运用智能财务,比如自行开发一部分智能财务工具同时外购其余部分,甚至可以购买智能财务工具全部或者部分的使用权。当然,智能财务工具日常的维护与监督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定时维护与监控,以避免在正常IPO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故障及维修支出。
(四)保持智能财务的升级迭代。会计师事务所在应用智能财务后也应注意保持智能财务的不断升级迭代。比如针对目前存在的人机交互程度低的问题,可以通过设定人机互动系统,实现RPA与被审计单位简单的常规性对话,同时RPA系统也要能对多次对话进行分析、总结与学习,最后形成有用的、有助于IPO审计工作的信息加以储存,并在以后的审计过程中加以运用。另外,也可以通过研制带有现场实时监控系统的智能财务机器人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观察,通过对违规行为的识别与记录以达到获取佐证管理层认定等证据的目的。最终,通过不断改进达到提升人机交互程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