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娅 会泽县者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现阶段人们十分重视的问题是延迟退休年龄问题,目前传统化退休制度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实际发展需求,制度执行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应问题,对现代化社会进步具有一定制约性,因此延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年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延迟退休年龄可以积极发挥个人价值,以此增加社会财务,同时可以推迟退休金领取时间,理论层面上可以弥补养老保险资金。在其他方面上退休年龄与人力资本实际投资成本以及就业空间等均存在较大联系,因此延迟退休年龄影响因素不断深入分析,可以提供具备合理性的途径,设定合理化的政策范围,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实施的退休制度,在男女设置上退休年龄是不同的,差异性较大,因此在退休年龄制度上存在不公平的情况。伴随现代化社会不断进步,其中女性涉及的行业数量较多,大部分女性学历较高,实施现行退休制度会造成大部分优秀女性缺乏职业竞争力,女性事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女性也存在不公平性,相比之下女性工作时间较短,因此相比于男性养老保险金较少[1]。
在现行退休年龄制度上,部分工伤致残或者是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但经常会在相关部门责任缺失情况下,这一问题监督不够全面,部分事业单位产生不正常退休情况。个别事业单位员工通过相关部门“关系”,获得资格证明,申请提前退休。这一过程中事业单位没有认真核对员工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为员工办理提前退休具有盲目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影响。于法律层面上,也缺乏相应制度规范不正常退休行为,极易产生提前退休情况。
在制定事业单位退休年龄直至现阶段,并没有产生变化,现代社会不断进步,过程中受到生活条件以及医疗水平的影响,人们的生命周期不断延长,现代化受教育程度提升,传统化退休年龄制度难以满足现代化要求,在整体表现上退休年龄数值较低。这种情况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社保基金的供给压力也会增加,老龄化以及少子化情况均会产生相应的社会作用,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具体需求难以通过人力资源方式满足[2]。
在事业单位延迟退休意愿影响因素分析过程中,经过整合共有以下几种因素:(1)收入因素,研究社会中个人财富水平情况,其中有收入因素以及社会保障待遇因素,其中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在政策框架下实施,在事业单位中,社会保障支付水平与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层次具有密切联系,因此强制退休制度也会对职工延迟退休态度产生影响。(2)制度因素,通过生命周期理论以及社会网络假说因素分析,退休计划是通过个人自主决定,这种决定因素主要是通过人们所处环境产生的认识决定,同时也是个人特征(养老保险金、制度等)产生作用形成的结果。(3)个人特征因素,在生命周期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影响下,人力资本投资会通过工作形式获得相应的回报,个人也会在预期寿命限制过程中不断权衡收益以及回报因素,保证更具理性地选择退休年龄。收益内容主要是经济回报,同时也包括工作过程中收获的成就感以及满足感,因此与个人特征因素相关。(4)工作因素,这一内容包括工作层次、忙碌程度、满意程度、升职空间、退休后再就业意愿等[3]。
延迟退休改革,应该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在统一实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选择提前退休的具体时间,充分体现改革的灵活性和包容性。一般来说,员工退休意愿强烈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的工作时间,是一项决定性因素。结合现行规定,目前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制度中,明确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调查反馈显示,存在延迟退休意愿的人群,理想的退休年龄大概在60岁至64岁之间,其次是希望在55岁至59岁退休,这两种情况占比较大。对于不希望延迟退休年龄的员工群体中,占比超过1/2的员工倾向于50岁至54岁退休。由此看来,多数事业单位的员工认为目前实行的退休年龄过早,倾向于延迟退休的人数较多,因此在后续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年龄设定中应综合考量这一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更具人性化。
工龄与延迟退休年龄之间是呈正向发展,工龄时间越长,延迟退休想法越强。我国现在实施的养老制度是现收现付制度,也就是正在工作的人员需要为已经退休的人支付养老保险费用。工龄时间较短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年限时间更长,因此过程中承担的养老压力也会更大,这也是这部分员工延迟退休年龄反对比较强烈的原因。工龄较长的员工与退休年龄更加接近,其承担的养老压力相对也较小,因此延迟退休年龄反对意愿也会不断下降。
延迟退休年龄与升职空间之间存在正向联系,升职空间越大,延迟退休意愿更加强烈,升职空间较小的员工会对工作前景产生质疑,这部分会更倾向于提前退休;升职空间较大的员工,工作前景良好,过程中会存在更加广阔的平台以及目标,这部分员工更倾向于延长工作时间,自我发展需求得以满足。
继续工作意愿对退休年龄存在正向联系,员工继续工作意愿越强,延迟退休意愿更加强烈。继续工作意愿因素与升职空间比较相似,工作人员不想继续工作,想要降低工作强度,减少工作时间。想要继续工作的员工,忠实于本职工作,希望延长工作时间[4]。
退休社会保障外收入与延迟退休年龄存在负向联系,退休之后社会保障外收入高情况下,延迟退休意愿较低,退休之后收入较多的人员,社会保障金以外收入会通过较快速度进行累计,这一过程中并不会过多依赖社会保障福利,因此这部分人缺乏延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相反会更希望提前退休。退休之后除了退休金外并没有其他社会保障收入的人,在职工资下班相比于退休之后社会保障外收入更加重要。在退休之后获得更好的生活,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退休初期阶段,其财富积累水平增加,其次是增加社会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年限,在退休之后领取更高的社会保障支付[5]。
目前劳动力市场体现出的实际情况是供求不适应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社会上的人们增加就业机会,对就业压力缓解具有重要作用。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需要重视公共就业岗位方面的开发,老年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样需要提高重视程度,依据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情况设计相应数量的工作岗位,强化老年群体就业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延迟退休导致的就业压力较大,同时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针对老年群体以及年轻人群体来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具有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反对意见,实施全面化推行需要利用相对应措施,制定相应政策重点分析弱势群体的实际劳动效益,依据工作立场,确保劳动进行具备合法性,减少实际工作时间,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延迟退休政策实施之后,同样产生变化的是缴纳保险金时间,有所延长,领取养老金时间也会缩短,推行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应配套制度,遵循激励原则,对劳动者延迟退休意向性有所加强[6]。
老年人的剩余价值应该受到重视和发挥,老年人经历几十年的工作和学习,对工作有更深的领悟。尤其是是一些接受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和高级行政人员更是宝贵的人才,应将作出相应安排,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要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改善规划,支持老年人贡献自己的丰富工作经验和技能。
制度执行需要国家通过相应法律,以此确保延迟退休制度可以顺利开展。这一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结合行业以及人员特点,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政府可以利用法律重新界定特殊工种,利用法律对不正常退休现象进行规范。有关部门在劳动合同法中需要增加老年人劳动相关法律条文,使用法律措施对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老年群体可以在事业单位中顺利工作,为其老年生活质量提供重要保证[7]。
针对事业单位延迟退休意愿分析后,弹性退休制度建立于政府角度可以使用改变养老金替代率方式满足延迟退休年龄目标,此外,在职工方面,可以在满足自身需求时间上选择退休,体现较好的个人意愿,同时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